第三章 出发

  去恒山是沈宇的主意,我迟疑一秒钟便答应了,也可以说我根本就没思考,恒山是什么山,有多远,是不是要额外的能力,我统统没有考虑。我相信沈宇,这个内敛却又热情纵横的老大哥。他敲定的事情,一准没错。他把左手从裤兜里抽出,一拳打在路边的洋槐树上。

  “回来之后,一切都会过去。”

  “过去的不会消失。”

  “那也只对当事人有意义。”

  “当事人就是所有人。”

  “政权的专制和个人的执迷就是这么产生的。”

  “我既不是政权也不是个人,我唯一关心的是枫叶凋零的深秋,深秋里行走着的为一首情诗踟蹰彷徨的女子。”

  “费教授说再找一个踏实能干,吃苦耐劳的帮手,我就想到了你。”

  “吃苦耐劳没问题,踏实能干我却无法打保票。”

  “你是一个对泥土有特殊爱好的人。”

  “没错,我答应,有些事情不一定要胜任才去动手,乐意和喜欢才是真正要考虑的因素。”

  沈宇将按在树上手拿下来,放回上衣口袋,抬头看了一眼我直愣愣的头发。我能想象,他的视网膜上定会矗立着一个乞丐。我的白天就像黑夜,黑夜里才能出现的形象却在青天白日下绽放。周末,刚刚下午两点,我被沈宇一个电话叫下楼来,一般人这个点打电话,我通常是直接按下挂机键,但是老沈却例外。我匆匆披上夹克,翻下床来,带上门出去,然后就看到了洋槐树旁站着老沈。从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中,我能感受到他的劝慰。沈宇说要回实验室给小白鼠做注射,然后就走了。我回到寝室,和着衣服横在床上,再也无法入睡。我用手摸一下头发,起身向洗手间走去。

  夏日炎炎,水却有些寒意,我一头扎进盛满水的铁盆里,竟然一个激灵荡遍全身。我喜欢脑袋被清水浸透的感觉,那种透彻和澄明无与伦比,蒙昧和昏聩瞬间消失。如牛乳一般的洗发水摊在手心,和着头发搓起层层白沫。这虚浮如花的白色曾经属于禾子,穿着白色连衣裙立在书架后的禾子,像一支鸢尾睡在万物蒸腾的午后。我不认为那是巧合,命定的东西往往不经意间撞击到人的灵魂,使人左摇右晃,再难稳定下来。她翻开一本书,双眉微蹙,好像十分认真地在寻找一句话,我能感到她的思绪在飞速旋转。终于,平静的腮边漾起一圈微笑,她拿起旁边的笔在本子上写起来。

  我不明白在她的意识世界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那一定是如获至宝的狂喜,豁然开朗的舒心。她将书合上插进去,抬起头,双目如两道强光直射过来,我有些慌乱,显得局促又可笑,这算得上偷窥吗?偷窥从来就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恶。人啊,漂浮在宇宙中的孤独粒子,有谁想剖开外层,一窥究竟?这是一种永恒不灭的好奇心,但粒子有孤独的权利,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人都是私有的,怎么能毫无保留地展示在光天化日之下?你想分享别人的私有财产,你想闯进别人的私密花园看个明白,弄个清楚,好奇心害死猫,你违背了人性,违背了人的孤独本性和私有本性。我逐渐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慌乱,会突然感到羞耻,尽管我不一定钻进了她的内心。按我的理解,这又是多么圆融。

  当然,她看到我在看她之后,并没有如我一般的慌乱和惊诧,目光也无我预想的迟疑,倏忽扫过,如一缕秋风百无聊赖地穿过平原。图书馆是我经常光顾的地方,但我并非是好学上进的好学生,我只是喜欢这里的氛围,安静却又喧闹,能够毫无顾忌地胡思乱想,能够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她匆匆走了。这是与禾子的第一次照面,当时她还不是禾子,只是一个喜欢泡在书籍里的白衣女子。如同这白色泡沫,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沈宇是我的好哥们儿,狂暴一点叫死党,铁血一点叫刎颈之交。他是我来这里认识的第一人。那时候,他住隔壁,比我大出两届,读植物学。当我大三的时候,他已经埋头于实验室的研究生涯了。他是那种对生活具有绝对洞悉能力,且能轻松驾驭生活的人。大我两届,并不意味年龄可以为我们划出代沟。一次喝到微醺之后,他抱着路边的老榆树,像遇到千年难逢的知己:

  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你势必要去承受那流变和异化之苦,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却要成为市民的爸爸,我热爱土地上的自食其力,我却不可救药的追随着凌空蹈虚,背叛着祖辈们的创造范式。我的状态极混乱,我读过马克思,也对那个不欺骗小松鼠的达尔文有点兴趣。当然,这些书都被我视为闲书,我是在枯燥无味的植物学课上渐渐入迷,偷偷读完的。我不全赞同他们,但其中有些难以避开的纠缠。我告诉你,人与物之间存在莫大的鸿沟,我觉得我是那种倾向于物的物种,跳跃的蚂蚱,呆立的石头,静默的马尾松,突然倾向人间的瓢泼大雨,它们代表环宇内最终极的美,多么完满。人就不同,人完全是分裂的,当我坐在同学生日聚会的餐桌旁,每个人都撕心裂肺地喊,Happy —birthday— to— you,我却失语了,尽管我和老寿星的交契颇深,当然这种集体表达的场合,我的失语和静默并不会被察觉。但我会深深自责,我会为自己的言行不一感到懊恼。你大概还不知道,当时我还暗恋着老寿星。我觉得自己是个不适合早早迈入社会的人,我决定拜费教授为师,深入钻研植物学,我去过植物园,各种花草疯狂生长,之后,我便决定献身植物了,一株树,一棵草是多么完美,它们永远是透明慷慨的,你只要用心经营,浇水施肥没有怠慢,就能看到膨大的树冠,舞动的草叶,人却不同。

  我不知道沈宇究竟是在和老榆树说,还是在和我说,第一次听到他完整的内心独白,此前在我心里,他只是一个不怎么爱植物学的植物学学生。后来,我把他弄回住处,我还是固执地认为他醉了,醉得连路都看不清楚。

  刚入学没几天,我和沈宇就走得较近,似乎没有什么契机可言,只是见面,交谈几句,就明白了彼此的底细。那时候的我们活得自由而堕落,肆无忌惮却又焦灼难安。

  都说江南地暖,其实也不尽然,雪到之处,寒冷自会出现。暮色爬满窗子的时候,我从梦中醒来,自己一定睡了个饱觉,枕头上俯卧着的一堆口水便是证明。房间空空如也,一缕缕宁静在四周缭绕、回荡。宁静在我心里早就不是什么莫名的体验,而是可触可感、形态确定的实物。这样的氛围很容易再次将人催眠,经验告诉我必须先下床,然后再把头伸进凉水里使劲搅几下,否则睡神不会轻易撤退。

  没等想法付诸行动,门吱嘎一声推进来,原来是沈宇。他是来叫我一起用餐的,这几乎成了惯例。住在隔壁的他也是个能睡的主儿,只是比起我来,他还有一能,就是能吃,我常常由于睡觉而错过吃饭,只好用泡面敷衍。他却不同,非但逢觉必睡,还逢餐必食,双管其下,二者并行不悖。难怪他膀宽腰圆,胸部和女人一样大,不过比女人要坚实,那里全是蛋白纤维聚叠起来的肌肉,曾经让我艳羡万分。这与他的嗜吃嗜睡显然分不开,至少也是个前提。睡和吃在我这里总会出现冲突,无法兼顾。幸好他每逢用餐就会叫我,这才总算没有因寝废食。我打心底里感谢他,就像感谢我自己。

  “吃饭吗?”他问到,神色像往常一样低糜,嗓音却很浑厚。 

  “吃啊!”我支起上半身机械地答道。

  “那快点。”他说着带上门出去,浑厚的声音却留在房内,冲淡宁静,也向我抛出一条死命令:必须去吃饭。 

  毕竟室外很冷,我穿上一件厚得不能再厚的衣服和沈宇出了门,朝食堂的方向走去。这个时间段应该叫“黄昏”,周遭的景物和人事总给人一种昏黄的感觉。死寂、落寞倒不至于,但会让人慵懒、乏力,演绎出一种暮气沉沉的生存图景。黄昏几乎成了没落的代号,即使阴冷逼人的寒风,也无法将人们从昏迷中敲醒。头顶上的天空冻成了铁青色,西边的一带却被残阳烤得焦黄,如同校门口卖的烤红薯,很是勾人食欲。沈宇神色凝滞,脚步迈得十分迟缓,躯体虽然庞大,被他驾驭起来却显不出沉重,好像有一股生猛的后劲儿在推着他前行。

  他显然没有觉察到那些宜人的景色。他在沉思,或在想女人,在温暖的羽绒服里胡思乱想,于是周围的一切存在都是多余。和他一样,我也喜欢缩在自己的世界里去打量外面的繁华和寂寥,完美和丑陋,安慰梦想不小心被现实划出的伤口。因此,我们在一块儿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尽管某些话题确实愚不可及。

  “哎?…冬季,夏季,你喜欢哪一个多点?”他突然开口,眼睛和双脚依然照旧。

  “嗯…,我想应该各有千秋,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值得你去比,比较的结果通常很残酷,残酷一多就成了无聊。你呢?你一定有了自己的选择。”我说得稀里糊涂。

  “你这等于没说,我刚才睡觉的时候,不小心做了一个滑稽无比的梦,梦到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冰雪里,奇怪的是雪没什么动静,我却化了,你想啊!能在梦中出现的东西,一定是潜意识里的最爱,弗洛亦德就说,梦境才是人唯一真实的空间。我想我骨子里是热爱寒冷的。”他边说边笑。

  “你可真是个梦痴,梦里的东西怎么能相信,并且还拿到生活中来大肆宣扬,梦,毕竟是梦而已,怎么可以随随便便让梦帮自己做选择,弗洛亦德虽然说的不错,但那也是另一个世界的不错。”我说着,就有些激动,虽然我也乐意做梦,但梦在我这里仅仅是一种不太稳实的游戏而已,它并不代替自己的意志去行使选择功能。

  他开始沉默,但脸上仍旧有五成是笑着的。他也许正在寻索可以令我信服的理由。每次乱侃,我都在给他浇冷水,不过最后他总能用自己的体温把冷水变成热水,并蒸发到空气中。我十分佩服他的反驳能力。

  沈宇边走边想,我真怕他撞到别人,幸好餐厅不太远,说到就到。用餐的人所剩无几,餐桌上杯盘狼藉,筷子们横七竖八、相互攀附。大米粒儿,土豆条四处散落。这便是后来者的待遇,对于环境,眼睛向来爱计较,肚子却不怎么挑剔,只要把我撑圆就行,在什么地方撑并不打紧。为了肚子,眼睛就先忍一忍吧!我要了一碗削面,在最近的一个不太狼藉的餐桌旁坐下。一会儿,沈宇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麻辣烫,满脸惊喜在对面坐定。

  “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寒冷了,特别是冬天里彻骨透心的冰冷,它让我有种张怀拥抱的冲动。因为,我想要温暖,我本身又是燥热的。”沈宇眼睛很亮,用词却不太清晰,甚至有点矛盾。

  “哦,是不是正因为想要温暖,你才会对寒冷痴迷。”我说出我的理解。

  “嗯…,反正被寒冷包围时,我还是在渴望温暖,渴望一件避寒的大衣,想要一杯驱寒的热茶水,好像我又不是热爱寒冷,而是反抗寒冷。但是,我真的讨厌汗流浃背的感觉,讨厌被人柔声细语地温存。”他说。

  “我也常常有和你一样的感觉,一开始拼命想得到某种东西,但是拿到手后,又会恶心起来,恨不得将其马上丢入厕所。真是个悖论。”我显然被他绕了进来,就像堕入一个魔网。

  “我有体温,想要温暖,我才去追求寒冷。只有在寒冷里才能感觉到温暖,只有在寒气弥漫的季节里,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恒温动物。蛇常常喜欢晒太阳,却总是在阴冷的地方出没,因为它的血是冷的。”他边说边喝下一口不太烫的麻辣烫。

  我没有回话,自顾自地吃着面条,等待他下面的陈述。

  “我苦恼那些昏暗不明的问题,它们让我沮丧,又令我兴奋。有时我被折磨得都想要轻生了,你的话具有启发性,常常引导着我思考”他说。

  “我可不像你,会为那些鸡毛蒜皮的问题伤神,人有很强的能动性,但局限也是致命的,任何事物的原因都不应该去别的地方寻找,它本身既是结果,又是原因。它依凭自性而存。最好的求索就是不求索,不要去热爱什么别处的寒冷,还是好好享受身边的温暖吧。也许这温暖里掩藏着大寒冷。”我悠悠地说到。

  沈宇找我去恒山,我没有任何异议,能和一位同样喜欢植物的朋友穿行在青山绿林里,是莫大的福分。好吧,那就出发,带上铁锹,一沓编织袋,这会是一场怎样的旅行。我认为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旧有的状态。说走就走的旅行,多么潇洒,但是这次恒山之行不属于这个类别。我们做了充足的准备,至少在我,车子启动之前,我有几个思绪泛滥的不眠之夜,这是一种情感上的准备。我不敢将所有原因全归咎于禾子,但占据我意识空间的身影确实穿着一袭白衣。

  沈宇有时会开玩笑:你是一个诗人。

  我不懂诗人是什么物种,更不知诗人应该具有什么品格。但却是读过那些胀满激情的伟大诗篇。诗歌本质上源于爱,源于一种通天彻地的悲悯和自嘲。

  我从爱情那里来,沦落为一个不要命的诗人,一个幻听幻视过渡联想的精神病患者,百年难遇的巧合都让我撞上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只好什么都不说,你见过喧嚷吵闹的伤口么,没有吧,伤口从来都是沉默的,它是个典型的无能之辈,只会在黑暗里静静地淌血,然后在心里默念,过去吧,过去吧,过去吧,我不是伤口,因为我还在喧嚷,还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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