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夜赶回来的李望又是一夜没睡,加上在利比亚的疲惫,眼睛有些发酸发涩。他揉了揉已经发红的眼睛,狠狠心,又追上去。
这个男人一定有问题。
李望心里是什么都明白的。小念心里从来都只有他。只是……一个女孩子本是高贵美丽优秀,是上帝最爱的那个苹果,辛苦保护到二十多岁,只因为她爱的男人而经受那样的挫折,从此逆转本是一帆风顺的人生。如此,哪个女孩还能继续为着一个“爱”字走下去。本应玫瑰芬芳的爱,到了他们却是荆棘地。
他必须保护她,只有保护她,真正的保护她,不要再让她受到惊吓、伤害,与过多的担忧。现在,订婚仪式很快就会开始,只有他现在找出让他感觉不对劲的那一切,让现实摆在小念的面前,让她重新回到他的怀抱。当年的他太过弱小,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伤害,他怨恨她不见踪影的这么多年里,更是怨恨自己的软弱无能。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有什么事情比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更耻辱?!他是男人,别说只是出一个多月的差、两三天没有休息而已,就是前边是刀山火海,他也顾不上顾身。
他跟着那个人,不知是李望的跟踪术在这么多年的实战历练中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还是那个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反追踪的常识,压根儿就没发现后边的人。太阳已经升起在东方天空时,那个男人进了医院,过度疲惫的李望竟是因为把所有精力集中在那个男人身上,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医院对他到底是有多么熟悉。一个病房门口,那个男人闪进,他推门而入,空空的房间,熟悉的景设。这是马小柔的病房!
为什么是这里?马小柔呢?
“护士,这间病房的病人马小柔去哪里了?”
“你是马小柔的家属?”
李望迟钝地点头。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可以算得上小柔的家属。
“你这个男人是怎么当的!那个疯女人闹了得有一个月,一个星期前才搬走。我们打碎了电话也没联系到家人。”恶心地白了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一眼,悻悻地扭着屁股走开。
小护士的骂突然让他清醒过来,混成一团浆糊的大脑终于恢复了理智。
这根本就是刘轩给他下的一个陷阱。要的就是他离开。他想起那个男人在车边转来转去,似乎是留下了什么。或许那样东西才是刘轩的秘密。至于后边这一系列,都是引开自己,三个多小时的路程,还有一个多小时就是订婚仪式,凭你怎样也到不了订婚现场阻止,更何况这一路下来什么都没有找到,就算你赶到了也什么用没有。小念从来不是一个听人说一说就轻易相信的女人。
这就是刘轩的目的。
如此精心的盘算,这样深入的阴谋,真的就只是简单的因为爱情?因为男人的好胜心?
李望并不这样认为。
他一脚把油门踩到底,最大马力,全速前进,一路高鸣汽笛,连闯数个红灯。他没有想到用死亡换取爱情的伟大,也没有想今日这样的疯狂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更顾不上思考小柔为什么离开。
他一路飞奔,凭着直觉和回忆片段把第一个目标锁定在刘轩车的左前车轮里。唯一不对劲的地方就是那里。
一大早,关于小念和刘轩订婚的消息铺满了每一家报刊杂志的头版。
一个铺着青石石板,两边都是整齐的青石老宅建筑的南方小乡镇上,一个女人,四十岁上下,倚着自家门前的青石板砖,拿着一张报纸翻看、暗笑。
女人穿着藏青色的长款风衣,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式样,落到今天落了流行,却依旧看得出那风衣的不凡。想必是当年从大城市下放到这里做知青的。看她那就是坐在自家门前也是穿戴整洁大方的生活习惯,只是倚坐在门口青石板上也是一样腰板挺直,双腿微拢,气质灼人。
这个女人的面孔,我总觉得熟悉。
我在哪里见过?
一个年轻的女孩,远远跑来,“妈——”
可那不是小柔吗?
小柔的确不是我亲身的女儿,是我最好的朋友韩茹的女儿,是我最好的闺蜜和我最亲爱的丈夫的女儿。
人人都说爱情是神圣的,容不得一点污点,而我却是容忍了污点的存在,还把她捧在手心,细心呵护着。小柔出生的第三天,韩茹死了。
那时候我恨她,入骨地恨,我恨不得她碎尸万段。身为我最好的闺蜜,我总是把最好的一切都留给她,可是她呢?竟然就是那个破坏我完美爱情、幸福婚姻生活的罪魁祸首。我想用一生去恨她、折磨她,可她偏偏早早走了。
未婚生子,还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私生子,自然没有任何人的照料。一个人挺着肚子在医院里煎熬,孩子呱呱落地,擦干净身子就开始一个人料理孩子,料理自己。只是想去买一点下奶的汤菜,自己跑出去,那时其实我就在医院里,我眼看着她受折磨,我心疼但我伸不出温暖的手。一个踉跄摔倒在马路中间,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一声有气无力的哀嚎,我跪倒在路边,我最好的朋友因为我的一时怨恨从此与我阴阳两隔。
她用最后一口气求我,收养她的孩子。
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的秘密,她没有家人,最亲近的就是我。她爱上我的丈夫,不是因为她,是因为我。那个醉酒的夜晚,她就是觉得我离她越来越远,而抢走我的正是一个男人。她犯迷糊了,只要和他产生关系,她就可以和我永远纠缠不清。
她临死前断断续续的解释,是我听过的最愚蠢最哀伤的笑话。
那时,我只是沉醉在失去朋友的痛苦里。爱情,和友情,对我是一样的重要。我们本可以拥有最美好的人生,可以携手共度,可以指腹为婚,倘是同性还可结为兄弟姐妹,彼此照顾。本来,我可以站在追求她的一群男生面前骄傲地说,想追小茹,先过我这关。
可是,现在,我只有她冰凉艰冷的尸体。我恨他——我最亲爱的丈夫。我也恨那个让我知晓这一切实情的小生命。如果他可以酒后不乱,如果没有她的诞生,后知后觉的我可以依旧纯净。我带着她的尸体走了。家人收拾遗物,一个看起来很骇人的老太太把所有东西都直接扔进了垃圾堆里,包括那个孩子。
如果我可以狠下心,让那个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就地消失,后来的一切就都不需要发生,可我偏偏在围着瑾市中心大街绕到第四圈时还是忍不住把她抱回来。
那时的她仅仅五六天的样子,却在风雪中整整挨饿挨冻地过了两三天,虽然奄奄一息还是活了下来。这样刚强的生命从一出生就注定是不平凡的存在。怪我。我是那样偏爱甚至溺爱她,我是那样渴望剔除她那长在血液里哀伤的因子,拥有一个平凡女孩的快乐。她的那张和小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脸,我看不得一丁点儿沮丧。丈夫藏着心亏,不敢娇惯她,也不敢埋怨我的偏心眼儿,竟似养父一般平淡。
其实,我还知道并非仅仅如此。他在心里是真的不喜欢这个孩子的。这是他犯错最大的证据。他是怎样高傲的大男人,我心知肚明。
只是,纵然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她的母亲也早已过世,怎么又会有一个年纪相当的女人被她喊作“妈”?
当年,我并没有抱错的。
更何况,她还有一张比身份证更具有验证效果的脸。卷翘的睫毛,粉红色的小圆脸,微高的颚骨,大大一双银杏眼儿,乌黑的瞳仁,稍稍嘟起的粉白小嘴唇,每一样都是从小茹身上烙下的。在她刚刚长成少女的时候,纤细的腰身柳树条似的发出来,鼓囊囊的西瓜肚几天的功夫没了踪影。那时那就在想,这都是命,倘这孩子没有这样相似的面庞,小茹也就不会死。我甚至变态地以为她就是小茹。
我回想着,把已经开始呈现老态的身子整个儿趴在路边人行道的地砖上。
那个女人,难道就是她?
我们还在上大学的时候,那个男人就已经三十多岁的样子,老家的位置大概就是那里。我没有具体打听过,更没见过,只是听说是在南方,说那里街道整齐,家家青石楼房,巷道都是大青石板铺成的幽静小路。那个女人来过一次,远远看着,个头不矮,标致的身材,穿衣讲究,气质不俗,只是看不清楚面庞的样子。今天再见,时间过得太久,那点一面之缘的模糊印象在数十年记忆的长河里愈加看不真切,恍若水中月、雾里花。
市中心的中国银行大厦已经敲响了上午十点的钟声敲响,瑾市大酒店的礼堂里已经音乐响起。刘轩的势力比不上李望、汪绅,但毕竟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小小订婚就足以影响大半个瑾市上流社会。更何况,这次和刘轩订婚的不是别人,正是号称瑾市第一女性的马小念。对于更多今天来参加订婚宴的客人、媒体而言,马小念有着另一个更为重要的身份——李望的前女友。
李望听着钟声赶到大酒店,不过,他没有直接进去。在大酒店的门口有着太多媒体在等着他的到来。刘轩不过是配角。他请助理另外租了一辆小车,一辆普通的黑色大众。很顺利地混进地下车库。小心绕过巡逻扫描的监控摄像头,躲到刘轩那辆黑色路虎的轮胎后边,宽大的轮胎搭配着一边的支架圆柱,刚刚好为李望遮住了来回扫描的监控。
果不其然,这车的轮胎里果然有秘密。
在车的左前轮里,李望抠出一个微型存储卡。李望得意地摇摇头,刘轩啊刘轩,你从没有斗过我,这一次也并不会是例外。一个小小的人怎么会轻易糊弄过我?
“有人?谁!”两个巡逻保安突然发觉异响,侧耳静听。在平时这样的一点半点声音是不妨事的,可是今天不一样,瑾市大佬们齐聚于此,万万疏忽不得。
李望急忙蹲下,准备稍整衣冠离开,他的身份轻而易举就能摆脱所有嫌疑。可是不巧,他的中指就是那么刚刚好卡到了右前轮里,里边竟然还有东西。他惊住了。
两个保安闻声赶来,撬开车轮,取出李望的手指也正好带出另一个淡紫色的优盘。
这个优盘李望认得,这是从大学时刘轩就不离手的东西,即使离手也是锁进柜子里,并且里边所有的东西都是设置密码安全保存。
这里边想必就是刘轩真正的秘密了。
大厅里粉红色的喜庆浪漫装扮怎么看都像是病态的柔弱。小念穿着一身雪白的小礼服,端着一杯香槟穿梭在人群里,应酬的笑容在李望看来是那么痛苦。他走上前,“小念,跟我走。”
要加油哦~看好你!zp
回复 @编辑部: 我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了。。。只是一个信念——十万字!
督导大人加油😁
回复 @荣槐: 监工,你也要加油啊!
好好好!
回复 @她说江南: 谢谢支持!
加油!来支持了!
回复 @晨小旭: 笑脸笑脸
题目很吸引眼球哦,要持续更新哦!zp
回复 @编辑部: 谢谢老师
视角新颖!期待!加油!👻
回复 @写书网: 多谢支持!!
写的很不错,视角很好,继续加油
回复 @安婧芫: 谢谢支持!
题目就已经吸引人了,不过我感觉目录可以简单明了些,要感觉就是写书,不是作业
回复 @蔡静盈: 目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那个样子。。第一个能删掉吗?第一次作业的时候传到这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