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人诞生在一个叫塔布都里克的城堡里。
所谓城堡,实际上只是一个不知名族群遗弃的废墟。在干人的家族到来之前,这里曾发生过一次毁灭性的灾难,看情形非常惨烈。散落在城堡里的白骨有一尺厚,用脚轻轻一踩即刻变成粉沫。但是在城堡的一个地下通道里,干人的家族却意外地找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这真是上苍赐予的福祉,干人家族当下决定把塔布都里克城堡作为永久的聚居地。
干人出生不久,永远耐不住寂寞的父亲在一个新月高挂的晚上,悄悄地离家出走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父亲是个职业阴谋家,一辈子都在从事策反或者政变之类的工作。因为富有,幼时干人的生活基本是幸福的,和当今所有的小孩子一样衣食无忧,整天玩着各种所能想象的游戏。这种生活一直延伸到干人成为家族的掌门。
所谓干人,就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最不中用的人。“干人”,也叫旦干人,是中国西部最遥远的一个地方的叫法,据说这种叫法已经流行了好几个世纪,至今还在中国新疆广为流传。干人身上集中了人类所有的劣根性,自私、狡猾、贪婪、卑鄙、猥琐以及无耻等等一系列最歹毒的词汇都可以用在他身上。
干人生活的详细年表已无从考证,有关他的生平史书上记载得很少,有的也只是一笔带过。史学家们非常吝啬,都不愿在他身上多浪费一丁点笔墨。这可能是因为干人既不是一个伟大民族的代表,也不是一个驰骋疆场的大英雄;既没干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曾有过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但是,干人是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大概在13世纪末到15世纪初生活中亚南部的某个地方,至于属于哪个民族,现在考证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头大得很。据说他的祖上最早是成吉思汗征服者的后裔,打着伟人旗号在辽阔的草原上光荣地生活了许多年。后来家境败落,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当突厥人像蝗虫一样在北方泛滥成灾的时候,干人的祖上就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断地与突厥人通婚。一个种族灭亡了,又会诞生另一个种族,在人口不断地延绵和各种血脉交流的过程中,诞生了干人。
其实,轮到干人横空出世时,祖上原汁原味的血液在他的体内早已丧失殆尽,谁也说不清干人的家族和多少族群杂交过。按照当今优生学的说法,这种人应该是最优秀的人种了。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四周被沙漠所包围,可耕种的土地十分有限,只能种一些谷物之类的东西,因为秸杆太矮,大部分被牛羊践踏坏了。城堡的周围生长着茂密的干旱地带的植物,骆驼在这里充当重要物种。这里严重缺水。在城堡的旁边有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条沟,沟底有一个洞。这条沟一年四季都是干涸的,只有金牛座季节才有水从洞中流出来。每天猛烈地喷流三次,这条沟就满了,从山边流出来的水足够推动两个大磨坊。
在不同的时代,在干人家族的每一代里,总要跳出几个不甘寂寞的人,像庄子像孔老二一样周游列国,他们没有大智若愚的脑袋,却急功近利,年纪轻轻总想靠阴谋诡计干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结果个个都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干人的父亲是一个反复无常和诡计多端的人,几乎从来没有遵守祖上的规矩,没有恪守“干人”的遗训,常年离家出走。前面说过他是个职业阴谋家,先在喀布尔阴谋推翻当时的巴布尔政权被判死刑,逃离。后又投靠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王,引起了这位首领的怀疑,然而他又一次得到了逃跑的机会。这时候他还不死心,破衣烂衫地又跑到了当时的呼罗珊首府哈烈,准备择机再投靠一位明主。如果不成,干人的父亲打算再去印度碰碰运气。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跑得最远的一个人。说起来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极为恶劣的气候和极为落后的交通工具没有挡住干人父亲成千上万公里的奔袭,干人的父亲虽然不是一位很走运的谋士,却是位优秀的马拉松高手。但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没有再给干人父亲活下去的机会,这位英明的汗认为干人的父亲本性阴险狡诈,他的存在会给全世界带来危险,就派了几个密史在雨季的最后一个晚上把他杀死在哈烈的一家驿站里。那一年,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干人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
干人出生在频繁的战乱中,所以摆脱不了奔波逃命的际遇。在这之前,干人的家族早已失去了草原原有的自在辉煌的生活,在中亚腹地流浪了近百年。干人的家族没有家园,却很有钱,但钱不能买来尊严,没有人瞧得起他们。因为他们是干人家族的后裔,所以每隔一个时期就会被当做异教徒屠杀一次,这好像形成了一个周期,每当干人的家族有点兴旺的时候,灾难就会降临。所以,干人的家族在干人成为首领之前基本上没有形成什么规模。但不管怎么说,干人的家族还是顽强地活下来了,像一条河,涓涓细流,永不干枯。在战乱年代,那些不打仗就难受的英雄们,他们虽然灭绝了许多族群,但是他们自己也死得更快,要么集体诞生,要么集体灭绝,没有一个能比干人们活得更长久。但他们是受人尊敬的英雄,他们用刀书写了历史因此流芳百世。
总的来说干人是聪明的。他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善于总结前人的教训,严格遵守“干人”原则,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民族,没有宗教,没有信仰,没有军队,不参与任何一个民族的纠纷。所以在他30岁之前,他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惊险场面。像一个孬种一样地活着,家族的首要任务就是疯狂地繁殖后代。在当时的中亚,除了战争以外,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那个时候,女人和孩子受到空前的保护,许多战争皆因女人而起,战争需要女人为自己繁殖后代,除了女人之外,战争的胜利者们也从不杀死别人的孩子,哪怕是仇人之子,他们也会把他们精心养大成人。即便是这样,在当时残酷恶劣的环境下,女人和孩子的死亡率都是空前的。
但是被占领地的男人们就没有女人和孩子这么幸运了。一场战争过后,胜利者往往会大声宣布“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的命令。对于在战争中发生的杀戮,史学家一般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作详细的描述。
有关干人的背景资料我就说这么多,下面将向各位讲一个跟干人有关的故事。
父亲死后不久,干人在众亲族的推举下成为家族的新首领,年纪小小的他很快就显示出天生的在领导才能。首先他公平地分配了家族里的女人,把父亲的遗孀和侍女全部分给部落里的男人,采取双向选择制。父亲常年在外不归,老婆们早已和野汉子勾搭成奸,生的野种跟蛆一样多。因为是和平时期,野种的成活率特高。其次他分光了家里的金银财宝、牲畜和土地,他认为女人和财宝都是万恶之源,所有的罪恶都因此而起。仅这两项举措就使干人在部族中赢得了空前绝后的威信。在他的统治下,塔布都里克城堡比父亲在时扩大了三倍,牲畜、人口、粮食和土地比父亲在时增加了十倍。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平等富足安居乐业,塔布都里克城堡已逐渐显露出城市的雏形,远远望去就像海市蜃楼。这在当时战乱不息的中亚是十分罕见的。干人的领地闻名遐迩,干人的名声传遍四方。那时候各路商贾都喜欢来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行贸易活动,干人准备把这里建设成中亚最大的贸易集散地,他的家族集于这个人身上的许多不安分的品性,此时已毫无例外地暴露出来,勃勃雄心已涌动在他的血脉之中了。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最繁荣最辉煌的一个时期,史书上所记载的也正是这段历史。史书上称塔布都里克城堡是“一个没有人事倾轧和马蹄践踏的地方,是安分守已、殷实富裕的人的栖息之所”。干人将塔布都里克城堡治理得四境翕然,上自达官贵人,下至井市小民,都欢乐非凡,饮酒作乐,高枕无忧。所以人人都说:如果一个老妪头上顶着一坛金子在这里行走,也不会被人抢去。当时有一首民谣唱道:“单身带着一坛金,独自安然东西行。”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妇道人家,因为尿急就把满满一钵金子扔在路旁,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都会发现金子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这真是令当今的人们汗颜无比呀。
如果不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的话,干人和他的城堡说不定会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乌托邦们的理想国了。前面说过,干人的灾难是周期性的,不是发生在这代人身上就会出现在另一代人身上。
这是公元1448年夏季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北端一望无际的大漠边缘,刮起了大风,不是很大,十级左右吧。接着沙漠开始涌动了。一片一片松沙,宛如海洋,沙浪一排一排地从西北涌向东南,很快形成一个一个巨型沙丘,有些沙丘像山一样高。它们一阵一阵地盖住平原,在风的作用下,沙丘一列展开,形成无数的沙丘链,一条一条地排在地上,就像大海里的巨浪。沙浪滚滚向前,所向披靡,所有生物无不闻风丧胆。然而比沙浪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面。在漫卷天地的黄色大风中,在不断变幻位置的沙丘上,出现了一条类似黑色丝带的东西,一展整个天际,像丝绸一样柔软,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巨大的鹰在天空中飞翔。巨鹰不停地扇动着它那硕大的翅膀,遮天蔽日,飞沙走石,或闻歌啸,或闻号哭,视听之间,恍然不知所至。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末日到了!刚开始,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奇异的景象所吸引,这是和平时期的人一生中都难以一遇的。城堡里的老老少少以及城堡外劳作的人们都手搭凉棚站在高处,他们兴奋地观看着,激动地用今天谁也听不懂的话交流着各自的感想。后来,男人开始尖叫尿裤子,女人开始尖叫尿裤子,人们像惊天霹雳中的蚂蚁“哗”一下散去,各自逃命。人们如鼠类动物一样拼命寻找洞穴,有许多被遗弃的孩子在混乱的人群中被踏死。
这一瞬间过去之后,在毫无生机的沙海中,塔布都里克城堡变得死一般寂静,甚至连蚱蜢的唧唧声都听不到,人们几乎在这种窒息中死去。
巨鹰用硕大的翅膀把塔布都里克城堡团团围住,当尘埃散尽的时候,巨鹰变成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他们全都骑着骆驼,士兵气势高昂,表情庄严肃穆,样子很像是准备开始一场祈祷仪式。高级将领穿着棉布衣裳,全都有具钢铁般的身躯。他们的脸像火一样红,带着羊皮帽,头发剪得短短的。他们的眼睛很小,射着凶光,好像可以把铜器穿一个孔。他们的脑袋紧贴在身躯上面,好像没有脖子一样。他们的面颊好像是软皮袋,布满了皱纹和瘤子。他们的鼻子老大的,从一边脸连到另一边脸上去了。他们的嘴老宽的,把两边颧骨都连起来了。他们的上嘴唇胡须长得老长的,而下巴上的胡须却只有一点点——他们的相貌看上去活像一群白鬼,所有的生物看到他们无不望影而逃。
在寂静中,所有的鞑靼人都盯着他们的首领,一个叫速檀的家伙。
“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速檀拔出腰刀大声喊道。
“呜嗷——!”杀戮的时刻终于到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挥舞着大刀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冲进了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时间,刀光剑影,塔布都里克城堡沉浸在一片悲惨的哭号之中。干人家族男人们的头颅像土坷垃一样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肮脏的白布包裹着缠头的脑袋,在落地的一霎那间,松软的沙土被砸出一个坑,从尘土飞扬中滚出一道一道亮光,紧裹在头上的白布散开了,变成了一条一条长长的血路。尸体在欢笑中被抛出城外,卷起一股股红色沙暴。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城里溢出来,流向四周耐旱的植物丛中,并染红了周围的土地。大规模杀戮结束后,入侵者放下屠刀,开始大口大口喝胜利的喜酒。然后,他们在鲜血染红的泥泞的城堡里开始奸淫妇女、掠夺财物,这种罪恶行径一直持续到第三天中午,许多女人在强暴中死去。
干人是这场大屠杀中唯一幸存的男人。没有被杀是因为速檀希望他活着,活活地看着自己在一夜之间,是如何失去他的部族、他的女人和孩子,以及属于他的那份巨额财富。速檀把他的牙帐迁到干人的“蔷薇园宫”里,“蔷薇园宫”聚集了许多逃命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后的避难之所。这些女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干人身上,想用干人伟大的盛名做庇护之伞,以期得到速檀的赦免。然而干人没有力量保护他的女人们免受野蛮的鞑靼人的凌辱,他和生长在沙漠之海的所有生灵一样,是没有能力掌握自己命运的。速檀把这些女人全部赏赐给他所器重的部将,他们为他征战四方,忠心耿耿,毫无私心地为他献出生命。
速檀只能用女人和财富来慰藉他的部将。假如他的统治地位想更长久的话。
速檀只留下一个叫阑纳的女人。
阑纳是干人众多妻妾中最漂亮的一位,平日深得干人的宠爱。战争因女人而起,又因女人而结束。塔布都里克城堡之所以成为当时中亚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有一半归功于阑纳的美貌。春天的鸟儿在胡杨林里鸣啼,风卷起漫天黄沙,干渴的驼队穿过浩瀚的大漠戈壁,所有的生灵怀着无限希望聚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然后又怀着无限眷恋离开此地。第二年,当人们重新在这里聚集的时候,驼队里少了一些老面孔,多了一些新面孔。所有的生灵在这一天聚集在一起,这时候,是塔布都里克所有男人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阑纳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最热闹的集市上用优美绝伦的波斯舞款待远道而来的人们。不知有多少男人为了一睹阑纳的芳容,跋山涉水不惜散尽一生集蓄,有的消失在通往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沙漠里,有的僵死在冰冷的城墙边。有的男人则突然倒在狂欢的人群里,死的时候耳边长时间萦绕着女人清丽无比的歌声。这时候,鸟儿不再鸣啼,黄沙不再遮天蔽日,干枯的泉眼开始猛烈地往天空喷射粗壮的水柱。
速檀记不清有多少次混在狂欢的人群里,拥挤的人群像变幻不定的沙丘一样,他一会儿被挤上沙丘的顶峰,一会儿又被埋入沙丘的最底层。他穿着粗布长衫,捆着黑色腰带,巨大的缠头下面是一双邪恶的眼睛。狂热的男人们不停地往舞台上掷着金币,厚厚一层金币在阑纳的脚下发出音乐般的声音。女人水灵的眼睛,洁白的牙齿,颤动的乳房,扭动的身躯,每一次热烈大胆的舞姿,都激起台下一浪高过一浪的狂躁情绪。倒下的男人越来越多,他们死而无憾,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目睹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每当这时候,速檀就气得发疯,他恨不得立刻掏出藏在裤子里的腰刀,把在场的男人统统杀光。
这一愿望终于变成了现实。
在这之前,速檀的部下化装成商人、乞丐或者卖艺者,在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进出出,把城堡里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甚至他本人也把自己装扮成流浪汉,亲自在“蔷薇园宫”外乞讨了20天。“蔷薇园宫”的人见他实在可怜就收留了这只披着羊皮的狼,速檀成功地打入“蔷薇园宫”内部。他干的活很简单,只要每天把“蔷薇园宫”里所有的粪便运到城外就行。速檀在每天运送粪便的途中,策划着一个又一个凶险的阴谋。
“蔷薇园宫”和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样,在速檀的狂笑中灰飞烟灭。强盗们如同冲进羊圈里的恶狼,女人在他们疯狂争夺和嘶咬中发出骇人的惨叫。屋宇门庭,新月之下,都是强盗们的欢乐之所。因为急不可耐,有些强盗就用屠刀去剥女人身上的衣物,因为用力过猛,许多女人就丧生在屠刀之下了。即使这样刽子手依然不肯松手……
速檀命人将干人绑在一个拴骆驼用的木桩上,这里能看到塔布都里克城堡和“蔷薇园宫”发生的一切场景。
干人悲痛欲绝。
在众多女人哀痛哭泣魂魄飘缈中,干人找到了阑纳的声音。
阑纳的声音来自“蔷薇园宫”的一间密室里,凄凄哀哀,如同一首动人心弦的黑色葬歌,在众多女人的哭泣声中脱颖而出。他在寻找阑纳的声音的时候,竟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沙漠的风呼啸着把干人裹得严严实实,沙土遮住了他的眼睛,吸干了他的眼泪,他在风的喘息中全神贯注地寻找阑纳的声音,这一瞬间仿佛耗尽了他一生的智慧。从此以后,干人再也不关心任何事情了。后来阑纳的哭声开始变得细微柔媚,似在绝望的哀鸣中出现了涓涓溪流,溪水没有被沙漠所淹,反将流沙霹开一条裂缝,于是溪水开始发出欢快的流淌声。没有悲伤和痛苦,一切充满生命的动感,仿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人类几个世纪所没有走完的路程。伴着阑纳发出的快乐的声音的,是一头健壮的牦牛的叫喊,这恐怖的叫喊声充满原始物种欢畅的野性,显示着一种星转斗移的力量,它掀翻了“蔷薇园宫”的屋顶,冲向塔布都里克城堡上空,在无垠的沙海上空盘旋。一时间,所有的生灵都被这翻江倒海的恐怖之声震慑了,人们爬在地上,不停地亲吻着血色泥土,含着一嘴风沙咕噜咕噜地祈祷。后来,牦牛停止了喊声,仿佛是一座巨大的沙丘突然无声无息地塌陷了,只有阑纳若继若离的呻吟,宛如蚊蝇一般……干人极其仔细地聆听着“蔷薇园宫”所发出的声音。他发现这两种声音合在一起就像风在推动着沙漠,一条由三个并列的新月形沙丘组成的沙丘链,呈一条线的形状越过平原,后来外边的一个新月形沙丘碰到一所房屋的院墙而逐渐涨大,过了一些时候,便高出院墙,并倾泻而淹没了那个地方;而旁边的其他两个新月形沙丘却沿着没有障碍物的地表继续前进。多么奇妙的组合啊。多么美妙的声音啊。干人一时间忘却了发生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所有的不幸,进入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境界。
一切进行完之后,速檀命人把干人带进“蔷薇园宫”。
强盗们累了饿了就开始杀羊宰牛,人的血腥气味和烤羊肉的香味交织在一起,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气味,闻上去恶心极了。
“蔷薇园宫”摆满佳肴美酒。
速檀坐在土炕最里端,高高在上的样子。一撮金黄色的毛发从他胸前肮脏的衣缝里钻出来,他脸上的肉瘤分外红艳,小眼睛里闪着柔和安详的光芒。
阑纳已经精疲力竭,像一只抽了筯的母羊赤条条地瘫在速檀的怀里,她的身上仅仅裹了一条黑色的波斯纱巾,粉色肉体在黑色物件的衬托下美艳无比。
速檀的部将把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阑纳的身上,大块大块的羊肉堵不住贪婪的嘴,从嘴角边溢出的液体不知是酒还是哈喇子。
只有干人视而不见。
“你的眼睛没有眼泪,你的表情麻木不仁,这说明你是一个自私冷酷的人。”速檀说。干人是所有人种里最卑贱的一种,这是当时最流行的看法。速檀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甚至超过拿刀的敌人。
“我只是干人,干人是没有感情的。”干人木然回答道。
“首先,你们应该有自己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是打不垮的民族。”速檀说,“你们还要有自己的宗教,为了使你的子民都信仰这种至高无尚的宗教,你就要杀死所有的异教徒。统一宗教就等于统一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以你应该拿起刀剑去征服其他的民族。”
“我只是干人,对宗教了解甚少。穆斯林说,行善就可入天堂,作恶就要下地狱。释迦牟尼说,你们的宗教是真的,我们的宗教也是真的。仅仅入教信神是不能入天堂的,还要看他的业因如何。无论皈依了哪种宗教,都必须先修行后行善。所以说,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之原,无不是以教育人民苦炼修行弃恶扬善为根本的。为了宗教去屠杀别人,是所有圣者所不为的。”
沉默。无言以对。
不知谁碗里的酒洒在地上,落在地上像泉水似的哗哗地发出声响。速檀的手下都把目光聚集在干人身上,然后又把目光聚集在速檀身上。他们紧握屠刀,只等速檀一声令下把干人拉出去,砍下这位干人家族里最后一个男人的脑袋。
干人表情麻木,脑子白白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当时真的麻木了,死算什么?活着又能干什么?几百年来在干人的家族里,每当剩下最后一个男人时,他们在最后时刻,脑子都是白色的。
速檀脸上的肉瘤开始变色,柔和安详的表情渐渐收敛,灰蓝色瞳孔在一瞬间缩小成针眼那么大。
这时,速檀怀里的粉色尤物舒懒地蠕动了一下,发出柔弱的呻吟,仿佛刚刚从梦里醒来似的。
阑纳说:“我要喝酒。”她说着梳理了一下长长的亚麻色头发,掀开黑色波斯纱巾,从桌子上端起一碗酒。她没有生过孩子,两个乳房好似刚刚发育成熟的母山羊紧紧贴在胸上,乳头是紫色的,就像八月的野葡萄,散发着浓浓的诱惑。阑纳自己先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把碗送到速檀的嘴边。所有的鞑靼人又把目光聚集在他们两个人身上,速檀咬住碗盯着干人开始喝酒。咕嘟咕嘟,粗大的喉节上下蠕动,宽大的嘴角两边流着小溪,溪流沿着女人纤细的手臂缓缓流向乳房,阑纳发出荡人魂魄的笑声。
这笑声救了干人的命。
“哈哈哈……”速檀开始狂笑。
“哈哈哈……”速檀的部将也跟着一起狂笑。
笑声中,速檀改变了主意。先前,他的众部和追随者——他的政权的主要支柱,都是一些热爱草原生活的人。对于他们来说,唯一有价值的生活就是在他们祖先留下来的毡房里过日子,终日和畜群厮混,平时放牧,战时携着羊群远征。但在他们看来,居住房屋和城镇的人都是堕落而没有丈夫气的种族,种地的人都是奴隶,他们和牛马一样地服苦役,不过是为了过上奢侈生活而已。一个伟大的君主如果不值得自由民称许,不值得“四海为家的君子”所称道,他们是不肯为他做臣民的,因此,要保持臣民对自己忠顺的一个方法,就是在这方面满足他们的要求,和他们一起过游牧生活。这就是他们目前的生活方式,已经脱离了实际意义上的游牧生活。他们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流寇,打过许多仗,占领过许多城市,但是他们从不去统治那些城市。他们像蝗虫一样在中亚腹地飞来飞去,所到之处人烟皆无。
“我不会杀死你的!”速檀喝完酒开始吃肉,他好像天生是个反刍动物,肉在他嘴里嚼都不嚼就下肚了。这可能是长年征战养成的习惯。“你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干人,你应该拿刀打仗,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速檀说,“我要创造奇迹,我要把世界上最后一个干人变成英勇善战威震四方的勇士!”
速檀的决定得到了部将们的一致赞同,他们纷纷过去向干人祝贺,给他敬酒。一时间干人就成了敌人的同谋,或者说是合伙人。
干人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于速檀的决定,他仿佛根本没有听见。他麻木地和强盗们握手拥抱,麻木地大口大口喝酒。这时候,干人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他的父亲,那个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的阴谋家父亲。他还清楚地记得接到父亲死讯的那个寒冷的下午,从沙漠的南端,一位黑衣使者骑着骆驼飞驰而来,驼鞭在空中发出“啪”、“啪”的声响,骆驼的铁蹄带起了沙土,掀起一股一股的沙暴。黑衣使者径直奔向“蔷薇园宫”,塔布都里克城堡没人能阻止这匹狂奔的骆驼。黑衣使者在“蔷薇园宫”门前大声宣布了父亲的死讯,然后飞一样地消失了。“蔷薇园宫”派了许多高手前去追赶骑骆驼的黑衣使者,连个影子都没看见。多少年来干人从没认真地去想自己的父亲,现在父亲的影子却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特别是在这种场合这种环境。
他大吃一惊。
从此,干人成为速檀牙帐里的一位重要成员。他跟着速檀南征北战,永远地离开了塔布都里克城堡。每到一地,速檀的部将就用大刀长矛顶着干人冲锋陷阵,然后他们就在干人身上挂满被俘者的头颅向速檀请功领赏。之后他们又像蝗虫一样离开那块被鲜血染红的土地,在他们走后的几十年里,那些地方都不会长出一棵草的。速檀和他的大军在久旱无雨的大漠里缓慢行走着,半大的男孩子都被分配到士兵的骆峰和马背上,这里面有许多是干人的后代,他们从小就见多识广,长大后的残忍程度超过他们养育者百倍。女人和婴幼儿及缁重细软则放在队伍中间。
大军像一条巨蟒在绵延几十公里的河谷上笨拙地扭动着身躯,所有的财富都藏匿在这条巨蟒的肚子里。河谷两岸的岩层是红色的,在一层一层散沙中间镶嵌着巨型动物的化石。在烈日的曝晒下,有些动物的骨骼已变成白色的流沙,风一吹便随之而去。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是原始森林,后来变成一望无际的海洋,再后来成了河流,现在河流也消失了。只剩下干枯的河谷。太阳把人烤得头晕目眩,把大地照成燃烧的火焰。只有一棵烤焦的胡杨在热浪中发出瑟瑟的竖琴声。
速檀和干人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干人穿着鞑靼服装,服装的颜色跟河谷两岸岩层差不多,背上挂着白白的盐霜,远远看去就像小孩的尿布。他左手牵缰,右手紧握一支长矛,两眼眯成一条细缝。他神情木然,一头粗糙的红色长发,在风中胡乱飘荡,有时候头发会把整个脑袋缠住,远远望去就像一股旋转着的龙卷风。而他本人却僵硬着,长时间地骑在骆驼上动都不会动一下。
他开始脱皮。一层白皮脱下还是一层白皮,再脱下一张白皮,然后渐渐变黑,变红。速檀对干人的变化很满意,他始终认为在强权的干预下,人的意志是可以改变的。看着干人不断地变化,有时候速檀会忍不住仰天长笑。每当这时候,速檀的心情特别好,脸上的肉瘤蹦蹦跳跳仿佛唱着欢乐的歌。士兵的情绪永远像烈火一样高涨,他们骑着骆驼和马,群情激昂地唱着战歌。歌词大意是:时势借与英雄佑,英雄气欲呑宇宙。军威辉耀四方明,胜似日月悬重九。士卒喊声动地来,戈矛光闪层云透。在他们引歌高吭的时候,炎热的风就从红岩铸成的土地上无声无息地吹扑过来,顺着火红的沟壑蛇一样舞着。天空湛蓝湛蓝的,像水洗过一般,一丝白云都没有。太阳几乎把大地烤焦了,所有的植物都伏在地上。所有的植物都有一个复杂的生命过程,每一株弱小的植物下面都有一个庞大的根系组织。为了在这样的环境生存,为了延续生命,只有靠它们自己拼命地向土地获取了。它们在黑暗中拼命嘶咬泥土,以期从中吸取生命的能量,为的是在天亮之前,在太阳从东方升起的那一瞬间,从绿色的叶面上汲取几滴生命的甘露。野兽在艰难地爬行,人在爬行中学会了站立,他们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野兽气味儿,虽然他们被人生过成千上万遍,可是他们身上依然充满野兽味。在这块土地上,人和野兽都被太阳染红了眼睛,他们在空虚和饥饿中寻找战争的机会。
这一地区,包括沙漠以内和边外的一些地区,几乎没有速檀可涤荡的地方了。有一次速檀大军在沙漠中迷了路,几乎和塔布都里克城堡擦肩而过。当年速檀离开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时候,一把大火把城堡烧了个精光,大火烧了整整十天十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残墙断壁一直都是焦黑色的,大漠上最毒的日头无法把它变成和周围一样的颜色,最大的风哪怕是连续刮上十天十夜,也去不掉瓦砾中渗出来的血腥气味。一到夜晚,特别是冬季没有月亮的晚上,就会从城堡里传出鬼哭一样的声音,随风飘到几十里以外的地方。沙漠里的生灵无不闻之丧胆。
在漫无目的的行走中,速檀开始变得狂躁起来。他们已经到了沙漠的边缘,下一步只有越过莫洛河进入草地了。速檀感到很难过,离开沙漠,他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死去。虽然他的故乡在草原,但那毕竟是一个很遥远的过去。从他记事起,他就跟随父辈们在这块沙漠里游荡,为了生存,他们斩杀敌寇,从不心软。他们征服了沙漠里所有的异教徒,用敌人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天宇。
速檀离不开沙漠。
有一天,速檀觉得很无聊,就带领部将去打猎。他们打了许多野驴、野猪和其它一些物种,猎获物之多,竟至遗留遍地,走兽和飞鸟都来饱餐一顿,沙漠上像巻起一股风暴,瞬间白骨森森。然后大地就变得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一派和平景象。
速檀在莫洛河边选择了一个极为优美的地方,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那个地方空气像伊銮花园一样清新,天空中的飞鸟唱着动人的歌,声音仿佛来自伊甸乐园。
这天晚上,速檀对干人说,我的天性就是热爱沙漠,那里没有庄稼,旷野里的猫头鹰听起来比丛林中的夜莺歌声还要美妙。我们从来没有以农业地区为家过。饿狼野兽是我们的朋友,沙漠里的野猪是我们的同伴。我们最喜爱的地方和我们最中意的房舍是山顶上的岩洞;我们穿的是狗皮和野兽皮,我们吃的是野禽和野兽的肉,就算别的地方是伊銮的花园,甚至说是天堂,我们这种人也不能跟那些混帐敌人为伍!速檀还说,没有羊,我们就活不下去,离开牛,我们便死路一条。我们要么被人杀死,要么杀死别人。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干人不说话,只是喝酒。几年来他一直是这个样子的,他几乎变成了一个酒鬼。速檀却并不在意这些,他需要听众,而面前这个哑巴干人却是最好的人选。
“如果你不是异教徒,也许我们会成为朋友的。”速檀喝了一口酒说。
“如果你不是干人,哪怕是杀死一只蚂蚁,我都会改变对你的看法的。”速檀又喝了一口酒说。
干人还是沉默不语。大口大口地喝酒。
速檀气得发狂,他拔出腰刀架在干人的脖子上,骂道:“我杀你族人,奸你妻女,把你的孩子充军打仗,难道你就不恨我吗!你卑鄙你无耻你是世界上最没有人性的小人!”
速檀把牙咬得嘎吱嘎吱响,他的眼睛鼓得像铜玲那么大,他恨不得把手中的刀一挥,哪怕让干人的脏血溅他一身也在所不惜。速檀现在觉得让干人活下来实在是一种失误,因为他现在越来越没有杀人的勇气了。
干人还是老样子,像吊死鬼一样一句话也不说,只顾吃肉喝酒。
没办法,他还是不开口。速檀收起刀,嘿嘿干笑了几声。“你还是不说话,你是有种。”速檀说着拍拍干人的肩膀。然后他们开始一碗一碗地碰酒,速檀的部将谁也不理会他们,都跟没看见似的。
新月高高地挂在黑色夜幕的顶端,它的周围撒满星星,仿佛是宝石在发出一束束闪亮的光。沙浪里篝火通明,一到夜晚这里的气温就会骤然降至冰点。速檀的士兵们围着大火喝酒唱歌作乐。明天他们就要离开一望无垠的沙漠,进入丛林,然后回到梦中的草原。当速檀突然宣布这一决定时,所有的人先是一愣,然后开始欢呼。进入草原就意味着放弃沙漠,放弃沙漠就意味着放弃战争。他们离开故土已经太久,有的根本就不知道故乡在何方。他们已经在沙漠里失去了价值,不打仗他们就会生病,不掠夺就失去了欢乐。他们生来就属于战争,没有比战争更能激荡他们为生命而战的了。可是谁去在乎这些?他们已经厌倦这种生活了,在痛苦的抽泣中,他们更多地滋生起对新生活的向往。天亮之后,他们就要越过莫洛河进入中国的西域地区,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美丽富饶和平。今晚,他们用最后的歌声向给他们带来无尽财富和痛苦的沙漠,告别。
歌声伴着烤肉的香味飘向远方,所有嗅觉灵敏的物种都在这诱人的芳香中陶醉。火光星星点点,绵延十几里,站在远处的沙丘望去,就像一条扭动着的巨蟒。这是一个没有风的夜晚,沙海默默地掀起一股一股的沙浪,无数条沙丘链一排连着一排,悄无声息地包围了速檀的军营。在沙丘的后面,隐藏着黑压压的异教徒,谁也搞不清他们究竟有多少人马,也不知道他们为了这一时刻准备了多少年。黑暗中闪烁着无数贪婪的复仇的眼睛,他们手持利器,摒住呼吸,他们的心在激动的狂想中发出一阵一阵巨烈的抖动。
干人醉麻咕嘟地离开速檀的帐房,他趔趄着边走边低低吟唱,如果你在毡房里还以为外面有一只鸽子在叫,这是因为他唱歌的时候总喜欢把歌声压回肚子里。歌声在肚子里荡气回肠,有时候竟像雷击电闪,而表面上却是没有风暴的沙漠,平静得让人毛骨悚然。因为谁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所以也就没人去理会他唱些什么。今晚他和速檀喝了太多的酒,在速檀的营中,节酒是一种耻辱,大醉才是英雄好汉。速檀酒喝得太多,话也说得太多,后来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就在阑纳的服侍下大睡过去了。在近五年的征战中,阑纳一直在速檀的羽翼下得到了空前的宠爱。每天,只要速檀高兴,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都能听到阑纳欢快的呻吟。阑纳在速檀的滋润下变得更加妖艳动人,她是速檀心灵的安慰,每当他受伤归来时,女人都会用她湿润的嘴唇舔干他流血的伤口。这样的情形虽然不多,但足已使速檀粗糙的心迎来潺潺细流了。女人就像土地,在日月轮回中慢慢改变着植物的生长节率,速檀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渐渐丧失了凶残的本性的。他甚至向阑纳许诺说,只要一进入中国西域,他就解散军队,找一个丰水草地,生一大堆孩子,和阑纳过一辈子的隐居生活。他还说他现在越来越向往那种生活啦,有时候甚至有些迫不急待了。
干人远离欢乐的人群,独自一人坐在沙丘上发呆,蚊蝇在他身上恣意叮咬,但他无动于衷。他现在的长相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鞑靼人的模样了,他和他们一样行军打仗,刀光剑影,四海为家。几年来干人历经风霜,饱尝世变,吃尽了千辛万苦。唯一与众不同的是,干人从不杀人,他在枪林弹雨中表现得像泥鳅一样光滑。这使得速檀和他的部将们大伤脑筋。
篝火渐灭。黑色沙漠吸干了武士们的强悍体能,他们像烂泥一样轰然倒下,营房四周顿时传来野猪般的呼噜声。从远处听去就像水溏里的蛙鸣。
新月不知什么时候躲进了云层中,有一个黑衣女子蹑手蹑脚地来到干人的身后,她那一身的馨香,使得干人差点晕过去。
阑纳从身后紧紧抱住了干人。
在那一瞬间干人仿佛变成了僵尸,女人喘息着小心翼翼地吻他的脖子和耳朵,湿润的气息慢慢爬过干人冰冷的心。一时间干人泪流满面了。干人说:“你还是属于我。”当月亮从云层里钻出来的时候,他们开始做爱,明月见证了这对患难夫妻真挚的爱情。这是塔布都里克城堡大劫难之后,他们第一次在一起。
没有话说,泪水打湿了黄色沙土。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之中。
速檀的末日到了。
就在离开沙漠的最后一个晚上,速檀的军队在异教徒猛烈的进攻下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当黎明即将到来的时候,沙海停止了翻滚,一排一排的沙丘链在马蹄的践踏下掀起灰色风暴,在所有的生灵都在梦中呓语上苍赐予万福的时候,在空旷的大漠里,突然喇叭与号角齐鸣,战鼓、铙钹声与战马嘶鸣声大作。成千上万的异教徒骑着骆驼和战马,挥舞利剑和长矛从四面八方冲向速檀的军营。喊声震天,鲜血染红了剑柄上的宝石。速檀的人马在睡梦中纷纷蒙尘倒毙,活着的根本无法抵抗。仿佛有一颗惊雷在人群中炸响,所有的士兵乱作一团。梦醒中的速檀根本无法驾驭他的士兵,他们战乱中一旦找不到自己的主人,便惊惶失措,到处乱窜。士卒们你推我挤,有些人被塞进了战车之间的链阵里,后面的人猛挤前面的人,推着他们冲断车链拥将出去,很多人被踩成了肉泥。
速檀彻底清醒了,他已经看清了战场上的形势,于是下达了向丛林逃跑的命令。实际上这个命令已经不是速檀所能下达了的了,他的人马早已溃不成军,如同决了堤的洪水一泻千里。
在这场战役中,速檀神秘地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多少年后,还有人在这一带寻找着他的踪迹。传说他在逃走的时候,身边带着大量的金银财宝。
莫洛河里漂满死尸和马匹,很快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走,河水被染成血红色,但瞬间就变成了绿色。河面上唯一的浮桥成了死亡之门,生命在这里变得异常脆弱。要杀的人,他们都已杀了;残留下来的人都遭到了酷刑,他们被敌人阄割去肢,断手刖足,挖眼剥皮,最后免不了一死。
异教徒们追赶到莫洛桥上之后,看见路上堆满了被宰杀的死马,以及用于驮钱币和衣料的死骡子,有两千多头,死骡子身上的褡裢全是空的,道路都被堵塞得不能通行了。接着,他们又找到了焚烧锦缎的地方,看到这些值钱的东西已经变成一堆还在冒烟的灰烬,装饰这些衣物的金子和宝石,还留在那里。他们赶紧跃进灰堆里取宝,发现金子和红宝石还没有被烧坏,可是绿松石已经变黑变脆原有的颜色已经完全消失了。红玉也碎成小块,颜色变得很难看。珍珠被压成细末,已辨别不出来了,琥珀也失去了悦目的光彩。许多人心痛得哇哇大哭起来。
强盗们从灰堆里尽量寻检后,又继续前行,突然他们发现一箱箱的金粉在河底闪闪发光。珍宝玉器和金银器皿从河底射出的光芒就像太阳一样辉煌灿烂。所有的人都企图从河中打捞这些贵重物品。但水流冲过岩石,十分湍急,任凭什么方法都下不去。于是强盗们每人都从胡杨树上砍下一根长竿,竿的一端装上了一只钩子。要想达到河底,必须把几根竿子连接起来。当速檀把这些财宝掷入河中时,曾命令部将把这些箱子劈碎,让金粉在水中四散。可是,劈碎箱子需要太长的时间,他急于向前奔逃,最后只得命令将这些箱子原封不动地掷入河中,所以大部分箱子一直照样摆在那里。
打捞金子使强盗的队伍方寸大乱,许多士兵在拥挤中掉入河中淹死了。但即使这样,还是挤满拿长竿的人。他们用钩子顶到箱子的时候,有许多箱子都被顶破了,里面黄灿灿的沙金被急流冲走了,这时又有许多人开始大哭起来。只有遇到特别小心的人,箱子才没有被弄破,被捞出水面,每一只箱子有一只骡驮那么重。那些有柄的或有其他东西能钩上的瓶子和器皿也都被捞出水面,凡是钩不稳的东西一件也捞不出来。他们捞出来的金粉也只是很少一部分,可是就这一点点东西也让他们发了财,生平的愿望都能一一实现。
干人和阑纳在那场灾难中意外地得以逃脱。
有人说他们去了当时的中国,他们在一个很好的地方生了一大堆孩子。
也有人说,当时阑纳根本就没和干人在一起,有关速檀覆灭的前一个晚上他们在一起的说法并不准确。真实的情况是,阑纳是和速檀一起消失的。
1988年8月,有人看见干人家族最后一个子孙拿着一摞厚厚的家谱在北京城最大的拍卖行里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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