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阿门的春天

  一

  这是一个美丽的晚上,苏和感觉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进入状态的苏和选择离开这座城市。说是选择离开,还不如说他已经无路可走了,他杀死了高娃,她的亡魂一路陪伴着他。于是他逃离了这座城市,正式踏上逃亡之路。

  那天,是高娃22岁生日。 也是大型歌舞剧《巴音阿门的春天》最后的彩排。地点在县电影院。下午团里邀请了县里有关领导和一些老艺术家来观摩,整个剧院显得十分空旷、冷清。只有台下几十双眼睛盯着缓缓展开的剧情。这台歌舞剧是团里今年的重头戏,准备参加州里广场文化节。

  剧情开始,音乐响起。首先上场的是男一号和女一号,他们在美丽的赛里木草原上相爱了。清晨,在赛里木湖畔的一个蒙古包前,男一号和女一号随着母牛“哞哞”的叫声,开始了他们今天的工作。女一号提着奶桶帮这家的女主人挤牛奶,男一号则帮这家的男主人把羊从圈里赶出来。男一号和女一号的肢体语言十分夸张,女一号用舞蹈的形式表演挤牛奶的动作,男一号则用标准的芭蕾驱赶着雪白的羊群。(他们的形体动作十分夸张十分浪漫,要是放在现实生活里,满满一桶牛奶肯定会被女一号撒得一滴不剩。而男一号,羊要是有思想的话,肯定不会听他的指挥。)背景音乐是像是远方传来的幽幽的蒙古长调。然后场景发生了变化,他们回到了城里。原来男一号和女一号都是县歌舞团的演员。

  然而,在舞台上燃烧着的一团火,并不意味着在现实生活就会假戏真做。在舞台上相爱着的男一号和女一号,他们仅仅是用一种表达方式向观众叙述对爱情和美好未来的向往。《巴音阿门的春天》剧组的演员们穿着蒙古族传统服装,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表现手法,来展示一种浓郁的民族风情。这台歌舞剧已经排练近半年了,作为一名年轻的编导,苏和最满意的部分是剧中的舞蹈和蒙古族长调。剧中在传统蒙古族舞蹈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当代青年喜欢的表达方法,在不停变换的草原和湖泊的背景里,演员在奔驰的马背上演绎着青春和生命的活力。在配乐上苏和大胆地尝试了不少新的方法,在突出马头琴这一无以伦比的传统演奏方式时,配备了大量的电声乐器,时代感十分强烈,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震撼感。特别是蒙古长调,这种古老的演唱方法,从它的诞生之日起,就是蒙古族历史的一部分,苏和保留了它的古朴沧桑,选择了它的优美和神话般的音质,去掉了一部分冗长深奥难懂的内容。

  说实话,这部分内容连苏和本人都听不懂。苏和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他更偏重的是当代都市生活,因为他一出生看到的就是楼房和汽车。对草原的感觉,苏和和当下所有城市里的年轻人一样,觉得草原充满浪漫的想象和梦幻般的色彩。苏和心中的草原就是巨型舞台和旋转梦幻的灯光,是高娃美丽的眼睛和摇摆的裙裾。她腰肢颤动,脚步轻盈欢快,就像天鹅扇动着翅膀,在浪花飞溅的湖面上以高贵的舞姿滑动着。高娃是《巴音阿门的春天》的女一号,可以说整个舞台灯光甚至整个剧情都是为她设计的。

  掌声。从台下观摩的领导和老艺人中间传来一阵赞美之声。不知哪位领导或者艺术家带头鼓起掌来,显然这台歌舞剧已经大大超出了他们的想像。“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啊。”不知哪位领导或者艺术家发出这样的感叹。但是更多民间艺术家则选择了沉默。其实掌声也是稀稀拉拉的。有人怀疑观众里面有苏和安排的托儿,目的是为了通过这次审查。几位民间艺术家的脸上表露着明显的疑虑,他们用蒙语交流着各自的看法。看来情况不妙,一场宏大的剧目才刚刚开始,精彩的剧情刚刚展开三分之一,就演不下去了。

  二

  后来发生的事情完全是苏和没有预料到的。因为巴特和民间老艺术家布仁加普的突然加入,一下子改变了剧情的走势,整个剧情完全乱套了。演员阵脚大乱,跟着台下观众也开始骚动不安起来。有人站了起来,挥舞着手势,感觉有点想平息这场风波似的。但是很快就被一位领导模样的人制止了。静观事变。领导说。乐队没有停止演奏,马头琴以压倒群芳的优势,制止了整个骚动的场面。

  接下来是整个剧场的鸦雀无声。只有从麦克风里传出被放大的呼吸声。这时,巴特领着一群打手怒气冲冲从后台冲了上来,他们穿着黑西服,戴着黑墨镜,叼着烟,手里拿着棍棒和菜刀。剧场的空气立刻变得紧张万分,有很多演员被这突发事态吓懵了,他们纷纷躲避着巴特和他的手下,人们给他们让出一条路来。

  我们先来说下巴特。巴特是高娃的男朋友,也是黑社会老大。他刚从监狱里放出来,他的手下开着豪华车队去监狱门口迎接他。他们一路直奔县剧院,因为他们老大的女朋友是高娃。老大的女朋友爱上了别人,这是他们的耻辱。在狱中巴特就听说高娃已经另有所爱了,她和歌舞团的编导苏和好上了。这是巴特不能接受的。因为,苏和是有老婆的人,再说苏和长得像只病羊,风一吹就会摔倒。巴特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小白脸男人了,他们别的本事没有,只会在女人身上下功夫。巴特身上散发着浓烈的臭气,痒得难受,正想找个人出气呢。他来到他的女朋友面前,目光在高娃身上转来转去,那目光带着尖刻和恶毒。他脸上的刀疤开始变颜色。通常这个时候他的手下都会躲起来。这个姑娘上个月还去监狱看他来着,她爱他,海誓山盟过,海枯石烂的话都说过。

  高娃被巴特盯得满脸羞红,她把目光转向别处,她的心在颤抖,不由得向后退了两步。但是,她绝不怕他,在这之前她已经发誓要离开巴特了。是因为他放荡不羁,还是他曾经是个罪犯,她说不清楚。但是她知道,她不可能和这种人成为朋友的。巴特是个危险人物,远离他,是个明智的选择。草原上的姑娘天性刚烈,说到做到。

  现在这个姑娘另有新欢了,巴特想。她竟敢背叛他,他的一世英明不能毁在一个黄毛丫头身上。他是老大,这件事一定要讨个说法,不然他如何向手下交待,如何在这个圈子里继续他的老大地位?他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把烟吐在高娃身边的一个男演员的脸上,全是他惹的祸。巴特恶狠狠地盯着他。这个男人就是《巴音阿门的春天》里的男一号,也是这个剧的编剧苏和。

  “你就是苏和?”巴特用挑衅的口气问。

  “我,就是苏和。”苏和回答说。不知是紧张还是气愤,他的全身有些颤抖,小白脸更加惨白。他向前一步,甩了一下蓬松的长发,用身体护着高娃。团里的几个胆大的小伙子紧握双拳,他们慢慢地向苏和跟前聚拢,用身体护着高娃。高娃是他们的女神,是光明和正义的化身。看来一场恶斗是避免不了的。

  “哈哈哈哈!”巴特开始大笑,他的手下也跟着笑了起来。巴特根本就没把苏和放在眼里,他甚至感到苏和护着高娃的动作都很幼稚可笑。那个瘦削的男人看上去那么不中用,瞧他那副身板,只需轻轻吹一口气,就会飞出去好几里。

  苏和的体型和巴特相比真的有些相形见拙。巴特长得威猛高大像一座山,更像草原上消失的猎手,那些过去的好日子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突然,他停止了笑,他的黑衣手下也跟着停止了笑声。

  剧场又恢复到静止状态。

  人们的目光全盯在巴特和苏和身上。巴特把墨镜从鼻梁上取下来,向后一抛,有一个手下赶忙接住。然后他又脱下黑西装往后一扔,又有一个手下赶忙接住。巴特的上身脱了个精光,灯光下裸露出饱满坚硬的肌肉,古铜色,闪闪发光,像是抹了一层油,充满生命的张力和征服欲。他舒展了一下肢体,变换了几个角度,用健美运动员的姿势向所有的人展示着他的实力。人群中传来嘘嘘声,有几个姑娘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用表情和肢体纷纷向巴特送来爱慕的秋波。巴特视而不见,他晃动了几下脖子,人们听到骨骼扭动时发出的清脆的响声。巴特向舞台中央走了几步,那架势就像一个健壮勇猛的摔跤手。

  他清了一下嗓子,开始唱歌。

  先是一个长调。优美的男中音,沙哑浑厚的声音里透着清亮。舞台上紧张的气氛在巴特的歌声中渐渐地舒缓了,人们的思绪被悠扬委婉的歌声带进了草原和雪山之间,从黑夜到黎明,日月飞逝,倏忽间草原上的黑夜已悄然散去,一轮巨大的红日正从东方升起,仿佛有八千条清澈的河流,潺潺流过八千个蒙古包的门前,年年月月灌溉着广袤的草地,芳草萋萋,四季常青。

  长调征服了所有的人,舞台上的人们开始追随着巴特的声音轻轻地低吟起来,无数小溪汇聚一处,人们仿佛听到了来自大江大河的声音。这样的歌声使人们忘记了所有的仇恨,巴特手下的黑衣们纷纷扔掉手中的凶器,他们为先前所做下的孽事感到羞愧无比。高娃被深深感动了,美丽的大眼睛噙满热泪,她不顾一切地冲出包围她的人墙,来到巴特跟前。她深情地看着巴特,在巴特充满磁力的蒙古族长调里,用她凄美的舞蹈诉说着一个不可逾越的爱情神话。高娃频频像巴特示爱,但巴特却不能原谅她的背叛。在感情的旋涡里,两人有诉不尽的爱和恨的纠葛。

  优美的长调、动人的蒙古族舞蹈深深刺伤了人群中的苏和,他妒火中烧,不顾一切地冲上前来把高娃和巴特拆散。他拉着高娃想离开众人。然而高娃却一把将苏和推开。苏和踉跄着倒退了几步,他感到一阵眩晕,没想到心爱的女人如此绝情,自己掉进了自己设计的爱情陷阱里。苏和心如刀绞,充满悲愤的舞姿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他要和巴特决一高低,想用决斗的方式了结这场充满耻辱的爱情悲剧。但是团里的演员把他们拉开了,苏和知趣而返,但仍然摆出一种玩命的样子,算是给自己挽回了一点面子。

  巴特沙哑浑厚的歌声渐渐远去了,他的长调没有一个歌词,但是那圆润苍凉的声音,宛如草原牧人毡房的炊烟,随风飘向远方。炊烟飘过的地方,留下淡淡的青草味,人们沉浸在寂静的遐想里,早已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突然音乐四起,一股强劲的爵士乐响起来,巴特摇身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流行歌手。他开始摇头晃脑,样子犹如东都金山里的醉汉,他们骑在马背上摇晃着身驱,但是就是没有从马背上栽下来。马背是酒鬼们最安全的栖息场所,不管身处何地,他们都会在马背上找到回家的路。这时巴特表现的很自恋,他唱道:

  人们相传在那遥远的古昔,这里是佛陀修道的圣地,这里有雄伟的金山银山,那金山银山巍然耸立在巴音阿门的心脏,初升的太阳洒给它光焰万丈,这里有一个神秘的小海子,冬都精郭勒、乌图精郭勒、沃门精郭勒,三大支流南北交欢精河。精河,母亲的河流。翻滚的波浪像宝刀利剑,闪耀的光辉像玛瑙像珍珠,人们饮用这海子里的水不会衰老也不会死亡,纵然死了,他也会将投生在三十三层天堂。

  接下来是“咚!”“咚!”“咚!”的打击乐。

  巴特的黑衣手下,在他唱歌的时候给他当伴舞,群魔乱舞,但节奏感十分强烈。巴特唱歌的语速特快,叽哩咕噜的,大家都听不懂他是在唱还是在说。汉族人以为他在唱蒙文歌,蒙古人以为他在唱汉族歌,还有些上了年纪的老艺术家,由于听力不好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唱什么。还没等台下的听众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高娃,她和巴特一样瞬间就变换了角色,她不再是那个传统羞涩充满神秘的蒙古族女孩子,她的生命开始体现出活泼激情和无限的张力,充满现代气息的青春与浪漫。

  高娃唱道:

  河流激浪滚滚流向精河,汹涌的惊涛不分寒暑冲击着陡峭的河床,巴音阿门绿草如茵,牧人的牛羊在那里吃草,起伏的丘陵花红草绿,像玛瑙像翡翠随风依依。从远处向庙宇遥拜的人死后将投生到三十三层天堂,亲临庙堂顶礼膜拜的人他将直步天堂,千世万代安享快乐和吉祥!

  以高娃为首的剧团演员,他们组成了一个强大的阵容,在歌与舞的激流中与巴特为首的黑衣们展开了擂台赛。大家你来我往,歌舞中双方难免有肢体发生碰撞的行为,角色、舞台灯光和当下最流行的肢体语言交织在一起。巴特在人群里一直追逐着高娃,他们在舞台中央跳着欢快激烈的现代舞蹈,用火焰般的激情抒发着对生命的美好感觉。剧情达到了高潮,人们围着他们唱起了欢乐的歌:

  博尔塔拉河流域

  草原辽阔

  骏马奔驰7个月

  也跑不到它的边界

  从远处向庙宇遥拜的人

  死后将投生到三十三层天堂

  亲临庙堂顶礼膜拜的人

  他将直步天堂

  千世万代安享快乐和吉祥

  ……

  “啊咚!”“啊咚!”“啊咚!”

  台下领导和老艺术家们有些坐不住了,他们不知道巴特和高娃他们在干什么。民间老艺术家布仁加普实在无法忍受下去了,他突然站起来大吼了一声。他的语速也特别快,好像只有一个字,这个字不知说的是蒙语还是汉语,所有的人都没反应过来就结束了。但是他这一吼的确把《巴音阿门的春天》叫停了。

  三

  民间老艺术家布仁加普大吼一声之后,他成了整个剧院的主角,所有的灯光都跟随着人们的眼睛聚焦在他身上。现在来说民间老艺术家布仁加普。老艺人今年70多岁,身体硬朗魁梧,满头银发,红鼻头,一脸沧桑的皱纹。他是远近闻名的江格尔演唱家,一口气可以唱上百段江格尔史诗。他是个相当了得的大人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这样的民间艺人现在已经不多了,在全新疆也找不出几个。但是年近古稀的花甲老人始终在巴音阿门的山里以放牧为生。性情耿直的布仁加普老人觉得有必要代表在座的民间艺术家站出来说点什么,在发扬和传承蒙古族长调艺术方面他有绝对的权威。所有在场的人也都认同他的权威性,人们毕恭毕敬地望着他。

  布仁加普老人唱道:

  全智全能的佛祖

  保佑世间的众生

  这里的人们坐享清福

  全仗着祖先积下的阴德

  枝坚杈繁的檀香圣树

  生长在阿迪亚河的岸上

  全族老少坐享清福

  赖仗着祖宗积下的阴德

  根深叶茂的檀香圣树

  生长在毕迪亚河的岸

  全体百姓坐享清福

  仰仗着祖先积下的阴德

  一曲纯正的蒙古长调。原汁原味,没有任何瑕疵。感觉就像是在草原的夜晚里,一群年轻人围坐在篝火旁,聆听一位花发长者的谆谆教诲,火焰熊熊照亮了每个人的脸颊,篝火里木柴表皮的爆裂声都听得清清楚楚。萤火虫在黑夜的光亮里漫舞,四周弥漫着青草的香气,马头琴在灵巧的指间流淌出泉水般的声音。整个剧场寂静无声,人们的耳边仿佛还萦绕着老人的蒙古族长调之中。

  掌声。是长时间的。掌声是在场所有的人对老一辈艺术家由衷的敬佩,也是对布仁加普老人炉火纯青的高超技艺的叹服。

  “你们这是胡闹嘛!我们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东西就这个样子坏在你们的手里了!”老人指着台上的人大声吼道。他气得脸都涨红了。“早知道是这个样子,我还不如在山里放我的羊,那么远跑来就是看你们这些年轻人糟蹋我们的宝贝!看看你们都变成什么样子了?把流氓也搞到台子上了!”老人说完拂袖而去,任领导如何劝说,像头犟牛也一样头也不回从剧院里消失了。布仁加普老人一走,其他民间艺术家也陆续离开了剧院。留下舞台上一帮子发呆的年轻人,他们不知道错在哪里,愣在那里百思不得其解。

  《巴音阿门的春天》审查至此结束,县里有关领导走的时候对苏和他们说,你们的想法很好,但也要尊重艺术发展规律,传统的东西不能丢。丢了就是背叛。

  台下的人都走光了。留下一群饱含泪水的年轻人,他们站在舞台上感到很无助。半年的心血白费了。有的女孩子甚至哭出了声。灯光渐渐暗淡下去,但是谁也不想离开。

  四

  高娃和巴特和好如初。每天上下班由巴特车接车送高娃。高娃深爱着巴特,尽管巴特依然做他的黑道生意,继续干他的坏事,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们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爱情蒙蔽了她的双眼,就好像濛濛的雾霭弥漫在天空中。她不顾好心人的劝告,狂热地爱着巴特。她是全团最美丽的姑娘之一,是男人梦中的女皇。然而这都是以前的神话了,有很多同事因为看不惯她的所作所为,离她远去。而巴特为了在别人面前,特别是在苏和面前炫耀他的成功以及拥有美丽无比的女人的爱情的自豪感,表现得十分张扬。他计划每天至少要在苏和面前出现两次,第一次是在早上,他亲自开车送高娃来团里上班,分手的时候,巴特缠绵地搂着高娃的细腰,表现出难舍难分的样子。有时候甚至盯着苏和却故意吻高娃一下,这让苏和一整天心情都不好受。第二次是在晚上下班的时候,巴特故意做出好多肉麻的动作,这让苏和更是彻夜难眠。更让苏和无法忍受的是,有一次他们正在排练节目,巴特却出现在排练大厅的门口。他径直来到高娃面前打了她一个耳光。在这之前高娃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高娃和巴特在电话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由此看来高娃过得并不幸福。

  不幸的还有苏和的妻子,当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和高娃的恋情之后,毅然离开了他。其实,更不幸福的人应该是苏和,他失去了妻子,又被情人所抛弃。苏和已经没有办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了,他的一切开始变得一团糟。不知从什么时候他迷恋上酒精了,常常喝得烂醉,一个人躺在冰凉的排练大厅里直到天亮。或者当演员们全部离去之后,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木质地板上。在排练大厅混浊的空气里,他全神贯注地分辨着高娃身体上独特的气味。运气好的话,他真的能捕捉到高娃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于是他就用手在空气中比划着,他觉得自己在轻轻地触摸高娃身上每一处肌肤,那女孩子像一个熟睡的美人。他开始回忆他们相爱的情景。那时候高娃还是个小女孩,刚从艺术学院毕业,羞涩的表情、优美的曲线掩饰不住对爱情的渴望。而作为歌舞团的编导,苏和常常在没有别人存在的时候,陪高娃练功。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排练大厅四壁的巨型镜子里,苏和钢琴伴奏,高娃在琴声中展开了优美的肢体,像花一样美丽,像绸缎一样光滑柔软。双人舞。柔情的慢板。一次次肢体接触带来一次次电击般的感觉。那一夜,他们相爱了。把舞台剧情搬到现实生活里,他们小心翼翼地守护着那份甜蜜的爱情,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的秘密。他们爱情的小船在柔软的草丛里安然划过一个又一个旋涡。苏和深爱着美丽的高娃,而高娃给苏和带来无限的想像力和创作的源泉。那一个时期,苏和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激励着,他编创了大型歌舞剧《巴音阿门的春天》。

  然而《巴音阿门的春天》诞生也宣告了他们爱情的结束,这种相互厮守的方式已经成为不能公开的秘密,他们的关系遭到了公众的质疑。苏和的妻子多次到歌舞团闹事,她甚至故意在排练的时候当众责骂高娃,用最难听的话把高娃说得一文不值。因为她是苏和的合法妻子,所以每次都是高娃吃亏。排练常常进行不下去,受到侮辱的高娃只能以泪洗面,情绪遭到重创,无心排练。团领导也十分恼火,现在是自由的时代,歌舞团本身就是一个滋生爱情的地方,团领导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阻止这种事情,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后来巴特出现了,巴特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很开心,特别是妒忌他们关系的人,从此找到了快乐的话题。

  五

  大型歌舞剧《巴音阿门的春天》又被领导们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团里拿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去掉了一部分现代舞,增加了一些传统的蒙古族长调,并邀请一部分民间艺人客串演出。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案,属于一个皆大欢喜的方案,各方人士都没意见。只有著名的民间艺术家布仁加普以年事已高为由拒绝参加客串表演。开了一天的会,团里决定一个月内拿出一台新《巴音阿门的春天》,时间紧,任务重,光荣的花环再次落在苏和的肩上。而他却感到精疲力竭。说实话,他现在已经没有激情了,他觉得自己像一匹抽了筯的马,已经没有能力饰演男一号了。因为他和女一号再也找不到那种心心相印的感觉了,他们现在形同陌路人,每次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苏和已经从高娃的眼中看不到半点爱意了。甚至,彼此充满了仇恨。

  那天在排练大厅巴特冲进人群打了高娃一个耳光。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全体演职人员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高娃的哭声。几位女舞蹈演员走上前来,她们同情地扶着受伤害的高娃回到她们身边。很多男演员把目光投向苏和。

  苏和觉得是站出来说话的时候了,压抑已久的火山终究要爆发,多少个日日夜夜,他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困兽,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时机,这一天终于让他等来了,而且没想到来的那么快。他心跳加快,喉结不停地蠕动。他觉得有种抑制不住的兴奋感。

  苏和走出人群,他愤怒地盯着骄横跋扈的巴特。

  苏和唱道:

  假如你是有为的青年

  从我手中夺走你的马群

  假如你是胆小的懦夫

  躺在阿盖的怀里别动

  众人低声吟道:魔鬼的声音清脆、响亮,这凶恶的魔鬼,他是谁?是谁?我的马群被人赶走,无声无息。真是洗不清的耻辱,生命般的十二勇士,快去追,快把马群追回!

  空气在众人的愤怒中开始颤抖,形成一股气浪翻卷着向巴特袭来。巴特踉跄了一下,他有些惊恐。没想到自己的鲁莽惹恼了众人,他一时呆在那里不知所措。巴特感到自己虽然力大无比敢与雄狮对峙,但面对众人也不过是沧海一粟。他走到高娃面前,单膝下跪,粗壮结实的大手轻轻托起高娃美丽娇小的脸。他本想向苏和显示一下男子汉的威猛,却不想伤害了心爱的女人,他羞愧万分。

  巴特唱道:

  在柳树河的源头

  顽皮的水貂在嬉游

  只要有缘有份

  我会陪伴着你叩拜

  在那松树河的源头

  可爱的水獭在玩游

  只要有福有份

  我会陪伴着你磕头

  在那索布特河的源头

  建起了寺院与佛塔

  只要有信仰和缘分

  我会陪伴着你磕头

  众人被这戏剧化的一幕深深感动了,他们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骄横跋扈的巴特呀,终于垂下了高昂的头颅。湖畔奔跑的小青马,水里游动的小鱼儿,六月草原开满鲜花的枝叶儿,让一颗冷酷的心变得柔软了。众人吟道:只要有缘有份,我会陪伴你叩拜,只要有福有份,我会陪伴你磕头,只要有信仰和缘份,我会陪伴着你磕头!

  六

  黑夜。苏和醉醺醺地走在大街上,他感觉自己行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吃了不少苦头。后来苏和来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荒凉的城堡之中,这里仿佛有一个世纪无人居住了,在城堡的上方,一轮残缺的月亮孤独地悬挂着。死一般的寂静。在城堡的中央广场上,苏和和高娃相遇了。他知道,这是高娃的鬼魂。月光下,高娃的脸显得十分惨白,并且没有任何表情。她示意苏和跟她走,苏和感到有一阵阴风从身后推他一下,这是一股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强行意志,他只好乖乖跟着她走。地狱的深渊就在不远处等着他的到来。

  在远方,在苏和逃离的城市的另一端,巴特被关在监狱的铁窗里,遥望着天边的残月。痛失爱人,他的眼睛流出的是血。巴特是作为杀死高娃的嫌疑人被关进监狱的,他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但是他有很多说不清楚的理由,这是因为他有前科,还有,他也到过现场。在牢房里,失去自由的巴特只能用悲哀凄凉的歌喉来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了。

  那个悲痛欲绝的晚上,苏和彻底败下阵来,高娃和巴特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又重归于好。巴特买来好多啤酒,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完美无缺的健壮体魄,让贫穷的艺术家们折腰。草原情结总是与酒与欢乐缠绕在一起,天性里的浪漫气质和简单的生活方式,使大家不约而同地在排练大厅喝酒唱歌跳舞。巴特和苏和喝了好多酒。苏和虽然在巴特眼里像个病羊,可酒量却大得惊人。

  那天晚上,在场的人都喝多了。酒精给他们带来无限快乐和激情。有的人把嗓子都唱哑了。现场混乱不堪,谁也没注意苏和的行踪。其实,苏和的眼睛自始至终就没有离开过高娃,那时她也喝多了。重归爱情的幸福,使她成为全场最美丽的姑娘,男人们轮流请她跳舞。而苏和的心却在流血,妒嫉和仇恨已经冲昏了他的大脑。冲动是魔鬼,高娃脸上洋溢着的青春在苏和看来,已经无可置疑地成为他毁灭一个年轻生命的重要理由了。

  发现高娃死在化妆室里的是巴特,这就是他成为嫌疑人的最大理由。当他抱着高娃的遗体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的时候,全场震惊了。巴特悲愤无比,他呼喊着爱人的名字,抚摸爱人渐渐冰凉的身体,不禁号啕大哭。人们面面相觑,然后纷纷聚拢过来,把巴特和高娃围成一圈,私下里议论纷纷。人生的最大悲哀莫过于眼见自己的亲人好友突然离去,残酷的现实像强盗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掠夺着人们善良的泪水。

  很快,穿白大褂的医生来了,穿暗蓝色衣服的警察也来了,两拨人马几乎同时到达。医生看过高娃的遗体之后,摇头把现场交给了警察。警察早已把现场封锁,他们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后来,人们渐次离去,医生抬走了高娃的遗体,警察带走了哭泣的巴特。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巴特还指天发誓,从此只做好人不做坏人,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高娃相信了他的誓言,没有更多的语言可以表述两个相爱的人,唯有蒙古人的歌声和舞蹈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爱的情怀。优美的男女声合唱,古朴圆润的蒙古长调,美丽的姑娘和她爱恋的人,他们仿佛置身于六月鲜花盛放的草原,在众人喜悦的目光中,展示着天鹅般优美的舞姿。

  翅膀花白的鹡鸰

  飞过冰川觅食鸣唱

  对人一副好心肠

  凡事就会如愿以偿

  翅膀直直的老鹰

  飞过山边觅食鸣唱

  对人一副软心肠

  凡事就会如愿以偿

  翅膀长长的雪鸡

  飞过山涧觅食鸣唱

  对人一副热心肠

  凡事就会如愿以偿

  而现在,可怜的巴特,几乎是被警察强行带走的……

  人去楼空。县歌舞团的排练大厅现在只剩下苏和一个人。灯光一盏一盏地熄灭了,只留下大厅中央一盏白色的射灯。灯光下,苏和早已泪流满面。他盯着自己的双手,他不敢相信,就是这双罪恶的手杀害了他深爱的姑娘。悲痛。后悔。绝望。各种感觉交织在一起。苏和感到自己的生命随着高娃的死也跟着走向不归路,他悲痛欲绝,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最后一盏灯也熄灭了,苏和的哭声被黑夜裹挟,沿着黑暗的路飘向远方。

  七

  自从苏和走上不归路之后,他第一个想去的地方就是草原。可能是在城市生活的太久了,工作家庭还有高娃的爱情,所有这一切都不堪重负。现在好了,他感到一身的轻松。在逃亡的路上,他已经把自己逼上了绝境,越是有这种想法,他反而有了前所未有的安宁。现在,他感到自己一点恐惧都没有,因为他在用逃亡的形式来救赎自己的罪恶。

  有一天晚上,在一座废弃的城堡的广场上,他和高娃的亡魂狭路相逢,他看不清高娃的亡魂长得什么样子。只觉得她就是高娃的亡魂。高娃的亡魂一袭白衣,楚楚动人。他们很快就成为老朋友啦,彼此已不再伤害对方。刚好她也要去草原,于是他们结伴而行。在苏和成长的记忆中,草原永远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

  在梦中,草原已不在是原生意义上的草原了。此时,他们在一个废弃的城堡里奔跑,因为他们的到来,惊动了更多的亡魂。相识和不相识的人聚在一起,然后他们一起去寻找居住地。当然,还有草原。中途发生了许多荒诞的故事。

  所谓故事,也只不过是一些支离破碎的情节而已。大部分时间,苏和的梦都和城市和惊恐有关。他常常梦见自己在一栋不知用来作什么用的大楼里,这楼肯定不是一般的大楼,从残迹中庄严肃穆华贵的风格上,可以看出这栋楼先前的辉煌。在这座早已坍塌的大楼里,楼梯断成一段一段的。苏和看见很多人要么惊恐万状地爬上去,要么九死一生后寻找回来的路。周围来来去去的人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没有人能帮你一把,而你也从来没想到要求助别人。苏和想。

  苏和艰难地沿着危险的楼梯向上攀爬。感觉稍好一些的时候,苏和面前又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悬崖,他的脚下是万丈深渊,一不留神就会粉身碎骨。不得已,苏和小心翼翼做着许多危险动作,生命的意义在这里得到了完美体现。心情好一些的时候,苏和也会梦见自己掉进一个深井里,无论如何努力,也没有办法爬上来。

  他的梦大都是这个样子的,有时候苏和根本就不明白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冥冥中苏和感觉到这一切的背后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梦,就像一个破碎的电影胶片,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在不知不觉中,他和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黑暗的城堡中行走,这是一座废弃的城堡,人们生死不明,这座城堡好像刚刚经历了一次彻底的毁灭,幸存的只有他和那个叫高娃的亡魂。他们成了新时代的亚当和夏娃,背景是钢筋混凝土。这是我们的城堡,一座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灯光的城堡。这里谈不上生命的价值,做爱已经毫无意义,只是为了最后的疯狂,是一个幌子而已。

  这就是苏和梦中的草原。在我们生活的这片疆土上,人口如疯草般生长,而且这种草是不能食用的,已成为动物的恶梦。城市扩张的速度远远超过一场侵略战争,大片大片的草原和森林都消失在人们贪婪的肚皮里了。草原在流动,和沙漠一样,是一个活动的物体。沙漠越来越大,草原越来越小,人们在干渴中都把目光投向离水离草最近的地方。你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在城市的喧嚣和人与人冷漠的呼吸里度过的。假如你一不留神走出这座城堡,你就会看见大片大片的戈壁荒原,太阳热得使人两眼发黑。在人类出没的地方,没有一个熟睡的草原。最近的草原也会在不知不觉中离你远去。过度开发和放牧,已经使草原不堪重负。如今草原牧歌已经很少有诗的美韵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被分割得支离破碎,你所看到的完全是一种现代化的景象。任何一位诗人,如果你还算年轻,只要你站在稍高一点的地方,你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上一辈诗人所描述的景象。如果你是一位老诗人,假如你还活着的话,一定会为草原巨大变化而伤心落泪的。

  这就是苏和梦中的草原。如今的草原越来越像一个谜,生活在她边缘地带的人,如果你想看她一眼,其艰难程度可能要超过一个从内地来的人。这就是现实,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因为没了一份浪漫和惊喜,在草原上长大的人,可能要比一个外乡人的心情更加沉重。他们有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草原从视野里消失,而自己又偏偏没有地方可去。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生活这里呀,说不定要不了多久,草原真的会成为遥远的神话呢。黑夜,像墨汁一样淫浸了人们的双眼……

  八

  从云缝中渗出细碎的阳光,像莹虫一样照亮了熟睡的大地。马头琴诉说着一个神话般的故事,它那忧伤低沉的旋律渐渐远去了。赛里木草原上传来百灵鸟的第一声吟唱。茫茫草原上,披着一身霜露的花草从梦中醒来,开始传播幽幽花香。赛里木湖面上一团一团的雾在微风的吹拂下正慢慢散去。这是美丽的春天,巴音阿门在春天的传说中演绎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在县电影院的舞台上,荒凉的城堡消失了,坍塌的楼房没有了,白色幽灵在黎明到来的那一瞬间纷纷作鸟兽散。主题音乐缓缓响起。在音乐声中,阳光洒满整个剧院。阳光驱散了恶魔,还原了一个美丽富饶的生活场景。

  背景切换完毕。剧情重新展开。

  清晨,在赛里木湖畔的一个蒙古包前,我们的男一号和女一号随着母牛“哞哞”的叫声,开始了他们今天的工作。女一号提着奶桶帮这家的女主人挤牛奶,男一号则帮这家的男主人把羊从半圈里赶出来。草地上的花浆浸湿了他们优美的舞蹈,他们的脸上闪着幸福的微笑。在白云飘过的地方,传来一曲欢快明亮的蒙古长调。歌声越来越近,从舞台左侧走上来的人,以巴特为首。从舞台右侧走上来的人,以民间艺术家布仁加普为首。

  苏和精心编织的大型歌舞剧《巴音阿门的春天》在掌声中缓缓落下了帷幕。

  送你一段真情

  葬了兰兰之后,我和朋友们默默往回走。下黄土岗的时候,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蓝天白云下,只能远远看见插在兰兰坟上的那块细小的木碑了。

  等明年一定给她换个石碑。我想。

  朋友帮忙一场,不能亏待人家。在赛里木酒家包了一桌丰盛酒宴,大伙围坐一圈,默默吃喝,默默吸烟,有人被烟和酒呛得像刚生出来的孩子,脸上丰富的表情让人看上去真的严肃不起来。

  只有芳芳一直盯着我。

  她的眼睛又大又圆,难看得要死,上面还长了好多黑睫毛。好多年以后,我才想到,那黑黑得眼睛像宁静定的湖水。我最怕这种女孩的眼睛,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因为这种女孩的眼睛总是让人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爱欲感,然后这种所谓的爱欲感又被一种强大的忏悔感所替代。啥事也没干,就有忏悔的想法,可见我的心里不干净。心里不干净是因为产生了一阵涟漪,仿佛处在两股河水的交叉点上,一股混浊,一股清澈。所以我经常处在两种矛盾中间。

  看来只有喝酒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酒宴在悲哀和茫然中散去了。大家喝了好多闷酒,很有可能产生了好多跟闷酒有关的话题,因为说不出来,所以脸都憋得跟茄子似的。

  走出赛里木酒家,我和芳芳在小树林里站了一回,因为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所以就跟木桩子似的傻站着。后来我们去存车处取自行车,我们的事看来也走到了尽头,事情为什么会这样,故事刚刚开始,好像结尾已经出来了。今天是星期天,这座边陲小城在这一天变得有点繁华,人多了起来,今天是个集,周围乡镇的老乡牵着畜牲往一个中心点上云集。我和芳芳在街心花园的岔路口分手了,她往东我往西。余光里我看见她眼里的泪花,如果我稍稍煽情一点的话,估计就会山洪爆发。但是我装作没看见,女人的眼泪是个可怕的东西,最好躲远点别去碰它。否则你就要倒楣,因为我不想找残废。

  芳芳是机关的打字员,工作舒适安静,人长得漂亮,有点傲气,是小伙子心中的月亮。可他们只能干瞪眼,芳芳看都不看他们,她爱的是我。我们相爱了四年,这年头相爱四年的人,要不孩子都好几岁了,要不早就分手好几次了。而像我们这样干耗着啥也不做的恋人,实在不多。真是个奇迹。因为在那个年代,个体户是被看不起的,而且本人长得又比较平实,要是放在一群人里面立马就不见影子了。当时,我干的营生既不体面又不赚钱。我这人天生不是聚财的命,当个小白脸还可以,让人看上去很容易产生大器晚成的想法。但是做生意就不行,干了好几年除了两手空空之外,好像还欠了一屁股债。

  可我喜欢这营生,真的。

  我来到古丽米娜阿邦(阿邦:维吾尔语妈妈的意思)家。那孩子就放在她家。小东西正在皱着眉头睡觉,有点愁眉苦脸的样子,像一个饥饿的小老头。不过睡得很香,脸上所有的皱纹也开始平实了,渐渐有了红润。因为古丽米娜妈妈是个哺育孩子的高手,她有十个儿女,在她一手拉扯下个个长的健壮美丽。可怜的孩子,还不足月,兰兰就死掉了。从降临这个世界起她就没有享受一分钟母爱。

  “她刚喝了牛奶。”古丽米娜妈妈说。我们是邻居,老人长得十分慈祥,灰白的头发盘起一条细长的辫子,这时候我不知为什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看在胡达(胡达:维吾尔语为老天爷的意思)的面子上,把这个小东西送给我当孙女吧,你看她长得像病猫一样,你养不活她的……。”因为缺了几颗牙齿,老人说话像风箱一样,维语和汉语乌里嘛七的混合在一起,听起来蛮好听的,可是往往你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基本上知道她在说什么。

  “不行。不行。这是我的孩子,给你不行。”我摇头抱起熟睡的孩子离开了古丽米娜大妈的家。老人愤怒了,一直追出大门口,她扶着墙,挥舞着干瘪的小拳头恶狠狠骂着什么。骂得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的家和古丽米娜大妈家只有一墙之隔,我的院子不大,只有两间土房子,院子中间有一棵老榆树。这是租来的房子,兰兰没死的时候,我们就住在这里。

  回到家,把孩子安顿好,就木木地躺在床上吸烟。屋子里空荡荡的,死一般寂静。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空虚开始缠绕我。兰兰死了还不到两天,就突然感到了生活里因为缺少她的那种空虚。满脑子都是兰兰的影子,挥都挥不去,有时候竟然看到血一样的东西在翻滚,远远看上去像沙漠,走到近处才发现原来是秋日的麦田。看来要想忘掉兰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我想忘掉她。总觉得兰兰的鬼魂在纠缠我。兰兰活着的时候我给她画过一张肖像,许多人都看不懂这幅画,他们看不懂那上面涂满乱七八糟的颜色意味着什么。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读懂这幅画的含意,这个人就是我。但是当我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这幅画上面的时候,我竟然看到麦浪在风中翻滚的情景,还有鲜红的树叶在蓝色天空里飞翔的速度。

  提起兰兰,必然会想起她那个不合法的丈夫公鸡。

  去年冬天我认识了一个人,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叫什么名字,人们都叫他“公鸡,”虽然觉得这个名字很滑稽,但也跟着叫了。

  那天,朋友领他来见我时,惊得我差点没叫出声来。这哪里像个人呐!简直就是从破烂堆里拾来的废品。当时他戴着一顶又脏又臭的破军用棉帽,很大,套在可怜的小脑袋上几乎把眼睛都遮住了。他约莫40来岁,长得又廋又矮,流着鼻涕,一出一进让我想起小时候一段美好时光。他用乌黑的手随便擦一擦就把那些东西抹在衣服上了。这套动作完成的流畅和谐,看不出一点瑕疵。

  他站在那里,真的很像一只精疲力竭的“公鸡。”

  我们的谈话很快就进入正题,因为我已经快被那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熏死了。公鸡告诉我,他在银行里有9000千块钱,是定期的取不出来。要不是急需一笔钱的话,他才不会把货跳楼价抛给我呢。我听了眼睛一亮,9000块钱在当时也是个大数字呀。我觉得自己找到兴奋点了,吆嗬,人常说越有钱越财迷,别看公鸡这个球样子,说不定还真是个财神呢。我看了朋友一眼,心想等这笔买卖做成了,非给他摆上一桌不可。

  可是,公鸡话锋一转,要先交钱后取货。看来这家伙不简单,贼着呢。

  “不行。不行。先拉货后给钱,这是规矩。”我也不是傻子,才不会上当呢。但是公鸡还是咬着先给钱后拉货不松口,于是谈判进行不下去了。最后我们商定第二轮谈判在公鸡家举行。

  那个叫公鸡家伙傲然地走了。沙发上留了一坨又脏又臭的油灰和地上的雪水泥巴,还有烟屁股,地上的痰,那痰黄绿相间,还有一点点血丝。别提有多恶心了。

  第二天,那个朋友带我来到公鸡家,他的家就在州供电公司旁边。远远望去,他的家表砖红瓦很是气派。“唉,这家伙毕竟有钱啊,就算是猪圈,也比别人盖的强。”在很早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仇富的想法了。

  可是一进门,情况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的视觉开始模糊不清起来,一下子什么也看不见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往里走,哪知脑门上“嘭”地一下撞在什么东西上,碰得我两眼出现好多电焊一样的火花。我揉着额头发狠地骂道:“奶奶个熊,这是什么鬼地方!”

  朋友连忙向我陪不是,他觉得很对不住我,一个劲的向我解释。这里是过道,那里是厕所,这里是菜窖,那里是伙房,前面是猪圈,后面是几麻袋包谷,是他们全家的口粮。猪圈里面养了一群猪崽子,老母猪不在家出去玩了。当心别把小猪踩死了。朋友牵着我拐七拐八地走了好长一节子路,妈的,这哪里是人家,简直和小时候钻防空洞差球不多。整个过程充满臊臭臊臭的糜烂味儿,感觉又回到了非灵掌类的生活里了。

  突然,朋友用纯正的甘肃话高喊一声“到咧!”只见眼前出现一道亮光,一股奇特的臭味儿迎面拂来,这臭味儿仿佛有触角,专往生人身上粘。哇,好臭!我敢打赌,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才来公鸡家的话,如果天底下最正宗的臭味是人的大便的话,那么我宁可以厕所里呆上一天!

  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开了眼。这屋子被油烟熏得煤一般黑。黑面板,黑碗厨,黑板凳和两件一碰就要散架的家俱。满地的麦草,柴火棍破布条统统都落了一层厚厚的黑灰。真不知把屁股放在哪里才好。唉,还是站着吧。

  “你好,公鸡。”我说。

  “凑合。”公鸡正忙着往炉子里塞包谷杆子,“你坐下。”

  “不了。我开车来的坐累了。”我点了一支烟说。

  接下来无话可说。这家伙一点也不热情。

  蓦然,我发现有两只呆滞的眼睛在黑暗中盯着我,刚开始我只注意到她的眼白,后来才慢慢看清了她的轮廓。这才想起来朋友路上对我说,公鸡有个如花似玉的傻老婆。

  据我的朋友讲,公鸡老婆作姑娘时,经常窥探后母偷野汉子的艳史,有一次在牛棚里被后母逮了个正着,后来这丫头就傻掉了。有的说是被后母有板凳砸傻了,有的说是被吓傻的。这个故事是否真实,无从考证。

  这个女人约莫二十来岁,浓眉大眼,眼皮双得没法再双啦,这眼睛是我见过的女人里面最美的。除了眼睛,其他地方也长得十分到位,总之,这种美不太好形容,要洗干净了才知道。她披散着长发,半坐在床上,盯着我。这时我看见黑暗中的眸子忽然有了痴迷的目光,她嘿嘿地傻笑起来,两个灰色的酒窝显现出来。我的眼睛现在已经适应了黑暗的光线,我发现那女的胸怀是敞开的,两个奶子脏得像两堆煤灰,那两颗乳头上,谁知道他妈的沾了地什么东西,就像好多芝麻粒沾在糖果上似的。她的腿上盖着条黑乎乎的棉絮,上面烂了好几个洞。两条伸出棉絮的小腿比棉絮还黑,脚趾甲又黑又长和她男人的手一模一样。我的肚子里像滚过一阵闷雷,仿佛觉得有一条腹蛇蠕动着向咽喉窜来。我赶紧闭上眼睛,但又忍不住把眼睛眯开一条缝悄悄打量着她,因为她实在太美。这说明造特主给予生命的时候还是比较精细地把她雕凿了一番, 但是却极不负责任的把她扔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

  据我那位朋友说,这个女人原先有一个儿子,一岁的时候被她活活掐死了。真想像不出她竟能干出这等丧失人性的事来。我的心一阵阵发冷。

  公鸡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一旁呆呆地盯着我看,那目光虔诚极了,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和跟我谈生意时简直判若两人。他的眼睛浑浊发红,眼泪在窝里打转转,仿佛只要一碰眼皮,泪水就要汹涌出来似的。但是我宁可相信他的眼睛要么有病,要么就是被烟熏的。

  像他这种人怎么会有眼泪呢?

  唉,人人有本难念的经,想不到公鸡这家伙也怪可怜的。

  奶茶烧好了。公鸡舀了满满一大碗恭恭敬敬的给我递过来。

  “谢谢谢谢,我不渴,不喝……。”我吓得向后退着用手把那只大铁碗挡了回去。但公鸡却表现的非常顽强,他一个劲地劝我。无奈,我只好请朋友代劳。那个不中用的家伙竟然连连推辞,好像碗里放了耗子药似的。公鸡见状可不高兴了,他把脸一沉:“他不喝去球!萨朗兄弟一定要喝,你头回上我家来,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公鸡!”

  我现在被他逼进了死角。这碗奶茶像一副刑具,让人见了恐怖不已。憋住气,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想,喝了一小口。什么味儿,我不敢想。

  “味道行不行?要不要加点盐?”公鸡十分认真地问我。

  “不错,不错!”我不住的点头,心里却不知是啥滋味,只觉得眼里像蒙上了一层雾,湿乎乎的。

  我们很快谈到那笔生意,公鸡这家伙还是坚持先给钱后交货。我一下子火啦,真想扑上去把这家伙狠狠揍一顿。我呼啦一下站起来拔腿就走,说实话,再在这臭屋子里呆下去非熏死不可。

  “哎呀哎呀,萨朗兄弟,有话好说哟!兄弟我的好兄弟!”我那朋友追上来死死拽住我,好话说尽,我们又回到那个自臭哄哄的环境里。公鸡见我动真格的了,也就不再坚持什么了。最后,我们商定,看货给钱。

  入夜,我开着我的三轮车,拉着公鸡和那个朋友上路了。

  天贼冷。风像刀子一样打在脸上。脚冻得像猫咬。手也僵了,只能勉强握住车把。车子很快驶出市区,渐渐向东面一条荒僻的小路拐去。这时,公鸡非让我关掉车灯摸黑走瞎路。

  我真傻,当时也没想到这批货的来路。一心想看了货后明天搞辆大卡车来拉。财迷心窍了。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我们在一个破围墙前停下来,公鸡跳下车,往衣袖上擦了把鼻涕。他说:“兄弟,你看,就在院里。这回你该信我了吧?”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一堆废铁在院子里,上面还覆盖着厚厚一层雪。我一阵激动,连忙跳进墙内,喔,少说也有几十吨哩!我心里兴奋得直跳蹦子,这堆废铁少说也能赚上几千块呢。

  “你这家伙真他妈的够朋友!”我兴奋地捶了公鸡一拳,“这货我全要了。”

  公鸡体讪笑着一个劲朝我点头:“都给你都给你,……我们快些离开这里吧,这球天会冻死人的。”

  我那个拉皮条的朋友也催我快走人。他的声音有些发颤。

  “不,公鸡,你去把门弄开,今晚我先拉上一车!”我对公鸡说。我那三轮车至少可拉半吨货呢。

  “别。千万别。好兄弟,明天再说吧,此地不可久留啊。”公鸡听了我的话两条腿突然哆嗦起来,连话说的声音都走调了。

  就在这时,不远处一片灯火,四周炸响了喊声。

  “抓贼娃子喽!”

  “别让贼娃子跑掉喽!”

  只见十几只黑影手持电筒向我们奔来。一瞬间,我什么都明白了,就像做了场恶梦。这两个混蛋把我给耍了。

  一时间我顾不得这两个该死的骗子了,也不知道是如何从院子里逃出来的。幸好墙外有一个大下坡,我推着三轮车来了个飞速下滑,慌乱中把档也挂上了,发动机一下子突突响了起来。我开着车一口气跑了好几公里,最后在一片小树林里把车停下。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浑身湿透,像抽了筋一样,一下子从车上掉了下来。

  远处传来公鸡的惨叫声。

  我爬在雪地里,把脸深深埋在雪里。心里懊悔不已。我想起了公鸡,这家伙现在一定被人打得屁滚尿流吧?还有我那个朋友,没想到他竟敢与人合伙骗老子,这个被黄鼠狼吃掉良心的家伙,当年他老爹的葬礼还是我出的钱,现在的人真的坏了良心。这些盲流真的该打,好好的打,打断一条腿也不为过的。想着他们此时挨打的情景,我忍不住嘿嘿地笑了起来。

  突然,身后传来唏嘘声。这声音惊惊颤颤的像一只不足月的小狗狗。发出这声音的竟然是我那位朋友!原来这家伙和我跑的一样快,他是如何扒上车来的,我一点也弄不明白,现在想起来当时车推起来是挺沉的。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呀,我扑上去把这个家伙拖下车一顿乱掏,我记得好像还咬了他几口。朋友任我踢打,也不还手。他跪在我面前,抱着脑袋只是一个劲地哭泣。

  我打够了,气出完了,一阵轻松。掏出烟,给他分了一支,吸烟。

  过了一会儿,我那们朋友也从痛苦中慢慢平静下来了。

  “兄弟,你还记得公鸡我老婆嘛?”他说。

  问这干吗?我怎么会忘记呢!我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那个呆傻的女人,她那双美丽痴迷的眼睛盯着我,里面一点内容也没有,像一个平静的湖水,清澈而深远。

  我的心不由得颤栗起来。

  “其实,那女人根本就不是公鸡的老婆。”我的朋友喘了口粗气,用手抹了一下鼻子,动作和他的朋友一模一样。

  我惊的说不出话来。无语。

  “她是流浪的女人。谁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从什么地方来的。两年前的一个冬天,这个傻女人怀里抱着一个不满百天的男娃娃,在雪地时差点冻死。是公鸡把他们娘俩带回家的。公鸡为了给那个傻女人治病,花光了所有的钱。其实他在银行里根本就没有什么9000块钱,是我们合起伙来骗你的,公鸡听说乌鲁木齐有家医院可以治好那女人的病,所以,我们……”

  “你们就来合伙骗我?”我恶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妈的,你怎么不早说!”

  我很痛苦,全身的热气早已消退,衣服上结了薄薄一层冰,比一根树桩子还硬。公鸡呀,你真是个坏松,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骗我呢?

  我觉得双眼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了。大家都干了一件没屁眼儿的事,至于那个公鸡一下子在我心中变的高大起来了,我跳上车,把车灯开得雪亮,在那个寒风刺骨的雪夜里,发动机像一把利剑,以平时十倍的马力穿透着黑夜。在出事的地点,我们找到了公鸡,他已被人打的迷迷糊糊的关在一个小仓库里。

  我们救出了公鸡。当然是用合法的手段。

  公鸡在州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伤势稍有好转就出院了。没进家门,他先来找我。一进门,公鸡就扑在地上,硬是邦邦地给我嗑了几个响头。嗑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像干了什么坏事似地冲过去把他拉起来连连赔着不是。公鸡又是做揖又是感谢,鼻涕眼泪洒了一地。这套把戏我见多了,每次别人越是这样心里就越是伤心。因为在自觉与不自觉充当上帝的时候,就会感到有很多只手伸进了我的口袋。

  我们的话题自然离不开那个傻女人,不知为什么,这几天那个女人的影子总是出现在我的心里,因为她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想忘都忘不掉,仿佛为公鸡所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她似的。

  公鸡就早盼着我问起那女人的情况,话匣子一打开,像是憋了一百年的话题跟着横飞的唾沫星子朝我飞奔而来。砸得我满脸是坑。他告诉我,他住院这几天,兰兰(就是那傻女人)疯病犯了十八次,跳了一回井,在房顶上用了一天时间往一棵树上爬,像男人一样撒尿,学发情的猫叫,在一只臭袜子上吻个没完没了。幸好每次行动都被公鸡的哥哥及时制止或者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才没发生危险。

  我听着听着竟然激动起来,她的遭遇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她多像我一个当童养媳被逼疯的姨妈。妈妈每次说起她姐姐的时候总是不停地掉眼泪。但那毕竟是旧社会呀,现在是新社会,还有像兰兰这样的女人,真的让来越来越想不明白了。

  那个叫兰兰的女人,她有着女人的躯体却没有女人的感觉和灵魂,她有着让人着迷的面容却不能享受因为美丽而产生的欢愉,形体上像个畜生一样被人圈养着,而且圈养她的环境和圈着她的人如此肮脏猥琐,世道不公呢。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用三轮车把公鸡和兰兰送到长途车站。天麻麻亮,车站里挤满刚刚睡醒的人们,他们中间有好多人看上去还没从梦里醒来,拿着车票像只没眼睛的苍蝇,嗡嗡叫着四处乱跑。公鸡和兰兰里外一身新,当然都是我给置办的。兰兰一经收拾打扮越发的漂亮,她那纯朴的傻样子反而在众女人中显得是那样的不一样。我敢打赌,在我们这个城市里,要想找到一个纯美圣洁的女人,真的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怪不得那些拿着车票装无头苍蝇的男人们,实际上都在围着兰兰瞎转呢。

  至于公鸡,那就差得太远了,不打扮感觉还像个人,一打扮真的不太好分辨是属于哪类物种。他和兰兰走在一起,从半个门牙里面往外吹着口哨,含混不清的音符里充满着玉米糊糊和咸菜疙瘩的气味,他像个小孩子似的在雪地里故意摔跤,滚了一身的雪,张开肩膀学鸟飞的样子,兴奋的哈哈大笑。他要带兰兰去一个遥远的大城市了,那个城市让他充满希望。

  我越看心里越不是味儿,除了可怜公鸡之外,更多的是同情兰兰。真是一朵鲜花插在臭狗屎上了,要是真的能治好兰兰的病,她要是不离开公鸡,我就一头撞死。让我吃惊的的是还不止这些,我觉得兰兰的肚子看上去有些不对头,微微隆起着里面好像藏着什么秘密。

  噢,老天爷,这个千刀万剐的公鸡!

  开往乌鲁木齐的班车抛下一股子白烟,带着我的忧郁和希望,转眼就没了。恍惚跟做梦似的,这几天发生的事,我都来不及细想,天哪,瞧瞧我都干了些什么?这真是一件荒唐透顶的事啊。

  半个月过去了。我白天外出做生意,演绎着美好人生中最为辉煌的一段时光。一般的情况下,我大部分时间手里总是拿着一只铜锣,敲着喊着收废铜烂铁,后来因为嗓子出了点毛病就改为用喇叭。闲了却也常常想起公鸡和兰兰,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这件事一直纠结着我。总之,这段时间吃不好,睡不香,干什么都没劲。

  芳芳一直没来找我。自从我们上次不愉快的分别之后,一直没见面,很有一点冷战的味道。我们是同学,她爸爸是当官的,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就直接工作了,我老爸是工人,所以我现在还在流浪。就这么简单。其实我对我们的感情并不抱太大的希望,我们是两种生活里的人,我活得有多累呀。这些她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关心自己。唉,女人,我怎么会爱上她呢?

  这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信。瞧那皱巴巴的信皮和歪七八扭的字就知道是公鸡写的。拆信的时候我的手不知为什么有点发抖,难道这就是我日夜等待的东西吗?看着看着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他妈的他算什么东西?狮子开大口,又问我要3000!把我当什么了?地方老财?还是百万富翁?其实在别人眼里,我也不过是个要饭的而已。走的时候给了他3000块,这回又要3000块,我一天才赚几个大毛?真是比蝎子还毒。

  公鸡在信里强调要钱的事十万火急,为了注明这件事的重要性还特地在3000块下面划了好几个粗杠。但他并没说这笔钱的用途。妈的,他真的把老子当摇钱树了。我气得把公鸡的来信撕得粉碎。像一只病羊,在屋子里疯转。见什么顶什么。好么萨朗,你可真的成了天字号第一大萨朗(萨朗在维吾尔语里是傻瓜的意思),你可真会做好事,现在你完蛋啦,掉进冰窟窿里了,唯一的出路就是上吊自杀。因为公鸡就像一个吸血鬼一样,他会利用兰兰吸干我身上最后一滴血。芳芳要是知道你干的这些傻事,非把你生吃了不可。

  但是,难道你就忍心看着那个疯女人永远疯下去吗?难道你希望她再把肚子里的小生命活活掐死吗?生活对她太不公平太残酷,相比之下,钱又算是什么东西呢?我知道此刻,我的钱就是那女人第二次生命的金钥匙。

  而且,她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说实话,这件事现在想想,当初我为公鸡所做的一切,如果要说有什么目的的话,真的有点色欲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你没有亲历这一切,当我第一次在公鸡家见到那个疯女人的时候,真的被当时的画面震撼了,那是我平生所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最美的女人制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画面。和疾病,和贫穷,和死亡,和一切你能想到的以及想不到的事情,都没关系。她就那么安静地呆在黑暗里。

  一个月过去了。一直不见公鸡的消息。西部的冬天异常寒冷,每天开着那辆没有挡风罩的三轮车四处奔跑,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全身都是没有知觉的,木木的像根冰棒。为了钱,我走街串巷,嗓子都喊出了血。晚上拖着一天的劳累,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一点食欲都没有。我那好心的邻居,古丽米娜大妈有时候给我送来一碗热乎乎的抓饭或者拉面,感动的我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从小失去了母亲,母爱对我来说是件十分遥远的事。

  “你的爸爸今天来找你了。”古丽米娜大妈说。

  “他来干什么?”我冷冷地问。我们父子关系以前还可以,但自从他娶了后妈,我们的关系就不太好了。基本上可以说不怎么来往了。

  “他说,只要你不干这丢人现眼的买卖,我就同意你回家。”

  “哼!”

  古丽米娜大妈走了以后,我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生活是一团理不清的麻,又像一张巨大的网,陷进去永远别想着出来的事。闭着眼睛,长长叹息一声,憋闷的思绪似乎舒坦了不少。这些年不知咋搞的,生活越来越孤独,弄得众叛亲离的好像除了芳芳一个朋友也没有了。到底哪儿出了毛病?唉,我快成孤家寡人啦。

  一阵寒意袭来,赶紧下地劈柴生火,这新疆的冬天啊,带皮的东西都可以冻死,何况我这没皮没毛的人呢。

  我常常想起兰兰,每次想起这个饱经生活折磨的傻女人,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没本事赶走生活强加给兰兰的种种罪孽,又无法送给她幸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作用是多么微小啊。我开始对自己的信念产生怀疑和动摇,经常无缘无故地咒骂自己的无能,好像兰兰的不幸是我造成似的。也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默默地为一个女人画起了肖像,这个女人就是兰兰。

  公鸡终于来信了!我激动极了,拆信的时候竟然把它捂在胸口好长时间。过了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才发现信已经被我弄得湿乎乎的。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信竟然是公鸡的绝笔!看了这信没法使我不为公鸡大哭一场。原来,他把兰兰在一家医院安顿好之后,竟跟人合伙做起生意来了。诸君想想,就凭他傻不拉唧的穷酸相人家能不骗他吗?结果可想而知,他一分钱没赚上反而欠了别人一屁股债,在乌鲁木齐被别人逼得像贼娃子一样东躲西藏。公鸡信上还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兰兰就交给你了,”还有好多类似这样的话,句句都被泪水浸湿了。

  看完信,我一头栽到床上无声地痛哭起来。事到如今,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啊!

  第二天,我昏昏沉沉地来到赛里木酒家。芳芳已先我一步,正坐在角落里拿着小镜子欣赏自己的芳容呢。她今天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紧绷在大腿上,现在的女孩子爱美真是没的说,连棉裤也不穿,新疆的天气冷死人,老了浑身都是病。我提醒过她好多次,这是新疆不是南方,可她理也不理。

  我要了一杯热牛奶,给她要了一杯咖啡,坐在芳芳对面,默默欣赏着她,芳芳长得也很漂亮,是一种都市美。

  咳。芳芳,那天分手以后,我后悔了好长时间,我知道都是我的错,可就是不敢找你认个错。可是我知道,从我们相识想爱到现在,你一直是支持我的。

  哼。

  芳芳,我真的爱你。

  哼,你从来就没真正爱过我。

  可是每次我到你家,你爸爸看都不看我一眼。

  别这样说他,上次他给你找了一个那么好的工作,可你就是不去,说是要靠自己的力量。他也没说什么,可是看你现在都混成什么样子了?能不让老人揪心吗?芳芳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我心里也很难过。我知道她已经20多岁了,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已经开始谈婚论嫁的了。为了我,她在如花的日子里只能一年一年等待着秋叶随风的轮回。

  我想换个话题,就跟她谈起了公鸡的事。

  “公鸡死了?”我说。

  “哪个公鸡?不就是一只鸡嘛。有啥?”她说。不耐烦的把头扭向一边。

  “是我的一个朋友,叫公鸡。他死了。”我说着点了一支烟。

  “这跟我有啥关系?我又不认识他。”

  我开始给芳芳说起了公鸡的事。实际上我大部分话题是在说兰兰,给芳芳说兰兰的时候,我竟然忘记了芳芳的存在。

  芳芳听着听着就开始哽咽起来。泪水溢出眼睛,顺着美丽的曲线巴哒巴哒往下落。

  芳芳一边抹眼泪,一边说:“这些年你做的傻事还嫌不够吗?你总是同情别人帮助别人,可又有谁来关心过你呢?你忘了你刚开始做生意那回儿,要不是我给你的300块钱,能有你的今天!你不去好好找个单位上班。愿意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你喜欢自由。喜欢到处流浪。这些我都不管。可是你也不能太过分了!”

  “世界需要爱。”我说。

  “那你就去爱好了,你这样下去是没有好下场的,不信走着瞧。看起来我们还是分手的好。和你这种人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唉,你应该了解我的为人。

  得了!咱们还是分手吧,跟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人相爱,除了整天为你提心吊胆之外,还要忍受别人的嘲笑。这种日子我真的过够了!

  好哇,说来说去你还是瞧不起我的职业,好,好得很。散就散,有什么了不起!

  “萨朗,你应该为我想想,我都25岁了,你还让我等多久?做人别太自私了,见好就收吧。该体验的生活你已经体验到了,艺术家也不是你这种当法呀。要是艺术家都像你这样,我觉得你那个朋友比你更像艺术家呢。”芳芳哭丧着脸说。但是她一提到公鸡,却不知为什么大笑起来。像吃了笑药一样,一直笑到几乎要抽疯才停下来。

  “我现在这个样子不是挺好的嘛。老人家说艺术是生活的唯一源泉。”我亲了她一下说。

  “得了吧,”她十分生硬地把我推开,“老人家已经死了N年了,他说你是早上的太阳你就癫疯。还是老老实实找个单位上班吧,这是正道。”

  唉,芳芳,我亲爱的,你的观点我都同意。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和你结婚。不过我们依然是好朋友,就算好朋友求好朋友一件事,你总该不会拒绝吧?我说着拿出一张存折递给她,我这几年就存了这么点钱,带在身上不放心。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要多少你就给我寄多少。

  “你真的要去乌鲁木齐?”芳芳犹豫地接过存折问。

  “好事做到底,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崇高感。

  芳芳走了。我知道她很伤心,那扇玻璃门吞掉了一团红颜色,也吞掉了我的爱。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一心一意想美梦成真,期待着有一天鲜花和掌声。于是我开始了我的奋斗,有一段时间我拼命写小说,天天跑到邮局打探消息,人家都快把我烦死了。邮局的人一见我来纷纷藏到柜台下面不出来。有一阵子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的女人走了。另一个女人还在一个遥远的城市等待着我。一桌子美味冰冷地摆在灯光下,我含着热泪,刚开始什么也吃不下,后来几杯酒下肚心情渐渐好了起来。

  我在乌鲁木齐处理完公鸡的后事(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后事,尸体早已被有关部门处理了,他们说是被家人领走了,但我觉得他们是在骗我。我只看到几张公鸡卧轨自杀的现场照片,别提多惨了。)就直接来到兰兰住的那家精神病医院。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与兰兰分别不过两个月,她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白白的肤色透着娇嫩的红晕,她就像四月里的小草,努力向着蓝色天空伸展着绿色的枝叶儿,充满春天的气息。看上去就和天使一样美丽动人。只是她的肚子比两个月前更明显了,这都是公鸡干的好事,他们根本就不是合法夫妻,公鸡这样做明显有悖伦理道德。应该受到……,我是不是心理变态呀?

  兰兰根本就不认识我。她也不知道公鸡已经死了,我们见面后,我立刻就进入了公鸡先前的角色了。她认不认识我并不重要,关键是她的病情已经明显有了好转。医生告诉我,兰兰的病其实并不严重,她只是受到某种惊吓和刺激而引起了神经系紊乱和对先前事物的遗忘,只要再观察治疗一个时期她的大脑一定会接近正常人的水平。听了医生的话我非常兴奋,对医生的感激之情找不到表达方式,想学公鸡给他磕头,又觉得自己是个有文化的人。那时候还不太流行请客吃饭送东西,但是我还是给医生送了不少。

  其实,我来乌鲁木齐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做,一定要找到把公鸡逼上绝路的人。不管怎么说,公鸡现在也算是我的朋友了,我要为他报仇。我利用闲暇时间找遍了所有的线索,问遍所有见过公鸡的人,从医生护士开始入手,后来范围扩大到医院周边的小摊贩和商店老板。半个月跑下来一点收获都没有,公鸡之死越来越像个迷团。由神秘的一个阴谋到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个理由,所有的疑点都集中起来,那就是公鸡根本就没有跟人合伙做什么生意!首先,在兰兰住院帐单上,我给他的钱,和他自己花掉的钱都记录在那上面。其次,兰兰的主治医生也对我说,公鸡自从兰兰住院到自杀,几乎没离开医院半步。

  一个可怕的念头强烈冲击着我的心。我突然想起那天送公鸡和兰兰去乌鲁木齐看病时的情景,原来公鸡竭力装出轻松开心的样子竟然是为了掩饰内心深处巨大的恐惧!一方面,他希望兰兰在他的生活里永远疯下去,另一方面,他真的没有办法摆脱良心的折磨。他希望给兰兰治病,又怕她治好病离他而去。一人丑陋矮小的男人,一个在贫困和疾病的生活中苦苦挣扎的男人,他和一个漂亮的女人住在一起,要不是这个女人是一个疯女人,他公鸡几辈子也修不来这福份。这几年他就是在这样一个痛苦矛盾的环境里煎熬。在乌鲁木齐,当他看到兰兰的病情日渐好转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就要失去赖以生存的支柱了,他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了。他受不了这沉重的打击,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朝火车嘶鸣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推理啊,然而,我只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公鸡,我的好老哥,你完全可以不这样做呀,你完全有理由让傻兰兰永远伴随你那孤寂的生活……可是你最终还是把兰兰还给了春天,可是你想过没有,因为你的过错,给我制造了多大的麻烦?

  为了公鸡,我发誓要把兰兰的病治好。我日夜伴随在兰兰的身边,我知道这种时候感情是多么重要,它远远超出了任何药物治疗所能达到的效果。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悄悄在飞逝,突然有一天,我感到了春天的到来,草地和树枝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绿意。空气中传播着潮湿的暖流,小鸟在我头顶上飞过时带着无限的欢快,雪在融化,我听到远方的亲人的呼息声。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里,兰兰的病在以惊人的速度向着大家预期的目的发展,她已经有了接近正常人的意识和感情,而且让我们惊喜的是她的记忆也开始慢慢复苏了。

  我和兰兰现在已成为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了。也就在这时候,她知道了一个名字叫公鸡的男人。是这个男人在几年前把一个流浪的傻女人背回家,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正是这个陌生的男人日夜守护在她的身边,他倾注了自己一生的爱,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公鸡,一个为她付出生命的好男人。这故事有点像神话,刚开始兰兰还有些不信,可后来当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时候,竟然晕了过去。

  我陪兰兰在乌鲁木齐住院的时候,和芳芳通过几次长途电话,每次通话不久,我都会收到一笔钱。每当我到邮局取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激起一种难以铭状的感情。虽然芳芳是那么不情愿做这些事,但她毕竟还是做了。她虽然不再是我的女朋友,但我知道她爱我就像爱她自己一样,我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在这个充满世俗的世界上,我还能要求她能为我做什么呢?爱我,是不可能的。不爱,她又做不到。而我,对我们的未来真的没有太大的把握。

  自从公鸡领着兰兰闯进我的生活以后,我那甜蜜的梦破灭了。我永远失去了芳芳。因为她是不允许我们中间出现另外一个女人,哪怕是一个疯女人。这个可恶的公鸡,我的命运里为什么偏偏会遇上他?我为什么要卷进这场让人读不懂的悲剧里呢?我开始恨公鸡,心想要是他不自杀我也要杀了他的。还有那个傻女人,芳芳跟我散伙一定也有她的功劳,虽然她没有和芳芳竞争的条件和优势,但作为弱者,她已大获全胜了。是的,把她放在身边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她无形中成了我和芳芳感情交流的障碍和毁灭我们爱情的刽子手。我真是傻到家啦,居然有一次冒出要娶兰兰为妻的念头,虽然这个该死的念头很快就被我扼杀在摇篮里了。可是此念一出,就像一匹脱缰的黑马,你是没有办法让它再回到主人身边了。

  我在乌鲁木齐呆不下去了。芳芳在电话里说,你马上就要破产了,存折里没几个钱了。回来吧,大家都不是有钱人。为了你的那个疯女人,我已经搭上2个月的工资了。电话那头,芳芳的语气有些不大对劲,恍恍惚惚的。春天是一个容易让人犯病的季节,传说中人吃了马肉在这个季节是犯病的高发期,芳芳是不是吃了马肉不得而知,反正她爹是个当官的,过年朋友们送的马肉吃也吃不完。

  从邮局回来,天已经黑了。不知为什么今天我感到特累,腿像灌了铅似的。病房里暖融融的,按照政府的规定,这个城市现在已经停止了供暖。只有医院除外。兰兰披衣坐在床上,两眼凝视着灯光。她并没有在意我的出现,只是看了我一眼,目光有些淡漠。我从来没见过兰兰有过这样的表情,这是一种让人容易产生思想的表情,一个有了思想的女人,男人开始费神。让我为之害怕的是,我突然感觉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远不如第一次见到时的美。那时候她是一幅画,是一幅完整的艺术作品。而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只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女人,甚至她还不如一个傻女人。

  事情出乎我的意料,当我乱七八糟地想着一些破事的时候,兰兰突然开口说话了。她说:“我清醒的时候就回忆过去。回忆过去的时候就觉得被人糟蹋过上百次上千次。我不是好女人,从来就不是!”

  春天在一个瞎子的眼里永远充满美丽的幻觉,所以春天是美好的,所以瞎子也是幸运的。 一个疯女人如果一直疯下去,那么她也是幸运的。现在公鸡看来是明智的,他选择了解脱,是因为不堪忍受生命之重。而我却被无形的枷锁牢牢地捆绑住了。这一切都来的太快,当一缕彩霞刚刚在天边挂起的时候,它预示着今天要给大地带来蓝色心情。然而,却被突然而至的乌云瞬间遮住了。兰兰突然开始放声大笑,听上去让人产生了恐怖和无助,无处躲藏。在一种非人类的兽性的吼叫声中,又开始重新演绎起人类史上逆来顺受的悲剧了。

  兰兰继续狂笑不止。娇小的身子在笑声中猛烈地抖动不已。有时候笑声嘎然而止,她恶狠狠地盯着我,仿佛我是她今生来世的仇敌。霎时间我看到的是一张十分狰狞的脸,那两只美丽的大眼睛散发着绿色的光,犹如黑暗中母狼的眼睛。她嚎叫着扑上来,我被她重重撞倒在地上,然后被她掐了个半死。

  “救命!救命!”我尖声叫道。

  幸好医护人员及时赶到,把半死不活的我从兰兰的撕扯中拉了出来,我被她挖得像个血人。这一切来的像闪电一样迅猛,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

  第二天,兰兰恢复了理智。当她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以后,难过极了。她跪在我脚下,像只小狗儿一样祈求我宽恕她。我的内心冷到了极点,完了,一切都完了。我和公鸡为她付出的惨重代价彻底失败了!她依然是个傻女人傻女人傻女人!

  那几天,我不知该对兰兰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懵懵懂懂中总是痴呆呆地盯着她看。这个可怜的女人,我该拿她怎么办呢?我现在已经没有钱给她继续治病了,回去以后可能要不了多长时间,我的家很有可能和公鸡家一模一样了。而我,出不了半年样子极有可能成为公鸡的翻版。我盯着眼前这个可怜的女人,我多想知道她的一切,我感到失败的是,兰兰永远回不到从前的画面了,她永远不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而是我生活中沉重的负担。我要像一只蚂蚁一样永远围在她的身边,而且极有可能围在她和她的孩子身边,像公鸡一样为她们操劳一生。兰兰犯病的时候就被医院的人绑在床上,他们不停地给她注入大剂量镇静药,让她总是处在半昏迷状态。而她清醒的时候,却一句话也没有。只是不停地哭,她哭得那么伤心,哭得让身边的人也跟着她一起掉眼泪。

  总之,自从兰兰那天晚上犯病以后,不到几十天,她就回到了从前。除了只会说“嘿嘿嘿我要撒尿”之外,什么也不会说什么也不会做了。第一个失去信心的是医生,医院不想继续收留一个他们治不好的病人,这样会影响他们医院的声誉。

  他们免费把我和兰兰送回了故乡。

  “哇啊嗷哇啊嗷……!”一阵清脆的哭声搅乱了我的回忆。我跳下床,接着是每个生过小孩的父母都能体会的忙乱。我没生过小孩,再说这孩子也不是我的,但是她命中注定要成为我的孩子。

  等孩子不哭的时候,开彻底黑了下来。这时,远处传来汽车喇叭狗和毛驴的叫声。据说毛驴子一个小时叫一次,没表的人根据它的叫声来调整时间。我一个小时给孩子喂一次牛奶,就是根据毛驴子的叫声来确定时间的。我满头大汗地抱着这团热乎乎的肉蛋蛋,吭吭呀呀轻声叫唤着类似歌谣一样的东西,希望她快点睡去。可这个小东西就是不睡,那双双乌黑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个不够。仿佛要把我深深嵌入她的记忆里。嗨,小布点别这样盯着我看,我又不是你爸爸。你看这是什么?是只小铃铛,是我专门给你买的,瞧,它有多漂亮呀。我把铃铛摇得叮当响,可那小东西只对它瞟了一眼又集中精力盯我。好吧,你要看就让你看个够吧,我是你爸,我要把你养大成人。再不要你像你妈一样四处流浪受尽人间耻辱,到头来只会说“嘿嘿嘿我要撒尿”之类的鬼话。为了你的美好未来,我要拼命干活拼命赚钱。

  这时,门“吱咛”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女孩走了进来。是芳芳。她手中提着一个包裹。

  “我,我向同事要了些小孩子的衣服。给你送来。”她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我没理她。

  芳芳见我抱孩子的狼狈相儿,笑了起来。她放下包裹,把孩子接了过去。你还别说,女人天生就是养孩子的料,她抱孩子的动作十分娴熟。那小东西你说怪不怪,刚入怀小嘴立刻就在芳芳的胸脯上像个小猪一样乱拱。姨呀呀哎哟哟,真是把人笑个半死。你说她有多聪明,谁也没有告诉她这个秘密,哈哈哈!

  “你再笑!我不管啦!”芳芳羞得如花。

  “哇!”不知是受了惊吓,还是吃不上奶,小东西大哭起来。

  我赶忙跑去弄热牛奶,芳芳接过奶瓶急忙把奶嘴塞进那孩子的嘴里,可她愣是不吃。依然哇哇大哭个没完没了。

  “不行你就给她嚼一嚼嘛,反正她又没牙。”我建议道。对孩子来说,芳芳的乳房仅仅是一个骗局,但是对她却很重要。

  “怎么可以!你疯了?”

  “那怎么办?都怪你,勤不着懒不着没事抱孩子干吗?”我的火一下子蹿上来了。最近我有点像吃枪药似的,见谁都想咬上两口。

  芳芳气得说不出话来。

  “哇!”孩子哭得更揪心。

  “好吧。你转过去。”芳芳终于屈服了孩子的哭声。

  好的好的。我眉开眼笑连忙倒退三步,转身面朝墙。

  “不许偷看。”她说。

  “好。”我说。

  “偷看是小狗。”她又说。

  “好。偷看是小狗。”我说。

  “把眼睛闭上。”

  “我说你有完没完呀?”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解扣子的声音,她穿的是裙子,里三层外三层的,解起来真够麻烦的。

  又过了一会儿,孩子不怎么哭了,吭吭吭发出像小猪一样的声音,她可能在寻找奶头呢。然后传来芳芳的叫声。

  “啊哟,好痛呀。”她喊道。

  “怎么啦?”我急忙问。

  “别转过来—!”她尖声叫道。

  “喊什么喊我又没看!”我说。

  “咯咯咯。”芳芳开始笑起来,接着笑个没完没了。

  真是个神经病!我心里想。最近大家都有点发疯。

  “痒死人了。”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我点了一支烟。想像着一些美好的东西。真好玩,这一切多么美好呀,生活也有快乐的时候。不管你多么苦恼,快乐总是有的,它藏在你的内心深处,在你十分无助的时候悄然而至。我的眼睛有些潮湿。

  不知什么时候,芳芳已经轻轻把孩子放在床上了,那孩子已经甜甜睡去了。

  “她吃饱啦?”我问芳芳。她开始满世界追着我打,叫你胡说叫你胡说,我边跑边告饶。后来我们就紧紧拥抱在一起了。长时间的对接,像飞船一样缓慢。再然后我们相拥着来到孩子的身边,充满爱意地欣赏着一个美丽的小生命在襁褓里悄然成长。芳芳理了一下长长的秀发,红红的脸蛋子上透着潮湿的光泽。

  “这孩子怪漂亮的。”她说。

  “那当然,她妈妈是个美人。”我说。

  “她叫什么名字?”

  “兰兰。”

  我一下子愣住了,我当时想都没想就把孩子的名字叫成兰兰了。在这之前我给这孩子想了好多名字,却没一个是叫兰兰的。不知道芳芳注意到这一点了没有,也许这是一个永远无人知晓的秘密。从乌鲁木齐回来后,芳芳从没来过我这里,原因很简单,兰兰住在这里。这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岁月。兰兰一犯病就把屋子一顿狂轰乱砸,直到把我的房子砸得空空荡荡这止。她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像个恶魔似地日夜折磨着我。就剩下一堆发热的骨头和两只晃来晃去的眼睛,还以表明我是一个活物。甚至,在她生了孩子之后也不肯放过我,她没有哺乳能力,一见到孩子就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要把她掐死。吓得我把孩子藏在古丽米娜大妈家里。那些日子,要是没有这位好心的维吾尔族大妈,真不知会出现什么样的恶果。

  兰兰是在一个吉祥的日子死在自己的屋子里的,当时我不在她身边。她是追随着公鸡听从了天使的召唤,像一只天鹅似的从我们的身边飞走了。此刻,她的灵魂一定像洁白的云追随着浩瀚的蓝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兰兰的死,的确是一件好事。

  这时,睡梦中的孩子咧嘴笑了一下,脸上瞬间闪过一对小酒窝。她在甜美的梦中呼吸着幸福的童话,把一个美好的传说献给那些渴望得到幸福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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