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

  现在很多人一听香港人讲“法治精神”四个字就忍不住发笑:香港还讲什么法治精神啊,学生们上街这么久了,问题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动不动挑出一伙愣头青,就可以成立个什么政党,还公认叫嚣着要香港“独立”;立法会开会,动不动就因发对派的无力胡闹半途而废;等等等等。哪里还有资格讲“法治”?对于政治话题,我没有多少发言权,仅就个人经历的几件小事,来说说我理解的香港“法治精神”——其实,用“法律意识”来描述,似乎更妥当一些。

  为了消费方便,免去货币汇兑之苦和可能存在的经济损失,我来香港后申请了一张当地信用卡。办理之前,朋友告诉我,一般来说,香港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是没有密码的,这和内地大不相同。因此对于习惯了在密码和签名双重验证后才使用信用卡的我来说,当初在是否申请当地信用卡这件事情上,确实是颇有些踌躇的:不办理可能会不方便,办理了可能会遭受不明不白的风险。不过后来转念一想,香港使用不带密码的信用卡的人何止成千上万计?我有什么好顾虑的?后来使用时间久了,发现不设置密码的信用卡也出过什么问题,反而有一种更方便的感觉,所谓“习惯成自然”吧。后来和朋友聊起来,被告知香港是个讲法治的地方,信用卡出了问题,比如被盗刷,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就是了,没有必要一定要设置密码,增加一重麻烦。更何况,在使用了密码的前提下,如果仍然被盗刷,银行完全可以以“个人密码泄露不属银行责任”为由,拒绝赔偿损失。想想似乎说得通。

  以前在内地的时候,偶尔也会把信用卡转给家人使用,前提当然是把密码一并告诉对方,然后请其消费时签上我的名字即可,从来没有出过什么问题。来香港后,有时候家人前来探亲,我也会把香港的信用卡交给他们使用。因为没有密码,所谓验证其实仅仅是一个签名而已,而这个签名,也不是不可以模仿的。话说回来,即使模仿的不够相像,主要作为卡主的我不予追究,银行方面也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不过有一次,当我准备以同样的方式,请一个当地朋友持我的信用卡帮忙买一个东西的时候,却被很严肃的拒绝了,原因则是:如果他代我在信用卡消费单上签署了我的名字,就会触犯法律,所以宁可他自己垫钱购置,也不会使用我的信用卡代签。虽然当时没有表现出大惊失色的样子,但对照此前让家人代刷的行为,还是惊出一身冷汗:难不成我的家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多次违法?后来多次观察,涉及到熟人之间代刷信用卡的,内地人普遍觉得无所谓,反正能说的清楚就行;而香港人则普遍表现谨慎,一般不会尝试。

  在内地出门乘坐公司所属车辆或者租用的车辆,一般来说都会要求该车停靠在方便的地方等候,这样大家出门的时候可以直接登车出发,既体现效率,又节省了乘车人的脚力,特别是有客人在场的时候,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而如果让客人等车过来,则会让主人觉得脸面尽失。香港路面狭窄,停车艰难,要做到“车等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因此大家都习惯了“人等车”。我们经常租用的那辆车,司机年龄较大,但非常遵守规矩,每次停车,一定要找到法定车位才可以,让他临时停靠在路边等人,是万难做到的,因为在他的眼里,除了标明可以停车的地方,其他都不能随便停靠,即使没有人、没有摄像头的监控,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一来,无论是什么客人到公司来访,如果需要用这辆车,都需要到楼下的车位上找到其停车位。偶尔一次看左右没有车辆,让这老师傅把车开到路边,让客人更快上车,都会在时候听到这位大叔关于“违反了交通法规”的抱怨。即使这样,因为其他服务良好,我们还是一直没有轻易取笑我们的订单,有事还是一个电话打过去,一如既往地用他的车子。因为大家都明白,大叔的做法并没有错,不过是守法罢了。我们老师拿内地的标准要求人家,确实是勉为其难了。

  有个同样来自内地的人给我讲了他第一次在香港开车违章被处罚的故事。当时他正开着车在路上前行,忽然发现自己选择的道路不对,而要到达目的地,只需要连续并过两道行车线即可。不过很不幸的是,这两道线是双实线,也就是不允许并道的。也许是在内地有过多次违章并线而没有被处罚的经验,也许是很少在香港开车对规则不熟悉,也许是路上车辆本就不多的原因,这人当机立断,连续并过两条线后,终于驶上了去往目的地的正确线路。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就听身后警笛长鸣,原来自己的行踪早就被警察看到,被抓了现行。接下来无非是自认倒霉,等警察大人开单认罚了。令他意外的是,他收到的处罚单据是两张,而不是他想象中的一张。警察先生对此的解释是,他连续两次违章,自然需要开两张罚单。对此这位朋友“当然”不容易接受,但无论如何解释央求,都于事无补,最后只能悻悻地去银行交上罚款了事。

  有些事情,我们习以为常,并没有感觉和法律有多大关系,其实真实地反应了我们法律意识淡漠的现状。而在香港则是另外一个场面,他们习以为常的事情,在我们看来却充满“无厘头”的感觉。内地在法治建设方面和香港的差距,是不容否认的,也是必须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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