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问阀阅

  婚姻不问阀阅(1)

  郑樵曾说,隋唐以前“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五代以来“婚姻不问阀阅”(《通志·氏族略第一》)。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四《杂志一》也说过类似的话。所谓“阀阅”就是门第。这里的门第有特定的含义,即讲“谱系”,又称四姓,包括“膏粱”、“华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等几个等级。按《新唐书·柳冲传》的解释:“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判断门第得考察三世的谱系。唐代后妃中出身于高级门第的居大多数,而宋代只占少数,够得上“膏粱”、“华腴”、“甲姓”的无一人,算做“乙姓”的也只有个别。唐代后妃中出身于非官僚家庭的也只占极少数,宋代则超过半数。过去皇帝挑选皇后有所谓“为天下择母”之谓,是最庄严不过的婚事,所以“前世皆择良家子以充后宫”,“祖宗之时,犹有公卿大夫之女在宫掖者”,“近岁以来,颇隳旧制”[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言后宫等级札子(嘉祐八年十二月二日上)》],是有代表性的世风。

  确实如此,宋代士庶通婚渐成风俗。当时的社会价值取向与前代明显不同。《梦溪笔谈》卷九《人事一》载,北宋中期有个叫刘庭式的读书人,与田家女订了婚约。但他中进士后,女家以“庸耕不敢姻士大夫”为由请求辞婚。刘庭式“坚不可”,与这位“家极饥困”的女子成婚,婚后“闺门极雍睦”。刘庭式“以一事而人誉之终身”,荣列《宋史·卓行传》之首。南宋初年,黄龟年未入第时很穷,福州永福县(今福建永泰)主簿李朝旌却愿把女儿嫁于他,定下了亲事。后来黄龟年登第,李朝旌却死,其家庭贫困,连衣裳都卖尽。李朝旌的妻子对他说,你中第了应该与望族结亲。旁人也劝他别娶。但黄龟年还是娶了这位清贫女子。此事传为佳话,《宋史·黄龟年传》及《五朝名臣言行录》之《御史黄公龟年》均为之特书。司马光在《温公书仪》卷三《婚仪》中,要求家人议婚“勿苟慕其富贵”。朱熹在《朱子家礼》卷三《昏礼》中加以引征,遂成为世人制定家规的依据。南宋中期的袁采写了本《袁氏世范》以“厚人伦而美风俗”,其卷一《睦亲》便主张“议亲贵人物相当”,“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南宋末年的陈元靓将它编入家庭日用大全式的类书《事林广记》。皇室对婚姻的规定也明文放宽。唐代宗室不仅在风俗上流行与世勋名臣家通婚,唐德宗还专门下了一个《令有司取门阀者配焉》的诏令。(《新唐书》卷一六六)宋初没有明文立仪制,后来英宗在治平年间(1064—1067年)作了“婿家有二世食禄,即许娶宗室女”(《宋史·礼志十八》)的规定。神宗于熙宁十年(1077年)对宗室远近三等的衡量标准,最近的宗室放宽到三代中一代为官。大官僚钱惟演门第观念很重,他的妹妹嫁给真宗刘皇后的哥哥刘美,两个儿子分别娶了宋仁宗郭皇后的妹妹和宰相丁谓的女儿,还想与仁宗生母、真宗李宸妃通婚,被满朝大臣瞧不起。他后来被贬官,“与后家连姻”即是主要罪状之一。相比之下,唐代的情形大不一样。武则天门第并不算低,其父虽然早年做过木材生意,但后来官至尚书,其母是隋朝皇家女子,仍被斥为“地实寒微”,不能径直立为皇后,其正位便费了相当周折。按理说她的门第观念应该比较淡薄,而事实上她对门阀士族也有所压制。但当高宗拟将太平公主下嫁薛绍时,她却以“我女岂可使与田舍女为妯娌”为由,意指薛绍的嫂子萧氏“非贵族”而反对。有人作证萧氏是唐初宰相萧瑀的侄孙女,她才认可。可见世风相异之大。

  宋代婚姻不问阀阅又问什么呢?大致有二:一是重人才。元祐年间(1086—1093年),高太后为其孙哲宗选皇后时,对宰相大臣说:“不欲选于贵戚,家政恐骄,骄即难教。”所选中的孟氏女并非“颜殊未及”,而是出身于“小官门户”,其“自应不骄,亦须易教,不在富贵中生,则必谨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二《元祐七年四月戊午》)。仁宗张贵妃,其祖父为县令,其父为州推官,俱是八品小官。徽宗王后父为五品州刺史,高宗邢后父为七品朝清郎、潘贤妃父为医官,孝宗夏后曾祖为九品县主簿,度宗全后父为六品知州。(《宋史·后妃传》)公主择配驸马则讲究文化修养,“欲求儒生为主婿”(《宋史·王审琦传附王承衍传》)。英宗“出嫁皇女,访求儒门”(《宋会要辑稿·帝系》八之五○)。理宗“欲以进士第一人尚主”(《宋史·公主传·周汉国公主》)。二是重资财。蔡襄《福州五戒》曾说,分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真宗时,开封茶商马季良娶了红极一时的外戚刘美的女儿,刘美的儿子又娶了“起自裨贩”的土豪王蒙正的女儿。此等事司空见惯。

  “婚姻不问阀阅”在宋代还是相当有限度的。宋初颁行的《宋刑统》照抄了《唐律疏议》有关良贱不婚的全部条文,历宋而不变。但实际上,宋代婚俗已经打破了门阀政治的旧格局,成为官僚政治发展的有力杠杆。反过来说,官僚政治的兴起又是“婚姻不问阀阅”的原因。

  

  婚姻不问阀阅(2)

  心中有妓

  《二程集》等书上载,程颢、程颐二兄弟关于夫妻关系问题与人有过这样的对话——二程说: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以少女从长男,叫随。夫妇之道应该是永恒的。问:再娶不合礼仪吗?答:官至大夫的人无再娶之礼。夫妇婚约中,没有一人先死,另一人再娶或一人再嫁这一条。只约定做终身夫妇的。又问:如果孤孀贫穷没有依靠,可以再婚嫁吗?答:那是后世人怕因饥寒而死,才有这种说法。但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二程的贞节“高论”对后世影响甚大。

  还有个故事。有一次二程同去赴宴,座中有妓女,程颐拂袖而去。程颢则视而不见,同其他客人尽情欢宴。第二天,说到这件事,程颐犹有怒色,程颢笑道:“我当时在那里喝酒,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而我弟今在斋中,斋中本无妓,心中却有妓。”程颐听了这一席话感到既惭愧又佩服。这程颐的心中有妓,是因为他把两性事看得太重。这看得重,要么是尊重女人的人格,要么是爱与女人寻淫逸。程颐当然属前一条。

  唐代是一个开明的时代,不仅官方容忍,而且由于西域文化的输入,少数民族崇母观念的影响,女子的禁忌较前代大为减少。唐代公主再嫁的多达23人。社会底层的女子做妓女,也为人熟视。不少达官贵人和文人与之相往来。宋代的狎妓之风较之唐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代名相寇准,抱负远大的范仲淹,文学家欧阳修,均与歌妓保持一定友谊。柳永、苏轼、辛弃疾、陆游更是在青楼里觅了知音。“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柳永的词句道出了他与妓女们的深情。难怪有人说宋词的发展与妓业的兴盛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更有甚者,大将王权被派屯边抗金,竟与几十名妓妾泣别三日,没能成行,以致贻误军机。朱熹有首著名的《自警》诗:“十年浮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朱熹是感叹名臣胡铨贬官十年,召回京师途中即作诗赠妓黎倩一事。如果说狎妓之风于文人墨客尚弄出点趣味的话,其于社会各阶层别种影响就太多了。自西汉有了董仲舒的“三纲”理论,东汉又有了班昭的《女诫》,女子被好好地调教了一回。但是唐宋以来,戒命日弛,不惟家庭夫妻关系受影响,而且此风弥漫于社会,尤其浸染了士风。儒家学说的宇宙观有周敦颐著《太极图说》加以发展,而伦理一脉,老的历经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佛学冲击,已支离破碎,没了说教的本本。二程就是在这种关头开始发挥他们的理论的。

  这一理论并无歧视女子的原则,而是对男女各打五十大板。至于“夫唱妇随”之说,至今还是一种理想的婚姻模式,有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蕴涵于其间,并非全无道理。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经后人无限发挥,确实危害不小。二程对女子讲贞节,对男子讲灭欲。他的灭欲思想来源于孟子养气说。所谓“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欲寡则心自诚”(《二程集》卷二上)。男人不灭欲,心不诚,气不养,则何心报国?而女子坏了贞节,则男子寡欲就保不牢了。二程倡导的夫妇伦理,其理论根据是《大学》和《周易》。“有天下国家者,未有不自齐家始”(《二程集》卷四),这是《大学》的意思。“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周易程氏传·家人》)这是他们对《周易》的一种解释。他们把人伦说得很重。但是宋代除男女淫逸流行而外,婚嫁观念也有了较大改变。北宋时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观念已代替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门第观念。当时厚嫁之风盛行。据吕祖谦《宗法条目》载,嫁女费用100贯,娶妇50贯。官方文件规定,兄弟分家财时,女儿的嫁妆要计算在内。据《夷坚丙志》卷一四《王八郎》载,富人王八郎,每年去江淮经商,与一妓相好,日厌其妻。其妻告到官府,官府判他们离婚,平均分配财产。真宗时,宰相薛居正之子薛惟吉###有“十万囊家产”,向敏中、张齐贤这两位宰相争娶,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由皇帝裁夺。厚嫁之外,当时再婚之风也颇盛。上自宗室,下到普通百姓,对再嫁都不嫌弃。英宗、神宗对宗室之女再嫁还专门发了诏令。范仲淹在其子范纯佑死后,即劝其妻改嫁门生王陶。王安石因其子嫌妻,怕儿媳受屈,遂为其选人另嫁。范仲淹还办义庄为再嫁女提供资金。理学家们觉得社会纲纪的改善,必须有赖于调整这一倒错现象。胡瑗就说,嫁女儿须是胜过我家的,这样嫁过去便会有人调教;娶媳妇必须是不如我家的,这样婆婆便可行妇道。这只是说说家常话,二程的见解就上升到社会学、政治学高度了,后来为皇帝资鉴。

  不过二程的说教在当世并无多大市场。北宋理学只是草创,南宋朱熹才集大成。但即便在南宋中后期,理学还屡屡遭禁。朱熹的《性理大全》以及由他注的四书之作为科举教材,那是宋代以后的事。而在明清之际,这种理论的负面作用确实是相当大的。二程贞节观男女并重,不过是一个善良愿望。在二程伦理观中,夫妇之道为三纲之首,根本的却是君臣之道。但男性统治天下,其自制便不能保持,克制色欲便要渐渐淡化,所以明清士大夫蓄婢狎妓之风较前朝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贞节问题便单一地指向女子,最后便是“好男不事二君,好女不事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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