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自性、受用者、知觉
1/2.阿周那问:我亲爱的克利须那呀!我想了解自性、补鲁莎、田、知田者、知与所知。至上人格神答道:贡蒂之子呀!此身名为田,观身者名为知田者。
要旨
对自性(prakrti)、补鲁莎(purusa)、田(ksetra)、知田者(ksetra-jna)、知识以及知识的对象,阿周那感到好奇。他提问,克利须那便答道:此身谓之田,观身者谓之知田者。对于受拘限的灵魂,身体就是造业之田,或曰业田。受拘限的灵魂为物质存在所诱,试图支配自然。如此,根据他支配物质自然的能力,他得到了一片业田。此业田即躯壳。而躯壳又是什么?躯壳由感官构成。受拘限的灵魂欲图享受感官之乐,如是,根据他享受感官之乐的能力,他被赋予一具躯壳,也就是业田。如是,躯壳谓之田,即受拘限灵魂的业田,而人谓之知田者(ksetra-jna),他本不应将他自己认同于躯壳。
理解田与知田者,也即身与观身者之分际,并不很难。任何人都可以如此细想:从小到老,他的身体已经历了无数的变化,但他仍是同一个人,始终存在。故此,业田的知者和实际的业田有别。受拘限的灵魂由此可以明白,他跟躯壳不同。《梵歌》开篇讲到dehino smin——生命个体居于躯壳之内,而躯壳从幼至少,从少至壮,从壮到老,不停变化。那个拥有躯壳的人知道躯壳在变化。很明显,躯壳的所有人就是知田者。有时,我们想:“我是男人”、“我快乐”、“我是女人”、“我是狗”、“我是猫”。这些都是观身者的躯体性称谓。但观身者不同于身。尽管我们使用很多东西,例如衣饰之类,但我们知道,我们跟被使用的东西有别。同样,只要细想一下,我们就会明白,我们跟躯壳不同。你、我、或任何拥有躯壳的人,都谓之知田者(ksetrajna),即业田的知者,而躯壳本身则谓之田,即业田。
《薄伽梵歌》前六章论述了观身者(生命个体),以及他在什么状态下觉解至尊主。中间六章则论述了至上人格神,以及个体之灵与超灵之间基于奉爱服务的关系。至上人格神的超上地位和个体之灵的臣属地位,也在这几章里做了明确的界分。生命个体在任何境况下都是臣属;但他们却由于遗忘了这一点而受苦。当他们靠虔诚活动而得到启明后,便以不同的领悟力向至尊主靠拢——他们可能有烦恼,可能需要金钱,可能好奇,也可能想追求知识。这些都讲过了。现在,从第十三章开始,将要解说,生命个体如何受取物质自性,以及他是如何凭借果报活动、致知穷理、践履奉爱服务等不同的法门,被至尊主所救度的。尽管生命个体与物质躯壳截然不同,但不知怎地,他却被拘限了。这点也将会得到阐释。
3.婆罗多之华胄呀!你当明白,我也是一切身田的知者。对身和观身者的觉解,名为知。我之见解如是。
要旨
讨论身与观身者,灵与超灵,涉及三个不同的论题:上帝、生命个体、物质。在每一业田或每一身体之内,都有两个灵魂:个体之灵和超灵。因为超灵是至上人格神克利须那的全权分身,所以克利须那说:“我也是身田的知者,但不是个体性知者。我是至高无上的知者。我以超灵之位临在于每一身田之中。”
若有人透过这部《薄伽梵歌》,细究业田、知田者之理,便能获得知识。
主说:“在每一个体之身中,我为业田之知者”。个体可以是己身的知者,但他不能知其他身体。至上人格神以超灵之位临在于一切身中,于一切身无不洞然了知。他尽知有情一切族类之不同身体。臣民只知道自己那一小块土地,但国君不单对宫室了如指掌,还了解每个臣民所拥有的产业。同样,一个人或许是他个体之身的所有者,然而,至尊主是一切身体的至高所有者。国君是江山的正主,臣民则是二主。同样,至尊主为一切身体之至高所有者。
身体由感官构成。至尊主是赫黎史基士(Hrsikesa),即“感官的主宰者”。他是感官的正主,正如国君是国事的正主,而臣民则是二主。主说:“我也是知者”。这就是说,他是至高的知者;个体之灵只能观照自己特殊的身体。韦陀经典有言:
ksetranihi sarirani bijam capi subhasubhe
tani vetti sa yogatma tatah ksetrajna ucyate
此身谓之田,身体之主人公和至尊主皆居停于其中,身体与身体之主人公,皆为至尊主所知。因此,至尊主被称为一切田之知者。业田、知田者和至高知田者,三者之分际,将论述于下。对身体之性分、灵魂之性分以及超灵之性分的圆满知识,韦陀典谓之“梵理”(jnana)。此乃克利须那之见解。认识到灵魂和超灵既一又异,就是知识。若不懂业田和知田者,知识就不圆满。必须懂得物质自然(prakrti,即自性)、物质自然的受用者(Purusa)和至高主宰者(Isvara,那主宰物质自然、个体之灵的知者),及其三者之不同地位。不可混淆此三者之体性。犹如不应该混淆画师、画和画布。世界为业田,也即物质自然;物质自然的受用者乃生命个体;凌驾于两者之上的则是至高主宰者——人格主神。《白净识奥义书》(1. 12)有言: bhokta bhogyam preritaram ca matva/sarvam proktam tri-vidham brahmam etat,梵分为三:自性(prakrti)为业田之梵;命我(jiva,个体之灵)也是梵,但他总想支配物质自然;此二者之主宰也是梵,但他是真正的主宰者。
这一章将解说,在此二知田者中,一者不会犯错,一者会犯错。一者为主上,一者为臣属。认为此二知田者是一非二,即与至上人格神之言相悖,他在此明示:“我也是业田之知者”。错把绳子看成蛇,就是无知。有不同的身体,身体也有不同的主人公。由于每一个体之灵皆禀赋特殊之才质,以支配物质自然,所以产生了不同的身体。然而,无上者也作为主人公,临在于一切身内。“Ca”字极要紧,因为它表示身体之总摄。这是室利罗·巴腊提婆·维迪耶布善那的注解:克利须那是除了个体之灵外,临在每一身体之内的超灵。克利须那在此明确开示:真谛即是,超灵是业田的主人公,也是极微之受用者的主人公。
4.现在,请听我概说此业田:它如何构成,有何变化,因何而来,知业田者为谁,以及此知者的作用。
要旨
至尊主要诠述业田,以及在其命定地位之中的知业田者。吾人当知,身体如何构成、构成它的物质、它在谁的操纵下活动、它的变化如何产生、从何而来、其因何在、其理为何,以及个体之灵的终极归趣是什么、他的本来面目又是什么。吾人还当知,个体之灵与超灵之分际,二者之不同作用、能力等等。只要从至上人格神所做的诠述里去理解《薄伽梵歌》,所有这一切自会显豁明朗。不过,必须当心,切不可把居于每一身体中的至上人格神与个体之灵也即命我(jiva)混为一谈。这就像把能者和无能者等量齐观一样。
5.在各种韦陀典藉中,不同的圣者对业田、知业田者,皆有所论述。尤其《韦檀多经》,对其中的因果关系做了全面的推理。
要旨
尽管至上人格神克利须那是阐释这门学问的最高权威,但考虑到硕学方家惯于引经据典,所以克利须那透过引证世所公认的权威经典——《韦檀多经》,诠释了灵、超灵之二元性和非二元性这一最具争议的论题。首先,他说:“根据不同圣者所说”。说到圣者,除了主自己,《韦檀多经》的撰作者——毗耶娑也是一位伟大的圣者。在《韦檀多经》里,灵与超灵之二元性得到了圆满的解说。毗耶娑之父钵罗萨腊·牟尼也是一位伟大的圣者,他在他的宗教作品中写道:aham tvam ca tathanye…..,“我们——你、我和其他各类有情,虽在躯壳之中,却尽属超然。现在,我们按照各自不同的业报,落入三极气性之化机,如是,我们有的秉性高明,有的秉性凡近。高明、凡近之禀赋,皆源于无明,且透显于无量数之生命个体。但是,超灵永无瑕疵,他不受物质气性之染污,超世独立”。同样,原始的《韦陀经》,尤其是《羯陀奥义书》里,也对灵、超灵和身体做出了界分。有很多伟大的圣者都诠解了这一点,钵罗萨腊乃其中之翘楚。
Chandobhih,意谓各种韦陀典籍。例如,分隶于《夜柔韦陀》的《泰提黎耶奥义书》,就论述了自性、生命个体以及至上人格神。
如前所论,Ksetra意谓业田,而知田者有二:个体生命和至上生命。《泰提黎耶奥义书》(2. 9)有言:brahma puccham pratistha. 至尊主的能量有一种呈现,名为“食味所成我”(anna-maya),民以食为天,这是对无上者的物质主义觉悟。接着,从饮食中体悟到至高绝对本体之后,人就能在生命活力或生存形态中体悟到绝对本体,此为“生气所成我”(prana-maya)。体验超出生命活力的范围,延伸到思想、感觉、意志,乃有“心识所成我”(jnana-maya)。随后,产生对梵的觉悟,此为“觉性所成我”(vijnana-maya),由此乃将心意、生命活力跟生命自体分判开来。下一步是至高的阶段,即对极乐自性的体证,此为“妙乐所成我”(ananda-maya)。如是而有证梵之五阶,名为brahma puccham。此五阶之前三阶——“食味所成我”、“ 生气所成我”、“心识所成我”,关涉生命个体之业田。超绝此诸业田之上者,为至尊主,名为“妙乐所成我”。《韦檀多经》论至尊主,曰:ananda-mayo ‘bhyasat,“恒言梵性极乐”,至上人格神本性充满喜乐;为了享受自身的妙乐,他扩展为 “觉性所成我”、“ 心识所成我”、“ 生气所成我”、“ 食味所成我”。在业田里面,生命个体被认为是受用者,与其有别者为“妙乐所成我”。这意味着,若生命个体决定与“妙乐所成我”契接而得受用,那他就变得圆满了。作为至高知田者的至尊主、作为臣属性知田者的生命个体,以及业田之性质,于此乃得真实之写照。吾人当从《韦檀多经》或《梵天本集》里探寻这一真理。
此颂提到,《韦檀多经》里的输多罗(sutra)是按照逻辑因果关系精心编排的,比如有些输多罗:na viyad asruteh(2.3.2),natma sruteh(2. 3.18)以及parat tu tac-chruteh(2.3.40)。第一句指业田,第二句指生命个体,第三句则指至尊主,一切有情之至美善者。
6/7.五大、我慢、智、冥谛、十根、一心、五根尘、欲望、憎恨、快乐、苦恼、聚合、生命力、信——这一切,概言之,即业田及其交互作用。
要旨
按伟大圣者的权威性论述,即韦陀赞歌以及《韦檀多经》之输多罗,世界之构成可以被理解如下:先有土、水、火、风、空,是为五大(maha-bhuta)。其次是我慢、智以及三极气性之混沌状态。然后有五知根:眼、耳、鼻、舌、皮肤。随后是五作根:口、手、足、肛门、生殖器官。接着,在诸根之上,乃有心。心是内在的感官,可以称为心根。如是,把心根算在一起,总共有十一根。再加上五根尘(译者按:即感官对象):色、声、香、味、触,共计二十四谛,其聚合体便称为业田。若对此二十四谛进行分析研究,即可了知业田。接下来,是粗身内五大之表现及其相互作用,即欲望、憎恨、快乐、痛苦。生命力,表现为觉知和信,是细身——心、识、我慢的显发。这些精微的元素也为业田所涵摄。
五大为我慢之粗糙表现,生于我慢之初始阶段(术语谓之tamasa-buddhi,即无明业识、染污法)。此阶段又代表了三极之气的浑沌阶段。物质自然之浑沌状态被称为“冥谛”(pradhana)。
若想细究二十四谛及其相互间之作用,就得更详尽地学习这门哲学。《薄伽梵歌》只给了我们一个梗概。
身体乃此诸谛之体现。它有六种变化:生、成、住、异、坏、灭。因此,田为无常之物。然而,身田之知者、所有者,却与之有别。
8/12.谦下、无骄,不害,安忍,真纯,亲近正宗的灵性上师、洁净、坚稳、自律、舍离感官享受的对象、无我执、洞明生老病死之苦、超脱自在、不为妻儿室家所累、祸福等受、对我精诚奉献、好隐独处、以自我觉悟为究竟、致知穷理——我宣布,凡此皆为知,余者皆为无知。
要旨
此致知的过程有时被无知者误解为业田之交互作用,但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致知之道。若有人契认此道,就有接通绝对真理的可能。它并不是前面所讲的二十四谛之交互作用,而是挣脱此尘世诸谛之缠缚的妙道。躯体化的灵魂被困在此二十四谛和合而成的躯壳里面,而这里所讲的致知之道就是挣脱躯壳的法门。
在所有对致知之道所做的诠述中,第十一颂的第一行讲到了最重要的一条: Mayi cananya-yogena bhaktir avyabhicarini,致知之道归结于对主的精纯奉爱。因此,若不靠拢或不能够靠拢此超越性服务,那么其他十九种知概无特殊之价值。然而,若在圆满的克利须那觉性里面践履奉爱服务,其他十九种知自然会从内心生起。《薄伽梵往世书》(5.18.12)云:yasyasti bhaktir bhagavaty akincana sarvair ganais tatra samasate surah:已达到奉爱服务阶段的人,能培养出一切觉明之德。第八颂讲到认灵性导师,此原则极为要紧。即便对践履奉爱服务的人来说,这也是最要紧的原则。超越性生命始于接受一位正宗的灵性导师。至上人格神——室利·克利须那在此明示,此致知之道为真实法门,余者皆情识攀援,谬悠无稽。
此颂所列之知,兹逐条解析如下。“谦卑”,意谓不求通过获取他人的钦敬而得满足。生命的物质化观念让我们很渴望得到他人的尊敬。然而,在具足圆满智慧,也即了知真我并非躯壳的人看来,一切与躯壳有关者,无论荣辱,皆无价值。吾人不该追逐这种浮名。世人企盼因自己的宗教而出名,结果我们有时会看到,某人在不了解宗教原则的情况下,加入某个并不持守宗教原则的团体,接着他就力图标榜自己,以教主、大师自称。对于灵性学问上的真实境界,应该做个测试,看看他到底精进到何等地步。参照上述各条就可以做出评判。
一般来说,“不害”意指不杀生或不残灭身体,但真正的不害是指不置人于苦恼。世人皆为无明所惑,陷溺于物质化的生命观,不断蒙受物质苦痛。因此,救度世人,使其臻于灵性觉明之境的人,才算得上实践“不害”。吾人当尽最大的努力,把真知传布给世人,让他们受到启明,远离物质的缠绕。此即“不害”。
“安忍”,意为人当修心,容忍他人对自己的羞侮和诟辱。若有人致力求取灵性觉明,会遭受极大的羞侮和诟辱。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物质自然之理就是如此。甚至像巴腊陀,一个才五岁的男孩,由于追求灵性觉明,遭到父亲的敌视,几乎性命不保。他的父亲千方百计要杀害他,但巴腊陀容恕了父亲。如是,求取灵性觉明,或许会遇到很多障碍。不过,我们应该忍受,满怀信心,继续前行。
“真纯”,意为率真而不圆滑,甚至可以向敌人吐露真相。至于认灵性导师,这相当要紧,因为没有正宗灵性导师的教诲,就无法在灵性学问上得到进益。人当以谦下心亲近灵性导师,为灵性导师服务,如此,灵性导师就会受到取悦,把祝福赐给弟子。正宗的灵性导师是克利须那的代表,如果他祝福弟子,弟子当下就得进升,甚至不必持守戒律。或者,对于一个毫无保留地为灵性导师服务的人,持守戒律会比较容易。
“洁净”,对于在灵修上精进很重要。洁净有两种:外在的和内在的。外在的洁净意指澡沐;至于内在的洁净,应该念念不离克利须那,持诵:赫列 克利须那,赫列 克利须那,克利须那 克利须那,赫列 赫列;赫列 罗摩,赫列 罗摩,罗摩 罗摩,赫列 赫列。此法能从心中拭净业力之积尘。
“坚稳”,意为人当非常坚定,在灵修上有精进的决心。没有这样的决心,就无法取得实实在在的进益。
“自律”,意指不该接受任何有碍灵修精进的事物。应该习惯于拒绝任何跟灵性进升相背反的事物。这就是真正的舍离。感官极其强顽,总是渴求感官之乐。不应该去填塞这些不必要的人欲。应该只为身体之康健而满足感官,好让自己能践履职分,求取灵性生命之进益。最重要而又最难以调伏的感官就是舌头。若能控制舌头,就很容易调伏其他感官了。舌的功能为尝味和发声,故此,依照系统性的戒律,舌头该总是用来品尝给主克利须那供奉过的祭余,念诵Hare Krishna。至于眼睛,应该只用来看克利须那的妙相,除此以外,什么都不能让它看。如此即可管住眼睛。同样,耳朵该用来听闻克利须那,鼻子该用来嗅供过克利须那的花。这就是奉爱服务的修持之法。由此可知,《薄伽梵歌》仅仅阐扬奉爱服务的学问。奉爱服务是首要、唯一的目的。有的《薄伽梵歌》注释者,心智鄙陋,力图把读者的意识引入歧路,然而,除了奉爱服务之外,《薄伽梵歌》再无其他主题。
“我执”,意即以身体为自我。当人明白,他不是身体,而是灵魂时,他就找到了真我。我是存在的。我执为恶趣,而真我则否。《大林间奥义书》(1. 4.10)云:aham brahmasmi,“我即梵,我即灵。”这个“我是”,即自我觉知,在自觉的解脱阶段也存在。此“我是”之觉,即为自我,然而,当“我是”之觉被转用于幻有之身时,就成了“我执”。当自我觉知被施于真际时,即为真我。有些哲学家说,我们该舍弃自我,但我们无法舍弃自我,因为自我意味着自性本体。当然,我们该舍弃跟躯壳的虚妄认同。
吾人当尽力去了解,因受取生、老、病、死而招致的苦恼。各种韦陀典籍都有对出生的描述。未生者的世界、胎儿之住于母体及其经历的惨苦,在《薄伽梵往世书》里都有生动的叙述。应该彻底明白,生是痛苦的。正是因为忘了在母胎里曾经受过多大的苦,我们才不去想办法了结生死轮回。同样,死时也有各种苦恼,权威性经典对此也有涉及。凡此皆应讨究。至于老、病,每个人都有实际体验。谁也不想得病,谁也不想变老,但两者都无法避免。除非我们对物质生活持悲观的看法,虑及生、老、病死之苦,否则就没有动力,推动我们在灵性生活上精进不懈。
“不为妻儿室家所累”,并不等于说要对这些都无动于衷。他们都是天然的倾注感情的对象。但当他们不利于灵修之精进时,就不应该执着留恋。让家庭和睦幸福的最好方法就是克利须那觉性。若人安住圆满的克利须那觉性里面,就能使家庭和乐,因为克利须那觉性之法极为简易。只须持诵:赫列 克利须那,赫列 克利须那,克利须那 克利须那,赫列 赫列;赫列 罗摩,赫列 罗摩,罗摩 罗摩,赫列 赫列、吃供过克利须那的祭余、讨论诸如《薄伽梵歌》、《薄伽梵往世书》一类的典籍、致力于崇拜神像。这四件事就能让人得到受用。应按此法调教家人。全家人可以早晚坐在一起唱颂:赫列 克利须那,赫列 克利须那,克利须那 克利须那,赫列 赫列;赫列 罗摩,赫列 罗摩,罗摩 罗摩,赫列 赫列。若能遵行这四件事,并按此调整家居生活,存养克利须那觉性,那就无须从家居生活转向出世生活。但如果家庭生活并不融洽,不利于灵修之精进,那么就该舍弃。为了觉悟或者服务克利须那,应当牺牲一切,就像阿周那所做的一样。阿周那并不想残杀血亲,但当他明白,这些亲人是他觉悟克利须那的障碍时,他接受了克利须那的训示,奋起作战,并杀了他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不执著家居生活的苦乐,因为世上不会全是快乐,也不会全是痛苦。
苦乐与尘世生活形影不离。应该学会忍受,一如《薄伽梵歌》之所开示。吾人绝不可能限制苦乐的来去,所以应该不贪恋物质主义的生活方式,这样自然就能于苦乐之间平等顺受。一般来说,世间之人,得其所欲则快乐,遭其所不欲则苦恼。但是,如果我们真实处在灵性境界里面,这些都不会让我们动心。要达到这样的阶段,我们必须修持无有间断的奉爱服务。毫无偏离地为克利须那做奉爱服务,即践履九种奉爱服务:听闻、念诵、崇拜、顶礼等等,一如第九章末颂所述者。只有修持此法才行。
当人习惯了灵性的生活方式,自然就不想跟物质主义者混在一起。这与他的气质相背。我们可以检省一下自己,看自己到底有多大程度,愿意幽居独处,远离无益的交游。很自然地,奉献者对不必要的运动、上电影院、享受社交等等,皆无兴味,因为他懂得,这些都是虚耗光阴。有很多学者、哲学家,研究性生活或其他课题,但根据《薄伽梵歌》,此类研究工作或哲学思辨并无价值,大多不过是无稽之谈。依照《薄伽梵歌》,人当以哲学性的审慎态度,去研究灵魂的本质。这里提倡,人当慎思明辨,理解自我。
至于觉悟自我,此颂明确指出,巴克提瑜伽最为切实。一谈到奉爱,就必须考量超灵与个体之灵的关系。个体之灵和超灵不可能融而为一,至少在巴克提或奉爱的理念里面,不可能如此。个体之灵为无上之灵所做的服务是永恒的,正如nityam一词所表明。如是,巴克提或奉爱服务是永恒的。应该牢固树立此哲学性信念。《薄伽梵往世书》(1.2.11)对此有解说:vadanti tat tattva-vidas tattvam yaj jnanam advayam,“那些真正了知绝对真理的人晓得,对自性之觉悟分三个阶段:梵(Brahman)、超灵(Paramatma)、薄伽梵(Bhagavan)”。薄伽梵为绝对真理之究竟。是故,吾人应该达到解悟至上人格神的层面,进而为主做奉爱服务。此为知之圆成。
从践行谦卑开始,到觉悟绝对真理——至上人格神为止,整个过程就像一架从地面到顶楼的楼梯。在这架楼梯上,很多人已经爬上了二楼,三楼或四楼,但除非到达顶楼,也就是觉解了克利须那,否则就还是在较低的觉明阶段。任何人如果想跟上帝争竞,同时又想在灵性觉明上取得进升,那他必定受挫。这里明确指出,没有谦卑,觉悟力就不可能真实产生。认为自己是上帝,这是最大的狂傲。尽管生命个体不断受到物质自然之严酷定律的踢打,由于无知,他仍想着:“我是上帝”。因此,致知的开端,便是谦卑(amanitva)。人当谦卑,认识到自己原本臣属于至尊主,因为反叛至尊主,才为物质自然所役使。必须认识、坚信这一真理。
13.现在,我要解说所知,你知道后,就会尝到不死之甘露。此即梵、灵,它无始,从属于我,超越世间因果。
要旨
主已解说了业田和知田者。他也阐释了觉解知业田者的方法。现在,他要解说所知,首先是灵,然后是超灵。透过体悟能知者,即灵与超灵,可以让人尝到生命的甘露。正如第二章所论,生命个体是永恒的。本颂确认了这一点。个体之灵出世之日,无从推知。也没有人能查考命我(jivatma)究竟何时从至尊主那里化生出来。因此,它是无始的。此说亦为韦陀典所印证,《羯陀奥义书》(1.2.18)云:na jayate mriyate va vipascit,“观身者无生无死,灵明充满”。
《白净识奥义书》(6.16)也把作为超灵的至尊主表述为:pradhana-ksetrajna-patir gunesah,观身者之首、三极气性之主。韦陀圣传经(smrti)云:dasa-bhuto harer eva nanyasvaiva kadacana,生命个体永远在为至尊主服务。主契檀尼耶在其教义中亦肯认此说。因而,本颂对梵的描述关涉个体之灵。当“梵”一词被用于指涉生命个体时,应该明白,他是“灵明之梵”(vijana-brahma),而非“妙乐之梵”(ananda-brahma)。妙乐之梵为至上梵、人格主神。
14.他的手、足、眼、脸、耳无处不在,就是这样,超灵存在着,弥纶天地万物。
要旨
犹如太阳当空,放射无量光芒,超灵,或说至上人格神,亦复如是。他以周流遍摄的形式存在。一切有情,从天地间第一大宗师——梵天,以至于蝼蚁微命,皆存在于他之内。有无量数之手、足、眼、脸,无量数之有情。天地万物无不得其存有于超灵之表、之里。是故,超灵周流遍摄。可是,个体之灵不能说,到处都有自己的手、足、眼、脸。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他认为,由于无明,他不能觉知到自己的手、足、眼、脸充塞弥漫;不过,当他得到觉明,就可以证入此等境界,那么这种想法本身就自相矛盾。这就是说,个体之灵为物质自然所拘限,并非至高无上。无上者有别于个体之灵。至尊主可以无限地延展他的手臂,而个体之灵却不能。在《薄伽梵歌》里,主说,若有人向他献上一朵花、一片水果、一点水,他皆受纳。假若主在遥不可及的地方,他又怎可能收受供养呢?这就是主无所不能的明证:尽管他住在自己的居所之内,距离地球很远很远,他仍可以伸出手,收下任何人的供养。这就是他的大能。《梵天本集》(5.37)云:goloka eva nivasaty akhilatma-bhutah,他虽然永在自己超然的星体之上演绎逍遥游戏,却又周流遍摄。个体之灵不能自称周流遍摄。因此,此颂所描述的是无上之灵、至上人格神,而非个体之灵。
15.超灵是一切感官之始源,但他却没有物质感官。他虽为众生之衣养者,却无为不执。他超越三极气性,却又是三极气性之主。
要旨
至尊主,虽为一切感官之始源,但却不像生命个体一样具有物质的感官。实际上,个体之灵也有灵性的感官,但在受拘限之生命中,皆为物质元素所覆蔽,故此,感官活动就得透过物质表现出来。至尊主的感官不会像这样被覆蔽。他的感官是超然的,因而被称为“无气性”(nirguna)。Guna意指气性,但他的感官不为物质气性所覆蔽。应该明白,他的感官跟我们的感官,绝非一样无别。尽管他是我们一切感官活动之因;他却自有超然之感官,无染清净。《白净识奥义书》有颂阐明此说:apani-pado javano grahita,至上人格神无手,但他又有手,而且用手来收下供养。这就是受拘限灵魂跟超灵的分别。他无眼;但他又有眼——否则他如何看呢?他洞见一切,无论现在、过去、未来。他居于有情心中,了知我们过去之已作者、当下之在作者以及未来之将作者。此说亦为《薄伽梵歌》所印证:他无所不知,但无人知他。据说,至尊主没有我们这样的腿,但他却能周行天地,因为他的腿是灵性的。也就是说,主不是非人格性的;他有眼、有足、有手,无所不备。我们是至尊主的部分和微粒,所以也有这些东西。然而,主的眼、足、手诸根并未为物质自然所染污。
《薄伽梵歌》还断言,当主现身时,他凭借内在能力当体呈现。他不会被物质能量污染,因为他是物质能量之主。在韦陀典籍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全体无非灵性。他有永恒之身,名为sac-cid-ananda-vigraha,即真常、灵明、极乐之身。主具足一切功德。他乃一切财富之所有者、一切能量之主人公。他最睿智,充满灵明。凡此皆为至上人格神的一些表征。他乃一切有情之衣养者、一切作为之见证者。就我们对韦陀典的理解来看,至尊主永属超越。虽然我们看不见他的头、面、手、脚,但他有。当我们超拔至超越之境时,就能洞见主身。由于感官为物质染污,我们现在无法看见他的妙相。因此,仍受物质熏染的非人格主义者,无法理解人格主神。
16.绝对真理存在于动、不动一切有情之内、之外。他至精至微,超越诸根知见之力。他遥不可及,却又近在咫尺。
要旨
从韦陀经典,我们得知无上者拿罗衍那临在于一切有情之内、之外。他既在灵性世界,又在物质世界。他遥不可及,却又近在咫尺。这些都是韦陀经典的说法,《羯陀奥义书》(1.2.21)云:Asino duram vrajati sayano yati sarvatah。他永在妙喜之中显发机用,但我们无法了解他如何受用自身的圆满功德。我们无法用物质的感官去看、去知。因此,按韦陀典的说法,要懂得他,我们的心识和感官皆无济于事。然而,透过修炼克利须那觉性,践履奉爱服务,心识、感官得到洁净后,就能一直不断地见到他。《梵天本集》断言,培养出神爱的奉献者,能时时见到他,无有间断。《薄伽梵歌》(11.54)也肯定,唯有透过奉爱服务,他才能被见到、被理解。Bhaktya tv ananyaya sakyah。
17.超灵看似散入万有,其实从未割裂。他一本而圆融。他衣养万物,生之、长之、亭之、毒之。
要旨
作为超灵,主安住每一个人的心中。这是否意味着他被割裂了呢?不,他实际还是一。以太阳为例:日在正午,正当其位。但如果某个人朝各个不同的方向走上五千里,然后问人:“太阳在哪里?”那么别人都会告诉他,太阳就在他头顶上照着呢。韦陀经典举这个例子,说明超灵并无散殊,他似发散而实凝寂。韦陀典还说,毗湿努是一,但他凭着大能,无处不在,犹如太阳,随人遍照。至尊主虽是一切有情的生养者,但到毁灭时却又吞噬一切。第十一章也讲到,主说,他到来,是要吞噬所有集结于俱卢之野的战士。他还说,以时间的形式,他吞噬一切。他是毁灭者,杀灭一切。《泰提黎耶奥义书》(3.1)也支持此说,其言若曰:创造时,他从鸿蒙开始,养育一切;毁灭时,他又吞噬一切。他是一切有情之母、之根。创造后,万物皆长养于他的大能里面;毁灭后,万物又归于他,安息在他里面。
18.他是一切发光体之光源。他超越物质的黑暗,希夷未显。他是知,也是所知,他是知之究竟。他安住每个人的心中。
要旨
超灵、至上人格神,乃一切发光体如太阳、月亮、星辰的光源。在韦陀典中我们发现,灵性之乡无须太阳或月亮,因为那里有至尊主所放射出的辉光。在物质世界,至尊主的灵性辉光——梵光,为“大谛”(maha-tattva)或物质元素所覆盖,所以我们需要借助太阳、月亮、电力之类,来获得光明。然而,灵性世界无须这些东西。韦陀经典明示,由于他的灿烂辉光,一切都被照亮了。很清楚,他所在之处绝非物质世界。他安住灵性世界,在遥不可及的灵性天宇。此说亦为韦陀典所印证。《白净识奥义书》(3.8)云:aditya-varnam tamasah parastat,他犹如太阳,永放光芒,然而,他却远远超越尘世之黑暗。
他的道超世绝尘。韦陀经典确立,大梵为至道之精。至尊主安住每一个人的心中,对于那些渴望往生灵性世界的人,他会赐以觉明。《白净识奥义书》(6.18)云:tam ha devam atma-buddhi-prakasam mumuksur vai saranam aham prapadye,若诚心欲得解脱,必须皈依至上人格神。至于道之究竟,《白净识奥义书》(6.18)有言:tam eva viditvati mrtyum eti,“唯有透过觉悟他,方才有可能超生脱死。”
作为至高主宰者,他安住每一个人的心中。无上者的手足无乎不在,但不能说个体之灵也是如此。是故,必须承认,业田之知者有二:个体之灵和超灵。人的手足只能在固定的范围内活动,但克利须那的手足却伸到四面八方,天上地下,无所不在。此说亦见于《白净识奥义书》:sarvasya prabhum isanam sarvasya saranam brhat,至上人格神、超灵,乃是主人(prabhu),一切有情之主人。因此,他是一切有情的终极庇护。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超灵与个体之灵永远有别。
19.至此,我已经概述了业田、知与所知。只有我的奉献者,才能彻底觉解这一切,因而获得我的体性。
要旨
主已经概述了身田、知与所知。知关乎三:能知、所知、致知。三者合而言之,谓之“道”(vijnana),即知的科学。圆满之知能被主的无瑕奉献者当下觉解。其他人则不能明白。一元论者说,到究竟圆满之境,此三者泯而为一,但奉献者并不契认此说。知、致知意味着透过克利须那觉性解悟自我。我们皆受物质意识之牵引,但当我们把全部意识都转向服务克利须那,体悟到克利须那就是一切,那时我们就获得了真知。换言之,知非它,即圆满觉证奉爱服务之初地。这将在第十五章得到阐明。
现在来作一个总结。本章之第六、第七颂,从maha-bhutani一直到cetana dhrtih,解析了物质元素和生命力之某些表现。这些和合起来,就形成了身体,或说业田。从第八颂的amanitvam开始,到第十二颂的tattva-jnanartha-darsanam为止,阐述致知的过程,以觉解业田之两类知者——个体之灵和超灵。然后,从第十三颂的anadi mat-param,一直到第十八颂的hrdi sarvasya visthitam,描述了个体之灵和超灵。
如是,所论者有三:业田(身)、致知之过程、灵与超灵。这里特别讲到,只有主的精纯奉献者才能对此三者有通透的理解。对于这些奉献者,《薄伽梵歌》全体皆为其所用。正是他们,能够获得究竟圆满,即分有至尊主克利须那之体性。也就是说,只有奉献者,而非其他人,能够理解《薄伽梵歌》,受用圆成之果。
20.应该明白,物质自然、生命个体,二皆无始。其变化以及气性皆生于自性。
要旨
借助本章所陈之知,便能解悟身(业田)、观身者(个体之灵、超灵二者)。身即业田,为物质自然所赋。被躯体化的、享受躯体活动的个体之灵,谓之补鲁莎(purusa),也即生命个体。他是知者之一,另一个知者是超灵。当然,我们要明白,超灵和个体之灵,二者皆为至上人格神之不同呈现。生命个体属于他的能力,超灵则属于主的人格性分身。
物质自性和生命个体,二者皆为永恒。也就是说,他们先天地而生。物质表象生于至尊主的能力,生命个体也是如此,但生命个体属于高等能力。物质自性和生命个体,二者皆先天地而生。自性(prakrti)凝结于至上人格神摩诃毗湿努之体内,需要时,便透过“大谛”(mahat-tattva)化显出来。同样,生命个体也在他之内。因为受到拘限,无意为至尊主服务。因此,不得进入灵性天宇。随着物质自性之显化,这些生命个体再次获得活动于世间的机会,为往生灵性天宇做出准备。这就是物质创造的玄妙之处。实际上,生命个体本为至尊主的部分和微粒,然而,由于天性叛逆,便为物质自然所拘限。这些生命个体,或主的高等能力,如何跟物质自性产生接触,这无关紧要。不过,至上人格神洞晓,这一切如何发生、为何发生。主在经典里说,那些受物质自然吸引的人,注定要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但是,我们应该从这几首偈颂的表述中确知,由三极气性引起的一切物质自然之运化、作用,无不产生于自性。生命个体的所有变化和多样性,皆缘于身体。就灵魂而论,所有的生命个体全都一样。
21.据说,物质自性是一切物质因果的原因,而生命个体则是此世种种苦乐的原因。
要旨
生命个体所展现的肢体和感官,皆为物质自然所赋。有八百四十万种不同族类的生命体,这些多样性都是物质自然的创造。它们缘于生命个体所贪恋的各色各样的感官之乐,如是,生命个体便欲图在这个或那个躯壳中生活下去。当生命个体被送入不同的躯壳之内,便经历各种各样的苦乐。这些尘世的苦乐皆从躯壳而来,并非由于他本来的自我。在他的本来状态,他无疑快活自在,因此,那才是他的真实状态。由于想要支配物质自然的欲望,他落入了物质世界。灵性世界里没有这种事。灵性世界清净无染,但物质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在苦苦挣扎,求取种种身体之乐。身体为感官所成,这样说或许更清楚。感官是满足欲望的工具。身体和工具性的感官,总皆为物质自然所赋。正如下一颂将要阐明的,生命个体所遇命运的好坏,皆由过去的业力和欲念决定。根据其业力和欲念,物质自然把生命个体送进不同的寄居所。不管生命个体在他所得到的寄居所里是享乐还是受苦,皆为他自身一手造成。一但被送入某种特殊的身体,他便为物质自然所支配,因为身体是物质的,得根据自然的律令活动。此时,生命个体根本无力改变自然的律令。假设有生命体被送入狗的身体,一旦受身,他就必须像狗一样行为,无法再有别的选择。若有生命个体被送入猪的身体,那他就得吃屎,像猪那样行为。同样,若有生命个体被送入天神的身体,那他也得根据身体而有相应的作为。这就是自然的律令。然而,在所有境况下,超灵都伴随着个体之灵。《唵声奥义书》(3.1.1)有言:dva supasna sayuja sakhayah。至尊主对生命个体如此慈悲,他永远守望着个体之灵,无论其境况如何,他皆以超灵、胜我(paramatma)之位临在。
22.活在物质自然里的生命个体就这样循着生命的道路,消受物质自然之三极气性。这是由于受到物质自然的熏染。如是,他便在各种生命种类中经历祸福吉凶。
要旨
要了解生命个体如何从一个躯壳转生到另外一个躯壳,此颂极为要紧。第二章阐明,生命个体从一个躯壳转生到另外一个躯壳,其事如同更衣换装。这般变换衣装,是由于他贪恋物质存在。只要他为此幻象所迷惑,就必须一直不断地从一个躯壳转生到另外一个躯壳。因为想要支配物质自然的欲念,他落入这等不如意的处境。在物质欲念的作用下,生命个体有时生而为天神,有时为人,有时为兽,有时为蛆,有时为鱼鳖,有时为圣者,有时又为虫豸,如此循环不息。无论遭遇如何,生命个体都认为自己是环境的主宰者,尽管他其实是在物质自然的作用之下。
此颂解说了他如何被送入这些不同的躯壳。这是缘于物质气性的熏染。是故,必须超拔于物质自然之三极气性,安住超越之境。这被称为克利须那觉性。除非安住克利须那觉性,否则物质意识会逼迫人从一个躯壳转生到另外一个躯壳,因为从无始以来,他就有了物质欲念。但他必须改变这种念头。只有透过从权威的源头那里听闻,才会产生改变。这里有最好的例子:阿周那转向克利须那,听闻上帝之道。生命个体如果愿意奉行此听闻之法,就会打消他一直以来抱持的、要支配物质自然的欲望,随着支配欲的减退,他开始享受灵性之乐。韦陀曼陀罗有言,当他因亲近至上人格神而变得有学问时,就会相应地体味到生命的真常极乐。
23.此身之中,还有另一超上的受用者,他就是主、至高无上的所有者,作为监察者和许可者临在,被称为超灵。
要旨
此颂开示,永远与个体之灵相伴的超灵乃至尊主之代表。他并非一般的生命个体。一元论哲学家相信观身者是唯一的,因此他们认为超灵和个体之灵没有分别。为了澄清这一点,主说,作为胜我(paramatma),他临在于每一身体。他有别于个体之灵;他是para,超上的。个体之灵受用某片特殊身田之活动,但超灵既非作为有限的受用者而临在,也不参与躯体性活动,而是见证者、监察者、许可者和至高受用者。他名为paramatam(胜我),而非atma(个体之我),他超上绝待。很明显,个体之我有别于胜我。超灵、胜我之手足无处不在,个体之灵却并非如此。而且,胜我是至尊主,他临在于身体之内,准许个体之灵欲求物质快乐。没有超灵的许可,个体之灵一事无成。个体是bhukta,即受摄持者,而主是bhokta,摄持者。天地间有无量数生命个体,超灵作为朋友,居于他们之内。
事实上,每一生命个体都永远是至尊主的部分和微粒,二者关系密切,犹如朋友。然而,生命个体惯于抗拒至尊主的法令,欲图独立行事,支配自然。由于有这种习性,他被称为至尊主的边际能力。生命个体既可以寄迹于物质能量,也可以安住灵性能量。一但他受到物质能量的拘限,至尊主,作为他的朋友,便陪伴着他,帮助他返回灵性能量。主一直迫切地想要把生命个体带回灵性能量,但由于其微渺的独立性,生命个体不断拒斥灵性之光。这种对独立性的滥用,就是他在尘世劳攘争斗的原因。主时时从内外两方面给他指示。从外,他给予像《薄伽梵歌》一类的开示;从内,他试图让生命个体相信,物质之田里的业行并不会带来真正的福乐。他说:“舍弃它,把信心转向我。彼时你将快活自在。”如是,智者把信心投注于胜我、至上人格神.开始迈向真常、极乐之觉明生命。
24.此义理涉及物质自然、生命个体,以及物质气性的相互作用。谁懂得了它,肯定能获解脱,无论当前处境如何,他将永不投生世间。
要旨
对自性、超灵、个体之灵及其相互关系的透彻解悟,能让人获得解脱,复归灵性之境,不必被迫回返物质自然。这就是知识带来的结果。知识的目的在于使人明白,生命个体已经不小心堕入物质存在。凭借个人努力,亲近权威、圣贤、灵性上师,生命个体必须明白自己的处境,然后透过解悟人格主神所诠述的《薄伽梵歌》,复苏灵明觉性或克利须那觉性。到那时,他肯定将永远不再回返物质存在。他将往生灵性世界,享受极乐、灵明的永恒生命。
25.有些人通过观想,有些人通过致知,另一些人则通过不计功利的工作,洞见心中的超灵。
要旨
主告诉阿周那,从寻求自我觉悟的角度来看,受拘限的灵魂可划为两类。一类是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怀疑论者,此辈对灵性觉明麻木不仁。另外一类,对觉悟灵性生命满怀信心,其中包括内省的奉献者、哲学家,以及舍离业果的作业者。那些试图建立一元论学说的人,也被划为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换言之,只有至上人格神的奉献者才有最殊胜的灵性觉悟。因为他们懂得,在物质自然之外,还有灵性世界和至上人格神,后者分身为超灵、住于每一个人心中的胜我、弥纶天地的主神。自然,还有那些力图透过致知穷理来解悟至高绝对真理的人,他们也可划入第二类。数论哲学家用二十四谛解析物质世界,把个体灵魂归为第二十五谛。当他们懂得个体灵魂之自性超越物质元素时,就能明白个体灵魂之上还有至上人格神。他是第二十六谛。如是,他们也逐渐证入克利须那觉性,向奉爱服务的标准靠拢。作为而不计业果,这一类人也有完美的心态。他们获得机会,得以进升到奉爱服务的层面。按此颂所说,有些觉性精纯的人,力图透过观想找到超灵,当他们发见内心的超灵时,即得安住于超越之境;其他人则欲透过致知穷理来觉解超灵;另外还有人,修炼诃陀瑜伽体系,尝试用这种幼稚的行为满足至上人格神。
26.还有些人,虽然并不精通灵性义理,却从其他人那里听闻并开始崇拜至尊者,由于他们有听从权威的倾向,所以也超越了生死之途。
要旨
此颂特别适用于现代社会,因为实际上,现代社会并无灵性方面的教化。有些人表面上似乎是无神论者、不可知论者或者哲学家,但其实根本没有哲学头脑。至于一般的人,若秉性仁善,透过听闻,便有进升的机会。听闻之法极为重要。主契檀尼耶在这个时代传扬克利须那觉性,特别强调听闻,因为普通人只要从权威的来源听闻,就能进升,尤其是按照主契檀尼耶的说法,听闻超然的音流:赫列 克利须那,赫列 克利须那,克利须那 克利须那,赫列 赫列;赫列 罗摩,赫列 罗摩,罗摩 罗摩,赫列 赫列。
所有的人都应该透过从自觉的灵魂那里听闻来获得进益,由此便能达到渐悟。彼时,对至尊主的崇拜自然会表现出来。主契檀尼耶说,当此喀利纪,吾人无须舍弃自己的地位,不过,应该放弃透过心智思辨去理解绝对真理的图谋。应该学习成为仆人,服务那些知晓至尊主的人。若人有幸托庇于一位纯粹奉献者,从他那里听闻自觉之道,并跟随他的脚步,就会逐渐被提升至纯粹奉献者的地位。此颂尤其推重听闻之法,这是非常恰当的。尽管普通人在能力方面一般都比不上那些所谓的哲学家,但满怀信心地听闻权威者所说的话,将会帮助他们超越物质存在,最后重返故乡,回归主神。
27.要知道,你所看到的动、不动一切存有,都只是田与知田者的和合。
要旨
此颂诠解物质自性和生命个体,二者皆先天地而存有。受造万物不过是生命个体与物质自性的和合。有不动者,诸如草木、山陵等等,也有动者,凡此皆不过是物质自性与高等自性也即生命个体的和合。若无高等自性也即生命个体的摩荡,什么都无法生长起来。物与灵的关系,将一直持续下去,二者之和合是由至尊主促成的。是故,至尊主是高等自性和低等自性的主宰者。物质自然从他化生,生命个体被投入其中,一切活动和表象于焉呈现。
28.能在一切身中,洞见陪伴个体之灵的超灵,了知此能坏之身中,灵与超灵皆永不坏灭,是人确乎有见。
要旨
若有人以善知识力,洞见身、有身者(个体灵魂)、灵魂之友,三者和合互摄,这样的人,确有真知。若非亲近善知识,不可能洞见此三者。无此善知识力的人必定无知;他们只看到躯壳,躯壳坏灭,他们就以为一切都完结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躯壳坏灭后,灵与超灵依然存在,二者永远流转于各种动、不动形体之中。梵语Paramesvara(无上自在主),有时被译为个体灵魂,因为灵魂是身体的主人公,身体坏灭后,他就转入另一个身体。他是这种意义上的自在主。不过,也有人将它译为超灵。但无论如何,超灵和灵魂,二者都将存在下去。他们绝不会坏灭。能如此着眼的人,确有真知灼见。
29.能见到超灵平等遍满,临在于一切有情心中,这样的人,不会因心念而退堕。如是,他向彼岸进发。
要旨
生命个体,一旦受取物质存在,处境就跟他的灵性存在不一样了。但是,若人明白,无上者以其超灵之体相无处不在,也就是说,若人于一切有情之中,洞见至上人格神之临在,就不会心存险邪,自甘堕落,相反,他逐渐向灵性世界进升。一般而言,心意都热衷于感官享乐之道,然而,当心转向超灵,人就能深化灵性之觉解。
30.能看到自性化生身体,身体造作一切业行,而真我寂然无作,是人确乎有见。
要旨
物质自然在超灵的指示下,创造出身体,任何关涉身体的活动皆非人之所为。无论人做什么,目的是吃苦还是求乐,皆出于身体禀赋之逼迫。然而,真我在这一切躯体性活动之外。根据过去生中的欲念,人被赋予现在的身体。人之被赋予身体,是为了满足其欲念,利用身体,他就可以相应地活动了。实际说来,身体是一架机器,由至尊主设计,用以满足欲念。正是由于欲念,世人陷人困境,为苦乐所左右。这种对生命个体的超越性洞见,一旦养成,就能让人将真我与躯体性活动脱开。有这种洞见的人,是真正的见道者。
31.不同的身份由不同的身体产生,明达之人却只看到同一的灵魂,如此,他已证入梵境,洞见生命充塞天地。
要旨
若有人洞见各种身体之产生,是由于个体灵魂的不同欲念,身体其实并非属于灵魂自体,这样的人,确乎有见。在生命的物质化观念中,我们看某某是天神,某某是人类,某某是狗,某某是猫,等等。这是物质的眼光,而非对真实的洞见。这种物质化的界分来自生命的物质化观念。物质身体坏灭后,灵魂平等为一。灵魂,由于跟物质自然相摩荡,获得不同的身体。人能有见于此,就得到了法眼,从此摆脱对人、兽、贵、贱之类的分别心。他的觉性变得清净,能够以灵性之自我存养克利须那觉性。至于他怎样看待事物,下一颂将有解说。
32.洞察永恒的人能见到,不朽的灵魂超越、永恒,在物质气性之外。阿周那呀!尽管跟物质身体接触,灵魂并无造作,也没有被束缚。
要旨
因了物质身体的出生,生命个体也仿佛经历了出生,但实际上,生命个体是永恒的;他不是生出来的,尽管居停于物质躯壳之内,他却超越而永恒。如是,他永不会被毁灭。他天性充满喜乐,不造作任何物质业行;因此,由于跟物质身体接触而产生的业行并不会束缚他。
33.空性精微,故虽遍入万物,却并不与万物相混。同样,灵魂虽然居于身体之中,却不与身体为一。
要旨
空透入水、泥、屎,以及任何存在之物,但它却不会跟任何东西混杂。同样,生命个体虽然居停于各种不同的身体之内,由于其性精微,仍跟身体泾渭分明。因此,用肉眼无法看见生命个体如何跟身体相摩相荡、如何在身体坏灭后,离开身体。在科学上,没有人能弄清这一点。
34.婆罗多之华胄呀,正如太阳独力照亮整个宇宙,躯壳内的灵魂也以知觉照见全身。
要旨
关于知觉有各种不同的理论。《薄伽梵歌》在此举太阳和阳光为例。正如太阳驻空不动,却照亮了整个宇宙,极微之灵魂虽居停于此身心中,但凭借知觉,能够照见全身。因此,知觉是灵魂存在的证明,犹如阳光或光明是太阳存在的证明。当灵魂存在于身体之内,就有知觉遍布全身,而一旦灵魂离开,身体便不再有知觉。任何有头脑的人都很容易了解这一点。是故,知觉并非物质化合的产物,而是生命个体的表征。生命个体的觉性在性质上虽与至高觉性无有分别,但绝非至高无上,因为某个特殊身体内的觉性不能作用于另一身体。然而,超灵,作为个体灵魂之友,居停于一切身体之内,能觉知到所有身体。此即至高觉性与个体觉性之分际。
35.能以知识之眼洞见田与知田者的区别,又懂得解脱之法,这样的人,必达彼岸。
要旨
第十三章的要义是,吾人当解悟身、有身者、超灵三者之分际。此外,还应该辨明从第八颂到第十二颂所阐述的解脱之法。然后,便能进达彼岸。
一个有信心的人首先应该亲近善知识,听闻上帝的福音,如此便能逐渐受到启明。如果认了一位灵性导师,就能学会分辨灵、物。而这种解悟又是深化灵性自觉的基石。一位灵性导师会透过各种开示,教化弟子,让他摆脱生命的物质化观念。例如,在《薄伽梵歌》中,克利须那教导阿周那,断除他的尘情俗念。
须知,身体作为物质,可以用二十四谛来解析。身体是粗相。精微之相是心和心理作用。生命的表征就是这些性相的交合互动。然而,在此之上,还有灵魂,以及超灵。灵魂和超灵,别而为二。灵魂与二十四谛和合摩荡,使物质世界得以运化。若有人洞见全部物质表象之构成,不过是灵魂与物质元素之和合,又且照知有无上之灵安住,便能获得资格,往生灵性世界。凡此皆当深思、体会。应该在灵性导师的帮助下,对这一章有彻底的解悟。
巴克提韦檀多阐释圣典《薄伽梵歌》第十三章“自性、受用者、知觉”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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