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天,走过地,却走不过孩提时分的人和事。
单车的呢喃
它的颜色是深蓝色,流畅的线条,24寸,车身上刻着白色的标志,有一个响起来叮咚叮咚清脆的车铃,和一个结实黑色的塑料车篮,没有什么特别,大街上有太多赶路的人骑着。但在我眼里,这辆单车是十分特别的,它是属于我的,我的点滴被它收藏着,文字一样的永久。它是我第一辆真正意义上的单车,是家里人给买的,至少和其他的车比,价格不算便宜,因而质量不错,骑着它,一股轻松快捷迎面而来。它是我从家里去小学学习的交通工具,也伴着我出去耍。我有话想对它说,它没有反应,无所顾忌地载着我的星语心愿。
每天早上七点多,天还不是那么亮。我背上书包,骑着车,去学堂。家和学校的距离不算远,为了省去等公交、挤车的麻烦,选择了这种更便捷更随性的方式。我别提有多么珍惜和单车深入融合的时段。骑着它,它好像也有什么对我说,从车轱辘里发出的低沉,直达我的脚跟上。
很多次,它真的和我说话了,说得那么大声,发脾气时的大声。它说,主人,你好几天没好好写作业了,每天抄别的同学的作业,究竟还学不学习了。我无语以对,这件事的确是我做错了,脸红得无处躲避。我轻声地说,知道了,不抄了,今天就好好写作业,我保证。偶尔,它哭了,哭得狠、哭得重。我问它,单车啊单车啊,你哭什么,别难过了。它擦着眼泪,小声地回答,主人,你忘了啊,今天是你外公的忌日。他走了一年了,我很想念他,他不是还骑过我带着你去公园吗。最后,我们都流下止不住的泪水,出血一样的扼腕叹息,早就不只是伤心两个字能解释的。它是我的伙伴,一路上惺惺相惜,互相分享成功喜悦,分担风雨悲愁。没有它,我的秘密向谁倾诉,反正,我没告诉我的家人和朋友,我信任单车。
读到六年级,压力总归是有的,成绩忽上忽下。看到教室里,其他同学奋笔疾书、用功复习,不知所以,有丁点叛逆,不愿意看书,厌烦在语文课上写在黑板上的成语和数学课上解答不完的应用题,还有那些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的英文字。我想逃离,突破重围,去追寻另一片天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理会别人异样的目光。我第一次觉得活着蛮疲倦,找不到从哪条路可以通往梦的彼岸。我通通都说给了我的单车,它象往常的模样,寂寂地转动着。我做了一个决定,逃学,逃脱牢笼,逃到另一片广袤的远方。
秋日的温度不热不冷,适合骑行。我骗家长,在外面骑了一天的自行车。身上除了带着为数不多的钱,还有几本喜欢的书。骑累了,就去附近的小吃铺买一杯饮料和几个包子,坐在公园的长廊里,一边吃一边看看书。说实话,我讨厌的不是文字,而是语文课上无聊至极的阅读题,什么中心思想,什么分段啊。我热爱阅读,阅读中可以察觉出人性的弱点,也不乏人间的真善美。有无限的感动淡泊地落入作家辛辛苦苦写下的语言,即使是杜撰,也编绘得充满寓言的魅力。我记不清当年自己读的作品了,可能其中有几本学校印发的作文杂志,里面有一篇我同班同学写的文章,记得清晰、完整,一切因缘皆是我们共同喜欢骑单车。
在这篇作文里,那个同学每天会骑着自行车来学校,他最沉醉的便是从桥上下来的那段下坡路。他用真情实感阐述了下坡的快感,比作是人生的成功和满意,刺激激动。他还写了自己上坡的过程,那么艰辛与劳累,是生活中的挫折困难。写得太精湛,赢得了我的共鸣。骑车这样,生存之道亦是。不过,用力逃学的我,理解是从文学本身出发的,实际上,我还太小,很多道理都差不多是囫囵吞枣。
单车见我还不打算回学校或是回家,就打算罢工了,不让我骑了,车链条不太灵光了。我气了,为什么连你也要与我为敌,我已经够烦了,能不能消停点啊。无法冷静,单车又变成了一个饱经风霜的长者,为我排忧解难。主人啊,你要明白,每个人都会体验低谷和不聊,关键是分清楚什么才是你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切勿荒废青春大好的光阴,药房里、医院里不会出售后悔药,一定要振作,为了爱你的人们,不要一而再再而三让他们担心失望。这些不是不懂,宁可不轻易触碰心底的驳斥,最后无所事事、一事无成。不行,弯路是会有,但一定要迈过去。亲爱的主人,你一定会走到山的封顶,单车是我的好朋友,耐心地安慰我。莫名的暖流在身上翻滚,意识到单车说的话是对的。年少的我,能感悟出错误和正确的距离,就停在某一个弯道。单车兄,请允许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你,谢谢你,我会改变的,放心。
逃学的往事已无人再质问,我开始稍微看看书,尽管看得没其他同学拼命。依然喜欢周末骑着单车去玩,去吹风、去听雨。我暗地里偷偷地问单车,有一天,我大了,你老了,会否分开。亲爱的主人,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永不分离。我们拉钩拉钩,一百年不许赖。
第六味
人家说,人生的轨道中,有些味道一旦尝过,就深深地留在味蕾里,难以轻易抹去关于这种滋味的记忆。比如,在异乡漂泊的香港游子,若是吃到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便瞬间回到了熟悉的故乡。今天,我不是书写,我的家乡有多少值得回味无穷的美味,反之,是一道简简单单的家常菜,可能也是一种家的拥抱。可惜,我很久没有吃过了,大概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再重新品味它的甜甜咸咸。于是,只想通过文字写出来,不知嘴巴里会不会重新有大快朵颐这道菜的感觉。
它的名字叫肉末茄子,很普通,普通到家家户户都会做,只是每一个家庭做的味道都不一样。我喜欢的肉末茄子,是这样的:选好新鲜、掐得出水的茄子,用烧的刚刚好的热油炸一下,保持紫色的颜色,很有食欲;肉末混合料酒、酱油、生姜、大蒜等各种调料炒,火候很重要,不能过于老,浓浓的肉香;最后,两者混合翻炒,加上点糖,勾个薄芡,出锅,撒上翠绿的葱花。只要配上一碗原始的米饭,就是一顿佳肴。有几次,我仔细地搜索过相关的制作方法步骤,实验过,口感总是过犹不及,找不出究竟操作中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很久以后,开始意识到,做菜的关键不是完全在于食材的好坏和烧法的娴熟地道,而是那个烹调的人,他的手法和用心可以成就一种家的经典,他做菜的每一个表情同样是最鲜美的调味料。
做这道我最想吃的肉末茄子的人,是我的嬷嬷。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是我小学六年给我准备午饭的一个下岗工人。她的故事,我了解得不多。她那时不显老,穿得素净,短发,瘦削也精神,善于言谈,声音有底气,老远便可分辨出来。有几个贴心的朋友。有一间房,就在学校边上。有两个已经长大结婚的女儿,和一个看上去老实的丈夫。读到三四年级,她女儿生了一个胖乎乎的儿子,她第一次当了外婆。我在她家吃了六年饭,也认识了一起在这所小学念书的其他不同年级的同学。嬷嬷做的菜,很干净卫生,可口营养,每次都被我们吃光。我那时饭量大,每天中午都要吃一大碗满满的饭。我的最爱,非肉末茄子莫属,一个人可以解决一盆。讽刺的是,现在每天喊着减肥瘦身的自己,可能早没有了当时的食欲,也很难为一道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菜感到如此快活。
六年,对一个孩子太短,对一个接近晚年的人太长。小学毕业,我最后一次在嬷嬷家吃饭,她送了我一支钢笔作为纪念。嬷嬷对所有的孩子都很关心爱护,特别是我。她总说,“我是最真诚的一个,没有心计,待她和她家人都真心,视他们为一家人。”我也喜欢嬷嬷,常和她闲聊,“嬷嬷,我想吃串里脊肉。没带钱,你先借我。”“没事,嬷嬷给你买。”她曾绞尽脑汁陪我写作业,耐心等我父母来接我,这段六年的相遇缘分,应是带着数不尽的感念。以前,老是想着去看看嬷嬷,给她带点什么水果,因为怎么说吃了六年的饭菜,受了她六年家人般的照顾。从未成行。只是通过不多的几回电话,通话的内容,仅仅是彼此寒暄,一些无关痛痒的交谈。大家都有各自的忙忙碌碌,都有各自的情绪,客套话越来越多。难免遗憾,惋惜这六年的情分。几年前,在街上偶然遇到嬷嬷,她的背弯了,带着小外孙,不知去哪里玩,远远地望着,没有上前打招呼,不知为何,无法重新对她说我想对她说的话。算是种说不透的不幸吧。
读小学的六年,已经对我太久远了,对嬷嬷也是。母亲在医院见过她,告诉我,她老了,满头银发,疾病反复,住院数回,也不给学生烧菜做饭了。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对她不好,花光了她辛辛苦苦挣的钱。欣慰的是,两个女儿体贴,站在她一边,全心全意、周到地照料她。
得知这消息,已是读大学的时候。很多故事都时过境迁。真的想去看看嬷嬷,她家在哪,地址我是清楚的,感谢她六年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照。可惜,到头来,我最终把那样的感情埋葬在迷惘的青春里,没有心思打理被葬的土地,是一种不幸的失落。所以,聊以自慰,她可能不想让我打搅她,嬷嬷现在过得如何呢,她的那道拿手好菜烧给谁吃了。是我的无知与胆怯,注定我们之间只有六年的情分。这六年是我最无忧无虑的六年,也是嬷嬷最充实的六年。我们一起看过宽广的蓝色大海,享受过海边吹散烦恼不安的大风,可再也回不到相遇的老地方。真的,希望能再和对我象家人的嬷嬷一块吃一大盆肉末茄子,感受脆脆的茄子和嫩嫩的肉末混合在嘴巴里,没有添加劣质油的怪味,如同当年我们淳朴的亲情。尝遍山珍海味,想念最初幸福的香味。如今,对我,对我的那个家人,更像是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是沉重的,是隐忍的。
久别重逢,泪眼婆娑,还是算了,对不起,让我从此远离家的庇佑,看着年轮一圈又一圈的显现,让嬷嬷安享晚年。
诚如经典在理,“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永远的胡琴
下雨了,下得很大。虽是夏天的雷雨,但少了黄色的大阳光。
不经意,依稀听见对面邻居家传来一阵悠扬的胡琴声。虽然对乐器音韵的知识空白一片,仍觉得动听,似曾相识,顷刻间回到了最美的童年,想起爷爷拉胡琴的场景和他温暖的臂弯。有一点想哭,也是这样一个夏季的雨天,脑子里开始慢慢浮现出最后一次看到病床上奄奄一息的爷爷的场景。
那年七月,我和爷爷的最后一面,是在珍重中娓娓道来的。
握紧着爷爷干枯的手,感觉到自己双眼的湿润,泪水一触即发,还是忍住了,不想让我们情绪过于激动,抑或是给病态的爷爷再添几分伤感。我给他仔细讲了自己在学校的表现,当告知他我在文科快班里成绩最优秀时,他心里的欣慰与高兴溢于言表。我望着他消瘦的没有光亮的脸,只是想让时光停在小学那会。那时,爷爷还背着我的书包,拉着我去学校,带我去公园玩。如今,他的身上插着各种医学仪器,挂着盐水,一定不舒服,不敢多看,眼泪早已在眼眶里一个劲地打转。我轻轻地贴着爷爷的耳朵,对他说,没事,您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您还去公园拉胡琴。哪怕这看起来不过是一种徒劳无功,起码倒是个希望。爷爷说不动了,费力地点点头,我的心酸涌了上来,难以名状的疼痛,只有病床外的烈日依旧散发着热气,蒸发着我体内流水一样的咸味液体。
后来,我冒着烈日买了报纸念给他听,在他得知台湾与大陆的直航以及大陆游客可赴台湾旅游的新闻后,爷爷又露出了笑容,如此僵硬。因为爷爷生平十分关注实事政治,这与他的工作有关,并且对台湾问题似乎抱着更大的兴趣,每晚看电视,我们都喜欢看《海峡两岸》。因此我在爷爷走后,也没什么心情再度观看这档节目。也很后悔,若我当时能向他许下一个承诺,或许这样,他会更快乐,即便这中间隔着生与死的距离。我应该对他说,等他病好了,等我赚钱了,带爷爷去宝岛走走。我不了解爷爷是否有这么一个夙愿,或者我多么渴望他能告诉我他还有什么没有达成的遗憾。唯一肯定的是爷爷仍热爱这绚丽的生命,但他永远也不能再听丰富的新闻了,也看不到她最疼爱的孙女明天会如何。
几天后,他还是走了。万幸,他走得平和,没有遭罪,安详宁静地前往了我所坚信的极乐天堂。
现在仔细想来,命运还是有些垂青我们祖孙俩的。因为后来父亲告诉我,在爷爷走的两个星期前,我的那次探视,是他最后一次同别人讲话,也许之后爷爷再没有明朗的意识和稍微清醒的头脑,不知道是庆幸,还是扼腕叹息。
一直以来,对爷爷的印象还是停留在爷爷家中的一切。
小时候其实心思没放在学习上,不过放学一回家,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写作业,不管三七二十一,做完了再吃饭。而且,我吃饭还是VIP待遇的,坐在爷爷家的小房间里,一张木凳子上摆着各种美味佳肴,全是爷爷一手烧的。有趣的是,他做的菜明明很咸,家里人都说这么说,他就是不承认,等到我说今天的青菜盐放多了,爷爷会用筷子抿一口,说,对哦,对哦,我孙女讲得对哦。
我喜欢坐在小竹板凳上,一边吃饭一边看动画片。到现在,我还记得我当时看过的动画片,恐龙战队、足球小子还有我最喜欢的樱桃小丸子,那个懒洋洋又可爱至极的日本小女孩,这和我一样懒懒的姑娘开启了我了解日本文化的第一扇窗。
有时候,吃完饭后,我会看港片,《笑看风云》、《创世纪》、《妙手仁心》等等。母亲总说,小心以后变成四只眼,结果她料中了。但爷爷不反对,他认为这些反映的都是香港的文化,这些港片里有描写奋斗史的、家庭关系的还有行医治病和情感纠纷的种种,能看出许多门道。所以香港不是物质化的,港剧里渗透着许多做人处事的道理,也有人性的阴暗面。这是爷爷对我的一种教育方式吗,还是深深的溺爱,至少给我的童年加了许多不一样的色彩。
小时候,不谙世事,说心里话其实有点不喜欢爷爷拉胡琴。但每逢周末,爷爷拉着我的小手,去公园。
他会背着胡琴,带着各种越剧曲谱去那里享受一个下午沉浸在传统艺术中的安宁。而我却没多大热情,儿时的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这唧唧歪歪的叫唤声,还冷冷一笑,暗指爷爷的胡琴拉得很难听,枉人家票友还尊称其老师。旦逢此景,爷爷摘下树上的柳树叶,做成花环给我,淡淡地笑了笑,习惯对我讲,“乖孙女,快快长大吧。”没有一丁点责怪宝贝孙女的意思。“爷爷,我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不,我现在要吃棉花糖。爷爷,快给我买,快。”
哎,多不懂事,你哪会知道这胡琴是爷爷精神上的寄托,他深沉地爱着越剧——生命一
般的深度。
每每回忆起他为自己的曲谱封面作画时的认真劲,我想,这份执着值得我用生命的宽度去丈量。
天若有情天亦老,那几年爷爷的身体每况愈下,糖尿病和高血压恶魔般地缠着他。他走路拖着条病腿,蹒跚、趔趄,看得叫人心痛。
我一天天长大,爷爷一日日老去,直至离世,这是天定的规律,谁也无法改变。幸好,也因有了把胡琴,在坚韧的爷爷心中多了处避风港,给他的晚年带去更多的乐趣。
不知不觉,雨停了,大地恢复生机,思念戛然而止。邻居拉的胡琴声还在继续,熟悉的乐声飘进我的房间,一个清晰的身影出现:在很久很以前,有一个踌躇满志的少年,带着母亲临行密密缝的衣衫和几本写满笔记的书,从泥泞的山路走下来,身上还背着一把棕色的胡琴,要去城里寻找新的契机。这个少年永远不会忘记他学会的第一首曲子,好像他宝贝的后代也永远不会忘记他常挂在嘴边的那句“人小,定要志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