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说这样两则故事。
一则是梁慧丽书记的故事。莲花公寓一位独居孤老,在小区里散步时突然倒地,梁书记立马送医院抢救。经诊断才发现是急性心脏病发作,有生命危险,医生建议必须马上手术,可花费将近7万。梁书记亮明身份、好说歹说,院方终于被打动,可最后还是留下了压得不能再压的医药费2万元。这位独居老人连这个钱也是拿不出来的。于是,我们的梁书记代付了这两万块。
一则是杨兆顺书记的故事。紫藤园里有一家在菜场里卖鱼的来沪人员,平时省吃俭用供孩子读书。一天,这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来到居委会就大哭起来,说是自己的孩子脑子里长了个瘤子,急需五万元。可居委会哪里来这五万块呀。于是,杨兆顺打开红领巾广播台,向全居民区发出捐款号召,许多居民群众纷纷来居委会捐款。好在杨书记的号召力,当天即收到各方面捐款3.7万元。
这两个例子说明什么问题?小王在想,如果当时有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或许我们的书记底气会足许多,他们的办法会强许多。困难群众提心吊胆的情绪会缓和许多。
但同时,由于居民区直接与居民群众接触,许多情况千差万别,要用好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我们还要在使用办法等方面充分关注。
辩证地看,一切的关键在于实践。有资源、有保障是好事,但服务群众的专项经费要用得有成效,“用在刀刃上”,就需要有系统的制度保障。
现在,服务群众的专项经费,党组织知道,群众也知道。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的程序,并落实既严格又高效的审核把关机制,来推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常态化、长效化运作。
在居民区,服务工作千差万别,涉及的主体很多,涉及的利益很多。居民区党组织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实践主体,在经费使用上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避免越俎代庖。要知道,有些先例一开,其后果不是下不为例,而是就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对此,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四议两公开”等协商议事平台、机制之中。每年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专门述职,特别是对突发和紧急事件中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案例,应做公开具体说明。
与此同时,社区党建办、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在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审核把关上也要发挥积极作;有些较大的具体项目,还可以依循区域化党建的工作模式,几个居民区一起发起、一起投入、一起组织。
总之,要把好政策用好。用经费的科学、实在投入,换取居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现实与忠诚,很有特色。赞一个。
作品很不错,已好评,欢迎回访给个好评
很好,很有借鉴意义!
佳作!已赞!我的《同行》,欢迎支持!
别具一格的形式,展现另一片生活,这样的题材不能有过激的矛盾冲突……
回复 @李幼谦: 谢谢您
王二小同志朝气蓬勃老练沉稳,一颗心两系党和人民,一支笔饱含民心民声,他把忠诚和朴实用踏踏实实的工作和深入浅出的语言生动呈现,真的是我们年轻人的楷模!
回复 @ihuawen: 谢谢您。
终于成书了,恭喜!当初在“上海基层党建”里面零星地读过几篇,当时就期待成书,终于盼来了!这样的写实日记很难得,非常喜欢!
回复 @edenbahamut: 谢谢文友兄弟的支持和鼓励。
王书记辛苦了!😁
回复 @香港老头子: 小芳老师好。
王书记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