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

  第十三章

  林志重新过回了一个人的单身生活。

  早上从中午开始,生活秩序比常人延迟半天。午后洗洗涮涮,收拾屋子,有时,去看看老婆孩子,有时就在街上闲逛,等到五点钟,再去报社上班。编稿组版上传,等老总签字的时候,已是冷清的午夜,街上空寂寥落,车辆稀疏得像日出时分的星辰。他看什么都不真切,灯光也是朦胧的,一副昏睡不醒的样子。他收工回自己的家,秋风沙沙声,一路相随,空寂的街头,有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般的悲怆。

  林志一如既往地给曾丽晶发短信,这已成了他的一种习惯。投去一个桃,不一定会得到李报。他的短信发过去,一次也等不到她的回音。她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又仿佛这一切都是一场虚无。

  没有曾丽晶的电话,林志的手机都乖巧了许多,响都不响一下,间或有短信提示音响起,一看却是卖房卖卡卖枪卖发票辅导孩子出国移民等等广告。

  等过一个知了疯鸣的夏天,秋风开始静静地扫落叶,街头叶落凄然。秋思,在林志的心里泛滥成灾。悲凉一点点淹没过来,他像一个在情海里溺水的孩子,无助地走向无亮无光的鸿蒙。

  这天,他将版子上传给老总待签,坐在格子间,上网玩连连看,手机很突兀地响了,一看号码很是陌生,接通后,惊愕不已。打电话的不是别,正是苦等多日,久无音讯的曾丽晶。

  曾丽晶劈头盖脸地问:“那个还好用吗?”

  林志说:“不好。不喜欢,没感觉。”

  曾丽晶说:“没有人跟你互动,当然没真人感觉好啦。”

  林志说:“我想见你,行吗?你在哪儿?”

  曾丽晶说:“我在超市书摊上看书,你晚上不是要上班吗,怎么方便过来看我?”

  林志挂了电话,跟主任打了招呼就直奔那家超市去了。

  见了面之后,林志急迫地想知道她到底叫什么。在他看来,这事关一个人的真诚与品格。自己爱得如此深沉的一个女人,居然还在姓名年龄等外围资料上做着无谓的纠缠。

  他郑重其事地问她:“你不叫曾丽晶吗?”

  曾丽昌说:“谁告诉你我叫曾丽晶?”

  林志说:“咱们第一次见面,你自我介绍时,就说你叫这个名字的呀。怎么现在又不承认了?你到底叫什么吗?”

  曾丽晶说:“名字不就是一个符号嘛,你那么在乎干吗?你就当我是曾丽晶好了。”

  林志说:“什么叫当是?还有,你为什么一直关机,是不是故意躲我?”

  曾丽晶说:“不是的,你又什么好躲的,又不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我觉得你倒是蛮可爱的。走吧,陪我逛逛超市,行吗?”

  他们找到了一个小推车,他扶车与她并肩而走,有滋有味地逛起超市来。在林志的印象中,和老婆从来都没逛过大型超市的,陪她逛街,唯一的内容就是大商场的女装专卖店。家用必需品,都是林志在小区门口的那家小得不能容两人转身的连锁小超市采买。

  这样优悠地闲逛超市,林志感觉很生活化,像个过日子的样。曾丽晶往小推车里扔进了一套印有奥特曼的衣服,一箱姚明做广告的牛奶饼干,还有几本儿童故事书。林志说:“你给谁买这些东西?”曾丽晶歪着头看他,说:“你说呢?这些东西会是你喜欢的吗?当然是给你宝贝儿子买的呀!”

  不得不让林志称奇了。儿子最喜欢的宝贝,曾丽晶都买齐了。心里暗自一惊,这是怎样的女人,怎么什么都那么深入内心,让你感觉称心如意。也许,她就是上帝派来安慰自己的女神吧。自己的婚姻不幸,好在有她来了,幸福指数才有节节攀升的迹象。

  只是她为什么消失这么久,而且消失得那么彻底。一时成了难解之谜。

  快到收银台的时候,主任打电话来了,说赶紧回来,老总要撤稿子。就这当头,曾丽晶交了钱,买了塑料袋子,拎在手里整整两大袋。她把采购来的东西交到林志手里,就要道别了。林志也没有刻意挽留,毕竟有事在身。

  林志帮曾丽晶拦了一辆出租车,开门时,问道:“你现在这个手机不会再关机吧?别害我老找不到人。还有,你气色没有在庐山那好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呀?”

  曾丽晶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挺好。城市污染重,人的气色哪有在山上那么好。我看你也差不多,在庐山的时候,像个十七八的小伙子,现在一看,真是奔四的中年男了。你不要找我,是找不到我的。如果方便,我会给你电话。”

  一挥手,曾丽晶乘坐的车,就跑远了。

  这一别,她又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十四章

  林志把曾丽晶买的东西送到丈母娘家的时候,一切全变了。

  刘凤娇一改那流星式的温柔,变得异常陌生,不但将送给儿子的东西扔出门外,还咆哮着,轰他出门:“姓林你,你永远也别来我们家了!有多远跟我死多远。”

  林志说:“凤,你怎么回事呀,吃错了药吗?”

  刘凤娇说:“别再叫凤啊凤的,恶心死了。你我恩断义绝,回头就把离婚办了吧。跟你这样的穷光蛋,永远别想得到什么好处。你还是有多远死多远吧。”

  见此情景,林志终于火了,大声回应:“姓刘的,从恋爱到现在,我忍气吞声,早就受够了。今天你不说清楚,我还就不走了!”

  刘凤娇没理他,重重地把门一关,将林志一个人隔在了门外。

  到底是怎么回事?

  处在火头上,林志禁不住大吼几声,门内没有丝毫动静,楼外秋雨淅沥。一场秋雨一场寒,凉意止不住地往心间涌去,他打了个冷颤,然后竖起衣领,下楼。回家。

  一个人的家。蚀骨的寂寞。他有些想儿子,却不是那种牵肠挂肚,只是想念,就像隔久了不见的一个朋友,想见见那样。这多少有违父亲的情感。他隐隐感觉儿子哪个地方不对,到底哪里不对,却说不上来。不敢也不想直面,能逃避就尽量逃得远远的。

  外人一看都说儿子不像他,一点也不像,但很像很像刘凤娇。俗话说女儿像父亲,儿子像母亲,所以,刘凤娇以此为据,说儿子就是咱们的儿子,别去胡思乱想。

  不管怎么去亲近儿子,总感觉差那么一点火候,到底是什么呢?林志说不清楚。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儿子压根不亲自己,不会在自己怀里撒欢,不会在自己走的时刻哭闹个不休,不会在电话里喊爸爸……

  儿子不亲,老婆不疼的。这算什么事?

  离就离,大丈夫何患无妻?转而想起了曾丽晶,如果真离了,不妨去追求她。

  爱一个人的标准是什么?就是,她在身边的时候会想她,而想她的时候,心里会暖暖的。如果套这个标准,爱曾丽晶算是爱到骨子里去了。

  想到曾丽晶,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她在延春堂为自己买的那个用品。隔了一个夏,又快过了一个秋,还没有真正用一次,简直暴殄天物。

  欲望适时而起,一如十五的圆月,从东边幽幽地升上来,瞬间光亮遍地,让他无处躲藏。他从阁楼里取出来,拼接好,念着曾丽晶的好,慢慢与它融为一体。肌肤与橡胶的触碰声,激发出潜藏体内已久的能量,他一边喊着丽晶丽晶我爱你,一边冲向快乐的巅峰。

  终于,在“曾丽晶”的引领下,天人合一了。

  缓过神来,收拾完残局,林志陷入深度思念之中。和往常一样,曾丽晶的两个手机都关闭了。永远是关机。就像故意在他和她之间,关闭联通的所有渠道。

  林志想起了钱明龙。

  现在,唯一可以求助的人,只有他了。他在电话里把庐山与她相遇,回城后她又玩失踪,自己对她的思念与爱恋等等,全告诉了钱明龙。

  钱明龙最后说:“兄弟你真的动情了。这不是好事啊。男人要有把任何感情都能放下的勇气和能力。”

  很快,钱明龙打电话来说:“兄弟搞定了。找到她的领导,已通知到曾丽晶,她说马上会给你打电话的。”

  过一会,手机一响,林志就激动万分地说:“你终于给我打电话来了。我老婆要跟我离婚了,从现在起,我正式向全世界宣布——我林志要追求你了。等我这边办完手续,立马向你求婚!”

  那边一个劲地说:“你在说什么?!你在说什么!?”

  林志听出来了,不是曾丽晶的,惊问:“你到底是谁?”

  她说:“我是曾丽晶啊!”

  林志奇怪了,问道:“今年春天,你们单位在庐山开会,我遇见的那个叫曾丽晶的,到底是谁呢?”

  她说:“她呀,是我的发小。那几天,她心情不好,我正好家里有事,就让她代我去开。反正是借开会为名旅游,让她去山上散散心。”

  林志说:“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怎么联系上她吗?她到底叫什么呢?”

  她说:“她叫曾晓梅,拂晓的晓,梅花的梅。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她,都是她跟我联系,打她手机老关机。我也有段时间没见她了,每次见她气色都不好,好像她的心情一直没有好转。”

  林志暗自一惊,曾晓梅?怎么跟初恋女友的名字一模一样呢?

  他说:“她到底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

  她有些不耐烦了,说:“你到底对她了解多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你直接问她自己得了。我得挂电话了。再见。”

  曾丽晶?曾丽晶??曾丽晶???越想越绝望。

  横空出世一个曾晓梅,把初恋的美好,失恋的痛苦,婚姻破裂的绝望感……统统汇合一起,勾兑成一杯万念俱灰的苦酒,他不得不一饮而尽。

  林志一个人下楼,拦了一辆的士,漫无目的地绕城转了一圈,看到一家酒吧闪烁着七彩霓虹,下车,径直走了进去。

  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钱明龙。

  第十五章

  林志迷迷糊糊地问:“兄弟,我这是在哪?”

  钱明龙说:“在医院。你喝多了,酒吧的人拿你的手机打给我电话,我就开车来接你了。那时,你醉得不省人事,到底遇到什么事,这么不要命地喝酒?就因为艳遇的那个曾丽晶?我跟你说句贴心的话,男人啊,外面玩玩就算了,不要当真,要确保自家后院不要起火。这是男人的底线和原则。”

  林志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噙着的泪,一摇头,甩了一串泪珠来。

  他稍稍清醒了点,钱明龙要赶回去上班,临走之前,再三叮嘱他:“不要乱跑,不要难过。就在医院好好呆几天,钱我都给你付好了。你放心吧,再不要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男人要拿得起,更要放得下。”

  钱明龙前脚走,一个女人后脚就进来了。是曾丽晶,不,是曾晓梅。

  她还是一身的白,看上去,洁净如雨后初莲。

  她说:“你那朋友对你真好,一直陪了你一天一夜。够哥们。”

  他说:“是啊,我们是好朋友。你怎么知道的呢?莫非你一直在医院偷看?”

  她说:“难道偷偷地关心你,不可以吗?”

  他说:“他是我们的引线,没有他,我不会认识你的。你代你的发小曾丽晶去开会,我替我这个朋友上庐山,所以,才有我们的相遇相识。”

  她笑了,说:“你给曾丽晶打电话了?今天我来告诉你的是,你不要为离婚而伤心。你的老婆根本就不配你的。你要勇敢地走出现在的家,早离开比晚离开好。家对你只是伤害,永远的伤害。”

  他说:“你怎么乱说呢?”

  她说:“你不要想太多,等你出院了,我会告诉你的。”

  同病房的人都很羡慕林志,说有个关心他的好哥哥,又有一个体贴她的好老婆。林志笑笑,不置一语。这是他第二次听到把曾晓梅喊作老婆。第一次,是她自己封的,而这一次,她用实际行动让周围人由衷地赞叹她这个老婆。

  他把嘴凑在她耳边,动情地说:“梅,我爱你。”

  她推了一下他的胸,迅速远离他,说:“你少来啦!讨厌。”

  医院一别,曾晓梅又像秋蝉一样消失得无声无息。

  寒冬

  第十六章

  冬天来临之前,淫雨霏霏,算是给严寒的到来打个前站。

  南方的冬,虽说温度仅在零度左右徘徊,却因湿,冻得人直发哭,又因没有暖气,那刺骨的冰冷,简直让人无处躲藏。今年冬天,林志除了冷得无处可逃外,因了家庭摇摇欲坠,更添一份心冷。

  来得快,去也忽,万事万物都是这个道理。当年爱来得轻巧,所以现在也去得迅疾。古有剑夺的城只有用剑才能抢回的说法。一直没有洞悉其深层内涵,经历易得的爱情,现在又面临婚姻城堡的破碎,对此方有全新的认识。

  回首往昔,只是在应该结婚又很想结婚的时候,遇上刘凤娇这个适合结婚的对象,所以,尽管心中没有几滴爱露,就匆匆地地步入婚姻,以为自此拥有了一片爱情海。婚后,才明白没有爱的结合,是不道德的,不和谐的,没有意思,更没有意义。

  门当户对,真是金科玉律。夫妻之间,本应该是共创美好未来的,而他们一高一低,无法携手。一直以来的状态是她不停地施舍,他一再退让城池。最后就形成了女主外,男作花瓶的逆潮流的讽刺性搭配。

  自打那次刘凤娇说要离婚,夫妻之情已淡至虚无,经营了几年的婚姻,算是走到了尽头。

  虽说她还没将实质性的措施丢过来,不吵闹,甚至不联系,但林志已为即将到来的分离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在报社附近租到一居室的二手房,且将大部分个人物品悉数搬移了过去;比如,开始专心致志地想曾晓梅……

  这天凌晨,林志下班后,习惯性地回到原来的家,看到刘凤娇压在茶几上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林志看后,没有反对意见。房子是婚前她家买的,票子婚后各挣各花,用在家上全凭自觉。儿子还小归妈妈更利于成长,再说,林志的收入不够高,又没有稳定的住房,真的要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也难。再说,儿子跟自己长相迥异,又不亲近,硬要过来,只是给自己揽气受,添心堵。

  房子票子儿子,样样来路明白,去途清楚,了断起来,干净利落。林志在协议书上把自己的名字一签,这个家就一拆半,桥归桥,路归路。

  签了字,一身轻松,想打电话告诉刘凤娇,怕吵醒了,就发了一条短信,说已签好了,下午去办理吧。

  那一晚,林志梦见被巨蟒缠着,越缠越紧,就在感觉快要死去的那一刻,巨蟒不见了。是的,一切都解脱了,都说世上的爱情是藤缠树,可是,缠得太紧,结果只会是树倒藤枯。这么多年来,林志对婚姻生活的印象,就是被缠紧,窒息,绝望,妥协。

  醒来时,已是午后。

  草草洗漱,就联系刘凤娇,约好二点半在区民政局门口见面。出发之前,林志接到曾晓梅的短信,她约今晚在人民公园相会。

  到民政局办事大厅,两个窗口,结婚窗口没人,而离婚窗口前却排起一条不小的长龙,另外一处卖墓地,三五人在跟工作人员交谈。这年头,结婚得少,离婚得多,死人也是常有的事。

  两个红本递进去,两个绿本领回来,就一拍两散了。

  出到民政局门口,刘凤娇噙着泪说:“林志,最后抱抱我吧。”

  林志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对她说:“不抱了。待会我就去把我自己最后一点东西拿走,钥匙会放在茶几上。”说完,转身走了。

  走后,一直在想,她的眼里怎么会有泪?她的神色怎么那么复杂。莫非她也有什么苦衷?不管她了,以后顶多算是前妻,再扯不上什么关系了。

  晚八点半,林志在人民公园正门口迎候曾晓梅。两人手牵着手入园,走到一张石凳前,林志刚想坐来,她拦住了,说:“夏不坐木,冬不坐石。咱们到别处找个位置坐吧。”

  久违的来自异性的细节关爱,让他感觉温暖如春。一阵寒风吹过来,心头还是暖暖的。找到一处木椅上,曾晓梅垫上两本杂志,刚落坐,林志就开始抱着她,轻轻地拥她入怀。他把吻落在她的长发间,丝丝女人味沁入心脾。女人和女人真的不一样,跟刘凤娇生活这么多年,从来没在她身上闻到什么女人香。曾晓梅身上奇异的香,让人魂不守舍。

  林志反反复复地说:“我爱你。我要你。我想娶你。”

  曾晓梅的力,是突然间爆发出来的,紧紧地搂着林志,喃喃地回应:“我爱你。九年前,我就爱上了你!”

  林志一惊,九年前,不正是刘凤娇与自己车祸,并迅速结婚的那一年吗?他管不了那么多,身体蓬勃而起,疯也似的吻她的额脸和脖颈。她坚定有力地抵制着,他的唇急冲向她的嘴,并落下一个轻轻的吻触,她一阵风似的,从他怀里抽出来。

  紧接着,他结结实实地挨了她一耳光,顿感脸上生疼生疼。怎么会这样?变化这么快?

  曾晓梅理了理发,整了整包,起身走了。

  林志慌神了,急切地说:“再抱一下,行吗?”

  曾晓梅头了不回,风中传来她冷冷的声音:“不抱了。”风冷,话更冷。

  林志紧追上去,她走得更急,只好立住,呆望着风中黑黑的背影,一点点变小变淡,直至看不见了。

  林志满心欢喜,毕竟第一次真正亲吻了心上人。可他没想到,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第十七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也不是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林志觉得这一记耳光的距离才是。

  原以为离婚之后可以光明正大地来追求她,爱她,却不知有一段自己无法跨越的距离横在两人中间。这段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刚刚生出来的,仿佛前世预设好的,任怎么努力也无法逾越。到目前为止,曾晓梅让林志捉摸不透的地方,多如繁星——她到底多大,是不是真的单身,怎么会在九年前爱上自己……

  谜底很快就揭开了。

  揭谜底是件残忍的事。一切都明白了,未必是件好事,人生还是留些未知为好,万事切莫看得太透,就像纱帘背后的女子,比掀开后更具美感,一道纱隔住直白,留下无穷的回味。苍凉是人生的底色,何苦再去揭开一个个不曾知晓的谜,以添浓这苍凉色呢?

  那一天,曾丽晶打来电话,说:“你是林记者吧,我是曾晓梅的朋友,我们以前通过电话的。晓梅留了一封信给你。你看我怎么给你?”

  林志说:“告诉我你在哪,我打车过来取。”

  见面后,曾丽晶劈头盖脸地质问他:“追悼会上,怎么没见你?”

  林志蒙了,惊问:“追悼会?什么追悼会?”

  曾丽晶说:“晓梅自杀了。你不知道吗?”

  说完,塞给她一个信封,走了。

  林志一脸惊愕,半天也没有缓过神来。在人来车往的街头,他拆开手中的信,越读心越惊,越读越悲凉。

  亲爱的志: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

  有人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所以,当你想我的时候,就抬头看看星空,我就是你头顶那颗最亮的星。我每夜都会看着你,关注着你,为你祈福。在天堂,我会帮你在世上寻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女人。

  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但你一定不明白,我爱你比你对我的爱,更深,更久,更隐秘。

  你一定想知道,最后一次见面,我会那么重地打你耳光吧?一定迷惑,我怎么就来到了天堂吧?一定不解,我为什么老关机不理你吧?

  我不让你吻到我,是不想让你受到伤害。请原谅我的残酷吧,其实,我比你更渴望亲吻,但是不我能。我没有这个资格的。因为,我是一个ADIS病毒的携带者。我不想让你从我这里感染上人间绝症。

  我实在太爱你了。我担心自己总有一天会控制不住,情不自禁地跟你亲吻,跟你融为一体。所以,在我还能控制的时候,尽量不与你联系,免得让你受到伤害。现在,我选择永远离开你。你就把我忘掉吧。

  虽说今年世界防艾日,晚报报道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有ADIS病毒携带者无碍地生活了15年,但是,如果我的生存会带给你威胁,哪怕存活一秒钟,对我来说,也就失去意义。我很想活下去,但为了我的爱,现在这样是最好的结局。

  亲爱的,请你一定相信,我不是胡来的滥女。我得艾滋,是因为我老公。他是我的恶梦之源,也是你的耻辱和麻烦的制造者。我不想让你活得那么痛苦,不想让刘凤娇带给你的恶梦纠缠你的未来生活。所以,现在我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地告诉你。

  一切的一切,都源于我对你的爱。

  爱你最初萌生于看了晚报上你的文章,你那绝妙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当时我就想这么有文才的男人,如果他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来追求他,嫁给他。天赐良缘。后来,我们一同去报社应聘记者,在名单中,又一次见到了你的名字。虽然,我没有成为你的同事,但从此心安然,因为我知道你在那里,便给予更多的关心。并通过各种方式不停地打听你,感受你,默默地爱你。

  后来,我遇见了我老公。他没有上班,却在社会上呼风唤雨,因为他有一个好爸爸。我当然知道,在我之前,他有过无数的女人,这个我也不去计较。毕竟,他能看上我这么一个乡下来的女孩,并帮忙找到轻松的工作,我已经够知足了。与他好上了,就断了想你恋你的心。

  我的老公在我之前,有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你的前妻刘凤娇。他们相恋却不能结婚,因为,他们的父亲是一直敌对的政客,你死我活斗了很多年。

  有一天,我老公向我打听,有没有一个从乡下来的男孩,条件不好,纯朴一点,因为他有一个熟人想嫁个“凤凰男”。他的熟人当然是高官圈子里的人,条件肯定很好,那一刻,我就想起了你。我们这些从乡下来的人,在城里打拼多难呀,如果你跟了她,窘况定会有所好转。所以,就把你的单位和姓名都告诉了他。当时,我还觉得很奇怪,他居然没让我去作介绍人。

  后来,我想起这事,再问他,他却笑着说:“还用得上你介绍?人家孩子都生了。”那时,我多高兴啊,做不了你的爱人,但是能帮你找个爱人去疼你,关心你,是多好的一件事啊。

  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正是我的好心好意,生生把你给害了。

  原来,刘凤娇已怀上了我老公的孩子,找你,只是找个屏障,来遮掩他们的孽种。他们的儿子(名义上是你们的孩子)三岁的时候,刘凤娇断然拒绝跟他来往。那时起,他的性情大变,并吸毒成瘾。知道他吸毒之后,我就远离了他,尽量躲开他。但我万万没料到,一次去妇幼保健院做例行检查的时候,特意要求做HIV检测,结果呈阳性。

  ——我还是从他那里感染到了AIDS。

  没过多久,他死了。我也成了一个等死的人。

  庆幸的是,上天给了我与你同行的机会。在组织庐山会议的时候,我蓦然发现你的名字,尽管你名字后面的单位写的是电视台,但那一刻,我就想跟去碰你,不管是不是你。天助我也,曾丽晶恰好有事,我就以她的名义上山了。

  与你在山上的那短暂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难忘最美好的回忆。人生有你,有与你相处的这么一段山里时光,我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我希望你和老婆搞好关系,因为我老公那个孽障已不在了,你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但是我错了。刘凤娇一脚把你踢开,带着她和我老公生的那个儿子,很坚决地要嫁给我老公那个弱智哥哥,目的是挽救她身陷囹圄的父亲。爱父亲是不错的,但她对你做得这么绝,实在是太没良心,太冷酷却无情了。

  告诉你这些,并不希望你借此去恨刘凤娇,这样的女人是不值得你去恨。我只愿你看清事实之后,走出家庭破碎的痛苦。你那个家,不值得你去珍惜和流连。

  你我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可怜虫,爱的牺牲品。我怨只怨当初没有勇气接近你,和你相识,相恋……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我受到上天无情的惩罚,但我祈求上天一定要好好关照你,你是这个世上难得一见的好男人。好人也许没有好报,但请你相信,你一定不会像我这样一路悲辛,一生惨淡。

  林志,我的亲爱,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今后,用心去找一个你值得爱的女人,然后好好地去爱她,和她甜甜蜜蜜地过完这一辈子。你的前半生,没有我的参与,你的后半生,我又不能陪伴。在人世,我只能与你牵手走过那么微小的一个短程。但我的心永远属于你,我的爱永远属于你。

  来生,我一定做你最疼爱的妻,生生死死,爱你一辈子。

  我在天堂祝福你,保护你,保护世上每一个爱你和你爱的人。还有,明年就是你36岁的本命年了,记得去买条红色内裤啊,驱邪避害,涮净一身晦气。嘿嘿,你不会骂我迷信吧。不管迷不迷信,这都是我的真心。

  别了,我的永爱!

  永远爱你的梅

  林志泪眼婆娑,大喊一声:“晓梅——”

  他蹲在地上,泣不成声,远远看去,像一尊下跪的石雕。

  第十八章

  爆竹声声起,新年说来就来了。

  按照曾晓梅的说法,林志去商场买了两条大红的内裤穿上。自己内裤到底是什么色的,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女人知晓,真正知晓的,已远在天堂。

  自打结婚后,林志就没有回老家过年,年年陪刘凤娇东奔西走,请客送礼,或者接受请客送礼。今年好了,重新回归一个人的状态,想走抬脚就能走了。

  他想回家,回自己久违的老家。

  那里有他的父母兄弟,有田有地有山水,还有自己年少时留下的金色记忆。不管世事如何更迭,人生如何悲凉,一回到老家,心就能迅速安宁下来。老家是一剂良药。身陷人生悲剧中的他,需要这味药。

  春运的火车永远是的挤,挤得让人感觉绝望和恐怖。林志准备大年二十八回去,提前好多天买火车票,却还是只买到站票。

  这天一早,钱明龙打电话,得知他要回家,就说:“你要回家?坐火车多难受啊!我开车送你回去吧,省得挤呀挤!”

  林志说:“不要了,不要了,这多麻烦。”

  钱明龙说:“一定要。我在你那边找了一个朋友,女的,想见见她。不好向老婆开口请假,借口送你,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吗?”

  成人之美,也是一种善。林志乐意接受了这份顺水人情了。

  一上车,钱明龙就定好导航,林志系好安全带就呼呼大睡了。他太困了,今天终于睡了一个安稳觉。汽车在高速国道省道和乡村公路上跑了五个多小时,林志也没见钱明龙停车去会什么女朋友。那只他的一个借口,他是真心要送自己这一程的。风风雨雨的事,钱明龙多少已知道了一些,他是怕自己出事吧?林志这么想着,车已到小镇上了。

  钱明龙说:“到了导航目的地,再往前走,就只能靠你来引路。”

  离家已经不远了,林志的心躁动不安,却也怯得厉害。古话说的,近乡情更怯,说得太贴切了。

  车过小时候读书的小学时,林志急喊停车。是的,应该有二十多年没再进去过吧。现在的教室是二层砖混结构的房子,结实,漂亮,气派。旁边一处平房还在,那是林志上五年级时的教室。

  一下车,耳边响来悠扬的赞美诗,小学校对门的人家,有人聚集在做礼拜唱赞美诗吧。听着简单却不乏悠扬的歌声,霎时,林志的心平静下来。深呼吸,满是泥土味道,儿时的感觉扑鼻而来。

  学校铁门紧闭着,一把大锁吊在上面,除了锁,门上锈迹斑斑。透过铁门,林志看到了奇异的景象——教学楼前居然挂上一个大红十字。是诊所。

  门上写着坐诊时间:

  林延锡一四七

  林春平二五八

  林堂贵三六九。

  这三位大夫,都是教过林志的小学老师。现在,没有了学生,学校空了,老师改行,校舍也易色。

  林志突然跪倒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一声声地哭喊:“晓梅,我爱你!”想起初恋的失败,想到一次次追求女生都因穷困而受挫,想到爱入骨髓的女人阴阳两隔……林志的心像泰坦尼克号一样,一径地沉,沉入冰冷的海底。

  对面教堂的歌声越发嘹亮了,一句一句,穿透人心。

  钱明龙扶起林志,大喊:“兄弟,你要挺住啊。到家了,你要开心啊。大过年的,不能让老爸老妈替你担扰啊。”

  钱明龙慌神了,从来没见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

  林志被扶抱起来了,目光散漫地搜寻而去,只见红十字旁边还挂着一块简易木牌,上面的红漆写的字就像是儿时见惯的老师的粉笔字,看似端端正正,实则遮蔽不了那歪斜的本质。

  从上往下看,那三个字正是——延春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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