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道连.格雷好多年都无法摆脱这本书对他的影响。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并不想摆脱这种影响。他从巴黎买了这本书的第一版大开本,一共不下九册,每本都用不同颜色装帧,适宜于阅读时的不同心境,以及他有时几乎失控的变化无常的个性。作品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奇怪地兼有浪漫气质和科学气质,在道连看来成了自己的原型。说真的,他觉得整部书包含了他自己的故事,却在他身临其境之前就写成了。

  有一点他要比小说奇特的主人公要幸运。他从来没有,也决无理由要那么奇怪地怕见镜子,怕见光滑的金属表面,怕见平静的水,那个巴黎青年却很早就有这种感受了,那是由于一个显见得非凡的美人突然天折而造成的。道连几乎是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也许差不多每种欢乐和享受无不包含幸灾乐祸--阅读小说的后半部分。这部小说用悲剧性的、夸张的笔调,描述了一个人的悲哀和失望,因为别人身上和人世间弥足珍贵的东西,他自己却失掉了。

  他得天独厚的美,曾那么打动过巴兹尔?霍尔华德和其他人,似乎永远不会从他身上消失。即便有人风闻了他的恶行,即便有关他生活方式的奇闻悄悄在伦敦传播,并成为俱乐部中的谈资,但人们同他见面时都不会相信那些有损他名誉的谣传。他始终保持着一种不受世俗玷污的神态。言谈粗鲁的人一见他进了房间,便立即闭嘴。他纯朴的脸上总有一种申斥的表情。只要他在场,他们就会回忆起自己失去的天真,并无不感到惊奇,这人如此迷人,如此高雅,却能不受这个肮脏而又声色犬马的时代的污染。

  他常常会神秘地失踪很长一段时间,从而引起他的朋友或是自认为是他朋友的人的奇怪猜测。每次回得家来,他总要先溜到楼上锁着的房间,用那把从不离身的钥匙打开门,手拿镜子,站在巴兹尔。霍尔华德为他所作的画像前,时而看看画布上那张丑恶变老的脸,时而瞧瞧在雪亮的镜子中相视而笑的白皙年轻的面容。明显的对比使他兴奋不已。他越来越迷恋于自己英俊的容貌,越来越对自己灵魂的腐败感兴趣。他会细致地,有时是带着恶狠狠的愉悦,来观察讨厌的线条镌刻在起了皱纹的额头上,或是悄悄地爬上很有肉感的嘴巴。有时会觉得纳闷,在罪孽的迹象和衰老的迹象之间,究竟哪一个更可怕呢。他会把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画像粗糙发胖的手上,嘲笑那变形的躯体和衰朽的四肢。

  当他躺在幽香满室的卧房难以成眠的时候,当他改姓换名、乔装打扮走访码头附近名声不好的酒店,躺在污秽的房间里无法入睡的时候,他偶尔会想起给自己的灵魂带来的毁灭,不免生出一种完全是自私的,因而也更为强烈的惋惜之情。但这样的时候不多。亨利勋爵和他一起坐在朋友的花园里时,第一次在他心中激起的对生活的好奇心,已与日俱增,很令他满意。他知道得越多就越想知道,产生了一种越喂越饿的极度饥饿感。

  但是他并没有真的无所顾忌,至少在跟上流社会的关系上是这样。冬天,每个月一两次,在社交季节则每个星期三晚上,他会让自己漂亮的住宅向外界敞开,邀请最有名的音乐家,以他们奇妙的艺术取悦宾客。他那些规模不大的宴请,在安排上总是得到亨利勋爵的帮助。这类宴请以对被邀请人的悉心挑选和安排而闻名。同样出名的是,餐桌的装饰格调十分高雅,异国花朵、绣花桌布、金银古盘,都摆得微妙而和谐。说真的,尤其是很多年轻人,看到了或是想象自己已经看到,道连真正实现了他们在伊顿公学或牛津大学时的梦想,成了把学者货真价实的文化素养同交际场中人的风度、盛名和完美的举止相统一的典范。在他们的心目中,道连似乎是与被但丁描绘成"以崇拜美来完善自己"的人志同道合的。像戈蒂叶一样,道连是一个"客观世界为他而存在"的人。

  当然,对他来说,生活是首要的、最伟大的艺术,其他艺术似乎是为它所作的准备。他当然也迷恋于时尚和派头,时尚使真正奇妙的东西风行一时,派头以其独有的方式强调美的绝对现代性。他衣装的式样和时不时摆出的派头,对梅费厄舞厅的花花公子和帕尔莫尔俱乐部的橱窗,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这些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他出于好玩,偶尔才露出的纨绔子弟的翩翩风度,也一个劲儿要学。他很乐意接受几乎一到成年便被授予的地位。想到自己之于当代的伦敦很可能就是《萨蒂里孔》的作者之于当年尼禄时代的罗马,便有一种说不出的愉快。但内心深处却不甘于作"时尚的主宰",让人请教一下戴什么宝石,怎样戴领带,如何用手杖而已。他要建立某种新的生活纲领,内含理性的哲学,有条有理的原则,并使感官脱俗来实现其最高目标。

  崇拜感官常常不无理由地要受到贬损。人生来就害怕比自身要强大的欲望和感受,也意识到自己与不那么高度组织化的生存体有着共同的欲望和感受。但道连?格雷似乎觉得,感官的本质始终没有被认识,感官之所以停留在原始的动物性阶段,是因为世人用饥饿疗法迫使其就范,或者用痛苦来扼杀它,而不是努力使其成为新精神的一部分,而求美的良好本能将是这种新精神的主要特点。回顾人类的整个历史,道连被一种损失感所困扰。我们放弃了那么多东西!而不过是为了达到如此微不足道的目的!疯也似的任性抵制,形形色色的自我折磨和自我克制,其根本原因在于害怕,其结果是彻底的堕落,比人们出于无知,努力要摆脱的想象中的堕落要可怕得多。造物主逐出了修道人,让他以荒漠中的野兽果腹,却又赐予隐士以兽类为伴,那实在是一种绝妙的讽刺。

  是的,正如亨利勋爵所预言的那样,一种新享乐主义将会出现,以重新创造生活,把生活从严酷而不合时宜的清教徒主义中解救出来。在我们这个时代,清教徒主义正不可思议地复活着。当然,这种享乐主义也求助于理智,但并不接受任何含有牺牲情感体验的理论或体系。事实上其目的在于使生活本身就成为体验,而不是体验的结果,且不管这种结果是苦还是甜。禁欲主义使感觉麻木,庸俗的挥霍放荡使感觉迟钝,新享乐主义与它们无关。不过,它教人珍惜生命的瞬间,因为生命本身就是转瞬即逝的。

  不少人有时候天没亮就醒来,多半是在那些我们倾心于死的无梦之夜,或是经历了恐惧和奇奇怪怪的欢乐的夜晚之后,那时闪过我们脑际的是比现实更可怕的幻象,它具有一切怪诞事物所隐藏的活力,这种幻象赋予哥特式艺术以持久的生命力。人们可以想见,哥特式艺术特别属于头脑患有幻想症的艺术家。白色的手指慢慢地伸进窗帘,似乎还在抖动。无声的影子,奇形怪状,黑乎乎一片,钻进了房间的角落,并在那儿栖息。室外,鸟儿拨弄着树叶,或是上班者人声鼎沸,或是风呜咽着从山上下来,在寂静的房子周围盘桓,仿佛担心惊扰了沉睡者,但又必须把睡眠从紫色的山洞中唤醒。一层层昏暗的薄纱被掀开,万物渐渐地恢复了原状和本色。我们观察着黎明以其自古以来就有的方式重建世界。暗淡的镜子又开始照见东西。没有火焰的小蜡烛依旧竖立在老地方,旁边放着一本我们看了一半的书,或是我们在舞会上戴过扎着铅丝的小花,或是一封我们不敢读或者读了无数次的信。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我们所熟知的现实生活从虚幻的夜影中跳出来了,我们得在原来停止的地方继续我们的生活。我们悄悄地涌起了一种可的感觉,不得不让精力按陈规陋习枯燥地循环往复;或者我们产生了一种不着边际的愿望,希望有一天早晨睁开眼睛,发现令我们高兴的是,在黑暗中世界已经重建。在新世界中,万物都有新的形状和颜色,而且都会发生变化,或者都有自己的秘密。在新世界中,往事会变得无足轻重,或者没有立足之地,或者至少不会让人出于义务和悔恨而耿耿于怀,相反,即使是欢乐的记忆也带有苦味,愉快的回想也是痛苦的。

  道连?格雷觉得,正是创造这样的世界构成了他真正的生活目的,或者真正的生活目的之一。他要寻找一种新奇而愉快的感觉,一种具有罗曼史所必不可少的陌生成分的感觉。在寻找中他会采用自知见异于自己天性的思想方法,沉湎于其微妙的影响。然后他会抓住这些影响的色彩,满足理智上的好奇心,随后又会冷漠地将这些影响弃之一旁。这种冷漠与道地的火热性格是相容的,而且根据现代心理学家的说法,其实是火热性格的先决条件。

  据一度谣传,道连想要加入罗马基督教教派。确实罗马教的仪式一向对他有很大的吸引力。每天的牺牲虽然比古老世界的一切牺牲真的要可怕得多,却打动了他。他被打动的,是对感官的巧妙抵制,是罗马教成分中原始的单纯,是罗马教所象征的人类悲剧永恒的悲哀。他喜欢跪在冰冷的大理石人行道上,观看身穿绣花法衣的牧师用白皙的手慢慢地揭开圣体盘的罩布,或者举起装有白色圣饼嵌满宝石的灯笼形圣体匣,我们有时设想这种圣饼是天使的面包。或者观看牧师们穿着耶稣受难时的衣装,把圣饼弄碎放进圣餐杯,并以捶胸来悔罪。身穿镶花边的大红衣服、神情严肃的孩子们,把蒸腾的香炉像镀金的硕大花朵那样抛到空中,这情景对他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吸引力。他走出教堂的时候,总要惊奇地看一眼那些着黑衣服的忏悔者,希望自己也坐在暗影里,倾听善男信女们隔着陈的栅栏诉说自己生活中的故事。

  但是他决不会一本正经地接受某个信条和体系,而犯下遏制智力发展的错误,或者误把只适宜于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晚逗留一夜或者几个小时的客栈,当成了栖身的住所。神秘主义有一种化普通为新奇的威力,并往往伴有微妙的彻底解脱主义,曾一度打动了道连。但在另一个时期,道连却又倾向于德国达尔文主义运动的唯物主义思想,津津乐道于把人的思想和激情追溯到大脑中珍珠似的细胞,或是人体中某根白色的神经。他还赞赏这样的观点,即精神绝对依赖于物质,不论该物质是病态的还是健康的,正常的还是反常的。然而,正如前面说到的那样,他觉得比之于生活,没有一种理论是重要的。他强烈地感到,一切理性的思考一旦脱离行动和实验是多么苍白。他明白,感觉同灵魂一样有自己的精神秘密需要袒露。

  于是他现在又研究起香水和其制造的秘密来了,蒸馏各类香气很浓的油,燃烧来自东方、气味难闻的树脂。他知道人的情绪都在感官中得到反映,所以便潜心于发现两者之间的真实关系,探究乳香中有什么东西使人变得神秘;龙涎香为什么能撩拨人的热情;紫罗兰能唤起对了结的罗曼史的记忆;麝香会扰乱头脑;金香木要玷污想象。他总想确立真正的香水心理学,估算着各类物质的不同效果,例如有甜香味的根子、带有花粉的香花、芳香的香膏、黑色的香树、闻之使人作呕的甘松香油、会弄得人发疯的乔木,还有据说能驱除心里郁闷的芦荟。

  另一个时期,他完全倾心于音乐。他有一个用格子装饰的房问,天花板为朱红和金黄两色,四周的墙壁漆成了橄榄绿。在这里他常常举办古里古怪的音乐会,疯狂的吉卜赛人从小小的齐特拉琴上撕出狂野的音乐;戴着黄色头巾表情严肃的突尼斯人,在一把巨大的诗琴上拉扯着紧绷的弦;咧着嘴笑的黑人单调地击打着铜鼓;戴着头巾身材瘦小的印度人,蹲在大红垫子上,吹着长长的芦笛和铜管,用魔法对巨大的眼镜蛇和吓人的长角小蝰蛇催眠,或是假装催眠。有时,当他的耳朵对舒伯特的典雅、肖邦优美的哀伤、贝多芬强有力的和谐,都感到麻木的时候,这野蛮音乐刺耳的间歇和不和谐的尖叫,却打动了他。他又收集世界各地能够找到的古怪的乐器,不是从一个消亡了的国度的坟墓里,就是从少数与西方文明共存的野蛮部落里搞来的,还喜欢抚弄一下试试效果。他的藏品有里奥内格罗印地安人神秘的"朱鲁帕里斯",这种乐器妇女是不允许看的,连年轻人也只能在戒斋或受鞭笞后瞧上一眼。还有能发出鸟儿尖叫声似的秘鲁泥罐;有阿方索?德奥瓦里在智利听到过的人骨笛子;有在库斯科附近发现的有声碧玉,能奏出甜美无比的调子。他还藏有绘了图案的葫芦,里面装了石头,摇动起来咯咯有声;有墨西哥人的长号"克拉令",演奏起来不是往里吹,而是朝外吸;有亚马孙部落刺耳的号子"特克",是由整天坐在大树上的哨兵吹的,据说九英里之外也能听见;有一种叫"特庞那斯德利"的乐器,装有两个振动的木制簧片,演奏时用涂了黏胶的木棒敲击,那种黏胶取自植物乳白色的汁水;有一种阿兹台克人的铃"龙特尔",像葡萄那样成串挂着;有一个用巨蟒皮包裹的圆筒形大鼓,贝尔纳尔?迪亚斯同科尔特斯一起进入墨西哥神庙时曾经见过,他还为我们极其生动地描绘了那悲凉的鼓声。这些乐器奇妙的特色使他着了迷,一想到艺术也像大自然一样,有着自己的怪物,形态丑恶,声音可怕,他便感到了无可名状的愉悦。但是,过了一阵子他对这些乐器厌倦了,又会独个儿或是与亨利勋爵一起坐在歌剧包厢里,欣喜若狂地倾听歌剧《唐豪塞》,并在那部伟大艺术作品的序言中,看到正在上演自己灵魂的悲剧。

  有一阵子他研究起宝石来了,还像法国海军将官安?德。若耶斯那样,穿着一件饰有五百六十颗珍珠的衣服,出现在化装舞会上,好多年他都迷上了这种爱好,而且可以说再也没有放弃。他往往会整天反复摆弄珠宝盒里收藏着的各类宝石,如在灯光下会转成红色的橄榄色金绿宝石、带有银色线条的猫眼石、淡黄中泛绿色的橄榄石、玫瑰色粉红和酒黄色的黄玉、颜色火红并带有光芒四射的星星的红宝石、红似火焰的棕黄色宝石、橘黄色和紫色的尖晶石、宝石红与宝石蓝两色变换的紫晶。他喜欢太阳石的金红色,月亮石的珠白色和蛋白石的彩虹色。他从阿姆斯特丹购得三枚巨大无比颜色鲜艳的绿宝石,并拥有一颗令鉴赏家妒忌的古老的绿松石。

  他还发现了关于宝石的奇妙传说。阿方索的"教士的规诫"中提到,一条毒蛇的眼睛是道地的橘红色宝石。在关于亚历山大的浪漫传奇中,这位伊马夏的征服者,据说在约旦溪谷发现了一种"背上长出道地的绿宝石项圈"的蛇。菲洛斯特拉脱斯则告诉我们,在龙的脑袋里藏有宝石,"只要出示金色的字母和一袭大红袍子",那怪兽便会着了魔后睡去,随之可以将它杀掉。大炼金术家皮埃尔德波尼法斯说,钻石使人隐形,印度玛瑙使人善辩。光玉髓能止怒;红锆石能催眠;紫晶能消除酒气。石榴石能驱魔;一种称为"赫屈罗皮克斯"的宝石会使月亮失色;石膏石会随月亮的盈亏而增减;一种叫"梅洛西亚斯"的宝石能识别窃贼,只有小山羊的血会使其失效。列昂那达斯.卡米拉斯见过从刚杀的蟾蜍中取出的白色宝石,可用作解毒剂。从阿拉伯鹿的心脏中发现的毛粪石是治疗瘟疫的良药。阿拉伯鸟巢中有一种"阿斯皮莱茨"的石头,根据德莫克里脱斯的说法,戴了它就可以免除火灾。

  锡兰国王在加冕典礼上手捧一颗巨大的红宝石驱车穿过城市。牧师约翰的宫门是"用红宝石做成的,镶嵌着角蛇的角,使携毒者不得入"。山墙上放着"两个金苹果,内有两块红玉",金子在白天闪光,红玉在夜间发亮。洛奇的一部怪异的传奇《美洲的一颗珍珠》提到,在皇后的寝宫里可以看到"世间所有贞洁女子的银镂刻像,对着橄榄石、红玉、蓝宝石和绿宝石的镜子照个不停"。马可波罗曾见到日本国百姓把玫瑰色的珍珠放在死者的嘴里。一个海怪迷上了被潜水员取来献给国王皮罗萨斯的一颗珍珠,杀死了窃珠人,并为自己的损失痛悼了七个月。后来匈奴人把国王诱入陷阱时,据普罗科皮埃斯所说,国王扔掉了珍珠。尽管阿那斯塔西亚斯皇帝出了相当于五百磅黄金的悬赏,却并未觅到那颗珍珠。马拉巴尔的国王曾给一个威尼斯人看过一串由三百零四颗珍珠组成的念珠,每颗珠代表一个他所崇拜的神。

  据勃兰托姆所言,亚历山大六世之子,瓦伦提努阿公爵拜见法王路易十二的时候,坐骑浑身披着金叶,帽子上镶着两排红宝石,光芒四射。英王查理的马镫挂着四百二十一颗钻石。理查二世有一件外套,满布玫瑰红尖晶石,价值相当于三万马克重的金子。霍尔描写亨利八世在加冕前去伦敦塔的路上,身穿"凸花纹金丝线上衣,胸牌上饰有钻石和其他宝石,颈项有一大块饰品,缀有巨大的玫瑰红尖晶石"。詹姆斯一世的宠幸们都戴着金丝线缀成的绿宝石耳环。爱德华二世赠与皮埃斯?盖维斯顿一副镶着红锆石的赤金盔甲,一个金玫瑰嵌绿松石的肩,以及一顶饰有珍珠的头盔。亨利二世的手套直抵肘部,上面满布珠宝。他的一只猎鹰手套缀有十二颗红宝石和五十二颗大珍珠。"鲁莽的查理",他家族中最后一个勃艮第公爵,所戴的公爵帽悬挂着梨子形的珍珠,装点着蓝宝石。

  生活曾是多么美妙啊!那种气派,那种装饰多么灿烂辉煌!甚至连读到逝者的奢华也令人怦然心动。

  后来他的兴趣转向了刺绣和北欧国家寒冷的房间里充作壁的挂毯。他一钻进这个题目--他总有一种非同寻常的能力,会一时间极度专注于着手的东西--便几乎为这个题目的启示,即时间笋美妙事物带来的摧残,而感到悲哀。至少他已经躲过了这种劫难。一个夏天又一个夏天过去了,黄色的长寿花开了又谢谢。恐怖的夜晚,那些可耻的事情仍一次次发生,而他自己却依然未变。冬天并没有损害他的容颜,或是玷污他如花的青春。时间给物质的东西带来的影响多么不同呀!这些物质的东西到哪里去了呢?那件橘黄色的大袍,是皮肤黝黑的姑娘为取悦雅典娜而做的,上有众神与巨人搏斗的图案,它在哪里呢?尼禄要铺盖罗马剧场的那块巨大的天幕,那张巨型紫色风帆,上面画着星光闪耀的天空和阿波罗驾着白骏马配镀金缰绳的战车,如今又在哪里呢?道连渴望见到那些为太阳祭司编织的奇异餐巾,上面绣有盛宴所需的一切美食和佳肴;想看一看奇尔佩里克王灵柩上的缀有三百只金色蜜蜂的盖布;还有那些激怒了庞脱斯主教的奇妙的袍子,袍子上画了"狮、豹、熊、狗、森林、岩石、猎人等画家所能描摹大自然的一切";他还希望一睹奥尔良的查理穿过的外套,袖子上绣着一首歌,起句是"夫人,我非常高兴",配乐的歌词是用金线绣成的,当年画成方形的每个音符由四颗珍珠来代表。道连还读到为勃艮第的琼王后准备的兰斯王宫的内室,"装饰了一千三百二十只鹦鹉,身上都绘有国王的徽记,以及五百六十一只蝴蝶,每只蝴蝶的翅膀上都绘了皇后的徽记,鹦鹉和蝴蝶都是用金线绣成的。"卡特林.德.梅迪西让人为她准备的灵床,铺着饰有无数新月和太阳的黑丝绒。灵床的帐幔是锦缎做的,缀着叶圈和花冠,用金银衬的底,边沿的流苏上绣的是珍珠。这张灵床安放在挂了一排排皇后的纹章的房间里,纹章是用剪碎的黑丝绒点缀在银线织成的缎子匕做成的。路易十四的寓所里竖着一根高达十五英尺的镂金女子刻像柱子。波兰国王索别斯基的御用寝床料子是金线锦缎,装点着刻有古兰经文的绿松石。床柱是银做的,精雕细刻,嵌满了珐琅和宝石圆饰。这张床是在维也纳城前土耳其营帐中夺得的,当年穆罕默德的军旗曾悬挂在飘动的涂金华盖下。

  于是整整一年,道连力尽所能地收集着最珍贵的纺织和刺绣创样品,有精美的德里薄纱织物,缀着金线织成的叶子和闪光的甲虫翅膀;有达卡的细罗,因其透明在东方被称之为"空气织品"、"流水"乘"夜露";有绘着稀奇古怪图案的爪哇花布;有精心制作的中国黄色帏幔;有用茶色的缎子和淡蓝丝绸装帧的书籍,画有百合花、鸟类和匿像;有匈牙利针绣的花边织成的面纱;有西西里的锦缎;有西班牙醮硬丝绒;有格鲁吉亚绣有金币的织品;有日本的锦缎丝绸,绣着绿色的金丝线和羽毛漂亮的鸟类。

  道连对基督教的法衣情有独钟,说实在凡是跟宗教仪式有关的,他都感兴趣。在排列在房子西廊的长长的杉木柜子里,他收藏着基督新娘漂亮罕见的衣装的真品,她得穿紫色的衣袍和精制的内衣,戴珠宝,方能掩盖自找的苦难所造成的苍白消瘦的躯体。道连还有一件用深红的丝线和金线织锦缎做成的华丽的长袍,匀称的六瓣形花中镶着金色的石榴,其上端的两侧是细珍珠组成的图案。法衣上的饰带分成多个小格,画着展示圣母马利亚生平的一幅幅场景。圣母加冕的场面则用彩色丝线绣在兜帽上。这是十五世纪意大利的工艺品。道连还有一件绿丝绒袍子,绣着一簇簇心形的叶子,叶子上伸出长柄的白花,银丝线和彩色水晶衬托出了图案的细部。法衣的襻扣上饰有六翼天使的头,由银线勾成了凸花纹。法衣上的饰带缀有用红丝线和金丝线织成的菱形图案,上面星星似的满布众多圣像和殉道者的像,其中一个是圣塞巴斯提安像。道连还有几件神父穿的十安褡,料子有琥珀色丝绸的,蓝丝绸和锦缎的,黄丝锦缎和金布面的,上面绘有耶稣在十字架上殉难的情景,有的则绣了狮子、孔雀和其他纹章图案。道连拥有的法衣有白缎子的,粉红丝绸锦缎的,装点着郁金香、海豚和百合花图案。还有深红色丝绒和蓝色亚麻布做的祭坛围布,以及许多圣餐巾、圣餐杯罩和汗巾。这些在神秘的宗教仪式中使用的衣物和器具,有着某种激发他想象的东西。

  这些宝物以及可爱的住所里收藏着的一切,能让他忘却,也能使他暂时躲避几乎难以排遣的忧虑。他童年时代的好多日子,是在那个紧锁着的孤寂的房间里度过的。现在他亲手把可怕的画像挂到了墙上,画像表情的变化向他显示了他生活的堕落。他已把紫金色的圣杯罩布当作帘子盖到了画像上。一连好几周,他都不上那儿,忘掉讨厌的画像,恢复了轻松愉快的心情,满腔热情地活着。随后,某个夜晚他会突然溜出住所,到蓝门场附近那些可怕的地方去,日复一日地呆在那儿,人家不赶他就不走。回到家里,他会坐在画像前面,有时既讨厌画像,又讨厌自己。另一些时候则对多半为罪孽的渊薮利己主义感到自豪,暗笑画布上那个为他本人受过的怪异影子。

  几年以后,他无法忍受久离英国,放弃了特鲁维尔同亨利勋爵合住的别墅,以及阿尔及尔他们不止一次共度冬季的带围墙的小白房子。他不愿离开画像,因为它已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另外,尽管他已叫人装了牢固的门闩,但仍然担心有人乘自己不在家时闯进门去。他十分明白,这不会向他们透露任何信息。尽管画像的脸邪恶丑陋,但画像跟他本人依然非常逼真。可是他们从中又能看出些什么呢?谁要是借此奚落他,他会嗤之以鼻。又不是他画的,画像卑鄙可耻的形象跟他有什么关系?他就是说出了两者的关系,他们会相信吗?

  然而他还是害怕了。有时他在诺丁汉郡那边的豪宅,招待跟他地位相当的时髦青年,平时的一些好友,以他堂皇奢靡的生活方式使郡里人为之惊叹的时候,他会突然离别客人,匆匆赶回伦敦,看看门是不是被人动过,画像是否安然无恙。要是给偷走了怎么办?一想到这里,他便吓得浑身冰凉。当然,那时候全世界会知道他的秘密,也许人们已经在怀疑了。

  尽管他使很多人着迷,不信任他的人也不在少数。在伦敦西区的一个俱乐部,就因为有人秘密反对,他险遭排斥,虽然他的出身和地位完全使他有资格成为会员。据说,有一次他由朋友带进丘吉尔俱乐部的吸烟室时,伯维克公爵和另外一个绅士公然离座,走了出去。他一过二十五岁,奇奇怪怪的流言飞语便开始传播。据谣传,有人看见他在惠特查普尔一个偏远地方的下流贼窝,同一个外国海员大吵大闹,还跟小偷和造假币者沆瀣一气,熟知那些行当的秘密。他离奇的销声匿迹使人对他侧目,当他在社交场合重新露面时,人们会在角落里窃窃私议,或者讥笑着经过他身边,或者用冷冰冰寻根究底的目光看着他,仿佛决心要发现他的秘密。

  对这样的傲慢和轻蔑,他自然不以为意。大多数人认为,他率直有礼的举止、孩子般的迷人的微笑、似乎永不消失的青春的无穷魅力,其本身足以回答流传的诽谤,他们就是这么称其为诽谤的。可是显然,有些与他来往密切的人,后来似乎也躲避他了。那些狂热地爱慕他,为了他而不顾旁人的非难和无视社会习俗的女人,一见道连?格雷走进房间,便因为耻辱或害怕而顿然失色。

  但是,在很多人眼里,这些嘁嘁喳喳的流言只会增加他奇怪而危险的魅力。他的巨额财富为他提供了相当的保障。社会,至少文明社会,不会轻易相信诋毁既有钱而又具吸引力的人的传言。世人有_种直觉:风度比道德更为重要,还认为至高无上的体面还不如拥有一个好厨师值钱。倘使有人以蹩脚的饭菜或劣酒宴客,纵然人家告诉你此人的私生活无可指责,那也是一个很可怜的安慰。就像有一次他与亨利勋爵谈起这个问题时勋爵所说的那样,连基本的德性都抵不上一道不冷不热的主菜。也许关于他的观点,还有很多话可说。上流社会的准则和艺术的准则是一致的,或者应当是一致的。对上流社会来说,形式极为重要,既要有礼仪的庄重又要有其虚假性,要把传奇剧的虚假成分同剧中悦人的机智和美结合起来。难道虚假很可怕吗?我认为并不可怕,不过是丰富我们个性的一种手段而已。这些至少是道连的观点。他过去总是对某些人的肤浅的心理学感到纳闷。他们认为人的自我是简单的、永久的、可靠的,属于单一的本质。对他来说,人具有多重生活和多重感觉,是一个多重体的复杂动物,内中有传承下来的思想和激情的奇怪遗产。人的肉体本身就染上了逝者可怕的疾病。他喜欢漫步在自己乡问别墅荒凉的画廊里,欣赏那些他们的血在自己血管中流动的人的画像。这里是菲利普赫伯特。弗兰西斯?奥斯本在他的《回忆伊丽莎白女王和詹姆斯国王的执政》中,把他描绘成"因外貌漂亮而深得朝廷的宠幸,但他的砉貌并未久留"。难道他有时过的就是青年赫伯特的生活?难道某种奇怪的毒菌从一个躯体潜入另一个躯体,直至最后到了他身上?

  难道是因为他朦胧地感觉到了那种已毁掉的魅力,才在巴兹尔?霍尔华德画室的发疯似的祈祷中,许了一个从此完全改变了他生活的愿?这里站着安东尼?谢拉德,身穿绣金红背心和镶着宝石的短袄,戴着金边圆领和袖口,银黑两色的盔甲堆在他脚边。他的遗产是什么呢?那不列斯的乔凡那的情人把罪恶和耻辱作为遗产传给他了吗?他自己的行动难道不过是死去的人不敢实现的梦想?在这块褪了色的画布上,伊丽莎白?德芙洛夫人微笑着,披着薄纱头巾,身穿珍珠胸衣,露出粉红色分叉的袖。她右手拿着一朵花,左手紧握一个红白玫瑰珐琅项圈。她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一把曼陀铃和一个苹果。她尖尖的小鞋上缀着绿色的玫瑰花饰。道连了解她的生活,也了解她情人们的奇奇怪怪的传闻。难道他身上有她的脾性?这双杏眼重重地垂着眼睑,似乎好奇地瞧着他。这位头发搽粉、脸上贴着怪里怪气的饰颜片的乔治?威洛比又怎么样呢?他看上去一副恶相!黝黑的脸十分阴沉,性感的嘴唇因为目空一切的表情而扭曲。精制的花边褶袖下是一双又瘦又黄的手,手上戴了过多的戒指。他是个十八世纪的纨绔子弟,年轻的时候曾是费拉尔斯勋爵的朋友。第二代的贝克汉姆勋爵是怎样一个人呢?他是摄政王子放荡不羁的日子里的伙伴,是王子同菲茨赫伯特秘密成婚的见证人之一。他一头的栗色鬈发,一副神气凌人的姿态,显得多么傲慢而又多么英俊!他传下的是什么样的情欲?世人都认为他声名狼藉,他是卡尔顿大厦纵情作乐的领头羊。他的胸前闪烁着嘉德勋章的星光。他画像旁边挂着他妻子的画像,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苍白的脸色,薄薄的嘴唇。她的血也在道连身上搏动。这一切显得多么不可思}义!还有他的母亲,长着一副汉弥尔登夫人的脸,嘴唇上沾着湿漉漉的酒滴,道连明白自己从她身上得到了什么。他得到了美,得到了追求他人之美的欲望。她穿着女祭司的宽大服装在朝着他笑。她的头发上沾着常青藤叶子,紫色的酒从她端着的酒杯中溢出。画像上的肉色已经褪去,但她的眼睛却深沉明亮,依然炯炯有神,仿佛他走到哪里,那双眼睛就跟到那里。

  人有种族的祖先,也有文学的祖先。很多文学的祖先在类型和个性方面也许更接近于后代,影响当然也更强烈。有时道连觉得,整个历史不过是他自己生活的记录,不是他身临其境的生活,而是他的想象为他所创造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存在于他的脑子里和欲望里。那些奇怪而可怕的人物,在世界舞台上来去匆匆,却使堕落显得那么神奇,罪恶那么微妙,道连觉得与这些人似曾相识,仿佛神秘之中他们的生活已成了他的生活。

  那部如此影响道连生活的奇妙小说的主角,也熟悉这古怪的幻想。在第七章,他叙述自己如何戴了避雷的桂冠,像提贝里乌斯那样坐在卡普利岛的花园里,读着爱里芳提斯写的淫书,侏儒们和孔雀们神气活现地在他身旁走来走去,吹笛者嘲笑着那个摇动香炉的人;或者像卡里古拉那样,同马厩里的绿衣马夫痛饮一番,又与头戴宝石的马儿在象牙马槽里共进晚餐;也像多米提安那样,徘徊在挂满大理石镜子的走廊,用憔悴的目光,寻找着后来结果了他性命的匕首的影子,产生了一种什么都得到了满足的人才有的厌世感。他透过一块晶莹的绿宝石,观看红色的跑马屠场,随后,在一堆珍珠和紫袍中,由钉着银掌的驴子拖着,穿过石榴街到了金子宫,路上只听得人们高叫尼禄?凯撒;又像埃拉加勃拉斯,把脸涂上油彩,混在女人中间干活,从迦太基那儿取来月亮,使她与太阳神秘地结合。

  道连总是反复阅读这妙趣横生的一章和紧接着的两章。那两章犹如某些珍稀的挂毯,或是巧夺天工的珐琅,勾勒出了那些被罪恶、鲜血和厌倦折磨得成了魔鬼和疯子的人漂亮却可怖的形象。如米兰的公爵菲利泼,杀死了妻子,在其唇上涂了鲜红的毒药,好让妻子的情人亲吻死者时中毒而亡;威尼斯人皮埃特罗?巴比,即教皇保尔二世,为获得封号而图尽虚荣,其价值二十万弗罗林的权位,是以骇人的罪行为代价取得的;吉安?马利阿?维斯康迪曾唆使猎狗追逐活人,被谋杀后,一个爱过他的妓女在他的尸体上撒满了玫瑰花;波基亚骑着白驹,与身旁的弗拉特利西德策马同行,他的披风染着佩洛托的血;佛罗伦萨的年轻红衣主教,西克斯脱斯的儿子及宠臣,他的放荡只有其美貌可与之比肩。他在一个用红白两色丝绸扎成的帐篷中接待了阿拉冈的列昂娜拉,帐篷里满是仙女和精灵。他还在一个男童身上涂了金,让他冒充甘米德或海拉斯,在宴会上充当招待;埃泽林,他的忧郁只有见到死亡的景象才能得以消解,他嗜血成性,就像别人嗜酒一样。据说他是魔鬼的儿子,他还在掷骰子以灵魂打赌的时候蒙骗了父亲;吉埃姆巴蒂斯塔?西波出于嘲弄取名为英诺森特,一个犹太医生在他麻木的血管中注进了三个青年的血液;西吉斯蒙多马拉特斯达是伊索达的情人,里米尼的君主,他被视为上帝和人类的敌人,在罗马被焚烧了模拟像。他用餐巾勒死了普里山娜,在给吉内弗拉德埃斯特的绿宝石酒杯中下了毒,并为基督教信仰者建造了一座异教教堂以纪念可耻的情欲;查理第六疯也似地爱慕他的嫂嫂,以至于一只豹子提醒他神经已有些失常。他的头脑出现病态变得反常时,只有用沙拉辛画有爱情、死亡和发疯的纸牌治疗,才能得以恢复;身穿漂亮的紧身上衣、头戴镶嵌宝石的帽子、蓄着叶片似的鬈发的格里芳纳托巴格里昂尼杀死了阿斯托利和他的新娘,也杀了西蒙纳多和他的侍从,但他的容貌那么出众,他躺在佩鲁加长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那些恨过他的人禁不住嚎啕大哭,连咒骂过他的阿特朗泰也为他祝福。

  这些人对道连都有令人生畏的吸引力。夜里,他梦见他们,白天,他们弄得他神魂颠倒。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知道奇奇怪怪的下毒方法--有在头盔上下毒的,有用点燃的火炬下毒的,有以刺绣的手套和镶宝石的扇子下毒的,有用涂金香丸和琥珀手链下毒的,而使道连.格雷中毒的却是一本书。有时候他简直把罪恶当作实现他审美①英文"天真烂漫"的译音:

  观的一种方式。

评论
  • 这本书请编辑斟酌,下架。


  • 王尔德生于都柏林的一个家世卓越的家庭,是家中的次子,全名为:奥斯卡·芬葛·欧佛雷泰·威尔斯·王尔德(Oscar Fingal O’Flahertie Wills Wilde)。他的父亲威廉姆·王尔德爵士是一个外科医生,他的母亲是一位诗人与作家。这部作品我有一本藏在书柜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