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二节依靠
一转眼日历已经翻到了一九七四年夏天,烽火台下的王家营在久旱无雨的日子里依旧干巴巴地守望着。在烂头队长郭平荣主宰的这一亩二分地里,太阳还是毒热的,小草照常是圪蔫的。高音喇叭里播放的还是烂头那满含激情的演讲:“社员同志们!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英明决策下,我们村批林批孔的工作在深入发展。。。。。。“通往南梁的山道上,一前一后圪徉着一黑一黄两头牛,前面的黑牛上骑着的是一个黑瘦而机灵的孩子,后面的黄牛上侧跨着一个恹恹欲睡的老头。
王强已经七岁了,按理说应该去学校上小学了。可是因为穷,家里拿不出三个孩子的学费和书本费,只能先让大一点的哥哥姐姐去读。在母亲刘富萍的概念里,书念多少无所谓,能认得个头迎上下就可以了。有文化怎样?丈夫王成不是有文化吗?不也在外面爬长流浪吗!村里大多数人是文盲,不也照样是有吃有喝的余粮户吗?公公王如意老了,身体不好,给生产队放牛不放心,有王强这么个急溜孩子跟着,爷孙俩也能互相照应,出不了大岔子。所以,她没有去求人借钱供孩子上学,只顾每天早出晚归出地挣工分,只希望年底结算分口粮的时候少看干部们的白眼。老汉王如意恋孩子,巴不得天天和孙子在一起,所以也没反对,就这样带着王强天天去放牛。
到了南梁顶,老汉就把牛的缰绳盘在牛角上,让牛自由的寻草吃。王强学着爷爷的样子来来回回绕着八字把缰绳盘在牛角上,跳着高高把搭在牛背上的毛线口袋揪下来铺在地上,还把两只破家做布鞋对扣着递给给爷爷,“爷爷你这城墙根儿睡会儿,我上烽火疙墩上瞭瞭。”说完光着脚一蹦一跳地朝山顶上最高处的烽火台跑去。
王老汉瞅着孙子递过来的鞋就不由得心酸,这孩子苦哪!这是他整整穿了三年的鞋,两只鞋的底子快磨塌了,大拇指处都开了洞,鞋后跟也软踏踏的就剩一层布了,他知道别人家的孩子踩倒鞋后跟是图方便,布鞋当拖鞋穿,这孩子是鞋小了穿不进去才踩倒的,就这样的一双鞋他平时也舍不得穿,总是对扣着別在裤腰带上赤着脚走,在天冷或者是有生人的地方才穿一会,平常只是当枕头用。小小的孩子,脚底板已经磨出了厚厚的老茧,走在砂石路上也不拰的疼。老汉头枕着这双鞋面迎天躺在口袋上想着心事:儿媳妇白天去生产队上工,晚上熬夜在煤油灯下搓麻绳纳鞋底,从冬忙到秋也做不出几双鞋,三个孩子只能保证那两个念书的,根本顾不过来这小的。啥时候能给孩子弄一双像会计贾真的儿子穿的那种胶皮煤溜底子的条绒布鞋穿,或者是队长郭平荣儿子穿的那种部队上的黄球鞋。
正当老汉想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当腰重重地挨了一脚。队里的看田人三秃子凶巴巴地站在眼前。原来是牛跑到了庄稼地吃了生产队的莜麦苗,老汉知道闯了祸,一骨碌爬起来给三秃子作了几个揖,哀求道“大侄子,我错了,您千万可不要向队里汇报啊!”这时候着急慌忙跑过来的王强看到这一幕,嘴角哆嗦着,眼里噙满了泪。他的手里正捧着七八个鸟蛋,那是他拿来孝敬爷爷的。
相比王强 李柔是幸福的,在这个位高权重的家庭里他是焦点,他是主宰。吃穿不愁,百事无忧。他唯一的烦恼就是不太自由,擅长带兵爷爷对他的管教从幼儿园中班就开始了。每天除了完成老师留的作业以外,还给他请了家教,学音乐,学美术。这些对于天性聪明的李柔来说还好对付,最不能让他忍受的上早起,那简直就是折磨。每天起床的军号声一响起来,他就得爬起来,穿衣服,刷牙洗脸,随着爷爷去操场上跑步。在爷爷李德胜看来,一个军人家庭的孩子,必须有军人的气质,一个将军的孙子就得有超乎常人的素质。他要把他的孙子打造成一个钢铁战士。母亲何艳丽时不时地回来。给他买衣服买吃的,还带着他游走在各个豪门之中,教他学习各种礼仪。他接触到的全是上流社会的习气。所以,在众人眼里他是完美无缺的,幼儿园里他的表现是最抢眼的 ,亲戚朋友的孩子中他是最彬彬有礼的。
看着孙子一天天的成长,李德胜非常欣慰,在他的眼界里一切都顺心完美。戎马一生历尽艰辛他已经到年龄了,准备退休安享晚年,儿子李锦因为在中苏边境的那场小规模的冲突中表现英勇,前几年被破格提升为副师长,孙子也已到上了小学,品学兼优。美中不足的是儿子和儿媳都要脱下军装了,根据需要转业安排在地方上工作。虽然都是高升,但这对于穿了一辈子军装有着刻骨的军人情结的李德胜来说不能不算是小小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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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大鸟,加油。文字好棒啊。
鸟儿真飞起来果然比人步行快
不好意思,把他打成她了。
李柔犹豫了一下就欢欢喜喜地跟了去,她去了后会发生什么故事呢?我发现大鸟的语言能让读者产生好奇。期待下一章更新!
好厉害啊!更的好快啊!
大鸟,加油啊!
大鸟飞这么快!
向你学习,如此快的速度让人望城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