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

  突然接到一个短信,号码陌生,以为又是烦人的骚扰推销,刚想一删了之,却瞥见闪现出来的几个字:我是陈思洁......霎那间,往事如流水般汩汩而来。

  大概有二十年了吧!这个名字的主人稚嫩的脸庞慢慢从时光的尘埃里显影。她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在那个青葱岁月。我们一起做过很多自以为聪明的蠢事,可以一下午在河里来回趟水玩。她一向比我胆大,我则象她的小尾巴,小心翼翼地跟着她,一脸崇拜。她那时高高瘦瘦,鹅蛋形脸上轮廓分明,大眼,高鼻梁,说起话来神采飞扬,在那个相对封闭的城郊结合地,简直鹤立鸡群,说不出的"洋气"。可是她并不自知,仍然没心没肺地带着我到处疯。我喜欢她的美丽和爽野。跟她的名字一点也不相称。

  拨通她电话的瞬间,我竟然有些怦然心动。如果说人间总会有一些奇妙的情愫连接彼此,即使可能失去音信,总有一天,这情愫也会将彼此慢慢拉近。不论男女。听筒里传来她的声音,仍然那么爽利,不会是别人。二十年的岁月仿佛浓缩成了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没有隔阂和痕迹。些微的激动后是平静的日常。我们只简单述说了分离后各自的生活轨迹,发现除了结婚生子,都没大的改变。少年的心性居然一直保存至今,只不过平时被生存的世故层层包裹,突然可以不用伪装,我们又都回到了从前。

  我们共同回忆起那时候好笑的经历。夏天河里涨水,她拉着我的手,鼓励我说:"曲晓米,你真胆小!怕什么?有我呢!我带你走,保证好玩!对面有野草莓,甜得很!"在她的"诱惑"下,也不知天生怕水的我,怎么就吃错药似地相信她,跟着她淌水过河。其实不远处就有座桥。第一次,我感觉到平时温柔的水流,也会如此有力,它直直冲击在腿上的力量,令我不由自主地摇摆;在我腿边激起的浪花和湍急翻滚的水面,令我有点头晕目眩。若不是她死死拉着我,我觉得都快被水流冲走了。水已经没过膝盖,每走一步,都是在对抗强大的阻力。我怕得几乎不肯再迈步子,僵在水中央,嚷着:"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我怕死啦!"她回头看着狼狈不堪的我,哈哈笑着:"你真胆小!怕啥?有我呢!"我依旧固执地摇头,"一会儿就到了呀!要不,我松手,你自己回去?"吓得我赶紧攥紧她的手......更不用说,每次体育课测试,竞赛,体育成绩优秀的她总会尽力拉着成绩经常垫底的我,帮我过关。说起这些事,我们依然咯咯笑个不停。在我眼里,她始终是个引路人,无所畏惧。

  这回,她又一次做了我的引路人。她从别人那里辗转打听到我的消息,终于联系上了我。漫漫人生路上,有一个人始终放你在心上,才会不遗余力地追寻你的踪迹,想要跟上你的脚步。而且还更近一步,她把我拉进了失联二十年的"朋友圈",和我讨论起即将发起的"某某中学老同学聚会"。我犹豫了。她很活跃,听得出很期待这次聚会。相对于她,这二十年对所有的老同学对于我,都是空白。当初我进城上大学后,刚开始还和思洁通信,以后随着学业渐忙,结交新朋友,毕业后找工作,恋爱成家,渐渐也疏于往来,就此断了联系。说实话,那些名字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有些甚至跟人都连不上。他们都成了陌生人。我怕和陌生人打交道。虽然也有一点点兴奋,因为我发现了另一个熟悉的名字:沈波。

  在如今这个通讯发达的时代,朋友们都被圈进了手机网络微信群。淡漠如我,竟也有些小激动,急切地翻看群里的名字。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打开了一扇扇尘封已久的门。愉快的和不怎么愉快的事情混合着成长的阵痛一起袭来。似乎除了思洁外,并没什么人记得我,我的加入没有激起一点涟漪。这并不意外,我只是在观望。一如以前的我,安静,逃避。

  也许是年龄都不小了,各忙各的,多数时间群里静悄悄的。

  除了思洁,我最关注的就是沈波了。我还记得他初转学至我们班时的情景,那还是小学四年级时,老师领着一个瘦瘦的、面皮白净、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进入教室,介绍他是新来的,他用白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他的名字:沈波,字如其人,清秀挺拔。以后他成了我在学业上的竞争对手,而且总是技高一筹,压我一头。每个学期结束时,他得得奖状总比我多一张。渐渐地,我对他的注目里除了不甘心,还多了另外一种不明所以的情愫。后来想想,他几乎是我步入青春期时真正开始着意的异性。他不象其他男生那么闹腾,傻乎乎地以为女孩子喜欢的是快活一根筋的家伙。用如今的话来说,他是个安静的学霸,而且是全面地“霸”,不光数理化好,连女孩擅长的语文也一样出色。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头脑敏锐,而不是夸夸其谈。他很少说话,连跟男生朋友在一起时,多的也是别人的声音。但所谓有理不在声高,有思想也并非说的多,沈波绝对是那种喜欢静静思考,又述诸于文字的人。他的视角总与众不同。例如若老师令大家描述一个有树有草的风景,大家都只是站着,将目光所及的视平线画面流水帐似地报一遍,稍稍好一点的会分一下远景、中景和近景;可他会爬上树远眺或下蹲、甚至趴下身子,从草叶缝隙里窥视远处的景物,把这些略显扭曲的东西白描出来。他会从一辆雨中放慢速度路过行人的出租车,写出“的士的风度”,把学校大大小小的门分门别类,写得饶有趣味。他是我心目中的才子。此外,他听课的效率特别高,总是紧跟老师的思路,记的笔记整齐精美,甚至会把诸如生物课本里的解剖图一一描绘,更让懒于记笔记的我惊羡得不行,暗暗模仿他的方式记,可惜终是毅力不足,无疾而终。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他都在最后一节自修课上全部完成,从来不见他带回家做。一切对他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简直令人嫉妒他的智商,这也让喜欢拖拉的我汗颜。最后,他居然不是个死宅的书呆子。他喜欢课余跟其他男生踢足球,百米速度仅次于体育委员。一向讨厌上体育课的我,总是冒着被球意外击中的危险,偷偷躲在操场一角看我的偶像。当然这一切他都不知道。我们一直都没能当面说上几句话。

  高中毕业后,我去外省上大学,终究难忘这样两个特别的青梅竹马。我给两人都写了信。陈思洁很快回了信,这是意料之中的。没想到,数周后,在我以为这近似“告白”的书信肯定没有下文,甚至他都不会想起我是谁时,他回信了。我当时那个狂喜,无法形容!信里说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拆信时颤抖的手指,压抑不住狂跳的心跳声,仿佛历历在目。从此将近三年,贯穿我的大学生涯,我都和他们两保持通信。而我没有把和沈波的交往告诉思洁,太难为情了。导致思洁很长一段时间以为我对男人不感兴趣。思洁回信超快,经常是我这边刚过去,隔二三日,定会收到她洋洋洒洒的回信。而沈波不是,经常是我要苦苦等待一月之久,才能收到他的回信,余下的时间只好反复读之前他的来信,以解相思之苦。不过,他很少在信里流露自己的情绪,多的是读书感悟和旅游的见闻。那时,有个流行说法,说如果信封上的邮票贴倒了,就证明写信的人爱上你了。一次,我真的收到了贴倒邮票的信,是沈波的!一瞬间,我的心简直象要蹦出心窝子,开心极了!可拆开一读,仍然是往常一样淡淡的语气,完全没有钟情的蛛丝马迹……我冷静下来想想,也许只是个误会,他是匆忙之中不小心贴倒了,没有含义,而且他或许根本没听说过这个说法呢!我只好收起自作多情的心,继续默默地与他做笔友。能这样与曾经的偶像做朋友,我已经很满足了。那厚厚一沓信件,到现在都被我小心翼翼地珍藏,连同思洁的信一起。它们是我的珍宝。

  后来,大约是找工作太忙,我们的通信慢慢拉长了频率,以至于渐渐疏于往来。沈波在最后一封信里,隐隐透露出对学业和今后生活深深的压力感觉,他开始偷偷抽烟了。我试着安慰他,可他再也没回过信。我与他的缘分像是休止符戛然而止。与思洁的交往,也随着她交了男朋友,我忙于立足大城市而告终。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在空间上,我们不处于同一平面了,虽然籍由技术,可能还会相聚。但对青春的记忆,却从不曾淡忘,这是我们曾共有的,改变不了。让过去的美好在时光里封存,是我们无声的默契。

  不用所有的事情都要有大团圆,甚至结局。这是生活给予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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