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莫言建议,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全部纳入政府的养老、医疗体系,给他们优先入住养老院,优先享受医疗资源,减免医疗费的待遇。对于农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他们60岁以后,能享受到跟国家的公职人员退休后一样的待遇。有网友说,莫言的建议成为两会最人性化的声音。
莫言的社会保障言论,具有很多可取之处,在可取之处之内,还需要知道建立社会保障的制度背景。中国的制度背景,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来讲,一是政治制度背景,二是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三是家庭制度背景。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是宪政民主制度,很难保障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人的生育权受到严格限制,生育没有自由。市场经济又混杂着本不属于市场经济的内容,权贵介入其中,多生孩子可以通过包二奶来完成,也可能通过权钱交易来完成,且神不知鬼不觉。家庭制度外难以受到宪政制度的保障,内难以有自由生育。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变成了有利于两种人的政策,一是有钱人只要花钱就可以多生,二是无钱人只要不怕孩子有黑户口也可以多生。有钱人不差钱,无钱人无所畏惧,无钱人生了之后会把责任推给政府,政府不给上户口就是政府滥用权力,不尊重人权。只是苦了中产阶级,多生没钱,孩子黑户口的压力承受不起,多生孩子之后还有被单位惩处甚至开除的危险。结果则是,受益的是中产阶级和中产阶级以上的群体,无钱的穷人不能纳入政府的养老、医疗体系,穷者愈来愈穷。
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什么?建立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让人活着还是让人具有尊严?如果社会保障的目的就是让所有人活着,那么就没有必要建立如莫言所说的那样优先给独生子女家庭建立养老、医疗体系等社会保障制度,而应该给所有人建立这种制度,只是这种制度一定是恩赐式的、以让所有人失去尊严为前提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所有人都是为了活着,而不是为了生活。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衣食都处在严重匮乏状态,且随时为了所谓的公共利益、GDP、政绩牺牲他们的基本自由、基本公民权利、基本生育权利。我们看到,各地的计生部门,为了所谓的计划生育,为了完成所谓的生育指标,强制生育妇女流产、强制堕胎,甚至在个别地方看到“宁可血流成河,也不可多生一个”血腥的计划生育标语。育龄妇女还得有生育指标才能生育,否则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女人的活着,已经失去了人的意义。
如果社会保障的目的是让社会边缘群体、社会弱势群体、社会最少受惠者具有尊严,为这些人提供自尊的条件,那就需要宪政民主制度的建立来保障。在宪政民主制度下,按着罗尔斯的说法,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人,每一个人都具有自由平等的机会,自由平等竞争的结果是不平等的,但这种不平等必须为社会最少受惠者所接受,为最少受惠者提供社会保障。独生子女也可能是最少受惠者,如果他们处在社会底层的话,也可能不是最少受惠者,如果他们处在中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以上的生活水平的话。只要有生育自由,只要是生多生少都是生育者个人自由选择的,那么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保障所有人尊严的底线保障制度。否则,无论什么样的优惠政策都会导致恶政,计划生育政策就是恶政之一,因为它侵犯了生育的自由权与平等权。
时政评论,材料过时,观点没过时。
回复 @木然: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