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说。

  「不用,我自己会走。」我倔强地离开他的房间,也许从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过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还没有跟他上床,即使分开,也没有什么损失。」迪之说。

  「不,我后悔没有跟他上床,如果这段情就这样结束,而我们从未有过那种关系,是一种遗憾。」

  「我也这样想。」光蕙说,「好象当年我想和老文康在离别前发生关系一样。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个没有跟他上过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会怀念我。」我说。

  「男人不一定怀念跟他上过床的女人。」迪之说:「难道林正平会怀念我吗?你们别那么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些什么。」我说。

  「谁叫你爱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难触摸的呀。」迪之说。「不用这样悲观。也许过两天,他会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几天,我没有上课,刻意避开他,愿望他会牵挂我,但已经五天了,他没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黄昏,我们终于在校园遇上。

  「你好吗?」他关切地问我。

  我望着他,心头一酸,泪都涌出来。

  他连忙安慰我:「别这样。」

  「你是不是爱上别人?」我问他。

  他摇头。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语。

  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执拾地上的东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说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来,收拾地上的东西。我的生命已经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继续到杨韵乐那儿学小提琴。本来是为了林方文才学小提琴,如今被抛弃了,应该放弃才对,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给我的小提琴,它是我们之间仅余的一点联系。如果我们之间是一首歌。它便是余韵,是最凄怨的部分。

  在杨韵乐那儿,我碰到近视眼。

  「你学得怎样?」他问我。

  「很差劲。」

  「我也是。」他说,「你不是为了爱情而学的吗?」

  我苦笑。我想起杨韵乐第一天跟我说的话,他说,爱情是很好的动力,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

  杨韵乐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劲,走音更厉害。

  杨韵乐忍无可忍说:「你拉得很难听。」

  我没有理会他,使劲地拉,发出非常刺耳的声音,杨韵乐瞠目结舌,近视眼用双手掩着耳朵。

  我要虐待他们!我要向男人报复。

  林方文在除夕送给我的歌《片段》已经流行起来,我常常在电台听到,歌说: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

  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

  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气中荡漾,我们却从此沉默。

  他常常缺课,我不敢缺课,我望着课室门口,痴痴地希望他会出现。当他出现,我们却无话可说。我们已经分手四个星期,我体会到什么叫做度日如年。我继续学小提琴,用走音来虐待自己和杨韵乐,谁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钱,给我虐待也很应该。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得很厉害,我立即赶去看她。

  迪之一个人在酒吧喝酒。

  「什么事?」我问她。

  「我要和卫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却又无耻地有些开心,以后我不会再孤单,有迪之陪我。

  「原来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同居。」迪之说。

  「你怎么知道?」

  「我认识那个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

  「这么巧合?卫安真斗胆!」

  「她是公关部的,我跟她不熟络,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饭,她打开钱包拿钱,我无意中在她钱包里看到卫安的照片。她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刚才,我质问卫安,他承认了。」

  「你打算怎样?」

  「我不会放手的。」

  「你刚刚不是说是跟他分手吗?」

  「我不甘心。」

  「我爱卫安,卫安也爱我。他跟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感情,不过是责任罢了。」

  「他说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个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马。」

  「爱情不能用时间衡量。」

  「你总是喜欢向难度挑战。」

  她倔强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机会复合吗?」

  「不知道。」

  「他是个怪人,爱上那个千年女妖也真够怪,对他来说,你也许太正常。」

  我正常?我应该是正常的。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迪之对卫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赢那场战争。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她喜欢。那天跟他们喝下午茶,迪之看见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卫安生一个。

  「好呀,只要你喜欢。」卫安说。

  「你说我跟卫安生一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好呢?」她问我。

  「卫生巾。」我说。我巴不得捏死他俩。

  跟他们分手后,我到杨韵乐那里学小提琴。我没有想过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为我消逝的爱情尽最后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种材料。

  杨韵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宣布投降。我教学二十年,从未遇过象你这种无可救药的学生,你不正常。」

  他说我不正常?迪之说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冲入林方文的房间,他刚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劲地扔向墙上:

  「还给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犹未尽,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难听?」

  我拉奏杨韵乐教我的《友谊万岁》,是最浅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谊万岁》?」他问我。

  「真本事,就凭三分之一,你便听出这首歌。」我凄然苦笑,「为什么送一把小提琴给我?我学不成。」

  「这只是一份礼物。」他说。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掷在地上,冲出他的房间。

  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说爱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对他的要求太多。他并不是责怪我在颁奖礼出现,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会给他自由。

  把小提琴还给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韦丽丽的死讯。她在师范学院的运动会上,给一个掷铁饼女运动员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击中后脑,当场脑溢血,送到医院,经过一小时的抢救,终告不治。

  除了叶青荷和刘欣平在外地不能回来以外,排球队的队员都来了。宋小绵实习的那间医院,正是丽丽被送进去的一间。她死了,也是小绵裹尸的。小绵说,丽丽后脑整块凹下去。

  丽丽的母亲坐在灵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个掷出铁饼误杀丽丽的女洪金宝哭得死去活来。

  我没有想过在我们那种年纪已有人死。在我们追逐美好青春的时候,已经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发生交通意外,为什么竟会是一个铁饼那么荒谬?听说她被击中之前,刚刚在颁奖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个人冠军,离开颁奖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么突然,她死时的表情一定还是很高兴。

  丽丽的遗体下葬在华人永远坟场,丽丽母亲选了丽丽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个排球陪葬,我们在排球上签名。我看着躺着丽丽尸体的棺木埋在黄土里,第一次觉得与死亡如此接近。丽丽唯一的亲人是她的母亲,我没有见过她父亲,我想起她家里连一点属于男人的东西也没有,也许她从未见过生父,却已经回到尘土里。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们都很害怕。一个曾经和我们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种感觉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说。

  「我想起那个染血的铁饼便会发噩梦。」光蕙说。

  「生命很脆弱的。」我说,「人那么聪明,却敌不过一块铁。」

  「所以要爱便尽情去爱。」迪之说。

  「是的,即使错了又何妨?」光蕙说。

  丽丽的死,在我们心里造成了一个很大的震撼,整个晚上,我们便只说过几句话。生命无常,迪之赶去见卫安,光蕙要找孙维栋陪她,我突然很想见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欢的人身旁,寻求一点安慰。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我穿过宿舍长廊,轻轻敲他的房门。

  林方文来开门,我望着他,不知怎样开口,他望着我,目光温柔,我扑倒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拥着他。有一天,死亡会将我们分开。

  「韦丽丽死了。」我呜咽,「她在运动会上给一个铁饼打中后脑。」

  「我从报纸上知道。」他说。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紧紧,给我温暖,我突然觉得,他又回到我身边了。

  「我很挂念你!」我对他说。

  「我也是。」他说。

  我喜出望外,在他怀里痛哭。

  「别哭。」他把我抱得更紧。

  「你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吗?」我问他。

  「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

  「你也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我说。

  他吻我,我抱着他的头,不肯让他的舌头离开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闭着眼,不敢睁开眼睛看他。他脱去我的衣服,我后悔没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内裤并不配衬。如果预知那个场面,我会穿得好一点。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时五十五分,电台刚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给我的《明天》: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第一次经历很蹩脚,并没有成功。迪之说她跟邓初发试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来都是失败者,我们终于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来。

  我想起那个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掷在地上。

  「小提琴呢?」

  「烂了。」他说。

  「能修补吗?」

  「形状都变了,无法修补。」

  「烂了也还给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么用?」

  「纪念。纪念一次分手。」我说。

  「我已经把它丢了。」

  我很懊悔,我喜欢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复合的事告诉迪之。

  「唉!」她叹气,「你有被同一个人抛弃多一次的危险。」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旧好,然后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这样想过。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后主动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个人,一定会比较好受。」我说。

  「当然啦!我向邓初发提出分手的时候,心里只是难过了一阵子。被人抛弃的话,即使不太爱他,还是会很伤心的。所以,我以后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个。」迪之说。

  吃过午饭后,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点尴尬,决定要买一批新的。

  「我想买胸罩。」我说。

  迪之不怀好意地望着我。

  「干吗这样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还没有成功。」我说。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会无端端买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给男朋友看。」

  「没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没有男朋友的话,只穿给自己看,不会那么讲究的。」她随手拿起一个透视胸罩给我:「这个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么意思?」她又拿起一个白色喱士胸罩,「这个吧!纯情中带点性感。」

  「这个扣子在前面。」我说。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开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卫安最喜欢。」

  「既然卫安喜欢,你买吧!」我跟迪之说,「我喜欢款式简单的。」

  「女人的内衣本来就是穿给男人看的。」迪之说。

  我们在试身室一起试胸罩。

  「你打算继续做第三者吗?」我问她。

  「当然不是,他会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给他时间,你以为我喜欢做第三者吗?每次和我上床之后,他都要回到那个女人身边,我觉得很痛苦,我曾经想死。」

  「你别做傻事。」

  「我想想罢了,我可没有这种勇气。我现在想到更积极的方法。」

  「什么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尽,他回到那个女人身边,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

  我们背对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个白色X 型的胸罩站起来。

  「这个好看吗?」我问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几下,说:「很有弹力,不错,不错。」

  「我是说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几下,「不错,不错,弹性很好。」

  我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迪之,她的乳房丰满,尺码是34C ,腰肢纤细,臀部浑圆,双腿修长,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点心动。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说。

  她突然有些伤感:「这是男人喜欢我的原因吗?」

  我怜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个好女孩。」

  「是吗?连我自己都怀疑,我已经跟四个男人上过床。」

  「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我说。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林方文约我在宿舍见面。在走廊上,我听到幽怨的小提琴音乐,是从他的房间传出来的。他说小提琴烂了,原来是骗我的。他一直没有告诉我,他会拉小提琴。

  我推开房门,看见他陶醉地拉着小提琴,他含笑望着我,当他放手,我仍然听到小提琴的声音,原来书桌上放着一个大概有一尺高的瓷像老人。老人头发斑白,心事满怀,肩上搭着一把小提琴,手上持着弓,弓在琴弦上拉动,发出幽怨的声音。

  「好漂亮!」

  「这把小提琴无法修补,唯有送一个音乐盒给你,它不会走音的。不要再摔烂。这是纪念我们没有分手的。」

  「你在什么地方买的?」

  「古董店。你认得这首歌吗?」

  我觉得似曾相识。

  「除夕晚上我们在卡萨布兰卡听过的。」

  「《爱情万岁》?」

  「艾尔加在一八八八年,写这首歌送给他的未婚妻作为订婚礼物。」

  「一八八八年,正好是一百年前。」

  「我们正在聆听一百年前一对恋人的山盟海誓。」林方文说。

  「如果小提琴家还在世,该比这个瓷象老人更老。」

  「已经老得不能拉小提琴了。」

  「当我们也这么老了,会做些什么事?」我问他。

  「我仍然为你写除夕之歌。」

  他解开我衣服的钮扣,把我抱到床上,试图从后面解开我的胸罩,但胸罩的扣子其实在面前,在那个时刻,我不好意思主动告诉他扣子在前面,只期望他会发现。他终于发现了,但几经努力还是解不开扣子,都是迪之不好,说什么扣子在前面最性感,弄得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怕他因为自己的笨拙而尴尬。「啪」的一声,他终于成功解开扣子,脸贴着我的乳房,我们以相同的步伐呼吸和摆动身体。

  然后我们相拥而睡,我觉得我好象完成了一件很伟大的事,觉得有点失落,却开始怀疑,我是否做对了。

  他送我回家,回家路上,他一直牵着我的手。他走了,我在床上想起一百年前的海誓山盟,他没有告诉我,小提琴家和他的未婚妻是否一起终老。

  第二天,我告诉迪之,我做了那件事。

  「真的?」她好象比我还要兴奋。

  「我突然很想避开他。」

  「女人有第一次事后抑郁症很正常。」迪之说,「到了第二次,第三次之后,你便不会这样。」

  我不知道他爱我,因此跟我上床,还是单纯爱我的肉体。

  晚上,接到林方文的电话。

  「你去按音乐盒的掣。」他说。

  我照着他的说话做了,瓷象老人拉奏《爱情万岁》,电话那边厢,林方文用口琴和音。

  我抱着电话,身体渐渐失去平衡,从床沿滑落到地上。

  「你爱我吗?」我问他。

  他在电话那边吻我。

  在蒸气浴室里,迪之望望我,然后望望光蕙,用脚踢了她的脚一下。

  「现在只欠你一个。」

  「什么只欠我一个?」光蕙问她。

  「你还没有跟孙维栋干那件事。」

  「我不急你急?」

  「他是不是信教的?反对婚前性行为。」迪之问她。

  「不是。」光蕙说。

  「没可能啊,除非他性无能。」迪之说。

  「你去试试他!」光蕙说。

  我和光蕙笑得喘不过气来。

  「这种话你也能说出口?」迪之骂她。

  「你不相信这个世界有柏拉图式的恋爱的吗?」我问迪之。

  「有!一个性冷感的女人跟一个性无能的男人,就是柏拉图式恋爱。连你程韵都不可能啦!对不对?」迪之说。

  「孙维栋的样子不象性无能。」我说。

  「单看样子怎么知道?要脱掉裤子才知道。」迪之说。

  「女色魔!」我们骂她,合力扯掉她身上的大毛巾。

  「他是医生,医生都比较保守。」我说。

  「医生又不是圣人。」迪之说。

  「你的卫安一定很……很厉害吧?」光蕙问迪之,她在还击她。

  「他嘛……」迪之淫笑,「他是特技人嘛,当然比普通男人厉害。」

  「难道他会在床上表演特技?」我取笑她。

  「糟了!我今天忘了吃避孕药。」

  「避孕药?你吃避孕药?」我们惊讶。

  我没想到迪之已经开始吃避孕药。

  「上个月才开始吃的。」她说。

  「听说吃避孕药有很多副作用,譬如痴肥。」光蕙说。

  「我没有痴肥啊!」迪之说:「副作用倒是有的,我的乳房比以前丰满。」

  「谁教你吃避孕药的?」我问她。

  「卫安教的,避孕药其实是保障自己,你要不要吃?」

  「不。我觉得吃避孕药好象是为上床做准备,做这种准备似乎太刻意。」

  「你每次都没有做准备?」她惊讶地问我。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不想做一个随时预备交配的女人,但那样说,可能会伤害迪之,所以我不想解释。我以为性不是一段爱情主要的目的。

  「我想开一个小型生日会。」从蒸气浴室出来的时候,迪之跟我们说。

  「几天前,我才发现我这么大个人,从来没有开过生日会。我很想有一个生日会,而且今年的生日有特别意义。」

  「为什么?」我问她。

  「他答应我,在我生日之前,他会跟她分手。所以,我要开生日会,庆祝他完全属于我。」

  迪之的生日会在一间的士高举行,她穿了一条红色紧身迷你裙,身段迷人,她的胸部果然比以前丰满,她也许不会放弃吃避孕药了。卫安以男主人的身分出现。光蕙和孙维栋一起来,我则是单人匹马,林方文不喜欢这种场合,我已习以为常,替他找个藉口开脱。小绵也来了,上一次我们见面,是在丽丽的葬礼上,愁苦有变成欢乐。

  跳舞时,迪之高声在我耳边说:「卫安跟那个女人分手了。」

  「真的?」

  「别忘了我给他的最后期限是今天!」她露出胜利的微笑。

  她快乐得扭着我和光蕙一起跳贴身舞。虽然我不认为卫安是一个好男人,然而,看到迪之竟然胜出,我为她高兴。当我们不再年轻,便不再容易在爱情游戏中胜出。

  迪之的生日蛋糕很漂亮,是一座迪士尼堡垒。堡垒内,有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

  迪之依偎着卫安说:

  「我舍不得把它切开。」

  就在那个时候,一个穿着黑色恤衫和宽裤子的女人走进来,她身材娇小,头发凌乱,突然把手插在蛋糕上,迪士尼堡垒倒塌了,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也倒下了。

  卫安立即捉住她的手,骂她:「你疯了?」

  那个女人用力挣脱,手上的忌廉弹到迪之的脸上,卫安双手也沾满忌廉。

  「我不要你理我!」那个女人向卫安咆哮。

  「你不是已经跟她分手了吗?」迪之质问卫安。

  卫安强行把那个疯癫的女人拖出去,那个女人回头向迪之说:「他不会跟我分手的,他玩弄你罢了!」

  我替迪之抹去脸上的忌廉,她拿起一瓶白葡萄酒高叫:

  「喝酒!谁跟我喝酒?」

  「别喝!」我说。

  「我跟你喝!」光蕙拿来酒杯。

  「果然是我的好朋友!」迪之拥着光蕙,两个人碰杯。

  我和孙维栋面面相觑,光蕙发什么神经?竟陪她喝酒。

  孙维栋制止光蕙:「好了,不要再喝。」

  光蕙甩开他:「别理我!今天晚上我要陪迪之,你先回去。」

  「我要喝拔兰地!」迪之说。

  「我陪你喝!」光蕙说。

  孙维栋站在那里,很尴尬。

  「你先走吧,这里有我,我们今天晚上要陪着迪之。」我跟他说。

  「好吧,那我先走。」

  小绵要回医院值班,其他人都先后离开,卫安一直没有回来,他大抵仍跟那个女人纠缠。我觉得那个女人很可怜,她看来差不多二十八、九岁,样子不是很漂亮,跟了一个男人十多年,他移情别恋,她便落得这个田地。她付不起失去他的代价,连失去卫安的代价也付不起,实在可怜。

  迪之想吐,连忙冲进洗手间,她在里面吐了一地,光蕙吐在我的身上。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迪之叫嚷。

  光蕙向着我惨笑:「孙维栋是性无能的。」

  我着实很震撼,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男人是性无能的。本来一连串关于性的问题,该由迪之来发问,但她已醉得不省人事。

  「你怎么肯定?」

  「我们不是一直没有发生关系,是一直以来他都无法做到。起初他说因为紧张,后来我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

  「他有没有看过医生?」

  「这是男人的自尊,不能问他。」光蕙说,「我在他家里发现过一些药物,但装着不知道。」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苦笑:「我早就应该知道,这么好的男人,不会轮到我,除非他有问题。」

  「你打算怎样。」

  「如果我真的喜欢他,也许不会介意,但,我并不是我自己所以为的那么喜欢他。」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他。」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医生。我比迪之虚荣很多。我不断说服自己,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是医生,但,我越来越无法忍受不断听他说牙齿和他的病人。如果他不是医生,不是有很好的收入,我一定会离开他。从小我妈妈便跟我说,不要嫁给没有钱的男人。但,钱却买不到快乐。」

  我突然很想告诉光蕙,其实我也很虚荣,只是我们三个人的虚荣不同。迪之要一个令她觉得威风的男人,我要一个才情横溢的男人,才气也是一种虚荣。

  「如果不喜欢他,干脆跟他分手吧。」

  「我怎样才可以令他相信,我跟他分手,不是因为他性无能,而是我们合不来?」光蕙说,「无论怎样解释,他也不会相信,我觉得这样做很残忍。」

  当时的处境很荒谬,迪之挨在马桶旁边,语无伦次,光蕙告诉我她没有爱过孙维栋,而我忙于清洁她俩吐在我身上的秽物。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蒸气浴室里,快乐地谈论我们的男人。

  「程韵,带我离开这里,我不要看到卫安回来。」迪之说。

  我正担心卫安不回来,我如何带她们离开。只剩下一个办法,就是找林方文来。

  林方文答应立即来,我首先把她们两个搬出洗手间,再分别搬到我们刚才开生日会的房间。卫安跟的士高的人很熟络,生日会的开支,他们会把帐单交给他。迪之很慷慨地拿了五百元派给递上毛巾的侍应。

  光蕙依偎在我身上,迪之紧紧抱着我,我抱着她们,想起那些没有爱情的日子,原来是最无忧无虑的。等林方文来的时候,我喝了一点酒。我也许是三个人之中最幸运的一个,林方文没有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也不是性无能。

  他来了,看见我脸上的红晕,问我:

  「你也喝了酒?」

  「我陪她们喝。」

  他扶去迪之。

  「我们去哪里?」我问他。

  「送她们回家。」

  「我不回家。」迪之紧紧地捉着林方文。

  我扶着光蕙,他扶着迪之,到的士高对面的酒店,要了一间房间安顿她们。

  迪之依偎在林方文的怀里,他们两个,看来象一对情人,我突然很嫉妒,但又觉得不应该嫉妒。迪之是我可怜的好朋友,我该借一点温暖给她。

  林方文把迪之放在床上,我把光蕙放在她身边,让她两个相拥而睡好了。

  「为了什么事?」林方文问我。

  「男人!」我倒在床上。

  他躺在我身边,捉着我的手,我转脸问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一个?」

  他轻轻扫我的脸颊,我在他身边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清早,迪之的传呼机响起,把我们吵醒。

  「卫安传呼我。」她说。

  「你再找他,我便不理你。」我跟她说。

  「我要见他一次。」

  她叫卫安到酒店接她,真是死心不息。

  我们把光蕙送上计程车,她和孙维栋之间的事,谁也帮不上忙。

  当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把车冲上人行道,撞倒一棵大树。」

  「你有没有受伤?」我吓了一跳。

  「没有。卫安的车车头全毁掉,他给我吓得魂飞魄散,我故意的。」

  「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可能会死的?」我斥责她。

  「那一刻,我倒想跟他一起死。但,从警察局回来,我不断想起他的脸,他算什么?我会蠢到为他死。」

  「你总算想得通。」

  「昨天我醉了,光蕙到底发生什么事?」

  「孙维栋是性无能的。」

  迪之在电话那边大笑:「我猜中了!稍为好一点的男人,却是性无能,真好笑。」

  迪之失恋,我好不到那里,她整天缠着我和林方文。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陪她吃过晚饭,她又缠着要我们陪她上的士高,结果我们去了荷东。我和林方文都不爱跳舞,她自己在舞池上跳了一会,有几个男人向她搭讪,她回来跟我说:

  「借你的男朋友给我好吗?」

  「你拿去吧。」我说。

  她拉着林方文的手,把他带到舞池上,双手放在他的脖子后面,脸贴着他的肩膊,身体贴着他的身体,她把他当做她的男人,我开始妒忌。

  三首慢歌之后,转了一首快歌,迪之拉着林方文的手,把他带回来,「这个男人还给你。」

  「你可以为我写一首歌吗?」她问林方文,「你不是每年除夕都为程韵写一首歌的吗?」

  我觉得她有点儿过分。

  林方文笑着没有回答。

  「你的福气比我好。」她苦涩地笑,独个儿回到舞池上。

  我和林方文相对无言,那一夜开始,我知道迪之对林方文有不寻常的感情。

  几个星期后的一天晚上,我跟同学在大会堂看话剧,散场后,碰到卖番薯的小贩,我买了三个,放在大衣里保温,拿去给林方文,我想给他一点温暖。

  到了宿舍,我发现迪之竟然在他房间里,她坐在他的床上吃蛋糕。迪之看见我,连忙站起来跟我说:

  「我经过饼店,看见还有一个芝士蛋糕,立即买来跟你们一起吃,我以为你也在这里呢。」

  「我去看话剧。」我绷着脸说,「我买了煨番薯。」我从大衣里拿出三个热烘烘的番薯放在桌上。

  「真好!一直想吃煨番薯。」迪之把那个芝士蛋糕推到一旁,「还暖呢,我拿一个回家吃,可以吗?」

  「随便你。」我冷冷地说。

  「谢谢,我走了,再见。」她在我身边走过,没有望我。

  「芝士蛋糕好吃吗?」我问林方文。

  他望着我,说:「她是你的好朋友。」

  「正因为迪之是我的好朋友,我才了解她,她想找一个男人报复。」

  「你以为我会吗?」林方文问我。

  我跑去追迪之。

  「迪之!」我在后面叫住她。

  她回头看我的时候,正流着泪。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啜泣。

  「对不起。」我说。

  「我很孤独。」她流着泪说。

  「我明白。」

  「我跟林方文之间没有事情发生。」她说。

  「别傻,我相信你。到目前为止,他还是一个好男人,不要找他做报复对象,好不好?」我也忍不住流泪。

  「我不想的。」她说,「我恨男人。」

  「我知道。」

  「我没事了,你回去吧。」迪之说。

  「不,我跟你一起走,我们住得很近的,你忘了吗?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回家了,你在这里等我,我进去拿书包。」

  「迪之怎么样?」林方文问我。

  「如果不是先遇上我,你会喜欢她吗?」我问他。

  他失笑。

  「答我。」我说。

  「不会。」

  「真的。」

  「早知道你不会相信。」

  「我陪迪之回去。」我跟他吻别。

  那一夜很冷,迪之没有穿上大衣,我让她躲在我的大衣里。

  「我暂时借温暖给你。」我说。

  「比不上男人的体温。」她说。

  「死性不改。」我骂她。

  迪之拿了一个星期假,去南丫岛住。每次被男人伤害之后,她便跑去找邓初发,邓初发是她的庇护所。

  光蕙约我吃饭,没想到她把孙维栋也带来。她对孙维栋的态度和以前有很大分别,她对他呼呼喝喝,他跟她说话,她摆出一副烦厌的样子,孙维栋却逆来顺受。

  在洗手间,我问她:

  「你不是说要跟他分手的吗?」

  「说过了,他在我面前哭,求我不要离开他。」

  「如果你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拖泥带水呢?」

  「我寂寞。」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藉口。一个男人,泥足深陷地爱上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注定要放弃自尊。

  「如果我找到另一个男人,我便会跟他分手。」光蕙说。

  「你这样是精神虐待他。」

  「没办法,是他自愿的。」

  我跟他们分手的时候,孙维栋找到一个机会紧紧握着光蕙的手,可以握到了,便好象很快乐。光蕙的脸,却没有任何表情。他越着紧她,她越厌弃他。

  迪之从南丫岛打电话给我,她说天天在岛上晒冬天太阳。

  「邓初发好吗?」

  「好!他看见我便开心。」

  邓初发和孙维栋真是一对难兄难弟!邓初发已经康复过来,但迪之是他心里的一条刺,时常刺痛他,他却舍不得拔掉。孙维栋还在苦海浮沉,拿着一根钉不断刺向自己胸口。谁叫他们爱上害怕寂寞的女人?

  林正平唱红了林方文的歌,林方文的歌也令林正平更红。林正平很喜欢他,想把他据为己有,于是提出成立一间制作室。他是大股东,小股东除了林方文之外,还包括林正平的唱片监制--一个有严重黑眼圈同性恋者,还有林正平的经理人邱正立,他以前是弹钢琴的,据说他也是男同性恋者。

  这间由四个股东组成的制作室,有两个同性恋者。据迪之说林正平偶然也玩玩男人,那么,林方文是唯一一个绝对的异性恋者了。我真怕她受不住那份阴阳怪气。

  「放心,我不会变成同性恋的,我只喜欢女人。」林方文跟我说。

  「我怕你一个敌不过他们三个!」我笑着说。

  「他们都是很有才华的人,我喜欢跟有才华的人合作。」

  制作室的工作很忙,许多时他都无法上课,我只好替他做功课。我见他的时间也越来越少,那个有严重黑眼圈的唱片监制晨昏颠倒,爱拉着林方文在晚上工作。好不容易他坐下来跟我吃饭,他们却不断传呼他去喝酒,他们好象想跟我争男朋友。

  「你已经很久没有上课了。」我跟林方文说,「再这样下去,他们会逼你退学。」

  「必要时便退学。」他说。

  还有一个月便是学期终结的考试,这一个学期,林方文差不多完全没有上课,我只好替他做一份笔记。那天傍晚,我到林方文的宿舍放下笔记,他的母亲坐在房间里,她看见我,立即起来,亲切地对着我微笑,她的端庄,完全不象一个经营小舞厅的女子。

  「伯母,你等林方文?」

  「是呀,我刚从台湾回来,买了一盒凤梨酥给他。这种凤梨酥他最喜欢吃的,他爸爸以前行船到台湾也买过给他。」

  「他可能很晚才回来。」我说。

  「他很忙吗?要工作又要读书。」

  「他跟朋友成立了一间制作室。」

  「我还没有请教你的姓名呢?」

  「伯母,我叫程韵。」

  「程小姐。」

  「伯母,叫我程韵可以了。」

  她拿起一块凤梨酥:「来,你试一块。」

  「不。我等林方文回来一起吃。」

  「好的。」她拿起林方文放在床上那支乐风牌口琴:「这支口琴是他爸爸的,他还舍不得丢掉。」

  「他很喜欢这支口琴。」

  「他爸爸是行船的,我曾经跟着他上船生活了四十五天。那时,我们新婚不久,他在甲板上为我吹奏口琴,还自己作了一首歌呢!」她笑着,「他哪里会作歌!」

  她哼了一段不知名的音乐给我听,大抵那就是林方文爸爸在甲板上作的一首歌。

  她拉着我的手,哼着那段歌,跳起舞来。

  「我们在甲板上跳舞。」她怀念着。

  她的舞跳得很好,我很笨拙,她把我当做她的丈夫,回忆他留给她最浪漫的时光,她眼里并没有泪,往事的伤痛,只留在心上。

  「林方文的音乐细胞也许是他父亲遗传给他的。」她说。

  「可能是的。」我说。

  「他写的每一首词,我都常常听,他是个很有才气的男孩子。」她流露着母亲的自豪。

  「是的。」我同意。

  「他小时最爱摺纸飞机,我以为他长大后会做飞机师,没想到他当上填词人。这么晚了,我不等他了。」她站起来。

  「伯母,你再等一会,他会回来的,我传呼他。」

  「不,不要打扰他工作。你叫他要用心读书,不要忙坏身体。」

  我送她上了一辆计程车,临行她亲切地握着我的手说再会。如果她愿意离开那个中年男子,林方文也许会原谅她,可是,谁伴她度余生呢?她太寂寞了。

  我在宿舍睡着了,林方文回来,把我唤醒,已是深夜。

  「你回来了,你妈妈来过。」

  「嗯!」他一张温熙的脸突然变得冷淡。

  「她刚从台湾回来,买了一盒你最喜欢的凤梨酥给你。她等你等了很久。」

  他并没有热情地捧起那盒凤梨酥,他是故意跟他母亲作对。

  「她叫你用心读书。我替你做了一份笔记。答应我,你会来考试。」

  他点头。

  可是,那一天,他没有出现。

  考完试后,我冲上录音室找他。

  「你为什么不去考试?」

  「我走不开。」他说。

  「你答应过我的。」

  「你先让我写完这段歌词好不好?」

  黑眼圈老妖露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

  「我在这里等你,直到你回去考试为止。」我坐到录音室外面,我要和他比耐性。

  他没有理会我。到了午夜,歌还没有录完,我在那里坚持着,连一个呵欠都不敢打。黑眼圈老妖叫人买了宵夜,林方文递上一碗热腾腾的粥给我。

  「我不回去考试了,你走吧!」他说。

  「还有一年便毕业,你现在才放弃?」我很失望。

  「是否大学毕业并不重要。」他说。

  「因为你妈妈特别叮嘱你要用心读书,所以你偏偏要放弃,对不对?」我质问他。

  「别乱猜,只是突然不想念书。」

  教务处要林方文决定退学还是留级,他没有答复,便搬离宿舍。黑眼圈老妖替他在尖沙咀一栋旧楼内找到一个八百多尺的单位,租金三千多元,屋内家具齐备,有一个仅容两个人站着的小阳台,可以俯瞰尖沙咀最繁盛的十字路口。

  新屋入伙的第一天,我们都累得要命,只吃饭盒庆祝。

  「我一直憧憬着我们一起行毕业礼。」我跟他说。

  「我会出席你的毕业礼。」他握着我的手说,「我会送你一束百合。」

  还有一年才毕业,林方文离开校园,离开我的视线更远,一切会安好吗?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