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的功夫,我和主人已经在驻剑阁的千里之外的龙岗镇了。主人的习惯,杀人后必星夜远离。以主人的武功,其实即使在滞留在驻剑阁附近也没有什么可畏惧的。主人的意思是,江湖险恶,人心叵测,今日成败,明日盛衰,做好事行侠仗义有时候都遭人诟病外带遭歪门邪道追杀,何况杀人灭门乎,所以低调,低调。
第二天中午时分,主人在茶楼饮茶的时候,听到了有关于自己的传奇故事。
“嗨,你们听说了吗?驻剑阁被挑了。”一个衣衫稍显齐整,但是腰间所配之剑不堪入目的瘦子卖弄着自己不知从那弄来的八卦。
“啊,驻月阁都能被人挑了,那可是武学大家呀!”一个微胖邋遢的人接口道。
“是呀,被灭门了呢。”
“哦,这是谁干的好事呀。”
“谁知道,江湖向来卧虎藏龙呀,说不定什么时候得罪了那位高人。”
“不可能吧,驻月阁在江湖中向来名声很好,阁主也是一位君子,向来安分。怎么会得罪了人去呢?”
“我也是瞎猜的,江湖向来险恶,也往往渊源颇深,岂是你我这等小人物所能明白的。灭门,这可不是随便闹着人玩的。传说阁主被一剑穿心了呢,谁这么讲究,杀人是穿心的呢。定是和阁主有情感纠葛的人。”
“阁主武功那么高,怎么会被人穿心。我看不像,定时对方一时占上风。”
“谁知道呢,反正阁主一家都死了,好像听说夫人也被杀了。”
“阁主夫人那可真是一个好女人呀,听说有容貌有品行,有学识有礼节,有柔情又有忠贞。就是没有武功,不过女人家,没武功才好呀。”
“谁说不是呢,这个灭人门的究竟是什么人呢?听说阁主夫人怀孕了,就要生了,结果遭此毒手,孩子都流了呢,而且夫人也死的好惨,被开膛破肚了呢。”
“这下手也太狠了,是不是和夫人有什么瓜葛,然后才灭门的。”
“有这个可能,漂亮女人,再忠贞,也不免有韵事吧。”
“看来漂亮女人还是不要娶呀,这种女人都是红颜祸水。”
“据说当年为了这个女人,江湖上还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呢?”
“看来确实是情仇所杀呀。”
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拉的入了主人的耳朵,倒也略微排遣了一个人孤单英雄的寂寞。主人不动声色的听着他们的对话,仿佛是听着他们创造的一个自说自话的故事。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份荣幸,能从别人的嘴中听到有关于的自己的这么传奇故事的。可他们口中的故事怎么听起来并不像是自己的故事呢?什么情杀?什么开膛破肚?主人向来无情,怎么会情杀?再着主人向来对女人留有一份怜悯,即使要杀,也是轻轻而利落的没有任何痛苦的几乎全尸,开膛破肚,怎么可能?
这些谣言者真是,好好的名声,都让他们给败坏了。不过,这世上的谣言,本来就五分真,五分假。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这谣言转播的如此之快,倒是始料未及的。以往都是几天后,才从谣言者的口中听到,可这次,几乎是和自己一个速度,当真是出乎意料之外。
“我们还是不要说了吧,驻剑阁毕竟以往势力颇丰,说不定,有在外办事没有在阁中的呢,万一被人听到我们这么谈论阁主,估计也会惹上麻烦。”瘦子的声音再次传入耳中。
“是呀,我们可是惹不起这麻烦。只是这是昨天的事了,你是怎么听到的,怎么这么快就传进你耳朵里了。”
“嘘。”
主人几乎把全身的力气都调到了右耳上,捕捉着他们的谈话,特别是最后这一问,这也是主人纳闷的事呀,他们居然嘎然而止。
那瘦子到底按奈不住,嘘了一声又爬在微胖的耳朵上说,“我是今天早上在福缘客栈上茅房的时候听人说的,大清早的他们以为没人,刚好我拉肚子,一早起来上厕所,蹲在那里,听隔壁在谈论驻剑阁的事情。”
“哦,原来如此,还以为你和驻剑阁有关系呢。”
“听见那人说昨夜他也刚好上茅房,结果听见外边有打斗,就屏了气。然后出来就看见满地的死人,害怕之余,就又躲进了茅房,想等天亮再说,谁知道,那杀手竟又翻身回来。蹲在夫人的面前。”
“哦,这么说,他看见杀手是谁了?”这个八卦让微胖的那个人吃了一惊。眼珠都瞪大了一点。
“没有,他只看到杀手的背影。而年轻人的背景又几乎都一样,没看见脸,认不出是谁?”
“杀手既然能灭门,武功想必是极高的,可是怎么这样的高手就没有发现看见他背后的活口?”
“那人也自纳闷,猜测杀手的心神被什么吸引着,所以没有发现他。”
“原来是这样。想必一定是情杀,看着夫人的遗体,余情被牵,所以,警觉也就下降了。”
“应该是的,要不然怎么会抱走夫人刚出生的孩子呢?”
“那人怎么没跟着?”
“怎么敢呢,听他说,杀手一走,他就屁滚尿流的逃离驻剑阁。”
“我们还是不要说了吧,那逃脱之人想必就在此地,说不定真能遇上,我们还是小心为妙呀。”
“是呀。”
听了这一番对话,主人也吃了一惊,昨夜终究是留有一个活口呀。他竟然就在主人的身后,而主人竟然没有察觉,这可不是主人的风格。看来昨夜看着小孩的时候,主人的心神果然被牵的很紧呀。只是这人竟然也到了此地,莫非是跟踪自己不成?可是行路时,主人一直很警惕,并没有人跟踪呀。听那瘦子的意思,应该是没有跟着的,这么说应该是巧合了。
那瘦子无意中听到的对话,估计是不知道听到的什么人的谈话了。但他说的福缘客栈倒是熟悉,就在主人住下的福海客栈的对面,生意比福海要好一点,主人以前路过此地都是住的福缘,今次为了逼人耳目,就选择了人员稍少一点的福海。去哪里打探一下,应该是能探听到一些东西。
饮过早茶,那两人早已走了,主人也起身回客栈。
幸好主人英明,那女婴一早就被送到郊外尚有吃奶水小孩的百姓家里一同喂养。否则,一个负剑男子,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子,像什么话。要刚巧再碰见那活口,还不是冤家路窄。虽说主人武功高强,可这小镇,人多嘴杂,总不能再来一次灭镇吧。
福缘和福海两家客栈虽是彼此对面,倒并没有抢生意之嫌,两家生意人各做各的生意,而且生意也都挺不错的,偶尔也还有往来。
这客栈和往日主人来过时并没不同,摆设倒是和福海颇有出入。福缘显俗,福海闲雅。大概福缘更大众化一点,福海就小众化一点。待主人径直进了福缘客栈,在客座坐定,就有满面春风的小二上前招呼。
“大爷,要点什么?”
“上好的稻米香一壶,外带一碟相思老头黄生米,一盘酱牛肉。”
“好嘞,您稍候。”小二朗声吆喝着,去了后堂。不一会,一壶稻米香和一碟花生米和一碟酱牛肉被小二送上桌来。
“大爷,您慢用。”
主人就着花生米和这酱牛肉,一口一口的小酌着这稻花香,别有一番滋味在口中呀。据说,这相思老头的花生米口味极佳,几乎有穿越时空的作用,每每食之,定会想起自己思慕中的那个人。寥寥一世,谁会没个相思的人呀,就算严酷如我主人那样的杀手,也还是有一个心底的人的吧。只是这些都是我从未探究的主人的过往,我作为一把佩剑也许有幸,也许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那些主人的过往。
这吃,喝,应该又是人类的好处了。入世不久,我也知道吃是所有人很开心的事。你看,主人每次小酌内心都宁静,平和。
不过这次,稍微有点不同。这次主人主要是留意福缘客栈出入的人员,而小酌,只是打掩护。
来来往往,闲杂人等,喧哗的,作揖的,呼天抢地的,喳喳呼呼的,独来独往的,三五成群的,所见人员,并无可疑之人。只在下午时,有一人龟头鬼脑的进来,但是询问小二后,原来是后厨帮厨的伙计,由于老伙计回老家一月,就代为帮厨。这小二又不甚懂规矩,总是图省事,忘记绕道后边,从后门进入。
半天下来,并无收获。主人武功高强,这等小人物也不甚放在心上,买了点吃食,兑了些银两,打算去郊外看望自己早晨刚刚寄养的那个女婴。
金黄的夕阳笼罩着大地,和一天之前没有两样,可昨天,主人为了驻剑阁正在蓄势待发,今天,在同样的夕阳下,主人去看望驻剑阁遗世的孤儿。
郊外并不远,一眨眼的功夫已经到了。推开虚掩的院门后,我看见主人的眼睛瞪的前所未有的大。
早上尚见过的夫唱妇随的夫妇两人横卧门口,鲜血一直淌出来,流进院子里,汇成了一个小小的湖泊。湖泊的边缘已经开始板结,看来是已经死去有些时候了。主人轻探二人的鼻息,果然是早已经没有了。里里外外,并无不妥。可一对小孩,却是不知去向。
华北辰震惊之余,不禁双眉一蹙,目光向四周查看,可居户零散的村居,四下一片安静。想来来人也是武功尚好的,那对夫妇皆是后背被击一掌毙命,来人应该是目的明确,抢走孩子,杀死那对夫妇,以免留下活口。
看来,来人并非是如那一瘦一胖两人的谈论般,不是追踪。说不定是一路跟来,可笑主人竟然一路都未察觉,以他的武功,以我的威名,这人不但跟来,而且竟然把孩子抢回,我的主人竟然毫无知觉,这大概是主人鲜少遇见的事情吧。
主人迅速退出了那家院子。江湖人,果然是走到那,那里就有是非,就有杀戮呀。那么温馨的一个小家庭,早上好心的接待了我们,答应了主人的请求,没想到了傍晚,就家破人亡。
这一次。我分明感到主人心中有些许慌乱。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相距上千里,既然出现了自己出道以来,最意想不到的事,看来,还是主人以前仗着武功高,带着对手不那么强大,所以总是相对顺利吧。
这江湖之大,原来也远非我江湖中人的想象呀。
此时日已西沉月已初上,龙岗镇也没有了白天的热闹。只福缘福海两家客栈门前依旧热闹,人进人出,推杯换盏。同一条路上不远处的宜春院,花市灯如昼,俏笑声,戏骂声,行令声交织在一起。
一切并无不妥,可一个婴儿硬生生的在龙岗附近被人掠去,要说和龙岗并无半点干系,却也是没有人相信的。可夜色朦胧,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寻回的可能。
我安静的待在剑鞘里,主人的心跳比平时快一点,呼吸到还匀称,我知道主人紧张了。想来那孩子也是命苦,要出生呢,被主人杀害了全家,主人犹豫之下救了她,本想带回九华山御龙观给师父抚养,可谁知半路竟出这等是非。
夜幕已沉,习惯走夜路的主人也还是决定,再留一晚,明日清晨再回九华山。
习武之人整天的打打杀杀,本就粗陋,难得遇见个略显文气的同道。主人倒是列外,略有讲究。回到客栈简单收拾,即已睡下。习武之人还有个概莫能外的习惯,那就是把剑放在身侧,然后和衣而卧。和主人这样一起静静的入眠已经是我们多年来的习惯了。无论在御龙观还是在外。略有不同的是,在观里的时候,主人不把手放在我身上,而在外边的时候主人常常是把我放在身侧,然后用手握着我。有些特别的环境下,主人会把我抱在胸前。这通常是我们遇到险境的时候。当然这样的时候并不多,自我随主人以来,只有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那时,我们在塞外的龙门客栈。龙门客栈可是一个各路高手来往大漠的必经之路。身处大漠边缘,却也和大漠一样荒芜,满眼的黄沙望不到头。江湖中传言龙门客栈是专门为来往大漠的武林高手而开设,一些虾兵蟹将半夜里就被开膛了,第二天做成人肉包子来买。偶尔一些武夫不知,只道什么野味味美不同中原。店家只道是骆驼沙漠狐等塞外野物。
此刻,主人是把我放在身侧,手顺势放在鞘身之上。危险等级一目了然。
夜里并无异动,可当主人吃过早饭,付过店银,到马厮牵马的时候,血里红不见了,那可是西域的汗血宝马,身轻足健,日行千里。那次我们路过龙门客栈,就是前往西域马市挑选良驹。
很棒!加油!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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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好棒
这么多章了,组长好腻害....
过来学习拜读,你太厉害了!
看名字就想起饶雪漫的离歌,看了才知道原来这把剑的名字叫离歌,故事很新颖,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