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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来讲第一个故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面的主人公“干人”就是我。

  故事一:

  干人诞生在一个叫塔布都里克的城堡里。

  所谓城堡,实际上只是一个不知名物种遗弃的废墟,在干人的家族到来之前,这里曾发生过一次毁灭性的灾难,看情形非常惨烈。散落在城堡里的白骨有一尺厚,用脚轻轻一踩即刻变成粉沫。但是在城堡的一个地下通道里,干人的家族却意外地找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真是上苍赐与的福祉,干人家族当下决定把塔布都里克城堡作为永久的居集地。

  干人出生不久,永远耐不住寂寞的父亲在一个新月高挂的晚上,悄悄地离家出走了。走了以后第三个月,管家才发现干人的父亲带走了三个老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爸爸是个职业阴谋家,一辈子都在从事策反或者政变之类的工作。因为富有,幼时的干人生活上基本是幸福的,和当今所有的小孩子一样衣食无忧,整天玩着各种所能想象的游戏。这种生活一直延伸到干人成为家族的掌门。

  所谓干人,就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最不中用的人。“干人”,也叫旦干人,是中国西部最遥远的一个地方的叫法,据说这种叫法已经流行了好几个世纪,至今还在中国新疆广为流传。在干人身上凝聚了人类所有的劣根,自私、狡猾、贪婪、卑鄙、萎琐以及无耻,等等一系列最歹毒的词汇都可以用在他身上。其实干人就是一种最无能的人,干人的祖上见过太多的杀戮,而每一次杀戮都把干人家族置于灭绝的境地。

  干人生活的详细年表已无从考究,有关他的生平史书上记载得很少,有的也只是一笔带过,史学家们非常吝啬,都不愿在他身上多浪费一丁点笔墨。这可能是因为干人既不是一位伟大民族的代表,也不是一个驰骋疆场的大英雄;既没干过惊天动地的大事,也不曾有过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但是,干人是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大概生活在十三世纪末十五世纪初中亚南部的某个地方,至于属于哪个民族,现在考证起来却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让人头大得很。据说他的祖上最早是成吉思汗征服者的后裔,打着伟人旗号在辽阔的草原上光荣地生活了许多年。后来家境败落,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当突厥人像蝗虫一样在北方泛滥成灾的时候,干人的祖上就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断地与突厥人通婚。一个种族灭亡了,又会诞生另一个种族,在人口不断地延绵以及和各种血脉交流的过程中,诞生了干人。

  其实,轮到干人横空出世时,祖上原汁原味的血液在他的体内早已丧失殆尽,谁也说不清干人的家族和多少物种杂交过。按照当今优生学的说法,这种人应该是最优秀的人种了。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四周被沙漠所包围,可耕种的土地十分有限,只能种一些谷物之类的东西,因为秸杆太矮,大部分被牛羊践踏坏了。城堡的周围生长着茂密的干旱地带的植物,骆驼在这里充当重要物种。这里严重缺水。在城堡的旁边有一座小山,山顶上有一条沟,像水塘一样,塘底有一个洞。这条沟一年四季大都是干涸的,只有金牛座季节才有水从洞中流出来。每天猛烈地喷流三次,这条沟就满了,从山边流出来的水足够推动两个大磨坊。

  在干人的每一代家族里,面对物欲横流的时代,总要跳出几个不甘寂寞的人,像庄子像孔子一样周游列国,他们没有大智大愚的脑袋,却急功近利,年纪轻轻总想靠阴谋诡计干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结果个个都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干人的父亲是一个反复无常和诡计多端的人,由于没有遵守祖上克守“干人”的遗训,常年离家出走。前面说过他是个职业阴谋家,先在喀布尔阴谋推翻当时的巴布尔政权被判死刑,逃离。后又投靠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王,也引起了这位首领的怀疑,然而他又一次得到了逃跑的机会。这时候他还不死心,破衣烂衫地又跑到了当时的呼罗珊首府哈烈,准备择机再投靠一位明主。如果不成,干人的父亲打算再去印度碰碰运气。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跑得最远的一个人。说起来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极为恶劣的气候和极为低下的交通工具没有挡住干人父亲成千上万公里的奔波,干人的父亲虽然不是一位很走运的谋士,却是位优秀的马拉松高手。但月即别首领昔班尼汗没有再给干人父亲活下去的机会,这位英明的可汗认为干人的父亲本性阴险狡诈,他的存在会给全世界带来危险,就派了几个密史在雨季的最后一个晚上把他杀死在哈烈的一家驿站里。那一年,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干人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

  干人出生在战乱频繁和奔波逃命的环境中。在这之前,干人的家族早已失去了草原辉煌的生活,在中亚腹地流浪了近百年。干人的家族没有家园,却很有钱,但钱不能买来尊严,没有人瞧得起他们。因为他们是干人家族的后裔,每隔一个时期就会被当作异教徒屠杀一次,这好像形成了一个周期,每当干人的家族有所兴旺的时候 ,灾难就会降临。所以,干人的家族在干人成为首领之前基本上没有形成什么规模。但不管怎么说,干人的家族还是顽强地活下来了,像一条河,涓涓细流,永不干枯。在战乱年代,那些不打仗就难受的英雄们,他们虽然灭绝了许多物种,但是他们自己也死得更快,要么集体诞生,要么集体灭绝,没有一个能比干人们活得更长久。但他们是受人尊敬的英雄,他们用刀和鲜血书写历史,因此流芳百世。

  总的来说干人是聪明的。他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善于总结前人的教训,严格遵守“干人”原则,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民族,没有宗教,没有信仰,没有军队,不参与任何一个民族的纠纷。所以在他30岁之前,他的生活基本上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惊险场面。像一个孬种生活着,家族的首要任务就是疯狂地繁殖后代,这在当时的中亚,除了战争以外,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那个时候,女人和孩子受到空前的保护,许多战争皆因女人而起,战争需要女人为自己繁殖后代,除了女人之外,战争的胜利者们也从不杀死别人的孩子,那怕是仇人之子,他们也会把他们精心养大成人。既便是这样,女人和孩子在当时残酷恶劣的环境下,死亡率都是空前的。

  但是对于被占领地的男人们来说,他们就没有女人和孩子这么幸运了。一场战争过后,胜利者往往会大声宣布“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的命令。对于在战争中发生的杀戮,史学家一般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作详细的描述。

  有关干人的背景资料我就说这么多,下面将向各位讲一个跟干人有关的故事。

  父亲死后不久,干人在众亲族的推举下成为家族的新首领,年纪小小的他很快就在领导方面显示出天才的本领。首先他公平地分配了家族里的女人,把父亲的遗孀和侍女全部分给部落里的男人,采取双向选择制,父亲常年在外不归,老婆们早已和野汉子勾搭成奸,生的野种跟蛆一样多。因为是和平时期,野种的成活率特高。其次他分光了家里的金银财宝牲畜和土地,他认为女人和财宝都是万恶之源,所有的罪恶都因此而起。仅这两项举措,就使干人在部族中赢得了空前绝后的威信。在他的统治下,塔布都里克城堡比父亲在时扩大了三倍,牲畜和人口、粮食和土地比父亲在时增加了十倍。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平等富足安居乐业,塔布都里克城堡已逐渐显露出城市的端倪,远远望去就像海市蜃楼。这在当时战乱频发的中亚是十分罕见的。干人的领地闻名遐迩,干人的名声传遍四方。那时候各路商贾都喜欢来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行贸易活动,干人准备把这里建设成中亚最大的贸易集合地,他的家族集于这个人身上的许多不安分的品性,此时已毫无例外地暴露在他的雄心勃勃的血脉之中了。这是干人家族有史以来最繁荣最辉煌的一个时期,史书上所记载的也正是这段历史。史书上称塔布都里克城堡是“一个没有人事倾轧和马蹄践踏的地方,是安分守已、殷实富裕的人的栖息之所。”干人将塔布都里克城堡治理得四境安然,上自达官贵人,下至井市小民,都欢乐非常,饮酒作乐,高枕无忧。所以人人都说,如果一个老妪头上顶着一坛金子在这里行走,也不会被人抢去。当时有一首民谣唱道:“单身带着一坛金,独自安然东西行。”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妇道人家,因为尿急就把满满一钵金子扔在路旁,无论你什么时候回来都会发现金子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这真是令当今的人们汗颜无比呀。

  如果不是一场灾难从天而降的话,干人和他的城堡说不定会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乌托邦们的理想国了。前面说过,干人家族的灾难是周期性的,不是发生在这代人身上就会出现在另一代人身上。

  这是公元1448年夏季的一个炎热的中午。在塔布都里克城堡北端一往无际的大漠边缘,刮起了大风,不是很大,十级左右吧。接着沙漠开始涌动了。一片一片松沙,宛如海洋,沙浪一排一排地从西北涌向东南,很快形成一个一个巨型沙丘,有些沙丘像山一样高。它们一阵一阵地盖住平原,在风的作用下,沙丘一列展开,形成无数的沙丘链,一条一条地排在地上,就像大海里的巨浪。沙浪滚滚向前,所向披靡,令所有生物无不闻风丧胆。然而比沙浪更可怕的东西还在后面,在漫卷天地的黄色大风中,在不断变幻位置的沙丘上,出现了一条类似黑色丝带的东西,一展整个天际,像丝绸一样柔软,远远望去就像一只巨大的鹰在天空中飞翔。巨鹰不停地扇动着它那硕大的翅膀,遮天闭日,飞沙走石,或闻号哭,视听之间,恍然不知所至。

  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末日到了!刚开始,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奇异的景象所吸引,这是和平时期的人一生中都难以一遇的。城堡里的老老少少以及城堡外劳作的人们都手搭凉棚站在高处,他们兴奋地观看着激动地用今天谁也听不懂的话交流着各自的感想。后来——男人开始尖叫尿裤子,女人开始尖叫尿裤子,人们像惊天霹雳中的蚂蚁“哗”地一下散去——各自逃命。人们模仿鼠类动物拼命寻找洞穴,有许多被遗弃的孩子在混乱的人群中被踏死。

  瞬间过去之后,在毫无生机的沙海中,塔布都里克城堡变得死一般寂静,甚至连蚱蜢的唧唧声都听不到,人们几乎在这种窒息中死去。

  巨鹰用硕大的翅膀把塔布都里克城堡团团围住,当尘埃散尽的时候,巨鹰变成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他们全都骑着骆驼,士兵气势高昂表情庄严肃穆,样子很像是准备开始一场祈祷仪式。高级将领穿着棉布衣裳全都有具钢铁般的身躯。他们的脸像火一样红,带着羊皮帽,头发剪得短短的。他们的眼睛很小,射着凶光,似乎可以把铜器穿一个孔。——他们的脑袋紧贴在身躯上面,好像没有脖子一样。他们的面颊好像是软皮袋,布满了皱纹和瘤子。他们的鼻子老大的,从一边脸连到另一边脸上去了。——他们的嘴老宽的,把两边颧骨都连起来了。——他们的上嘴唇胡须长得老长的,而下巴上的胡须却只有一点点。——他们的相貌看上去活像一群白鬼,所有的生物看到他们无不望影而逃。

  在寂静中,所有的鞑靼人都盯着他们的首领,一个叫速檀的家伙。

  “把女人和孩子留下,男人统统杀光!”速檀拔出腰刀大声喊道。

  “呜嗷——!”

  杀戮的时刻终于到了。成千上万的鞑靼人挥舞着大刀呐喊着从四面八方冲进了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时间,刀光剑影,塔布都里克城堡沉浸在一片悲惨的哭号之中,干人家族男人们的头颅像土坷垃一样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肮脏的白布包裹着缠头的脑袋,在落地的一霎那间,松软的沙土被砸出一个坑,从尘土飞扬中滚出一道一道亮光,紧裹在头上的白布散开了,变成了一条一条长长的血路。尸体在欢笑中被抛出城外,卷起一股股红色沙暴。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城里溢出来,流向四周耐旱的植物丛中,并染红了周围的土地。血流泉水红,饮之甘似醇。大规模杀戮结束后,入侵者放下屠刀,开始大口大口喝胜利喜酒。然后,他们在鲜血泥泞的城堡里开始奸婬妇女掠夺财物,这种罪恶行径一直持续到第三天中午,许多女人在被强暴中死去。

  干人是这场大屠杀中唯一幸存的男人。没有被杀是因为速檀希望他活着。活活地看着自己在一夜之间,是如何失去他的部族、他的女人和孩子,以及属于他的那份巨额财富。速檀把他的牙帐迁到干人的“蔷薇园宫”里。“蔷薇园宫”聚集了许多逃命的女人,这是她们最后的避难之所。这些女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予干人身上,想用干人伟大的盛名做避护之伞,以期得到速檀的赦免。然而干人是没有力量保护他的女人们免受野蛮的鞑靼人的凌辱,他和生长在沙漠之海的所有生灵一样,是没有能力量掌握自己命运的。速檀把这些女人全部赏赐给他所器重的部将,他们为他征战四方,忠心耿耿,毫无私心地为他献出生命。

  速檀只能用女人和财富来慰藉他的部将。假如他的统治地位想更长久的话。

  速檀只留下一个叫古兰的女人。

  古兰是干人众多妻妾中最漂亮的一位,平日深得干人的宠爱。战争因女人而起,又因女人而结束。塔布都里克城堡之所以成为当时中亚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有一半归功于古兰的美貌。春天的鸟儿在胡杨林里鸣啼,风卷起漫天黄沙,干渴的驼队穿过浩瀚的大漠戈壁,所有的生灵怀着无限希望聚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然后又怀着无限眷恋离开此地。第二年,当人们重新在这里聚集的时候,驼队里少了一些老面孔,多了一些新面孔。所有的生灵聚在这一天聚集在一起,这时候,这一天是塔布都里克所有男人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古兰将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最热闹的集市上,用优美绝伦的波斯舞款待远道而来的人们。不知有多少男人为了一睹古兰的芳容,跋山涉水不惜散尽一生积蓄,有的消失在通往塔布都里克城堡的沙漠里,有的僵死在冰冷的城墙边,有的则突然倒在狂欢人群里,死的时候耳边长时间萦绕着女人美丽无比的歌声。这时候,鸟儿不再鸣啼,黄沙不再遮天蔽日,干枯的泉眼开始猛烈地往天空喷射粗壮的水柱。

  速檀记不清有多少次混在狂欢的人群里,捅挤的人群像变幻不定的沙丘一样,他一会儿被挤上沙丘的顶峰,一会儿又被埋入沙丘的最底层。他穿着粗布长衫,扎着黑色腰带,巨大的缠头下面是一双邪恶的眼睛。狂热的男人们不停地往舞台上掷着金币,厚厚一层金币在古兰的脚下发出音乐般的声音,女人水灵的眼睛,洁白的牙齿,跳动的乳房,扭动的身躯,每一次热烈大胆的舞姿,都激起台下一浪高过一浪的狂燥情绪。倒下的男人越来越多,他们死而无憾,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们目睹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每当这时候,速檀就气得发疯,他恨不得立刻掏出藏在裤子里的腰刀,把在场的男人统统杀光。

  这一愿望终于变成了现实。

  在这之前,速檀的部下化装成商人乞丐或者卖艺者,在塔布都里克城堡进进出出,把城堡里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甚至他本人也把自己装扮成流浪汉,亲自在“蔷薇园宫”外乞讨了20天。“蔷薇园宫”的人见他实在可忴就收留了这位披着羊皮的狼,速檀成功地打入“蔷薇园宫”内部。他干的活很简单,只要每天把“蔷薇园宫”里所有的粪便运到城外就行。速檀在每天运送粪便的途中,策划着一个又一个凶险的阴谋。

  “蔷薇园宫”和塔布都里克城堡一样,在速檀的狂笑中灰飞烟灭。强盗们如同冲进羊圈里的恶狼,女人在他们疯狂争夺和嘶咬中发出骇人的惨叫。屋宇门庭,新月之下,都是强盗们欢乐之所。因为急不可耐,有些强盗就用屠刀去剥女人身上的衣物,因为用力过猛,许多女人就丧生在屠刀之下了。既使这样刽子手依然不肯松手……

  干人被绑在一个拴骆驼用的木桩上,奉速檀之命,这里能看到塔布都里克城堡和“蔷薇园宫”发生的一切场景。

  干人悲痛欲绝。

  在众多女人哀痛哭泣魂魄飘缈中,干人找到了古兰的声音。

  古兰的声音来自“蔷薇园宫”的一间密室里,凄凄哀哀,如同一首动人心弦的黑色葬歌,在众多女人的哭泣声中脱颖而出。他在寻找古兰的声音的时候,竟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沙漠的风呼啸着把干人裹得严严实实,沙土遮住了他的眼睛,吸干了他的眼泪,他在风的喘息中全神贯注地寻找古兰的声音,这一瞬间耗尽了一生的智慧。从此以后,干人再也不关心任何事情了。

  后来古兰的哭声开始变得细微柔媚,似在衰落蝉鸣中找到了绢绢溪流,溪水没有被沙漠所淹,反将流沙霹开一条裂缝,于是溪水开始发出欢快的流淌声。没有悲伤和痛苦,一切充满生命的动感,仿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人类几个世纪都有没有走完的路程。伴着古兰发出的快乐的声音,是一头健壮的牦牛的叫喊,这恐怖的叫喊声充满原始物种欢畅的野性,显示着一种星转斗移的力量,它锨翻了“蔷薇园宫”的屋顶,冲向塔布都里克城堡上空,在无垠的沙海上空盘旋。一时间,所有的生灵都被这翻江倒海的恐怖之声震慑了,人们爬在地上,不停地亲吻着血色泥土,含着一嘴风沙咕噜咕噜地祈祷。后来,牦牛停止了喊声,仿佛是一座巨大的沙丘突然无声无息地塌陷了,只有古兰若即若离的呻吟,宛如蚊蝇一般……干人用极其仔细的方式聆听着“蔷薇园宫”里发出的声音。他发现这两种声音合在一起,就像风在推动着的沙漠,一条由三个并列的新月形沙丘组成的沙丘链,呈一条线的形状越过平原,后来外边的一个新月形沙丘碰到一所房屋的院墙而逐渐涨大,过了一些时候,便高出院墙,并倾泻而淹没了那个地方;而旁边的其他两个新月形沙丘却沿着没有障碍物的地表上继续前进。多么奇妙的组合啊。多么美妙的声音啊。干人一时间忘却了发生在塔布都里克城堡所有的不幸,进入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境界。

  一切进行完之后,速檀命人把干人带进“蔷薇园宫。”

  强盗们累了饿了就开始杀羊宰牛,人的血腥气味和烤羊肉的香味交织在一起,产生了一种难以明状的气味,闻上去恶心极了。

  “蔷薇园宫”摆满佳肴美酒。

  速檀高高在上地坐在土炕最里端,一撮金黄色的毛发从他胸前肮脏的衣缝里钻出来,他脸上的肉瘤分外艳红,小眼睛里闪着柔和安详的光芒。

  古兰已经精疲力竭,像一只抽了筯的母羊赤条条地瘫在速檀的怀里,她的身上仅仅裹了一条黑色的波斯纱巾,粉色肉体在黑色物件的衬托下美艳无比。

  速檀的部将把所有的眼睛都集中在古兰的身上,大块大块的羊肉堵不住贪婪的嘴,从嘴角边溢出的液体不知是酒还是哈拉子。

  只有干人视而不见。

  “你的眼睛没有眼泪,你的表情麻木不仁,这说明你是一个自私冷酷的人。”速檀说。干人是所有人种里最卑贱的一种,这是当时最流行的看法。速檀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甚至超过拿枪的敌人。

  “我只是干人,干人是没有感情的。”干人木然回答道。

  首先,你们应该有自己的信仰,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才是打不垮的民族。速檀说,你们还要有自己的宗教,为了使你的子民都信仰这种至高无尚的宗教,你就要杀死所有的异教徒。统一宗教就等于统一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以你应该拿起刀剑去征服其他的民族。

  我只是干人,对宗教了解甚少。真主说,行善就可入天堂,作恶就要下地狱。释迦牟尼说,你们的宗教是真的,我们的宗教也是真的。仅仅入教信神是不能入天堂的,还要看他的业因如何。无论皈依了哪种宗教,都必须先修行后行善。所以说,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之原旨,无不是教育人民苦炼修行弃恶扬善为根本的。为了宗教去屠杀别人,是所有圣者所不为的。

  沉默。无言以对。

  不知谁碗里的酒洒在地上,落在地上像泉水般哗哗地发出声响。速檀的手下都把目光聚集在干人身上,然后又把目光聚集在速檀身上。他们紧握屠刀,只等速檀一声令下把干人拉出去,砍下这位干人家族里最后一个男人的脑袋。

  干人表情麻木,脑子白白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当时真的麻木了,死算什么?活着又能干什么?几百年来在干人的家族里,每当剩下最后一个男人时,他们在最后时刻,脑子都是白色的。

  速檀脸上的肉瘤开始变色,柔和安详的表情渐渐收敛,灰蓝色瞳孔在一瞬间缩小成针眼那么大。

  这时,速檀怀里粉色尤物舒懒地蠕动了一下,柔弱的呻吟,仿佛刚刚从梦里醒来似的。

  古兰说:“我要喝酒……”她说着梳理了一下长长的亚麻色头发,掀开黑色波斯纱巾,从桌子上端起一碗酒。她没有生过孩子,两个迷人的奶子紧紧贴在胸上,乳头是紫色的,就像八月的野葡萄,散发着浓浓的诱惑。古兰自己先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把碗送到速檀的嘴边。所有的鞑靼人又把目光聚集在他们两个人身上,速檀咬住碗盯着干人开始喝酒。咕嘟咕嘟粗大喉节上下蠕动,宽大的嘴角两边流着小溪,溪流沿着女人白嫩的颈项缓缓流向乳房,古兰发出荡人的笑声。

  这笑声救了干人的命。

  “哈哈哈……”速檀开始狂笑。

  “哈哈哈……”速檀的部将也跟着一起狂笑。

  笑声中,速檀改变了主意。先前,他的众部和追随者……他的政权的主要支柱……热爱草原生活的人,对于他们来说,惟一有价值的生活,就是在他们祖先留下来的毡房里过日子,终日和畜群厮混,平时放牧,战时携着羊群远征。但在他们看来,居住房屋和城镇的人,都是堕落而没有丈夫气的种族,种地的人都是奴隶,他们和牛马一样地服苦役,不过是为了过上奢侈生活而已。一个伟大的君主如果不值得自由民称许,不值得“四海为家的君子”所称道,他们是不肯为他做臣民的。因此,要保持臣民对自己忠顺的一个方法,就是在这方面满足他们的要求,和他们一起过游牧生活。这就是他们目前的生活方式,已经脱离了实际意义上的游牧生活,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流寇,他们打过许多仗,占领过许多城市,但是他们从不去统治那些城市。他们像蝗虫一样在中亚腹地飞来飞去,所到之处人烟皆无。

  “我不会杀死你的!”速檀喝完酒开始吃肉,他好像天生是个反刍动物,肉在他嘴里嚼也没嚼就下肚了。这可能是长年征战养成的习惯。“你是世界上最后一个干人,你应该拿枪打仗,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速檀说,“我要创造奇迹,我要把世界上最后一个干人变成英勇善战威震四方的勇士!”

  速檀的决定得到了部将们的一致赞同,他们纷纷过去向干人祝贺,给他敬酒。一时间干人就成了敌人的同谋,或者说是合伙人。

  干人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于速檀的决定,他仿佛根本没有听见。他麻木地和强盗们握手拥抱,麻木地大口大口喝酒。这时候,干人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了他的父亲,那个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家出走的阴谋家父亲。他还清楚地记得接到父亲死讯的那个寒冷的下午,从沙漠的南端飞驰而来一位骑骆驼的黑衣使者,驼鞭在空中发出“啪、啪”的声响,骆驼的大蹄把沙土掀起一股一股的沙暴。黑衣使者径直奔向“蔷薇园宫”,塔布都里克城堡没人能阻止这匹狂奔的骆驼,黑衣使者在“蔷薇园宫”门前大声宣布了父亲的死讯,然后飞一样地消失了。“蔷薇园宫”派了许多高手前去追赶骑骆驼的黑衣使者,连个影子都没追上。多少年来干人从没认真地去想自己的父亲,现在父亲的影子却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特别是在这种场合这种环境。

  他大吃一惊。

  从此,干人成为速檀牙帐里的一位重要成员。他跟着速檀南征北战,永远地离开了塔布都里克城堡。每到一地,速檀的部将就用大刀长矛顶着干人冲锋陷阵,然后他们就在干人身上挂满被俘者的头颅向速檀请功领赏。之后他们又像蝗虫一样离开那块被鲜血染红的土地。在他们走后的几十年里,那些地方都不会长出一棵草的。速檀和他的大军在久旱无雨的大漠里缓慢行走着,半大的男孩子都被分配到士兵的骆峰和马背上,这里面有许多是干人的后代,他们从小就见多识广,长大后的残忍程度超过他们的养育者百倍。女人和婴幼儿及缁重细软则放在队伍中间。

  大军像一条巨蟒在绵延几十公里的河谷上笨拙地扭动着身躯,所有的财富都藏匿在这条巨蟒的肚子里。河谷两岸的岩层是红色的,在一层一层散沙中间镶嵌着巨型动物的化石,在烈日的曝晒下,有些动物的骨骼已变成白色的流沙,风一吹便随之而去。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是原始森林,后来变成一往无际的海洋,再后来成了河流。现在河流也消失了,只剩下太阳和沙漠。太阳把人照得昏天地暗,把大地照成燃烧的火焰,只有一棵烤焦的胡杨在热浪中发出瑟瑟的竖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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