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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多年以前,有一个流浪汉对我说:“如果有个女人喜欢你,哪怕你在千里之外,也要骑马赶回去。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说这种话的人,不说你也知道,他肯定不是一个在城市中行走的人。他一生都在我们这一带的草原上流浪,他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在草原上名声显赫。但是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他们家族里最后一位成员了。而且,还是个酒鬼。这个酒鬼是个红头发老者,酒精把他的鼻子烧得像个红苹果,上面的毛细血管有时候都能渗出酒来。其实他是个俄罗斯人,来自遥远的伏尔加河流域。

  三布愣在信中为这事曾经暗示过我,所以我就赶回来了。不是骑马,而是坐火车。然后又坐汽车。走了一个星期才到家。回到家之后,我就像一只疲惫不堪的狗,整天不敢出门。我不敢出门的原因是因为,我是一个非常胆小自卑的人,一旦爱情来临根本没有勇气去承担。我感觉自己的表现甚至还不如一只草原上的牧羊狗,既不敢担当保护羊群的责任,发情的时候又不敢让全世界知道。如果是在发情期,草原上的公狗一晚上可以翻好几座山,天亮的时候又夹着一腿凉气返回主人家,装着没事似的跟主人一起去放羊。羊群渐渐地远去了。草原上的公狗很会装蒜,等主人看不见它的时候,它就躺在草地上把眼睛眯成一条缝。晒太阳。回忆昨天晚上的幸福时光,所有的感觉都疲惫不堪,于是它在快乐的回忆中涎着哈拉子昏昏睡去。今晚草原上的公狗还要行动,再翻几座山,那里还有几只漂亮的母狗在焦急地等它。

  和草原上的狗不同的是,我是一只城市的流浪狗,一生都和龌龊的生活扯在一起。而草原上的狗,是和雄鹰为伍的,充满勇敢和智慧。但是不管怎么说,人和狗还是有区别的。男人和公狗的区别是,人干这种事的时候,说不定他正处在青春期,或者是在整个成年期之后,只要不到生命的最后关头,男人都可以挣扎着干上一次那种事。所以这个世界在无休止地彭胀、灾难。而狗的发情期一年只有一次。草原上的公狗个个都是了不起的行吟诗人,发情期没有到来的时候,它们把所有的激情深嵌在睾丸里,表面上看它们像一个寂静的湖。狗要比人类聪明得多,它们会把平日零散的激情汇集成一个凶猛无比的暴风眼,那一时刻到来的时候,它们会横扫整个草原。任何物种都是有情欲的。

  不过也说不准,如果处在发情期的公狗今晚运气很差的话,说不定第二天它被煮在谁家的肉锅里呢。当时草原已经开始流行吃狗肉了,尤其在年轻人的蒙古族朋友中间十分风行。因为他们的汉族朋友喜欢吃狗肉,到汉族朋友家里玩的时候,觉得狗肉是很好吃的东西,回到草地上他们也开始打狗吃。在朋友家玩一个晚上,胡吃海喝,也不知道吃的是谁家的狗,第二天才发现自己家的大黑狗出去后再也没有回来。然后丢了狗的朋友过几天也开始请客,吃的还是狗肉。我曾在牧区参加过一次狗肉宴,在场的蒙古族朋友吃狗肉的时候都忍不住偷偷笑,只有一个家伙傻乎乎地抱着一块骨头啃得津津有味。敢情他是在吃自家的狗呢。这都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蒙古族朋友吃狗肉了。那时候一方面生活困难,另一方面给人感觉狗好像总比羊多些,天一黑满世界都是狗的叫声。

  对我来说,我的境遇要比草原上的公狗差多了。和三布愣发生这种事情,一生中也遇不到几次。铭心刻骨的爱已逐渐成为人生旅途中的花絮,生命开始变得越来越现实和冷静。三分之二的故事已经失去实际意义,还有许多故事等待灌水。我已经不是过去的我——把友情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那个小白脸。现实大于一切,总之,我现在不会把机会留给下一个焦急等待的男人了。回忆是另一码事,那是老人们干的事。至少我现在不会把晚霞留给自己,我还没老,不能靠回忆和想象打发时光。一个有故事的男人总是不停地制造故事,这是一个多事之秋,故事的荒诞性总是从这个季节开始的。

  我必须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要打上自己的印章。这就像在储存冬天的粮食,而我是在提前储存人生暮年的每一缕霞光,到我再也直不起来的那一天为止。人生的终结,坐在阳光下的感觉,一脸褶子,一嘴假牙,拄着破拐,眯着屎眼。少男美女在我面前匆匆而过,在他们眼里,我和一个石头一棵小树一只麻雀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是一道风景罢了。那时候,面对世界,我已无能为力,得了严重的前列腺炎,离老年痴呆症也只差一米左右。浑浊的尿液从一个萎缩的地方像打点滴一样慢慢浸湿了一天时光,死神在向我招手,它在我身上洒了好多终结生命的气息,充满诱惑和恐惧。所有的亲朋好友,不是死掉了就是把我忘掉了。而我也在等待死亡中逐渐忘却整个发生过的一切故事。那时候的我呀,我不知道还会不会忘记和三布愣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故事?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实际上仅仅这一次,就足以在一个人飞逝的人生中,长时间地停留在无限回忆之中了。

  晨曦之光还未显现。而月光却沿着博尔塔拉河水的流淌声慢慢退去了。就像莫扎特的G大调第三十八号交响曲,高潮部分已渐渐远去,剩下的只有行云流水了。我能感觉到身边的女人身上的红潮正在悄悄退去的声音,像蛇一样吐着信子,发出一种沙沙的响声。慢板。无声。观众离席。空旷的剧院又回到从前,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我开始感觉三布愣身上所有的毛发渐渐地变硬了,毛发变成了一根根尖刺,从她最隐秘的地方开始。

  寡妇木屋变得黑暗起来。

  但我能看清地上的方砖。这种方砖现在已不多见,上面泛着淡淡的青绿色,因为年岁久远,有些青砖开始腐烂,地上变得坑坑洼洼。有许多砖面上长着青苔,看上去就像脱落的墙皮,砖缝之间青草成行,因为没有阳光,所以就没有形成规模。

  这是一个温馨的小牧场,野兔子在这里安家立业,我们是不速之客,大野兔子全给吓跑了,只剩下一窝一窝的小野兔子。小野兔子受到了惊吓,钻进洞里不敢出来,它们不过只是一群小毛崽子,不知人世险恶,所以时间一长就耐不住寂寞。在我和三布愣大行男女之道的时候,小兔子们就在我们身边窜来窜去。它们把我们的身体当做了滑雪场,如同毛茸茸的线团在我们的身上滚来滚去,有两个小白兔甚至叼着三布愣的奶头吮吸不巳。虽然什么也吸不出来,却惹得三布愣大笑不止。

  “给我一只烟。”她边笑边说。她几乎又要面临一次高潮的入侵。这次可能要走得更远,那种蓬勃的滋味注定要把我飞速地抛向冰冷的地狱。因为,从她眼里燃烧着两团橘红色的火焰,一瞬间就融化了悬挂在两只乳房上的白色物体。在无限的悲哀中,我开始怀疑人类在外来物种进入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抗争力,以及不停地强化主体意识方面的说法有些荒谬。实际上,人类是在用强大的亲和力主动寻找外来物种进驻的,他们不停地淡化主体意识,十分轻易地放弃了作为人的道德准则。

  人类是渴望主动出卖自己的。不管灵魂还是肉体,只要时机成熟,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作为祭品献给别人。纳博科夫说,生命就是欲望,欲望就是生命通过创造和改造的扩展。这个观点萨特也持赞同态度,周作人也试着去做了。他文章虽好,但把自己出卖给日本人了。我不知道把烟放在哪里了,就去摸。这屋子很冷,一下床就感到身上麻麻地爬过一层鸡皮疙瘩。因为寡妇木屋离河道很近,我仿佛感觉到身上被溅了一层细小的水珠。以前每年夏天,博尔塔拉河都要淹死好多小孩,后来河水开始变臭,河面上不知从哪里漂来许多飞禽的尸体,有非洲火鸡澳大利亚驼鸟,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禽类。环保部门的人说,那是非洲火鸡和澳大利亚驼鸟专门到博尔塔拉河集体自杀造成的水污染,这一现象可能和温室效应有关,于是他们就四处设卡以阻止非洲火鸡和澳大利亚驼鸟。但这没用,一到夏天河水就臭气熏天,腐烂漂浮物一年比一年多。倒是去河里洗澡的孩子少了。孩子们不去河里洗澡,被水淹死的指标就大大降了下来。所以有孩子的父母们对河水里的臭味还是持容忍态度的。这一奇怪现象一直持续到元元她们养鸡场倒闭。养鸡场一倒闭,河水就渐渐干净了,河水一干净,淹死的小孩又多了起来。

  做爱之前把什么都忘记了。一门心思就想着那件事。天下男人可能都这个德性,没有上手前,什么鬼话都给说尽了,一旦得手后,就开始后悔。你会发现和你做爱的女人丑陋无比,有时候甚至让你感到恶心。如果自己现在要是一个青蛙,我会毫不犹豫地逃之夭夭。脑子里开始想着另外一个女人,一个模糊不清的女人,她在某一个方位等着我。她是一个女医生,现在正在手术室里,因为想我误切了病人的胆囊。医疗事故。医院正面临着巨额赔尝,不过那时候人们对金钱的意识很淡漠,大都不太懂得钱是用来做什么的。医院的压力不是来自经济上的,而是巨大的政治压力。女医生整天以泪洗面,她很有可能被开除或者被下放到乡里。这个女人也许是一个放羊的红脸蛋女孩,草原在黑夜里就像一条翻滚的彩带,闪着银色的癍点。红脸蛋女孩在银河里放牧着她的羊群,在童话和传说中等待我的出现。这个女人也许就是娜佳,那个漂亮的俄罗斯二转子,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到她了。自从她嫁给野兔子之后,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该死的野免子毁了娜佳的一生。

  现在我想得很多。我回来了,加入了博尔塔拉河两岸的失业大军,而且是失业人员里面最无能的那种人,所有的职业培训班里没有我所需要的职业。首先我是一个古里古怪的激进分子,总是没事找事,我的眼睛好像总是和黑暗结盟,没有办法迎合主流人群。人堆里要是有我这么一个祸害,肯定会出大事。所以他们对我拿不出更好的办法,就认为我有第十一种病,我的前途明摆着不太妙。其次,写小说把握也不大,除了悟性好,认识的字也不太多。写出来的小说,大家都看不懂。虽然上了大学,好像长劲也不明显。上大学没别的想法,主要是为了拿文凭,没文凭找不到好单位。现在看来有文凭没文凭用途也不明显,因为大家都认为我有第十一种病,没单位敢要我。所以,种种迹象表明,这样下去只会把我饿死或者真的变成第十一种病。

  那么干点什么才好呢?父母的希望值是什么?望子成龙已成为中国人的通病。我想做的事都是父母们所唾弃的,除此之外我啥也不球会。要么就去放羊,这活最简单,不用动脑筋。可是现在草场都分给了个人,草原已经成了私人领地,想挤进去很难。要想当一个放羊的人,只好从雇工开始。然后选中一个缺少男人的家庭,做个上门女婿,一举夺得霸主地位。就从那个在银河里牧羊姑娘开始下手吧,她家眼下正缺少一个强壮的男人。在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已经像个浪漫诗人了。城市生活分散了我的想象力,不能让我把所有的呼吸都集中起来。不能把所有的呼吸集中起来,就不能把所有的感觉集中起来。这是现代城市居民的通病。但是我和别人不一样,自从有了想象力之后,我就渴望当一个浪漫诗人。并且努力用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去成为诗人。可是现在情况不妙,在我成为诗人的时候,我的诗却从我的生命里一行一行消失。这让我感到十分恐惧。这可能是城里的街道太狭窄,我没有办法奔跑。或者是城里的天空太浑浊,我看不到蓝天造成的。好在我不是诗人,以前曾写过几首破诗,别人看了都觉得像小说。现在我在扮演小说家的角色,却没有写出一部像样的小说来。大家都觉得我这人长得像艺术家,并且早早就具备了艺术家的许多特征,尤其像作家。可是很遗憾,我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不认得属于何种文本。反正不是小说。还有,说这话的时候,我可能已经出现在赛里木草原的某个角落里了。没准我根本就是在蒙古包里和三布愣说这番话的,地点在赛里木草原一个牧羊人的毡房里。那是个美丽的季节,草原翻滚着绿色的波涛,在阳光下,每一片草叶上都闪着油亮油亮的光点。在我的想象中,除了渴望做一个诗人,还渴望去草原做一阵风,从东刮到西,从南刮到北,像守护神一样呵护绿色大地,把荒漠远远地拒之门外。还有,我还渴望见到大海。

  ……原因很多。

  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就等。(其实我十分指望她能说点什么。好话。坏话。哪怕是模棱两可的话也行。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关系现在不同寻常,或者这次草原之行意义重大久远。总之,她该说说她的想法才好啊。)女人裸体的时候说出来的话,是比较真实可靠的。

  可是她什么也没说。草原对她来说是陌生的领地,她生活在城市的中心,属于钢筋和水泥建造出来的城市。我爹虽然不是放羊的,但我却生来就有牧羊人的气质。我很失望。母山羊继续嚼草,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青草的气息消失了,我又变回人的形状。变回现实的我,发现自己在和一个刺猬打交道。只是刺猬还没现原形,装模作样地把自己打扮成一只温柔的母山羊。至于三布愣,我不知道和她还有不有下一次,至少目前还没有开始后悔,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开始后悔和三布愣的交往,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处在激情之中呀。如果没有激情,第一个撤出的,肯定是三布愣。还有,这个女人有时候表情呆滞冰冷,眼睛闪着可怕的光,就像中世纪被火烧死的巫婆。和她交往实在是一种危险——没有好下场。我已经感觉到了和她在一起的痛苦,有好几次我被刺猬的毛发卡住动弹不得。那种感觉就好像有无数根针刺扎进你的睾丸里。默罕默德说,让山过来,它不过来,那我就过去。我来了,又走了,留下的只是一片空白。

  “找到了,给,烟。”这是一包新疆地产“雪莲”牌香烟。二块钱一包。我赶紧钻回被窝。所谓被窝,其实不过是只睡袋而已。三布愣经常外出旅行,这次来寡妇木屋,所有风餐路宿的东西都是她提供。她说有一次她夜宿深山,一晚上没敢睡觉,周围全是狼,眼睛绿绿地闪着光。那天晚上命得以保全,是因为有一小堆篝火和这条红颜色睡袋。有了那次差点被狼吃掉的经历,三布愣就倍加珍爱这条红色睡袋。每次外出都带上它,连做爱也是这样。

  狼最怕红颜色,如果你到草原上独自旅行,碰巧你又没红颜色睡袋,我建议你不妨买上一桶红颜色油漆,遇到狼要吃你的时候,就把自己染成红毛鬼。如果这样还不行,那只好成为人家的盘中餐了。狼把你连皮带肉吃完后走掉了,天一亮飞来一群秃鹫把你再细加工一番,秃鹫走后就是蚂蚁的天下了。

  蚂蚁是最细心的动物了。它们会把你身上连筯带肉彻底清扫干净,那怕是骨头缝和脑壳里面都不放过。蚂蚁离开的时候把你交给太阳和大地,它们会在几天的时间内吸干你骨头里所有的油脂,然后你就变成了一堆白森森的而且是没有光泽的骨头啦。你躺在草原深处,除了风伴随你之外,没任何物种会对你感兴趣。就是你亲爹骑马从你面前路过,也不会看你一眼的。到此时,你才算真正结束。

  “哈哈哈……”我突然大笑起来。

  “笑啥,你?”三布愣问。

  “不告诉你。”我说。

  “好。那你就出去,出去!”她开始往外撵我。

  “好啦好啦,我告诉你还不行吗?”我叫着举白旗告饶。

  于是我就把刚才被狼吃掉的想法说给她听了。

  “这可麻达啦,如果我带上一桶油漆去旅行,那肯定还要带上两桶汽油,如果狼没吃我,我还要用汽油把自己洗出来。一身的汽油味。哈哈哈!”

  她说着也开始大笑起来。

  “为什么狼要怕红颜色?”我问。

  “狼怕红颜色我也不知道。”她说。

  “这就怪了。为什么?”我问。

  “什么为什么?”她说。

  “为什么狼要怕红颜色?”我问。

  “狼怕红颜色我也不知道。”她说。

  “这就怪了。”我说。

  “什么?”她问。

  “什么为什么?”我说,

  “狼要怕红颜色!”她说。

  就这个问题我们争论了很久,没有答案就喝酒。

  红颜色的睡袋里面可真热呀,小小空间,我紧紧抱住三布愣,她的身体像一条光滑的鲑鱼,冰凉而富有生命的动感,你的手掠过她的全身却不可能真正抓住她。女人就像神话,一部分真实存在,另一部分充满虚构和伪造的幻觉。女人是世界上最细软的沙子,没有一个男人可以真正抓住她们,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当你醒来时,手里的沙子早已从你的指缝里溜走了。

  没有人能真正意义上征服她,她是自由的,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她和你做爱的时候,只当是生命中一个简简单单的小憩,然后她就游回到原来的水域,去享受生命的孤独。在赛里木湖深处,所有的高白鲑都是这样的。它们只有产卵期才聚在一起。还有好多鱼类,它们不直接交配,相互也不见面,只是远远地把精子和卵子撒在某个区域就行了。艺术家和不见面就能交配的鱼类有很多相近的地方,都喜欢本物种以外的东西。就是说,大家在一起也行,不在一起更行。

  三布愣有时候被我搞得心烦意乱。

  我们配合的不是太好。有时候,她像一匹搁浅的马驹,在深陷绝望的山谷里拼命突围狼群嘶咬,而我正是一只燃烧的公狼。我很年轻,一晚上不知来多少次。这可是个体力活,比老牛耕地不知累多少倍,而且要命的是不能找人来帮忙。只有经常喝牛奶吃羊肉的人才有这么大的劲。(这种事就像春播秋收一样,是不能错过节气的。明天谁知道啊。)因为我说过,三布愣表面上把自己装扮成一只温顺的母山羊,实际上她却是一只母刺猬。和她在一起是有时间限制的,过了这段时间,我肯定会被她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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