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相顾执手刻真情

  世上只有妈妈好

  ————孟郊•《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孟郊《游子吟》

  世说新语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王戎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死了,悲不自胜。朋友认为孩子很小,连亲情都无法感知,大可不必如此悲伤吧。王戎回答:“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一语道破天机。尘世为人,怎么会不被情所绊呢?灭了七情六欲的圣人,只会在粉饰和神化中出现。最驽下的凡夫俗子,也会有质朴的牵挂。诗歌本身就是性情文字,没有感情,是绝对写不了诗歌的。只有最多情的人,才能化笔墨为玉锦,留诗作在人间。

  孟郊的《游子吟》,就是情入深处的赤诚之作。若是忘情,是断没有这样的小诗的。

  孟郊少时家贫,苦读成才。学成后,却屡试不第。曾经被迫远游湖南、湖北和广西,希望能碰上什么运气。可是伯乐迟迟没有出现。孟郊年至不惑时,才中了个小小的进士。落魄了大半辈子,饱尝世间沧桑。诗人艰涩枯槁的生活,流至笔下时,往往孤寒诘屈,读来心生寒气。

  但是,在诗人的心中,是一直亮着一盏长明灯的。骨肉亲情照亮了可供诗人最后退守的角落。才让诗人得以继续行走的勇气。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对仗工整,朴实无华。倾注着诗人极大的感情。中国古代,男耕女织。除了少数富贾官宦人家不需要女主人亲自动手做衣服外,绝大部分的人家,身上一针一线都是妻儿母女亲手缝制。孩子从小到大,衣冠鞋袜不知道要穿破多少,都是由母亲们在微弱的油灯下紧赶慢赶的心血换来的。

  “游子衣”,并非单单只限于衣服,它是母亲养育之恩的代指。孟郊熟读诗书,肯定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母亲用生命给予孩子生命,在孩子每一个成长的瞬间,管其温饱,教以做人。这种关爱,就像无时无刻不在为游子遮风御寒的衣服一样贴身、温暖。

  人生不过一场远行。从呱呱落地,到成家立业,再到入土为安,母亲眼中那不谙世事、稚声奶气的孩子,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长河里不断挥别。远行并不是在孩子们背起行囊的那刻开始,事实上,在母亲看来,远行的告别藏在孩子一天天往上蹿的个头中,躲在孩子眺望远方的期盼目光里,她总是胆战心惊的害怕听到孩子说去远方,但是在听到后,却又一边巧妙的掩饰着慌乱,一边给孩子们加油打气。只敢躲在孩子们的遗忘里守候坚强。母亲们把满腹牵挂缝到手里的行装里时,针线是稔了又稔,衣服是缝了又缝。穿上了母亲亲手做的衣服,提上妈妈亲手纳的鞋底的中国汉子们,又怎么可能走的不稳,站的不正呢?!

  这样的大爱,诗人在回想起来,并再次抚摸着身上的衣襟时,已经让他潸然泪下了。

  宋朝苏轼称孟郊为“郊寒”,唐朝张为也称孟郊的诗是“清奇僻苦主”。这样的说法虽然没有概其全貌,也没有恰当的总结孟郊的诗体风格,但是用以概括孟郊大部分诗作,还是不失中肯的。诗人向来主张诗歌要真实书写个人遭遇、思想情绪、心理感受。在黑暗的樊笼里左突右闯的孟郊,不但没有找到一条出路,反而撞的是头破血流。这样的个人遭遇,足以让孟郊“忧人成苦吟”。(孟郊《送别崔寅亮下第》)

  可是,就是这个以苦吟闻名的瘦硬诗人,就是这个常以险语异词入句的游子,写出了这样柔情似水的诗歌:“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诗人柔声反问着:面对春日阳光般的母爱,草儿般微小的儿女们,怎么能报答的了呢?在这样悬殊的对比中,孟郊醇厚真挚的感情,终于挥洒至无以复加,感人甚深。

  国成德曾评论此诗说:“游子思家作古易,思亲作古难,此直似琴操,是摹古大手。”其实,这首诗成为“大手”的唯一原因,就是这一字一句,全是出自诗人肺腑,是血泪文字。

  每逢佳节倍思亲

  ————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王维

  在这个纷乱劳碌的尘世间,除了时间以外,或许没有任何东西是永垂不朽的。然而却有一样事物拥有超越永恒时间的品性。它不够漫长,可能仅仅只是短短数十年,甚至只是短短一瞬间。它也不够永恒,因为找不到任何方法来彰显它的价值。可是,人世间只有它才能跨越千年时空,带给人们无比温暖的点点感动。人类的意义,全在于此。它就是亘古不灭的人之亲情。

  这首诗,就是王维在重阳佳节,思念家中亲人所作。

  九九重阳节这个节日是何时有的?历来众说纷纭,无法统一。重阳节第一次见于文献,是在曹丕所著的《九日与钟徭书》一文:“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长久,故以享宴高会。”但是重阳的源头,却可以追溯至春秋战国。《吕氏春秋》记载,到九月九日时“命家宰,农事备收,举五种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仓,诋敬必饬。”“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经初具雏形。到了汉代,“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习俗就几乎已经和后世的重阳一模一样了。

  据说王维写此诗时,只有十七岁。正在京城为功名犯愁。当时一个名为张九皋的人为了金榜题名,走通了玉真公主的后门,玉真公主是唐玄宗的亲妹妹,权势极大,而当朝的科举有“请谒取士”之说。张九皋得了这样一个靠山,已经被内定为状元。王维孤家寡人,无权无势,眼看就要考场失利。

  长安的繁华,人群的熙攘,反而更加映照出诗人的落寞、孤苦。“独在异乡为异客”,这是被迫无奈,两个“异”字,前后呼应,把孑然一身的孤寂反复渲染。中国幅员辽阔,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口音惯语千差万别。是否是外乡人,一看便知。王维无法融入到长安的生活,重阳到来,举目无亲,“每逢佳节”正是亲人团聚,共叙亲情时,诗人“倍思亲”就在情理当中了。

  王维的老家在蒲州,位于华山之东,故有“忆山东兄弟”之说。蒲州在山西。一直有这样的民谣流传着:“东风留不住,冉冉起峰头。乾坤开胜概,我辈合登高。”在山西,重阳登高是自古以来的习俗,众多庆祝节日的节目中,占有重要地位。至久久重阳时,人们盛装打扮,佩带茱萸,结伴而出,登高望远。这已经是家乡的一道风景,是有着无限的温暖的,尤其对于出门在外的游子来说。

  在古代的中国,人们是对天地抱有最质朴的崇敬的。阴阳五行,是抵达天体永恒的必经途径。先人夜观星象,定火历,判阴阳。《易经》中,“六”为阴数,“九”为阳数。九九是大阳,对应“大火”心宿二。这个星星正是在重阳节隐去的。与此同时,大地阳气减退,物候变化,居住其间的生灵自然受其影响。重阳的登高时,人们扩充其胸,极目远眺,是有着一种知天晓命的情愫的。感人生之须臾,伤岁月之无情。这个时候,身边的亲人会变的无比重要。因为彼此,才有了在这苍茫时空里的存在感。而这一切,是王维所熟知的。也是诗人所渴求的。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两句正是写诗人家乡的登高。手法很是新颖。一般通常写法,比如南朝江总有诗云:“故乡篱下菊,今日几花开?”端的是顺序写法,即始终从诗人本身的角度去感知。故乡的篱笆故乡的菊,故乡的登高故乡的弟,都是诗人以自己的视角作为诗句的角度。

  但是王维不同。沈德潜曾说后两句“即陟岵诗意”,翻《诗经•魏风•陟岵》,有“陟彼高冈,瞻彼兄兮。兄日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之句。王维在此的手法,确实有和《陟岵》异曲同工之妙的。不用直笔写自己思念亲人,却在想象中用曲笔写亲人思念自己。今日重阳佳节,似乎远在家乡兄弟们因自己未能回去产生的缺憾,还要胜过自己客居异乡的凄冷、孤单。

  其实,诗的最后一句,是隐藏着诗人无尽的心酸的。

  在史学家们面容严肃的考究重阳节的来历时,在文人墨客煞有介事的为重阳引经据典时,关于重阳,还有一个更为贴近百姓生活、人间烟火的传说广为流传。

  相传东汉时,瘟疫猖獗,黎民病死十有八九。一个名叫恒景有幸存活了下来,并到终南山拜仙人费长房为师学艺。快到九月九日时,瘟神又要来了,仙人令恒景携青龙剑回乡,斩瘟神与父母百姓报仇。又给了他茱萸叶子一包,菊花酒一壶。告诉恒景和瘟神搏斗时,要让家乡父老佩戴茱萸,喝菊花酒,并且登高避祸。恒景依计而行,安顿好家乡父老后,与瘟神大战三百回合,杀的瘟神片甲不留。重阳节由此而生。

  这个传说里,是有着黎民百姓寄托在重阳佳节里最简单而又美好的愿望的。祈求平安,免除灾祸,亲人可以相聚,无相扶持,是人们对命运无常最基本的祝愿,体现着古人淳朴的生死观,祸福观。

  王维客居京师,前途堪忧,人情寡薄。难免不生出宇宙一尘埃的感叹。诗人用脑海中兄弟相聚的温暖,掩盖自己被命运攥在掌心身不由己的寒心。仅仅着意于一个“少”字,却已经让人黯然神伤了。

  天涯若比邻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南朝江淹曾作《别赋》云:“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在佛教的经义中,别离之苦,也位居人生八大苦之列。人生在世,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挥别而散,或为了谋求前程,或窘于生计,或迫于形势,亲戚友人聚少离多,苦不堪言。尤其在交通不便,路远马亡的古代,离别,很可能就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是以行子肠断,百感凄恻。风萧萧而异响,云漫漫而奇色。舟凝滞于水滨,车逶迟于山侧,棹容与而讵前,马寒鸣而不息。掩金觞而谁御,横玉柱而沾轼。”于是,送别就一直笼罩在莫名的伤感之中了。

  但是王勃这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却写的是神采飞扬,一扫送别诗的颓靡之气。

  王勃字子安,是初唐四杰之一。可惜英年早逝,只活了二十七岁。小时人称神通,《旧唐书》说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九岁时读《汉书》,竟然写了十卷汉书《指瑕》,帮古人挑出一大堆错误出来。年龄长至十岁有四时,王勃被授予散朝郎。这一系列的经历,算得上是旷古绝今的传奇了。

  诗人的才华,从诗歌首联两句就能窥得一斑。“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这是一个“工对”。工对,是指同类的词相对。这里,城阙对三秦,风烟对五津,是非常工整的。其实在律诗中,首联对仗可用可不用,尤其五言律诗,首联不入韵的话,用工对更容易促成败笔。而在“地名对”中,多同义、近义词,若略有闪失,出现“合掌”现象,那可就范了诗家的大忌了。所以,没有“反对”的“工对”看似平易,却是实为艰险的。

  但是王勃在送别诗里选择首联用工对,是有他的良苦用心的。对仗,这个术语来源于古代两两相对的仪仗队。古人送别时,“至若龙马银鞍,朱轩绣轴,帐饮东都,送客金谷。琴羽张兮箫鼓陈,燕赵歌兮伤美人”。今日王勃送别,虽然没有美酒舞姬,却有拿来入诗的辽阔三秦之地,以及被三秦拱卫着长安雄壮的城垣、宫阙。由它们组成的朋友送行的仪仗队,谁人能及?!就算是去远在风烟之外的蜀地,又还何惧?

  颔联是紧随首联而来。毕竟路途非常遥远,如上句所说,由关中去蜀国,至少要过“五津”。“五津”指岷江上的白华津、万里津、江首津、涉头津、江南津这五大渡口。艰险非常。那么“与君离别意”,会是什么呢?若是王勃在此顿笔抒写伤感,也是人之常情。可是王勃依然不愿意让离别黯然,说道:“同是宦游人”,意思是你我都是远离乡土,宦游在外,如同无根的浮萍,这次的分别,是我们生命中众多离别中的一个而已,大可不必悲伤。

  不过,颔联结束的有些仓促。显得有些轻浮了——悲情于离别之际,可见彼此感情很深,如果根本无动于衷,那至少可以说明两人交情很浅,不值得相送。王勃自然不会给朋友留下这样的误会。于是在第三联,诗人做出了让自己青史留名的解释。

  之所以没有“造分手而衔涕,感寂漠而伤神”,是因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你我互为知己,肝胆相照,就算远在天涯海角,也像邻居一样!也正是这个原因,诗人发出豪爽的劝慰:在临别时,我们就不要再像小家子气的人儿一样哭哭啼啼的吧。最后一联承接颈联的语势,一脉贯串,收的很是豪迈。诗人与杜少府的兄弟情意,也得以尽情表达。

  也许正是得益于才华横溢,王勃的性情才颇为豪放吧。唐高宗上元三年,诗人路过南昌,恰逢洪都府阎公重修的滕王阁刚刚落成,阎公正大宴宾客。席间阎公想夸耀自己女婿的才学,在宴会之前就命女婿写好背熟,等酒过三巡,宴到味甘时,就出来炫耀。大家对此都心知肚明。哪想到王勃不解人情,用一篇惊骇世俗的《腾王阁序》抢了所有人的风头。这般行径,若没盖世英才,是效法不得的。

  杜少府是何人?家何处?又于何时做了何事?也许没有任何史书,对这些问题有详细的记载。可是我们还是记住了他,为什么?你知道答案。

  游子的诗

  ————刘长卿•《余干旅社》

  摇落暮天迥,青枫霜叶稀。

  孤城向水闭,独鸟背人飞。

  渡口月初上,邻家渔未归。

  乡心正欲绝,何处捣寒衣?

  ——刘长卿 《余干旅社》

  古时候人们离别乡土之前,会掬一捧故乡的泥土带在身边。从此,不管是过河搭桥、逢山开路时,还是身居苦寒、作客他乡,魂魄也就不曾远离故土。对故土的思念,化为了心中一股不会消退的温暖力量,支撑着游子们的世界。让他们活着,让他们去干自己的事业,让他们去爱这个世界。

  刘长卿对故土的眷恋,始终浓的化不开。这在唐朝诗人当中,是一个异数。《余干旅社》就是诗人寄居在江西余干旅社时,写的撼人心魄的怀乡绝唱。

  诗人生于大历年间,可是命运多舛。早年家境贫困,刘长卿希望能通过苦读,考取功名。谁想应举十年不第,天宝十一年时方才考了个进士。理想和现实的落差,让诗人的心境常年凄清悲凉。正是因为这样,每当家乡的温暖,在不经意时萦绕心头时,诗人的思念才来的如此深沉,如此殷切。

  “摇落暮天迥,青枫霜叶稀”这两句诗,是从楚辞《九辩》中的“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演化而来。用非常形象的秋色图,交代了作诗的时间:秋风萧瑟凛冽,刺人肌骨。草木经受不住,纷纷凋零。秋色已深,枫叶曾无声的红过,而现在,已经随风飘落。斗转星移,时节变化。诗人的悲秋,就这样从字里行间隐隐散发出来。

  颔联诗人用了“孤”和“独”两字承接。这两个字是经常散见于诗人笔端的。“寒渚一孤雁,夕阳千万山”(《秋杪干越亭》),“秋草独寻人去后,寒林空见日斜时。”(《长沙过贾谊宅》),孤和独撑起的意象,最能展现刘长卿的惆怅衰飒。

  如血暮色中,深秋的余干伶仃孤单,城门缓缓关闭。还有一丝生气的飞鸟也不顾及诗人的目光,展翅飞离。这里虽是写景,却和刘长卿的遭遇是分不开的。诗人入仕后,曾因性情刚直,无意间领了犯上之罪,遭小人诽谤,坐过监牢。好不容易摆脱囹圄之灾,又连遭两次贬谪。一次被贬离京师千里之外的岭南,一次被贬至睦州任司马。而这首诗正是在第一次被贬之后。城门的关闭,飞鸟的背离,说是暗示了刘长卿仕途艰难,孤立无援,也绝非空穴来风。

  颈联依然是在写刘长卿的所见之景。这是从时间上绵延下来的。所以并没给人拖沓、重复之感。诗人在这一联中,继续不动声色的经营着他的思绪。秋日,天黑的早,一轮圆月很早就挂在天上,被月光照亮的渡口,却不见邻家渔夫的渔船。想必那家的人儿正在苦苦等候渔夫的归来吧。

  归人不至。明月当空。思念之情已经溢于言表了。“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如今归人远在千里,归日遥遥无期,这般思量,虽被诗人写的不着痕迹,但是若反复品味,就已经让人柔肠寸断了。

  然而,这首诗最精华处,还是最后一句。

  刘长卿客居旅社,本是百无聊赖,才会把周遭的景色观察的这样细致入微的。不过,睹物伤情,越看越伤心,不如不看。和衣睡去,或许梦中还能衣锦还乡,一解相思之苦呢?所以诗人说:“乡心正欲绝”。不是不想,而是想的太苦、太深,已经无法继续了。

  恰在这个时候,不知是谁家人妇在为亲人赶制御寒的衣服,棒槌砸在砧板上,声音虽然钝痛,可是穿过静寂的夜幕,钻进刘长卿的耳朵中时,诗人那本已千疮百孔的心儿,霎时碎成片片,再也拼不起来。

  欧阳修在《秋声赋》中,这样说到:“夫秋……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商,伤也,物即老而悲伤。”“故其为声,凄凄切切,呼号奋发。”本来自然里的秋声都令人肃然而立,神色黯然。

  刘长卿更是把人间的声音,混到秋天的悲调里。这双重感伤,让早已挥之不去的思乡之情,丧失掉最后一丝来自诗人理性的控制,在诗人体内奔走窜乱,摧心摄魄,再也不能平静了。

  这样的诗句,是只属于深秋和游子的,哪怕游子们一吟泪双流,它也会在思乡的清泪中,成为绝唱。

  一世人,两兄弟

  ————杜甫•《梦李白二首之一》

  浮云终日行, 游子久不至;

  三夜频梦君, 情亲见君意。

  告归常局促, 苦道来不易。

  江湖多风波, 舟楫恐失坠。

  出门搔白首, 若负平生志。

  冠盖满京华, 斯人独憔悴。

  孰云网恢恢? 将老身反累!

  千秋万岁名, 寂寞身后事。

  ——杜甫 《梦李白》

  “我们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假如他们是见过面的),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如今李白和杜甫——诗中的两曜,劈面走来了,我们看去,不比那天空的异瑞一样的神奇、一样的有重大的意义吗?”——闻一多在谈及杜甫和李白的相会时,难言心头的激动,如此说到。是的,这两位诗人的相遇,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件大事,近乎是一个传奇。

  杜甫和李白于天宝三年时,在东都洛阳相逢。当时杜甫三十三岁,李白已入不惑之年。当时的杜甫,正处在“二年客东都,所历厌机巧”的尴尬之中。仕途还不曾如意。几年漫游后,家境更为落魄,“野人对腥膻,蔬食常不饱。岂无青精饭,使无我颜色好?”。可谓困顿非常。而那时的李白,因开罪于杨贵妃和高力士,被玄宗赐金放还。经受了人生第一次较大的挫折。本来是不得意处寡言欢。可两人相会于落难之时,却一见如故,竟结为莫逆之交了。

  这首《梦李白》是写在太白流放途中。乾元元年,杜甫身在北方,听闻好友被流放,想起夜郎路途遥远,李白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还能谋面,只怕是生死相隔,再也无法对酒当歌……悲不自胜,哀从心来。在古代,书信传的很慢。杜甫此时并不知道李白已经遇赦返还。日思夜想,终于与李白梦里相见。

  “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这句诗是回应李白《送友人》中的“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一句。以无根飘浮的白云,比喻浪迹天涯的游子,这种比兴,是常常散现于诗人们的笔端的。杜甫用心使这个意象与李白的诗篇共鸣,思念之情开门见山,为下面的梦境做好了铺陈。

  《庄子•齐物论》中有庄周梦蝶之说:“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杜甫《送李白》两首皆是从梦入情,是和庄子的这个典故脱不开干系的。想当年杜甫和李白初次相遇,杜甫就被李白身上俊逸的仙风道骨深深吸引了。诗人称李白“脱身事幽讨”,兼备老庄之神韵,是一个可以“方期拾瑶草”的挚友。两人随后结伴游览王屋山的小清虚洞天,寻访道士华盖君……这在杜甫心里,是非常珍贵的经历。回首往事,恍惚都是梦境。如若果真如此,那进入诗人梦境的李白,就会变成现实了吧,就能一解这忧思之苦了吧!

  “三夜频梦君”一下八句,正是写诗人自己的梦境:多日来,我频繁的梦到了你,我的兄弟。你的魂魄,总是手握我们的真情厚谊。虽然路途艰险遥远,你我相逢不易,但是可惜每次你只能匆忙离去。人世沧桑,江湖险恶,风大浪大,我的兄弟,你乘的那一叶扁舟,会不会倾覆于浩渺烟波,舍我而去啊?你曾有的凌云之志,就像你曾有的青丝华发,如今被时光染色,虽几多搔弄,徒增感伤……

  这样的梦境,是足以让诗人醒来神情恍惚的。昔日杜甫和李白同去东蒙山访问董炼师、范隐士时,曾“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情同手足。如今故友却生死未卜,怎能不让诗人挂肚牵肠?看京师,华盖如云,遮蔽天日,充斥着无数卑驽之辈。而李白才高八斗,却落得发配边疆,生死由天的下场,别说锦袍加身了,就连一个安稳的养老之处都遍寻不着。这哪里有天理?这哪里才是天理?

  “孰云网恢恢? 将老身反累!”这句其实也是诗人自己的哀叹。写《梦李白》的时候,杜甫身在秦州。《新唐书》记载,杜甫因“关辅饥,辄弃官去,客秦州。”可见当时杜甫也是分外落魄了。关中闹饥荒,一家人摸瓮不知明日炊,迫于生计,杜甫只得去秦州碰运气。回想起自己幼时便“开口咏凤凰”,待识书断字后,一心想“致君尧舜上”,到今天,却食不果腹,活着都是问题,状况之凄惨,也不在友人之下。

  论才华,两人更是不必多说。杜甫对友人的才华一向推崇有加。“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不见》),“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春日忆李白》)“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汨没一朝伸。文采承殊渥,留传必绝伦。”(《寄李白二十韵》)。但是,在这个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世道里,纵然两人的诗才独步天下又能怎么样呢?远,换不来居有定所;近,抵不了柴米油盐。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是的,李白死后,诗名独大,千秋万代流芳,只要中国人的生生不息,就有诗仙的无上荣耀。可是,这样的名声只能拿来聊以自慰罢了。若在人世时,再也不能共饮浊酒,再也不能互品诗文,那这满腹的思量,满腹的惺惺相惜之情,还与谁人知?还有谁人晓?

  人生在世,若有这样一个兄弟陪伴,哪怕穷山恶水,风云不测,又有何惧!

  月亮代表我的心

  ————张九龄•《望月怀远》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张九龄 《望月怀远》

  在中国所有与月亮有关的传说里,“嫦娥奔月”最为深入人心。《淮南子》有书:“后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嫦娥成仙后,独自居住在清冷的广寒宫。与夫君相隔天涯,饱尝思念之苦。嫦娥那凄苦的别后寂寞,把月亮自神话时代起,就已经和人世间的聚散分离紧紧的绑在了一起。所以,每当皓月当空,或是盈亏有致时,后人抬头仰望,把一腔幽思托付给皎洁的月色,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了。

  张九龄这首五律,正是咏月寄思的杰作。

  五律由于“自齐梁始,其来自远”,到了开元年间,体制发展已经完备。律诗字数、对仗、声律都有定格,因此具备着均衡。整齐、圆润、和谐的诸多特点,很适合誊物抒情。张九龄擅长写五言诗,曾被当朝宰相张说赞誉为“后出词人之冠”。名动京城。

  “海上生明月”一句,是有着五言古诗的风采的——俭省、质朴,气象雄浑。整个句子并没有用险词,也没有用险韵。只是用白描的手法,就刻画出了这个让人神清气爽的开阔场面。当一望无垠的大海,被月光染色时,那亘古不变,哗哗作响的涛声也变的无比温柔起来。月亮和大海,这是两个在人类看来属于永恒的物件,它们在诗人笔下交相辉映、相互映衬,拉扯出的是回荡宇宙间的浩渺。诗人以此意象开篇,可谓妙绝。

  情人,在中国古代多指感情深厚的朋友。这首诗是张九龄写给谁的?如今已经很难考证了。或许这并不重要,因为能让诗人可以“天涯共此时”的人,怕是彼此有着不亚于金兰之交的情意。这样的情意,是胜过任何交游轶事的。

  被思念缠绕的心灵,无法在夜里安然睡去。长夜漫漫,躺卧不安。“竟夕起相思”这里是补充“情人怨遥夜”,“竟夕”,一整夜,承接前句而来,是个流水对。日夜的长短,并不为谁的愿望有所增减。可是诗人却还是要“怨”,一个“怨”字,生动非常,可爱非常。那种被思念搅扰的坐立不安,于房内反复踱步的焦躁,仿佛就跳腾在了眼前。

  诗人怨来怨去依然不能成眠,又怪似乎是屋内烛光太亮了,摇曳跳动,搅的眼前不得安宁,于是起身吹灯熄蜡。却发现光线还是很亮。满地的月光,清冷、执着,无孔不入。反而更勾起张九龄的思念来。夜已经很深了,露水滋生,打湿了身上的衣裳,挂满了草尖树稍。还能怎么思量呢?

  张九龄是个响当当的汉子。大唐还处在开元盛世时,身居宰相之位的张九龄居安思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社会矛盾,扶持农桑,反对君王的穷兵黩武。收效很大。当时玄宗宠幸安禄山,安禄山讨伐契丹大败,张九龄力谏应该对安禄山军法处置,处以极刑。并预言安禄山必反。玄宗不但不听,还龙颜大怒。张九龄却不改初衷,凌然以对。也只有这等男儿,才能敢爱敢恨,才能用情至深,感人肺腑吧。

  诗到最后,已经是感情顺流而下,浑然天成了。陆机《安寝北堂上》有“照之有馀辉,揽之不盈手”之说。张九龄把这个意象采撷过来入己诗,别有一番风味。除了满手如水的月光,诗人无以为赠。可朋友间天涯海角相隔着,就连月光也无法赠送啊。还是姑且睡去,在梦中,或许我们就可以共同举杯邀明月了。

  张九龄就此搁笔。诗歌戛然而止。似乎写诗人真的已经入梦了。而我们,就在这个妙曼的千秋大梦里,找到了友人间温暖的微笑。

  朋友,你比我的生命更重

  ————元稹•《闻乐天授江州司马》

  残灯无焰影幢幢,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元稹 《闻乐天授江州司马》

  曹丕在《典论•论文》里说:“文人相轻,自古而然。”这似乎是没办法的事。文人以文章立命,而文章的得成,取决于很多因素。措辞技巧,思想内容,脉络张力,都能决定文章的好坏。相互之间阅读的时候,限制也会很多:自身阅历,感情倾向,知识水平、阅读习惯等等等等都会影响到对文章乃至文人的评价。从而莫衷一是。

  而在封疆社会里,文人们往往都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格的独立。不附庸皇权,几乎没有生存空间,更不用说造福天下苍生了。然而维护皇权,是不需要过多的文人墨客的。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各种利益犬牙交错时,文人之间已经不能用相轻概括了。转而是相互倾轧和互相拆台了。正是在这样的大气候下,白居易和元稹的相知相交,就实在是难能可贵、感人肺腑了。

  元稹和白居易的友情的开端,是在元和年间的一次科举考试上。那年元稹二十五岁,考中书判拔萃科。白居易三十一岁,进士科及第。两人一见如故,这段友情,只到死亡才能把两人分开。

  两人一生相互间写了大量的唱和诗,这类诗歌,被人成为“元和体”,这是在中国诗歌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尤其是这首《闻乐天授江州司马》,是元稹用血泪写成,字字都能映照出两人的金石之交。一经问世,即动人魂魄。

  诗是从身边的景物入题的。以写景来言情,这是中国诗歌的传统。让人称道的不是元稹写诗的手法,而是通过所写景物,反复渲染出来的那层层凄凉。在诗人眼中,原本明亮的灯火,忽然吞掉了火焰,“残”掉了。灯火的阴影骤然放大,摇来晃去,似乎一股阴湿彻骨的寒气从阴影里挥散出来。让人脊骨发毛。可是,为何元稹凭空看到这般凄惨的景象呢?

  ——“此夕闻君谪九江”!

  原来是诗人听到了白居易以近乎莫须有的罪名,给贬谪至九江的不幸消息。其实这个时候,元稹也是被贬之身。而诗人遭如此遇厄运的原因,说来却是荒唐非常。

  还是在元和五年,当时元稹身为监察御史,奉皇命回京城。路上在一家驿站里安歇。半夜,一个叫做仇士良的宦官也来投店求宿。强硬要求元稹让出客栈的上房。监察御史本是朝廷命官,宦官是阉党,不过是皇帝的家奴走狗,哪里有命官给狗让房间的道理?元稹自然不依,结果被仇士良打得血流满面。回头还恶人先告状。当朝宰相反认定元稹“年少轻威,失宪臣体。”一纸进谏,把元稹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后又改到通州任司马。

  诗人写此诗时,也是抵达通州不久,正卧病在床。病情很是严重,在诗人看来,已经到徒然等死的份上了。但是当听到白居易的遭遇时,对挚友的担心、牵挂,对飞来横祸的愤懑、悲怆,纠结在一起,形成了一股神奇的力量,点燃了元稹本来已如同枯灯般随时可以熄灭的生命力。他猛然坐了起来!

  “垂死病中惊坐起”,这句诗是有着让所有人为之震撼的力量的。“垂死”、“病中”取的是静态描写,“坐起”是动态,前者是压抑到最谷底,后者是力量突然的释放。然后用一个“惊”字串联起来,仿佛于平地处炸惊雷,真可谓是神来之笔。后来白居易读到了,在写给元稹的信中这样说到:“此句他人尚不可闻,况仆心哉!至今每吟,犹恻恻耳。”感动至深,不在话下。

  这首诗的精彩之处还不但是第三句。结尾收的也很漂亮。诗人撇开让他由病中坐的事情不谈,也不去计较自己震惊后的胸襟,却反过来用了曲笔,再次写起景来——“暗风吹雨入寒窗”,夜里的风自然是暗的。窗外风雨交加,已是一片险恶。而如今,风雨闯进了屋子,搅的本该是温暖的房间里一点暖意都没有了。收在诗人眼底的,尽是一番萧索的景象。这般凄苦,除了誊模诗人的心情外,不也正是当时黑暗险恶的政治环境的写照吗?诗人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诗歌就此以隽永结束。

  白居易在《赠元稹》中说:“自我从宦游,七年在长安。所得惟元君,乃知定交难。”在太多人感叹知人知面不知心时,元稹和白居易之间,用生命和时间守护了一个传奇。

  亲爱的,我爱你

  ————李商隐•《夜雨寄北》

  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李商隐 《夜雨寄北》

  李商隐的婚姻,对诗人自己来说,无异于一场悲剧。这并非因为姻缘本身是强制撮合,无情无爱。而是因为这场婚姻牵涉到的各方关系,葬送了李商隐一生“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的雄心壮志。

  唐宪宗时期,政治愈加黑暗。一次长安进士考试,举人牛僧孺、李宗闵在答卷中严词抨击朝政。这事被当朝宰相李吉甫得知后,大怒,认为两人狼子野心,对他十分不利。就在宪宗面前参了一本,说两人与考官有暧昧关系。宪宗信以为真,不仅没重用牛僧孺、李宗闵,还把几个考官降职处置。这等不公令朝野哗然一片。迫于压力,宪宗把宰相李吉甫降为淮南节度使。从此朝廷分为牛李两党派,相互倾轧不止。

  李商隐踏入政坛,得益于恩师令狐楚的全力举荐。令狐楚是当时的骈文专家,写得一手好文章。当李商隐写出《才论》、《圣论》后,得到了令狐楚的赏识。在他的指导下,李商隐的文章大为精进。“微意何曾有一毫,空携笔砚奉龙韬。自蒙夜半传书后,不羡王祥有佩刀。”学成后,诗人在令狐楚极力举荐下,终于得以中了进士。

  由于一些“难以启齿”的龌龊原因,李商隐应博学宏词科考落地。无奈之下,投奔泾原节度使王茂元手下当幕僚。王茂元珍惜李商隐的才华,遂把自己的幼女许给李商隐做夫人。这本是欢天喜地的事。但是,让李商隐得以为官入仕的令狐楚身属牛党,而李商隐的泰山是李党中坚。一纸婚约,把无辜的李商隐放置里外不是人的境地。牛党人认为这小厮忘恩负义,李党人认为这家伙心怀鬼胎。到后来,诗人落魄至“茂陵秋雨病相如”,也没有博得两党中任何一人的略微同情。

  如果生命可以假设,或许李商隐的命运会大不相同。若是李商隐没有迎娶王氏为妻,凭着诗人的才华,以及和牛党高官深厚的关系,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也并非只是梦话。但是,生命没有假设。李商隐葬送了仕途,如果迁怒于自己的妻子,在后人看来,即便不能接受,也能勉强理解。人世间,把自己的失意强加在妻子头上的丈夫数不胜数,若失意和妻子本身就有关系,还会促成更多的衣冠禽兽。

  可是李商隐不。

  他爱她。诗人对妻子的爱恋,清澈、缠绵。妻子尚在人世,他在掌纹深处里爱她。妻子撇他而去,他还踯躅在烛光旧影里,爱她。

  这首《夜雨寄北》,就是最好的证明:

  亲爱的,昨天我收到你的信了。

  在信中,你的思念落寂成行。你问我何时才能回家团聚,可是……可是亲爱的,这问题着实难住了我。请相信我的归心似箭,只是如今大雨阻路,无法前行,何时是归期,我还无从知晓。

  眼下,窗外夜雨交织,时而绵绵密密,时而淅淅沥沥。有时忽尓起了一阵风,吹的雨滴劈里啪啦打在屋檐上,粉身碎骨。我正倚在窗台沉默。这秋天的苦雨来的连绵不绝,阴冷刺骨,似乎永远不会停止。巴蜀之地的河川池塘,早该被秋雨注满了吧。雨儿打湿了我对你的思念。亲爱的,你知道吗?我正端坐在离你千里之外的寂寞里,在雨脚深处的愁苦里想你,一遍又一遍,潮水一样想你。

  我凭着记忆,描绘你的眉,思念你的好。也许这样的努力,可以让我稍稍穿越这凄冷的时空,更接近你一点点。亲爱的,如今,你又在做什么呢?你会不会一边刺绣一边想念着我呢?喔,别,千万别,那样我怕你一个不小心,会刺到你的手指的。我会心痛。是的,会很痛很痛。

  亲爱的,我多希望能和你快点再次相聚、再次秉烛夜谈啊。跳动的烛光,照亮你姣好的容貌,那张我在梦中凝视过无数遍的脸庞,定会为我的归来而绽放笑容的,不是吗?如果烛焰摇曳,晃的我们眼花缭乱,请让我携起你的手,轻轻将烛花剪去……亲爱的,那时,你会听到我的心跳,你会知晓如今我思念你的切肤之苦。

  我会告诉你,想念你,是一种无上的幸福。

  ……

  当一个人拥有这样的感情时,命运坎坷又何妨?抑郁多难又如何?温暖的感情守护着他,跋涉过生命里所有的寒冷。他,是无敌的。

  浪子无情情最深

  ————元稹•《离思五首》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 《离思》

  在史书里,元稹是个浪子。

  这一切还要从《莺莺传》说起。《莺莺传》是一部对后世影响很大的唐传奇,出自元稹之手。说得是如今早已广为人知的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后来《莺莺传》到了王实甫手上,给改编成更为经典的元杂剧剧目。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王实甫换掉了《莺莺传》的核心情节。

  元稹笔下的故事结局不是大团圆。张生辞别莺莺后,高中状元。但没有回来和莺莺完婚,而是选择抛弃了崔莺莺。整个故事变成了一场始乱终弃的悲剧。更令人哑然的是,张生还道貌岸然的宣称,崔莺莺是个举止放荡、水性杨花的女人,当时自己一时失足,着了她的道儿,这前前后后是个彻底的错误。抛弃莺莺就是迷途知返浪子回头,就是对先前错误的补救——这番言辞,几乎令古往今来所有的人都震怒非常。于是很多人存着劲儿去扒拉元稹写作的动机,以及张生、崔莺莺在生活里的原型。

  这一找可了不得。不少学者认定张生的原型就是元稹,崔莺莺就是早年元稹还在家时与之谈婚论嫁的远方亲戚崔双文。后来元稹进京赶考,博得了当时京兆尹韦夏卿赏识,因韦家势大,娶了其女韦丛为妻,把崔双文抛到脑后。《莺莺传》就是为自己的始乱终弃正名辩护的。这样等趋炎附势的行径,是丧失人格的。惹得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破口大骂:“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难倒元稹的用情,真的只是诡诈吗?或许并不像古人说得那样吧。先不忙为元稹分辩,也许可以从他的诗中觅得一二。

  《离思》是诗人写给亡妻韦氏的怀念诗。这类诗一共写了三十三首。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古今罕见。韦丛嫁给元稹不过七年,就撒手西去。这令诗人非常悲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两句起笔唯美到极致。沧海浩瀚深广,若拥有过沧海,别处的水景再美,又能算的上什么呢?沧海的比喻来自《孟子•尽心》“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门者难为言”。在亚圣的眼里,沧海一般永恒之物,是和圣人圣言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在天生情种眼里,用它来比喻感情之深厚,是再好不过了。

  沧海的茫茫唤起了巫山云雨的缥缈。巫山素有“巫山十二峰”、“三台八景”之说。其中神女峰最为秀美。变化莫测的云儿萦绕其峰,极尽物态,美不胜收。宋玉称这云为神女所化:“姜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别处的云儿,再美也是比不上巫山云雨的。沧海和巫云,这一前一后,一唱一和,引人跌入仙境。把感情轻轻笼罩在,一片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妙曼、朦胧之中。这样的感情像云像雾又像风,像是仙山神水里曲径通幽的玉宇楼阁,就算迷失在此,也是心甘情愿的吧。

  在中国古代,传统婚姻往往是个悲剧,和爱情毫无关系。

  《礼记•婚义》说:“合两性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可见婚姻首先的目的是为了男方宗世传宗接代。其次,婚姻主要作用还在于家族之间的联姻。这些目的性要远远高于婚姻中两个无辜人儿的意愿。为了婚姻的目的,两个从来没见过的人可以被包办,还没出生的孩子被指腹为婚,纵使两人有千般不满意,也得遵从封建礼法,耗尽余生。在这样僵硬的壳里,产生详情相悦的爱情,真的是麟毛凤角,少的可怜。

  而很显然元稹和韦丛不是这样的。开头两句诗,破空而入,委婉曲折,又以暗喻渲染缠绵悱恻,虽然明里没有着一字写情,但所有温柔尽现眼前。这样的诗句,没有才华断然写不出来,没有真情,更是写不出来的。

  第三句说起元稹自妻子死后的现状。花丛,比喻自韦丛去世后,诗人经过的众多美姬。美女入云,元稹却“懒回顾”。这是诗人夸其高标吗?不,并不是。诗人很快就给出了“懒回顾”的原因:“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生平尊佛重道。“身委《逍遥篇》,心付《头陀经》”,还曾和好友白居易共同约定:“待君女嫁后,及我官满时,稍无骨肉累,粗有渔樵资。岁晚青山路,白首同期归。”是渴望过上道家的那种隐逸生活的。诗人这里说“修道”,应该指的就是信奉道家一事。“修道”的另一种解释是重视品德学问的修炼。但是,不管怎么说,“修道”还只能算配角。“缘君”,对妻子的思念之情,才是重中之重。“修道”不过是诗人寄托哀思的手段罢了。

  整篇诗文,读来掩卷深思,所有曾经爱的心灵都会被深深感动。情真意切,绝非薄情寡义之辈可以刻意为之。“实多诈而已矣!”如何让人信服?

  元稹十五岁时,离开家乡,赴京城赶考,以明两经擢第。十五岁之前的毛头小子,和谁谈的起爱情?如果崔双文真有其人,而两人又确有婚约在身,恐怕也是长辈操办,强人所难,多半和爱情无关。没有爱情,又哪来的始乱终弃?

  元稹和韦丛婚后,生活困顿,“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吃的是糠菜,烧的是腐叶,连沽酒都无钱,还有拿夫人头上的金钗换!如果元稹真是的趋炎附势,那他肯定昏了脑袋,瞎了眼睛,自讨苦吃了。

  或许关于元稹是否放荡形骸、薄情寡义的争论,还将继续下去。可是,对于元稹深爱过的韦丛来说,当她手捧着诗人给她的满满幸福时,她对爱情的信仰,比任何人都确定不移。

  真爱无敌

  ————崔郊•《赠婢》

  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

  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崔郊 《赠婢》

  在这首七言绝句背后,流传着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根据范摅所撰写的《云溪友议》记载,这首诗是崔郊写给他姑母家的一个婢女的,这个女子虽然身份低微,但出落的楚楚可怜,清秀惹人。崔郊和她一见倾心,很快的陷入热恋。不过在古代,一个卑微的婢女是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后来这个艳婢被当时的显贵于钆买走纳为小妾。一次非常偶然的机会,崔郊见到了昔日的情人,不禁感慨万千,写下了这首诗。当这首绝句被于钆读到后,竟把婢女送给了孟郊,这件事一时被传为奇谈。

  单就这首七绝来说,诗中所蕴藏的无奈,是远远大于本该占据主角的爱恋的。与其说于钆是直接被两人的真挚爱情所感动,倒不如说是被诗中由无奈催生的“思考”所说服,因为这些“思考”而反复敦促自己去找寻字面下的真情,只有经历这样的反思后所悟到的真情才能最终促成始料未及的结果——这便是崔郊最大的成功之处。

  《礼记》曾云:“温柔敦厚,诗教也。”“诗教”说由此而来。在中国古代现实主义文学理论里,“诗教”说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原则。比如《毛诗序》中就认为诗歌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汉代的班固也说过诗歌“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到了唐代,“诗教”说得到了更充分的发展,先是韩愈提出“不得其平则鸣”,接着“下笔证兴亡,陈词备风骨”的孟郊,突破了“温柔敦厚”的藩篱,强烈主张“变愁为高歌”,“自鸣其不幸”。中国诗歌多数是抒情诗,当孟郊的这种“自鸣其不幸”的作诗法则自觉的参与到抒情诗的主观世界中时,其诗歌的感染力,是惊人的。

  《赠婢》的着眼点是崔郊写自己心上人被掠走的悲哀。这本是一己之痛,是自己的“不平”,本该就着自己的情绪感受反复咀嚼,但是崔郊的写法却开阔的多,因为崔郊的“不平”是有很强的代表性的,可以说是整个社会的“不平”了。

  “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前一句是孟郊用侧面烘托的手法描写婢女的美貌。公子王孙的追逐是因为婢女的姣好容貌,可是单单因为美貌就被追逐,实际上这个女子已经被降格到物的层面上,和漂亮珠宝、乖巧宠物一样,因其自身的“取悦主人”因素被竞价追求,像货物一般的被买卖、交换、收藏,总有一天会由于不再对她(它)感兴趣,而把她(它)弃之不顾的。仅仅因为这样的理由被追求的女人,身世不是像浮萍,确切的说——就是浮萍。

  绿珠,生在白州境内的双角山下。有着绝代娇,能歌善舞。是西晋首富石崇的宠妾。当时石崇和左思、潘岳等二十四人结成诗社,号称“金古二十四友”,经常互相宴请,每次宴客,石崇必命绿珠出来歌舞侑酒,见者都忘失魂魄。后来赵王伦专权时,旗下的走狗孙秀依仗权势问石崇索要绿珠,石崇不肯,被乱兵杀于东市。绿珠也落得个坠楼殒命的凄惨下场。

  崔郊用绿珠的典故入诗涵盖面是非常广的。武则天当政的时候,乔知之有个宠婢窈娘生的美艳多姿,“盛有姿色,特善歌舞。知之教读书,善属文,深所爱幸”,却被更有权势的武承嗣看上,并设计把窈娘抢到了手。可是窈娘不堪命运投井自杀了。乔知之最终也被武承嗣罗织罪名杀之。

  诗歌行文至此,崔郊用绿珠的典故曲折表达出的问题是非常尖锐的:如果有比“公子王侯”更有权势更加富贵的人出现,他又刚好看上了你手中的美人货物时,你该怎么办?或者那个人虽然没有公子王侯有权有势,但却有着石蝎一般的心肠,宁愿不要货,抱着玉石俱焚的念头背后使绊,又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突然提出,不仅让人瞠目结舌,更让人脊背上升出丝丝凉意。是的,该何去何从呢?崔郊用来抵挡这种悲剧的武器在哪呢?他不过是个穷困潦倒的秀才,无钱无权,按说早被排除在争夺圈之外。崔郊唯一的筹码,只是对心上人的一往情深而已。

  不过,这就够了。足够了。

  “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若没有苦苦的相思,是根本无法写出这样表面不动声色,暗中肝肠寸断的诗句的。侯门深如海,思念却比大海更深,,然而这样的思念似乎总会在无法逾越的现实面前,被逼进沉默的角落。在黑暗的沉默角落用心火熬炖泪水和苦痛汇成的汤。“从此萧郎是路人”,陌路的隔阂是残酷的,比这更残酷的是,明明知道两人你侬我侬情意仍在,还不得不只能把隔阂装作无法望穿。崔郊是知道自己没有金钱权势,但他更清楚金钱和权势换不来真挚的感情——和诚挚的感情相比,那些过眼云烟的金钱权势,那些让人望而却步的门第观念,又都算得了什么呢?

  当一个人被滚烫的感情充满时,他身上散发出的人性光辉,是能够让所有只能看到“物性”的凡夫俗子们自惭形秽的。是的,故事的最后崔郊像英雄一般抱得美人归,而他抱住的,不仅仅是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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