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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3年前你破那个案件的后续调查,说杀手有何人通信的习惯,这才忽然问到的。警官,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吗?”

  “嗯,那次我们在凶手的住所翻出大量没有落款的信笺。这令我们大吃一惊,你知道寄信人的地址是写在上面的,所以很少有人不写自己的地址。那些信笺被仔细地检查过了,上面谈论的都是风铃草连环杀人案的具体实施和细节。我们根据上面的邮戳通知了当地的有关部门,但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也可能是找不到寄信人,这个事情就被搁下了,也没有对媒体宣布,但是,我们知道,还有一个杀手没有被抓到,他甚至比另外那个更为可怕和难缠。你是想到了这个吗?”

  “是的,和我在书上看到的差不多。当然,我并非怀疑艾利就是那个人,他当时还是个孩子呢。我只是好奇为什么13年后这个城市再度出现连环杀手,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不希望是有人继续上次犯下的罪行。”

  “对了,医生,你对新的血字有什么观点。”

  “嗯,这个嘛,”医生略一沉吟,“我也想从不出来。你们鉴定的结果是,这次的字迹并不出于杀手之手。心理学界确实已经证明双重人格的存在,但是把双重人格引入这个案子,会造成调查的复杂化。再说,这种人格是相当罕见,所以要说是连环杀手自己写下这个血字,似乎并不可信。那它又会出自何人之手呢? 我想杀害艾利的凶手是最为合理的解释。他有可能是在嫁祸面具杀手。警官,我还有一点心理学观点上的看法,你要不要听听?”

  “哎呀,医生,你对我的帮助太大了,我很想听听你的高见。”

  “嗯,我从保罗先生的书籍中,得到了一种提炼。连环杀手在连续几次作案后,经常会出现手法上的改变。拿你破获的风铃草案件为例,所有被杀害的女性全部被用她们自己穿的丝袜勒死,开始的时候,警方并没有在尸体上发现性侵犯的迹象。但是,从第六次案件开始,尸体上就留下了精斑,至于丝袜勒死的这一环节没有变化。这意味着,凶手对原来的行为仍抱有兴趣,然而,这个兴趣,或是说满足感,比起第一次、第二次的尝试而言已经减退了。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这正像我们教导孩子时以奖励作为正刺激不断强化着孩子的学习过程,它最开始可能是一块糖,不过,一块糖作为正刺激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快就不再有意义了,奖励可能变成一个玩偶,一辆玩具小汽车,它开始慢慢增长。连环杀手也是如此,只不过不是获得物质奖励,他得到的是满足,不,说快乐更加贴切。但是这个快乐也是不断增长的,当风铃草杀手不再满足弓虽.女干之后,他开始了另一个崭新的尝试——奸尸——幸运的是,他没有走得太远——被你及时抓住了,不然他可能开始玩些更刺激的游戏,甚至增加刺激出现的频率。请注意,警官,我所说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渐进的,而且进程比较缓慢,我把它称为‘学习’过程。学习很可能不是出于满足,具体到这个案子,杀手确实可能因为艾利发现了什么而杀人灭口,但是,他却不太可能玩弄玛莎女士,制造这次的遭遇。回味面具杀手已经做出的四起命案,他干得很小心,没有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线索。警方有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人独立能完成的,因为每具尸体都没有死前挣扎的痕迹。但是,我的分析是,绝对系一人所为,他很难冒着风险找到一个伙伴完成这么恐怖的罪行。那么,这个杀手在城市一边杀害艾利,同时又在另一边巧妙地设下陷阱,我很难理解。从性格上分析,杀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他的谨慎,并且他是决不希望失败的。但是,在玛莎的遭遇上,我看到的是很多不确定因素。”

  “不确定因素,你是指玛莎不该在咖啡馆逗留那么久?”

  “嗯,警官,这算是一个,但还不是最主要的。杀手杀害艾利,当然可能顺便也调查了玛莎,了解到她的朋友多住在城外,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之下,她为什么不叫一部计程车呢?就算计程车不安全吧,叫警察护送回家也是可能的啊。(下注:美国的中型城市里,这样的做法绝非凤毛麟角,当然,在犯罪率较高的大城市里,就不太可能了。)莉莉西雅出现也是一个例外,从她的住处赶到玛莎路上的任何一个位置,应该都不会超过三十分钟,那么,玛莎被雨困住完全可以打电话给她啊。这个促使玛莎开枪的绝境就会破坏。另外,对杀手而言,除掉艾利就可以了,如果玛莎知道什么,他应该也可以轻松地把两个人一起干掉才对。为什么要找玛莎的麻烦呢,这一步看起来没太大意义。再者,亲自去处理不是更好些吗?被开枪打死的迪亚特要么不存在,要么是个心术不正的弓虽.女干犯。何必找这种人呢,这不是远远加大了自己的不安全因素吗?依照杀手的行事风格,不该如此弄险才对。除非……”

  “除非什么?”萨姆兰的情绪激动起来。

  

  Vol 11.本能(4)

  “除非,他握有一张别人绝对想不到的王牌!”

  医生的话叫萨姆兰警官一身寒意,他感觉到了潜藏着的巨大的黑暗,一个笑声正在背后耻笑着他的无能。

  “医生,你在抽烟吗?”警官听到对方那边发出“当”的声响,“ZIPPO?”

  “啊,好耳力,警官。动脑子的时候,我习惯抽上一支。差点儿忘了,房东安东尼先生也形成了一个不确定因素。当然,凶手有可能促成了房东姐姐的死,我把话说得再夸张一点,那个扎伤她的人可能也与之有关。”

  “嗯,这个我想到了,我去过肯德尔医院,但是没见到当班的护士。只是和主治医生简单地谈了,是他做出死亡判断的。他说医院里没有停过电,患者身上的器械也没有被人毁坏、拔出的迹象,应该是自然死亡,我打算明天再去找找那个护士。”

  “呵呵,您可真够忙碌的。对了,有没有去看容格的书……”

  医生的话被萨姆兰家电话急促的铃声打断了。

  “真是抱歉,我会去看的。非常感谢你的帮助,已经是新的一天了,您也赶紧去休息吧。哈哈,会的,有什么需要的话,我会再去找您和安妮小姐的。好的,晚安,沃勒医生。”萨姆兰说完,合上了手机。

  沃勒医生挂上电话,洗澡后湿漉漉的身体早已自然风干。他右手夹着烟,带着手套的左手从电话旁拿起了火柴盒,慢慢数着里面剩下的火柴……

  Vol 12.心理地图(1)

  保罗.佩顿从医院一回来就听管家说起远在美国的朋友打来了电话,顾不上洗澡,就打来了电话。

  “怎么样?是顺产吗?”萨姆兰关切地问候。

  “啊,很顺利,母女平安。”

  “嗯,那就好,那就好,”警官呵呵地笑着,“恭喜你呀,得了孙女。”

  “谢谢,萨姆,你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吧。案子办的怎么样了?”

  “不大好。保罗,你认识一个叫做赛斯.沃勒的人吗?是个三十多岁的心理医生。”

  “不,不认识,他在哪儿开业?”

  “波特兰市。”

  “萨姆,我可是住在英国约克郡啊。怎么可能认识你那里的心理医生!”

  “但对方认识你。哦,他是个中国人。”

  “中国人……长什么样子?”

  “大约六英尺高,身材匀称,肤色很白,不戴眼睛。有印象吗?他说和你曾见过一次,你还把我跟你的合影给他看过的。”

  “哦,我想起来了,那是12年前我中国之行结识的一个年轻人。他那时候的名字叫什么花儿来着……”

  “啊?花儿?”

  “是啊,好像是,嗯,百合?……啊,不,是莲花,莲花,他叫艾莲。”

  “艾莲……”

  “这么说,萨姆,你见到他了。他一定给你帮了不少忙吧。”

  “你怎么知道?”

  “如果真的是他,就一定可以帮助你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到21岁,就已经算是老手了。”

  “你指的是哪个方面?”

  “犯罪心理学方面,当时我也很惊讶。中国的心理学研究发展得很缓慢,他那时候在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学习。你知道,如果他想出国的话,国外的高等学府也不会承认他的大学学历,他必须从头学起。但是,他在对案件背后的心理内容进行分析时却准确而带有预示性,我不理解他是怎么做到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师自通。”

  “哦?可是听他诊所的一位小姐说他早就得到了IPPA的高级咨询认证啦。”

  “天啊,真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那可是国际认证,走到哪儿都吃得开的。如果是他的话,我想也很可能,他以前在国际心理学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萨姆,你知道我不是自傲的人,但当中国的官员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确实没当回事。不过我们坐下来一起聊你的案件时,我发现他的直觉极为惊人。对于杀手的分析头头是道,那时候,我还没能把你的书写完。我很高兴能遇到这样的年轻人,就和他一起用餐。他也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给他谈起不少案件,说真的,萨姆,幸亏我只和他一起度过几天,要是时间再多些,怕是也会被他问倒了。”

  “可他说你们是一面之缘。”

  “哈哈,萨姆,你没到过中国,当然不了解中国人的词汇。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只有很少的接触。”

  “嗯,我明白了。那么,你见到他的时候,注意过他的左手吗?比如说残疾,或是有某种皮肤病。”

  “你为什么要这么问?我不记得。”

  “他一直带着手套,咨询的时候都不摘下来。”

  “……那也该是我离开中国之后的事情了。他身上确实有很多伤疤,可我不记得手上有啊。就是有,也用不着一直戴着手套。”

  “很多伤疤?”

  “嗯,每条胳膊上都有一二十道伤痕,你说我该用什么形容?”

  “严重到需要遮掩吗?”

  “我不觉得,他身上最大的一块伤痕是被子弹擦过形成的烧灼痕迹。听有关官员说,艾莲曾经成功地制止了一起银行抢劫案,也是那时候受了伤。不过我记得那是在右上臂。为什么问这个?”

  “不,没什么,好吧,让我们言归正传。你对面具杀手有什么看法?”

  “白种人,年龄约是30至40岁,应该没有犯罪记录。萨姆,我依照发现四具尸体的地址,查找了地图,进行了心理地图分析。”(下注:犯罪心理地图是由英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坎特提出的。震惊英伦半岛的连环奸杀案件中,被害女性达二十多名,最令人发指的是部分被害人被浇上汽油……在这起持续一年多的案件中,警方找到坎特博士帮助调查。经过不懈努力,坎特建设性地提出了心理地图假设,根据案犯作案地址上的疑点,发现共有两名彼此不通气的杀手。随后画出了杀手可能居住的区域,并借助心理形象疑凶再现的方法,协助警方抓获了两名凶手。坎特于199?年在其著作《犯罪的影子》中正式提出心理地图的科学解释。作者斗胆认为,他在书中依照这一方法对世界第一悬案“开膛手杰克”——此案过于著名,在此不再叙述——做出的标记和分析是成功且准确的。)

  白种人?萨姆想起小埃迪说黑色的人……不过,很有可能埃迪没有看清楚,或者,那个人戴着头套作为遮掩。

  “有没有可能是黑人呢,或是替他种族的人所谓?”警官还是提出了疑问。

  “不太可能。我对欧美发生的众多连环杀人案进行了大量的追踪分析。我注意到一件有趣的情况,黑人杀手往往只针对自己的同类,要么就是出于报复而杀死白人,但是很少见既杀害黑人又杀害白人的。白人杀手就不一样了,他们中有一些种族歧视者,一方面他们把其他种族的人看作猪狗不如,另一方面他们也攻击自己的同类。你一定注意到了,杀手对尸体的残害,也一定发现这与通常的案子有很大区别。杀手既然割去被害人的脸皮,那么,又为何让他们那么快地被人发现?其目的是什么,我还不能完全清楚,但可以断定,他这种做法,首先基于他不正常的心理,还有就是他可能有着某一顽强的信仰或理论。剥去面皮在这里可能有两个意义,第一,他不得不这么做,有一种强烈的精神作为他行为的依靠;第二,他在标志他杀人的特点。你给我传真过来的作案地点,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并且,为了分析更准确,我联系了坎特先生。他对我的观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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