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你一生只去过一次,以为去一次便足够,或者找不出去第二次的理由,甚至是丧失了去第二次的心。很多地方你一生会去几次,但要更多是没有的了。另有些地方你总是在它的怀抱里流连,有时自以为走了很远却尚未走出它黄昏里狭长的影子。
只去过一次的地方令你熟稔而渐陌生,去过几次的地方令你陌生而渐熟稔,而你总归要回去的地方是无所谓距离感的。
你一直以为,去某一个从未涉足的地方,一定有一个丰满的理由,也许是为它的名字听起来像一个童话,或者你挚爱的一个朋友;也许是为它的历史悠久,风景秀丽,迷倒了无数访客,用一种神秘的魅力隔空挑逗着你跃动的好奇心;也许是为那里有一个把你等待的人,那个人将和你一起书写一段谁也意想不到的故事。又或许,你只是想散散心,而它离你正好不远也不近——远了容易疲惫,近了没有意思——恰当的距离仿佛是上天的安排。你规划好路线,就带上足够的行囊出门了。
你一直以为,去某一个从未涉足的地方,总要留一些纪念。当然,讲究举止的你自不会在廊柱摩崖上留下你那注定不能流芳百世的名字,你只会去写生,去拍摄,用你时不时向熟人炫耀的一切凝固时间的技术,似乎如此便证明微不足道的自己,像一条小溪终将干涸却流过了这片天地。你去山林里采花,去沙滩上捡贝壳,把异域的一部分带回你的花园和房间,却不曾注意到那花朵和贝壳,也由于你而完成了一场远行。
是的,你一直以为,应该是某个生命或某一种温存,成为你此行最大的秘密。就像记住一座村庄,不因为辽阔无比的草原,而由于成群结队听牧歌的牛马;不因为不断翻涌的金色麦浪,而由于青筋暴露皮肤黝黑的农民。就像记住一座城市,你不会记住它的高楼大厦,不会记住它的车水马龙,不会记住五光十色的霓虹,也不会记住乌烟瘴气的路口,你甚至不会记住贩夫走卒在路边的吆喝与挣扎,不会记住拾荒者在所有鄙夷的目光中弯腰的一瞬……你只会记住某一个让你心动的身影,心动里饱含着所有正面的感情。这一幕可能出现在咖啡店浓郁的香气后边,或山顶公园林荫下的木椅一角。你可能与他有缘,或与她无分。最具味道的是,虽然彼此素未谋面,但你曾与之交谈,借助发达的现代通讯,而咖啡店或山顶公园,不过是事先约定的某一个地点。你历尽艰辛终于走到了这里——别人不会知道你向多少路人打听了多少次,不会知道你曾自以为是地走过了多少冤枉路,不会知道你到大汗淋漓时才发现带少了一包纸巾,不会知道你跑了几公里才买到一瓶水。反之亦然。两座城市能结为友好城市却因隔着千山万水甚至汪洋大海而永不得相见,人与人想相见亦是如此艰难。而相见之后的悲欢离合,终是你所能预想却不能预料的。
你会发现,你记住这个人胜于熟悉一座小城,而你将在忘掉这个人的同时模糊其所在的地域。一个地方再浩瀚无边,在你心里也不过为一个渺小的人所左右。而当你想把这个渺小的人忘掉的时候,其更渺小如落进眼底的沙粒,使你痛苦地抖动当初无所不含的眼睛。
你终究会发现,你虽可能成为别人心上的地标,却不为任何人而存在。别人有权把你记住,也有权把你忘怀,连同你口中吐露的每一座村庄或城市,甚至头顶的每一朵云或伞缘的每一滴雨。你要做的,是回到把你送走的地方。在那里你成为你自己,即使你脸上的皱纹依然生长,而渐缓的心跳不再加速。时间吞噬着你,如同秋天吞噬着树枝上金黄的叶片,但你见证了春夏,身上布满了它们的血肉和骨头,已然活过,便是到了你归根而无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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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我已经阅读并点赞,我的《同行》,欢迎回访支持哈!
继续加油
回复 @Grace蚊: 好的!
文章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只要去读定会被吸引,不错的!
很赞啊,大才子。
棒棒哒!
写得很好,很羡慕你
回复 @真菌: 谢谢夸奖,你也可以的~
加油(ง •̀_•́)ง
回复 @立莹: 好的!
棒棒的,加油↖(^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