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雨丽跟我在咖啡屋会面的第二天我去了面包店,而那里已经关门上锁。我拨打她的电话,对方无人接听。果然消失了不成?不知至礼是否知道这件事,我没着急联系他,因为我尚未想好如何去跟至礼说明。你女朋友让我转告你,她打算跟你分手,而且她还怀了你的孩子。此话一出,我估计至礼会立刻崩溃,实在太过于戏剧性了。谁能想到雨丽会这般决绝。

  我原本等至礼打电话给我。如果见到面包店锁门,而且雨丽的电话也打不通,至礼首先会给我打电话,我自信。不过事实相反,好几天过去了,至礼不但没有打电话给我,而且我打电话给他时他竟还关机。连续四五天我都联系不上。我担心至礼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把雨丽和至礼之间的事情据实告诉妻子,看她有何办法。

  这个女人心太狠,至礼跟她分开是好事。这是妻子的第一句话。她分明是嫌弃至礼没有钱,这是妻子的第二句话。定是找到了比至礼更好的男人,比至礼有钱,或者比至礼有势的老男人,这是妻子的第三句话。

  女人到底了解女人,妻子的点评一针见血。我问她要不要跟至礼的父母说,妻子摇头,建议我去至礼学校看看,实在找不到的话再告诉他爸妈。当天下午我便去了学校,找到至礼的老师,老师说没见过,因为他现在是实习阶段,应该不会在学校。实习,我突然意识到至礼其实早该实习了,但他好像没有实习过,大多时间在雨丽面包店待着。

  我从老师那里得知至礼的宿舍,去的路上恰好遇到他的同学。同学说至礼在宿舍。

  “至礼这些日子天天喝酒,不知什么情况。”同学说,“是不是感情受挫?”

  “或许吧。”我回答。

  同学把我带到宿舍,至礼正躺在床上睡觉,走近时闻到他满身酒味。我试着叫醒他,可摇晃了半天他没反应。我在那儿等了半个小时,他仍旧不醒。最后我只好回去。

  第二天下班我直接去了至礼宿舍,至礼刚刚清醒,正穿衣服准备下床。我告诉他不如去外面散散心。至礼没有说话,不过下床后他老老实实跟我出去了。

  “雨丽怎么跟你说的?”出校门后,我问至礼,

  “没怎么说。”

  至礼把车窗全部按下,右手手臂放在窗沿,手掌撑着下巴,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雨丽跟至礼说了什么,有没有把怀孕的事告诉他,这些我还不清楚,所以不敢多去探问,等着至礼能主动跟我说。可至礼三缄其口,我问他答,我不问,他就坐在那里,撑着下巴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我本意是带至礼去吃饭,可他说不饿。开着车,一时也想不到去哪里合适。回家,妻子在的话至礼想必更难开口,这种事,越少人出面越好。而且至礼酒气未散,妻子向来反感家里有酒味儿。我在外面喝酒,从来不喝多,稍微有点酒味也等散去后才回去。这个时间城区内堵车,我就一直在外环行驶,开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落脚的地方。等到差不多七点钟,至礼才开口说找地方吃饭。我把车停到摆夜市儿的路口,两人要了几个小菜,要了一箱雪花啤酒。

  “爱情永远抵不过现实。”至礼饮下一杯啤酒后说。

  感情这种东西劝慰是最无济于事的,唯有靠时间慢慢去消磨。一个因感情而受伤的人,这个时候需要的是聆听者,一个站在他这边的忠实聆听者比劝慰更重要。

  坐在至礼的对面,我没敢多喝,只是吃了些菜填饱肚子。至礼说完“爱情永远抵不过现实”这句后,好长时间没再开口,一味地罐啤酒,四瓶不到二十分钟就全部下肚。进而两腮红润起来,直延伸的脖颈处。醉意起来后,至礼才开始畅所欲言,感慨爱情的脆弱,大谈女人的现实,抨击现实社会的金钱利益。我没有阻止他喝酒,饮酒也是种疗伤之法,算不得最佳,但是也不无效果。喝了酒至礼才将心中的怨气发泄。不过至礼未提雨丽的所作所为,他只是不满,对现实的不满,对现实中的感情的不满。

  发泄罢郁闷的情绪,我问他知不知道雨丽怀孕的事。听到我问话,至礼轻蔑的笑笑,低下头看着面前的酒杯。

  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他说,不是我把她弄怀孕的,是那个男人。我就跟她做过一次,非要赖在我身上。不过也说不定,说不定还真是我的孩子。而那个男人不知道是谁的,雨丽肯定跟他说是他。雨丽会把孩子生出来,然后那个男人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去抚养。孩子慢慢长大了,二十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身边的父亲并非亲生父亲,于是满世界去找我,最终找到了我,我俩父子相认,孩子回到了我身边。

  此时的至礼业已满身醉态,背诵电影台词似乎无休无止。甚至还说,孩子长大后认识到母亲年轻时的所作所为,痛恶至极,发誓与母亲此生再不相见。

  一箱啤酒,我喝了不到两瓶,剩下全被至礼收拾干净。虽然不是白酒,但走的时候至礼已无自持之力,好不容易上了车。到学校宿舍,也几个舍友的帮助下才把他放到床上。

  我回到家已近十一点,妻子没睡,进卧室时她正在读我放在床头的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

  我洗了个澡,上床前又去客厅茶几抽屉里嚼了块炫迈口香糖。这时我特意放这里的,就为哪天喝多了去掉口中的酒气。

  “你那个兄弟怎么样?”

  “挺伤心的。”

  “没事的,人只有经过痛苦才会成长,这件事之后,至礼肯定会大有不同。”

  妻子对至礼的关切仅限于此,接着她跟我谈及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无人生还》是她看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虽然只看了十几页,但已被故事中的阴云所吸引。

  “这就是输液,一点一滴的渗入,过程中并不觉得什么,直到死亡那一刻才意识到恐怖所在。”妻子发表评论说,“阿加莎克里斯蒂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头脑。”

  “写小说的人,都会有些不同。”我附和道。

  “你也读过不少书,为什么不去写写。”

  “我?这种东西我写不来。”

  “不是说非要写侦探类的嘛,写一些爱情的,像郭敬明那样的小说。”

  “那个我也写不来。”

  “为什么?”

  “我不喜欢那样的小说,就算写,我也要写些有意义的。”

  “鲁迅那样的?抨击社会时弊?”

  “上学的时候也想过以后写小说,比如说君特格拉斯,或者卡夫卡,我热衷于这样的。”

  “卡夫卡我听过,《变形记》是他写的吧。”

  “还有《审判》和《城堡》。”

  “那你为什么不写了呢?”

  “不懂生活的缘故吧?”

  “不懂生活?什么意思?”

  “我觉得写作的人要置于生活之外,但不是完全之外,要一只脚在生活,另一只在生活之外。不只要享受生活,还要感受生活,不能单单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还有在奔波之余观察生活。”

  “你呢,你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生活。”

  “为生活而四处奔波,奔波之余享受生活。”

  “左右就是无法安下心写作。”

  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妻子也不再继续往下问,把书放在枕下后躺下睡了。

  我伸手关了天花板上的吊灯。月光笼罩着,卧室里略显空明,风掀动窗前米黄色帘子,地板上的影子左右浮动。我亦无心睡眠,思绪不得宁静,至礼的事和妻子怀孕的事交织着不断浮现,兵乓球般你来我往。从老太太那里得的八卦镜放在门框上,明显的我能看出那里闪出的光亮。

  月光逐渐暗淡,狭小的屋子里更显幽暗,我几乎看不到身边妻子清瘦的脸。再过一会儿,我听到雨击打玻璃的声音,清脆而响亮。

  没有开灯,我拿起手机,借着屏幕微弱的光起身关了窗户,也拉上了窗帘。回到床上后闭上了眼,静静聆听这生活中难得的雨声,任凭时间穿过指缝。后来雨越下越大,意识里好像房间都被淹没了。

  翌日醒来雨还在下,不过已无昨晚的滂沱之势,淅淅沥沥的仿佛透过细腻的滤网。我问妻子要不要我开车送她上班,她说不必。

  我也提早出发了一会儿,雨天路上堵车严重,迟到的话这个月的满勤奖就没了。天气凉爽宜人,车窗开些,潮湿的空气灌入车内,包饶我的屈身,由内之外感到通体舒畅。等到中午的时候雨才算完全停止,阳光瞬时逆袭,城市又被炙热的光线烘烤。高温从水泥路的缝隙中散出,飞升至半空,然后四处蔓延,伸展到各个角落。我甚至担心那些蛹一样行驶在路上的车,会不会被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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