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而然父亲手里的少年的自行车归我所有,每天出门我都骑着,同时也穿上了那件风衣。我还是经常去华莱士看看,希望有天能和少女碰见。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日我直待到华莱士晚上关门,出门骑上自行车要走,少女蓦地出现了。少女一眼辨认出了我。
哦,我好像见过你,你曾经是不是去我工作店里买过风衣,对,就是你身上穿得这件。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自上次我们再没有见过了,你去哪儿?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你还是老样子……
少女说个不停,而且非常高兴。我也非常高兴,便顺势请她去看电影,少女欣然答应。我让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路上她不自觉搂住了我的腰,而且还把头贴在了我的背上。那一晚我真是高兴极了。
我承认少女认错了人,把我当成了那个曾经在店里跟她表白的莽撞无知的少年。但我怡然接受了。
某天我带着少女去监狱探望少年。少年已经剃了光头,少女见到少年后没有认出他。少年见到少女也十分不好意思,我们也没聊多少,我只是简单安慰了少年几句便走了。少年只是被判了无期徒刑。我经常性的去监狱跟少年聊聊,直到我和少女结了婚,有了孩子。少女无论如何不答应我再去监狱,让我和那个罪犯断了关系。她以分手要挟我,我不得不答应。
许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忆杀死父亲那天的场景,说什么也想不起来我为何要拿起那个哑铃。父亲进来时我正在做俯卧撑,趁他不注意我从地上捡起来哑铃。在他辱骂我的时候,其实哑铃一直被我藏在身后。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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