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十岁的生日

  一九七二年农历六月十八,是我二十虚岁的生日,我们江浙一带的人过生日习惯于以虚岁为准。

  那天一早我就想好了,下午收工后早一点到食堂去排队,买二碗红烧肉来庆祝一下自己的二十岁生日。

  说起连队食堂的小菜,我们几乎天天餐餐都是吃“三分萝卜”(就是化三分菜票买一碗萝卜)。这萝卜里没有一点油气,只放了一点盐,而且萝卜往往没有烧透烧酥,吃起来夹生的还略带点苦味。食堂里有时也会给我们弄几碗红烧肉来买,但一般都很难买得到。 所谓的“红烧肉”,就是用最小的碟子盛起来的只能摊平碟底的,几块切得很薄的,面积比现在的麻将牌还小的红烧猪肉,一角五分一碗。按照我们当时的胃口一口气可以吃它十碗,但是吃不起的,没有那么多的菜票。

  我们连队有近二百人,所以要买到这红烧肉是非常难的,最起码开饭前你要早二、三十分钟去排队,而且一定得排在第一,不然的话是买不到的。如果遇上食堂里的职工在里面“开后门”,那你再排在第一也没用了。

  还算幸运,打听到了那天晚餐正好有红烧肉卖。一收工我连脸都没洗一把,早早地就等在食堂卖菜的右窗口前了,终于排到了第一。开饭了,想不到我的卖菜窗口迟开了几秒钟,那个左窗口的战友一下子把那几碗红烧肉全包了。我眼看着红烧肉一碗碗地倒向她的碗里,我拿着碗伸着手急急地朝里喊着:快给我买二碗肉呀,快呀,一碗也行,快!可是来不及了。哎,又是“三分萝卜”。

  我捧着“三分萝卜”和半斤饭,心里真的很难受,还没走到寝室前,眼泪就“哗哗”地下来了,止也止不住了......

  七三年的夏天,也就是我二十周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参加完南京大军区的游泳比赛兴高采烈地回到了杭州,浙江军区的首长要为我们开庆功会,通知我们第二天晚上聚餐,我说我要请假回宁波去。当大家得知第二天正好是我的二十周岁生日时,都来留我劝我,要我在杭州过生日。可是我回家心切,执意明天一早就要回去。

  公元一九七三年七月十七日(农历六月十八)的早上,留我不住的体训队指导员和队长来了,兵团政治部宣传处的干事来了,我们游泳队的男女队员和二位教练全来了,大家乘着解放牌大卡车一直把我送到了杭州城站......

  就这样,在我二十周岁生日的那天,我结束了我一生中最难忘的军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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