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雨丽跟我在咖啡屋会面的第二天,十七点三十分下班后我去了面包店,可是那里已关门上锁。我拨打她的电话,对方无人接听。她果然消失了,我自言自语道。不知至礼是否知道这件事,我也没着急联系他,因为心里面,我尚未有合适的话去跟至礼说明。你女朋友让我转告你,她打算跟你分手,而且她还怀了你的孩子。此话一出,我估计至礼会立刻崩溃,实在太过于戏剧性了。谁能想到雨丽会是这般决绝。

  我原本等至礼打电话给我。如果见到面包店锁门,而且雨丽的电话也打不通,至礼首先会给我打电话,我自信。事实却相反,至礼不但没有打电话给我,而且,我打电话给他时,他竟然关机。连续好几天我都联系不上。我担心至礼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把雨丽和至礼之间的事情据实告诉妻子,看她有何办法。

  这个女人心太狠,至礼跟她分开是好事。这是妻子的第一句话。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全是借口,妻子说,定是找到了比至礼更好的男人,而更好,无非是比至礼有钱,或者比至礼有势。总之,是至礼远远比不上的男人。

  女人到底了解女人,妻子的点评一针见血。我问她要不要跟至礼的父母说,妻子摇头,建议我去至礼学校看看,实在找不到的话再告诉他爸妈。当天下午我便去了学校,找到他的老师,老师说没见过,因为他现在是实习阶段,应该不会在学校。实习,我突然意识到至礼其实早该实习了,但印象中他好像没有实习过,倒是经常来面包店帮雨丽卖面包。

  我从老师那里得知至礼的宿舍,去的路上恰好遇到他的同学。同学说至礼在宿舍。

  “至礼这些日子天天喝酒,不知什么情况。”同学说,“是不是感情受挫?”

  “或许吧。”我回答。

  同学把我带到宿舍,至礼正躺在床上睡觉,走近时闻到他满身酒味。我试着叫醒他,可摇晃了半天他没反应。我在那儿等了半个小时,他仍旧不醒。最后我不得回去,决定明天再来。

  第二天下班,我从公司直接去了至礼学校。至礼刚刚清醒,我到宿舍时他正穿衣服。我告诉他喝酒睡觉解决不了问题,不如去外面散散心。至礼没有说话,不过他穿上衣服和鞋后,老老实实跟我出去了。

  “雨丽怎么跟你说的?”出校门后,我问至礼,

  “没怎么说。”

  至礼把车窗全部按下,右手手臂放在窗沿,手掌撑着下巴,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雨丽跟至礼说了什么,有没有把怀孕的事告诉他,这些我还不清楚,所以不敢多去探问,等着至礼能主动跟我说。可至礼三缄其口,我问他答,我不问,他就坐在那里,撑着下巴看旁边一闪而过的风景。

  我本意是带至礼去吃饭,可他却说不饿。开着车,我一时也想不到去哪里合适。回家?妻子在的话至礼想必更难开口,这种事,越少人出面越好。而且至礼酒气未散,妻子向来反感家里有酒味儿。我在外面喝酒,从来不喝多,稍微有点酒味也等散去后才回家。这个时间市区里堵车,我只好在外环行驶,开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落脚的地方。等到差不多七点钟,至礼才开口说找地方吃饭,似乎也意识到无处可去。我把车停到摆夜市儿的路口,两人要了些烧烤,要了一箱雪花啤酒。

  “爱情永远抵不过现实。”至礼饮下一杯啤酒后说。

  感情这种东西,劝慰是最无济于事的,唯有靠时间慢慢去消磨。人区别于动物,也是在感情这方面最为显著。一个因感情而受伤的人,这个时候需要的是聆听者,一个站在他这边的忠实聆听者。这也是多年来的亲身体验,我现在的身份就是至礼的聆听者。

  坐在至礼旁边,我也没敢多喝,因为还要开车,吃了些烧烤填饱肚子后,啤酒才下了半罐。至礼首先对感慨爱情的脆弱,接着偏激的指责女人的现实,最后展开对金钱利益的抨击。我没有阻止他喝酒,饮酒也是种疗伤之法,算不得最佳,但是也不无效果,无论是哪方面。喝了酒才会将心中的怨气发泄,清醒的时候,谁也不会向人倾吐忧愁。奇怪的是至礼并未多提雨丽,也未埋怨雨丽的所作所为,他只是感到不满,对现实的不满,对现实中的感情的不满。

  至礼有几分醉意的时候,我问他雨丽有没有说她怀孕的事。听到我问题,至礼轻蔑的笑笑,然后看着杯中的酒,低头说:她说了,什么都说了,她说会把孩子打掉。当然也许不会,因为不足满月,那个男人不会知道是谁的孩子。还以为会是他的,然后细心把孩子抚养成人。等三十年之后,孩子长大了,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身边的父亲并非自己亲生父亲,于是开始全世界寻找我,最终我俩父子相认。你看,孩子还是我的。

  至礼自以为是的演说,电视剧情似的出现在我眼前。甚至还说,孩子长大后认识到母亲的年轻时的所作所为,痛恶至极,于是离家出走,与母亲此生再不相见。这是从至礼口中说出的,对雨丽最狠的怨言。

  一箱啤酒,我喝了三罐,剩下的至礼收拾干净。虽然不是白酒,但走的时候至礼已无自持之力,我搀着好不容易将其送到车厢,到学校,几个舍友的帮助下才把他放到床上。

  几个舍友和至礼相处的都还不错,也知他是感情受挫,所以很理解他现在的样子。临走时我还是请他们帮忙,多去劝劝至礼,虽然用处不大。

  》》》》》

  回到家已近十一点,妻子没睡,进卧室时她正在读我放在床头的小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

  我洗了个澡,上床前又去客厅茶几抽屉里嚼了块炫迈口香糖。这时我特意放这里的,就为哪天喝多去掉口中的酒气。

  “你那个兄弟怎么样?”躺倒妻子身边后,妻子问我,

  “挺伤心的。”我说,

  “没事的,人只有经过痛苦才会成长,这件事之后,至礼肯定会大有不同。”

  妻子对至礼的关切仅限于此,接着她跟我谈及了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是她看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虽然只看了十几页,但她已经感到阴云密布。

  “这就是输液,一点一滴的渗入,过程中并不觉得什么,直到死亡那一刻才意识到恐怖所在。”妻子发表评论说,“阿加莎克里斯蒂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头脑。”

  “写小说的人,都会有些不同。”我附和道。

  “你也读过不少书,为什么不去写写。”

  “我?这种东西我写不来。”

  “不是说非要写侦探类的嘛,写一些爱情的,像郭敬明那样的小说。”

  “那个我也写不来。”

  “为什么?”

  “我不喜欢那样的小说,就算写,我也要写些有意义的。”

  “鲁迅那样的?抨击社会时弊?”

  “上学的时候也想过以后写小说,比如说君特格拉斯,或者卡夫卡,我热衷于这样的。”

  “卡夫卡我听过,《变形记》是他写的吧。”

  “还有《审判》和《城堡》。”

  “那你为什么不写了呢?”

  “不懂生活的缘故吧?”

  “不懂生活?什么意思?”

  “我觉得写作的人要置于生活之外,但不是完全之外,要一只脚在生活,另一只在生活之外。不只要享受生活,还要感受生活,不能单单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还有在奔波之余观察生活。”

  “你呢,你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生活。”

  “为生活而四处奔波,奔波之余享受生活。”

  “左右就是无法安下心写作。”

  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妻子也不再继续往下问,她已有些困倦。

  此时天花板上的吊灯业已关上,妻子手里的书放到枕下,夜色笼罩着卧室,房间里略显空明。我们开着窗户,夜风掀动米黄色帘子,月光下的投影在地板上浮动。由鼻腔入肺的空气清凉而富有湿气,仿佛来自森立中深邃的山谷。逐渐的月光隐去,狭小的屋子里更显幽暗,我几乎看不到身边妻子清瘦的脸。再过一会儿,我听到雨击打玻璃的声音,清脆而响亮。

  没有开灯,我拿起手机,借着屏幕微弱的光起身把窗户关上,同时也拉上了窗帘。回到床上后,我躺下来闭上眼,静静聆听这生活中难得的雨声,任凭时间悄然穿过指缝。

  第二天醒来雨还在下,不过已无昨晚的滂沱之势,现在是淅淅沥沥,仿佛透过细腻的滤网。我问妻子要不要我开车送她上班,她说不必。

  我也提早出发了一会儿,雨天路上堵车严重,迟到的话这个月的满勤奖就没了。天气凉爽宜人,车窗开些,潮湿的空气灌入车内,包饶我的屈身,由内之外感到通体舒畅。等到中午的时候雨才算完全停止,阳光瞬时逆袭,城市又被炙热的光线烘烤。高温从水泥路的缝隙中散出,飞升至半空,然后四处蔓延,伸展到各个角落。我甚至担心那些蛹一样行驶在路上的车,会不会被烤化。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