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我在淘宝买了两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一本是《无人生还》,一本是《罗杰疑案》。32开,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每本差不多十元,当然是盗版。上学时读的多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阿加莎的读了有好像有三本,那是还是在图书馆借阅的。因为被福尔摩斯所折服,所以,那时对其他人所猪的侦探类不无鄙夷,觉得无非是仿写,不会有什么出众。
现在为何突然对阿加莎的小说感兴趣,是因为至礼。周末他去找雨丽逛街,下午去我公司,正好赶到下班,于是让我送他回学校。早上我特意把斯蒂芬金的《尸骨袋》带到公司,打算无聊时看几页。我把书扔到副驾驶座位,至礼上车后翻看起来,问我喜不喜欢看侦探。我说读过《福尔摩探案》。
“是嘛,厉害了我的哥。”至礼表示佩服道。
他说他也读过,确实不错,不过他还是比较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为什么,我问他。
“够真实,福尔摩斯过于扯淡了,现实中不好找。”至礼回答。
我没有辩驳。至礼建议我买几本读读,我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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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雨丽做的吐司面包妻子特别喜欢,吃完两袋后还让我去买。那天下午,赶好至礼也在,进去面包店,我看到他正在跟雨丽在里面蛋糕,雨丽正教他如何用奶油在蛋糕描花纹。两人亲密的模样似乎比眼前的蛋糕更有味道。我站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他们才发现。至礼显得有些慌张,一下挤出好些奶油在蛋糕上,破坏了整个画风。雨丽倒是从容不迫,看到我后露出微笑,解下围裙后从里面出来。
“哥,你怎么来了。”雨丽亲切的叫了声哥,我不由得欣喜起来。
我没好意思多去打扰他们,买了面包和果酱后便说要走。而至礼拦却住我,转到一旁偷偷说想借我的车,晚些时候要带雨丽去他们学校,礼还说,他决定今晚向雨丽表白。我有些不放心,虽然至礼的驾照几年前就有了,不过他从来没开过车,
“放心吧,我会给你加油的。”至礼见我踌躇,直接从我口袋掏出了钥匙说。
没办法,幸好时间不晚,我还能乘公交车回家,不过下站点离家有段距离,需要徒步走回去。一罐果酱,两袋吐司面包,雨丽只收了面包的钱,果酱她说是送的。
之前我就敦促过至礼赶紧表白,可是他困于用哪种方式。他问我当初是追到妻子的。两人去图书馆看书,趁没人之际我牵她的手,她没有拒绝,然后我又上去吻她。我告诉至礼,只要彼此都有心意,哪种表达方式对方都会接受,只要不是太过分。
第二天至礼把车开到公司,兴奋的告诉我雨丽答应了,还说是在车里跟她表白的。
几天后,至礼和雨丽邀我吃饭,还嘱咐我叫上妻子。不过那天妻子没空,赶好超市进货,她需加两个小时的班。我们三人于是找了家餐馆,随意点了五个菜。至礼不喝酒,我一人喝也没意思,就要了两桶果汁。我保持男方家长的姿态,问了雨丽家里和个人的情况,还有他们日后的打算。雨丽说她有个上中学的妹妹,父母也都是农村人,高中毕业后去外面学了做蛋糕的手艺,回来便租房开了这家面包店,有快四年了。对于日后的打算,至礼说等他毕业后在本地找份工作,还特意说想去我们公司上班,过两三年,等有些积蓄,能够买房时再谈结婚的事。我本要琢磨几句告诫的话,可是寻思半天没好意思开口,毕竟我和他们的年纪差不几岁,生活事业上仍在奔波劳累,哪有资格去训导他们。
后来有段日子至礼没有找过我,也没来向我借车借钱,看来他和雨丽相处的不错,无暇顾及其他。不过我偶尔去雨丽那儿买面包,时常会碰见至礼。这时候的至礼基本熟悉了面包店的业务,不需吩咐,自己会主动去照管生意,跟自己家里似的。至礼竟也学会了烤面包,和简单的蛋糕制作。每逢周末或者假日,至礼都会来店里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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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日子,妻子早餐必吃雨丽做的吐司面包,四片、六片,有时候还会吃八片。两片中间涂上厚厚一层果酱,而且果酱必须是草莓味的,后来苹果味的她也接受了。我不知道这吐司面包会有如此大的魔性,妻子竟然百吃不厌,持续了足足两周。还是后来妻子的母亲来家,告诉她早上不能老吃面包,等以后怀了孕,对小孩子不好。妻子这才止住,恢复以前的常态,早餐喝碗稀粥,吃几个素馅包子,有时会在路上买杯豆浆,两根油条,然后带到超市去吃。
妻子不再吃面包后,我就很少再去雨丽那里。直到有一天雨丽打电话给我,说有些事情想跟我谈。
写得好
真棒,已赞,欢迎回访我的作品《命运的樱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