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文出院后,她向公司提出了买房申请,老总很快就同意了,批了一套八十多平方的三室一厅房子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丽文,共十二万。
母亲把自己的四万元积蓄,叫丽文从写着鲁丽文名字的银行卡里拿了出来,再向自己的姐姐杏芳借了二万元,说好每个月用自己的退休金还她一千元,在二年内一定还清。宏波妙娟他们因这二年下来,也有了一点积蓄,加上落实“拆迁纠错”政策后,又补回了二万元,所以把母亲的六万元也还清了。
母亲把房款全部付清了,没有拿子女们一分钱。这房产证上的名字嘛,当然是写了母亲的名字。
鲁丽文和刘志炳也终于离婚了,在北京读书的女儿归丽文抚养,志炳每月付二分之一的生活费和学费。原来的住房归志炳,丽文拿了志炳住房的一半房款共十五万现金。
丽文搬到母亲新买进的房子里来了,和母亲住在一起。
静文听说母亲买好了房子,她为了女儿珊珊的工作之事,就匆匆地又来到了宁波。
自从母亲敏芳听到静文的父亲向静文借钱的电话后,心里一直纠结着,总是耿耿于怀!见静文又来宁波,就说起了风凉话:你也可以到你阿爹家里去住住呀!
静文知道母亲在说气话。就对母亲说:“姆妈你不要讲了,有啥意思呢!再说我听了你的话,也没有借钱给他们。”
“那你去呀,你去借给他们呀!”
母亲不知哪一根筋扳牢了,又发起脾气来了。
静文再怎么解释,她也不要听了,一个劲地要静文上她父亲家里住去!
这时从房间里走出一位小姑娘,——哦,原来她们是把一间小房间借给朋友住了。静文要来住的话,就没有房间了。
小姑娘对静文说:“这房子是你姆妈和丽文买进的,所以你来住是要经过她们的同意。”
“什么什么呀? 我来住,还要经过丽文的同意?你是谁?”
小姑娘头也不回地上班去了,可能和丽文是同一单位的。不一会儿,只见丽文气呼呼地跑进屋里,对静文说:“这房子是我买进的,我现在不同意你来住,你同姆妈吵什么吵?要吵和我来吵好了!”
“啊?这是你的房子?”静文呆住了!
“这明明是姆妈买进的房子,再说还有爹爹的一部份呢,我作为鲁家的一成员,住这里还要经过你同意?”
“现在这房子和老爹一点关系都没了!”丽文狠狠地说给静文听。
父亲和续母的“赠于合同”上,的确写着是赠给母亲的,但这是为了手续上的方便,实际上这房子就是赠给孩子们的!
静文想不明白这到底是咋回事?难道这些都是她们有意安排好的?我和我老爹进了他们的圈套?
丽文继续对静文说:“这房子是我公司分配给我的福利房,是我和姆妈一起出钱买的!”
“你出钱?”静文越听越不明白了!
“不相信?银行取款单上写得就是我的名字!不同你多说了,你给我出去!”
母亲也在旁边附和说:“去,找你阿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