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传记与传记体小说的区别

  (一)两者形似而实不同。

  传记讲究纪实,传记体小说追求艺术性。所谓传记体小说,因为其实质还是小说,而不能看作是传记,典型的如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传记是对于真实人物的生平事迹的记叙,它和历史关系密切;某些资料翔实的传记也被人们当作史料看待。因此,“纪实传真”是传记的基本要求,而传记体小说是文学创作,其主人公可以是实有的人物,也可以是虚构的,只是借用了“传记”这一形式。

  众所周知,传记是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例来表现传主形象的,而传记体小说也是通过事件叙述和细节描写等来塑造人物形象的,从形式上看确实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存在本质上的不同:传记是以真实性为其生命的、强调“真”; 而小说是虚构的,更注重“美”即艺术性,允许各种艺术手法的使用。比如,《画魂———张玉良传》( 后修改为《画魂———潘玉良传》) 《一代明星舒绣文》《寒柳———柳如是传》等作品,确实有其可取之处,人物形象十分生动,文笔优美,勾勒出了几位不平凡的女性不屈不挠的奋斗历程,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可以说是优秀的文学作品,但鉴于其中有较多的虚构成分,还是不宜当作纯粹的“传记”来看待。

  (二)混淆两者导致真假莫辨

  已有一些学者就传记与传记体小说相混淆的负面效果进行了阐述。比如全展先生在其论文《传记文学创作的若干理论问题》中讲到,一些学者误将《郭沫若与安娜》一书中作者“创造”的情书当作史料来运用,结果搞出了笑话。郭沫若秘书王廷芳先生偶尔看到,由谷辅林、张启莲合著的《郭沫若与安娜》中,竟然载有郭沫若与安娜之间的书信16 封,总共约两万字左右。倘若这些书信的确是两位传主所写,定然是珍贵的史料。但考察发现,它们实际上是谷、张二人根据1925 年郭氏小说《落叶》加工创造出来的。而这“创造”出来的书信又被郑舍农在其书中照录,并标明是“郭开贞与佐藤富子的两地书”。王廷芳认为“这样以假当真,以讹传讹,实在有加以澄清的必要。”

  由此全展指出:传记文学必须真实。虽然作者可以在史料的基础上做若干艺术加工,但是有真实姓名的日记、书信之类却是不能虚拟杜撰的,因为传记文学毕竟不同于小说创作。即使是传记小说,允许一定的艺术想象与加工,亦应考虑人物历史真实的要求,加以必要的补充说明。否则,真假莫辨,让人难以置信,这代价也太大了。”

  可见,出于负责任的做法,传记写作者还是不要把自己大量虚构情节、人物或细节、心理活动的作品称为“传记”为妥。

  (三)警惕现代派和后现代派对传记的解构

  传记研究专家朱文华教授指出,一位传记作者如果文学情结过于浓厚,“那么他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去搞文学创作,即写属于文学作品类的‘传记小说’,而不必非要去争标榜‘纪实传真’的‘传记作品’的名目不可,这样也省得往往就材料和史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问题 作十分吃力的解释和说明。”诚然,作者没有必要把虚构成分过多的作品称作是“传记”,倒还不如老老实实地称之为文学创作。

  而传记与传记体小说相混淆现象的另一个层面,是要警惕现代派和后现代派小说形式对于传记的解构。20 世纪以来,西方的文学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派和后现代派中流派异彩纷呈,表现主义、意识流小说、荒诞派戏剧、魔幻现实主义、女权主义……这给文学创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影响到了传记创作。如同杨正润先生在《危机与出路: 关于传记现状的思考》一文中分析的那样: 目前传记的写作实践和理论阐释中存在一种潮流,在消解着传记的历史基础,传记作品的真实性不断引起读者的疑问,损害了传记的声誉。杨正润在自己文章中,还分析了几部现代派和后现代派作家的作品。如著名英国女作家伍尔芙的《奥兰多传》,把英国贵族奥兰多的冒险经历以欧洲流浪汉小说的形式表现出来,内容荒诞怪异但却有着一部严肃的历史传记的形式此书在“传记类”和“小说类”两个书架上都卖得很好,人们对它的性质莫衷一是。类似的还有马尔罗的《反回忆录》、汤婷婷的《女勇士》等。后现代对传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并颠覆传记的传统标准,在传记的外形中加入了更多的虚构和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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