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突如其来的夜晚

  傍晚,吴简简给清雅打电话。

  “喂,清雅,跟我们去饭,然后去兜个风。”吴简简一手摸着方向盘,一手举着电话在耳边。

  “现在?好啊。等我换衣服。”清雅最近慵慵懒懒,她觉得是夏天的原因,天热,体乏。其实不然,恋爱使女人消磨意志,不仅把野心夺走了,也把力量夺走了。野心勃勃和体力都转移到了男人身上。男人会因为恋爱而野心勃勃,想要征服全世界。

  清雅既不想看书,也不想捕捉灵感。整个大脑如笨拙的齿轮,不使劲推,一点都不会转。整日里,泡在自己假想的温水里,浑身的力量本就不多,又被分散到各块骨骼,怎么都凝聚不起来。她时而莫名烦躁,既不想与任何人说话,也不愿做任何事情,任何事情在她眼中都是毫无意义的,任何除了吴简简。

  她接到吴简简的电话,打开衣柜,挑挑拣拣,选了一条白色与蓝色交叉小方格的裙子,配上一双黑色厚跟皮鞋。这双鞋子让她想起天使爱美丽,如果她可以走出房间,能够畅快潇洒的用脚踢踩大地,她最想穿着这双鞋子。她在镜子前绕了三圈,边莺莺燕燕的歌唱了几句,边迅速化妆。

  等到她走到楼下,吴简简和贺朴看到她这身装扮倒吸了口气。吴简简的斜刘海丝滑黑亮,他把刘海抿了抿,贺朴没有任何表情。

  清雅心情愉悦的上了车。

  贺朴通过车镜看到她,看到她神采奕奕的脸庞,笑意盎然。他不敢想以后,他不敢想今天晚上即将发生的事情。她的眼神充满期待,期待着更加美好的事情发生。他内心开始煎熬,这煎熬让他想流泪。他想起他们初次见面她的眼睛,没有今天有光芒,没有今天有色彩。是他们,确切的说是吴简简,给她的眼睛上了色,开挂了一道彩虹。今天夜里,夜幕下垂,彩虹不再高挂。他的心很疼。如果清雅是素未蒙面的路人就好了,他就不会痛了。他没有跟清雅有许多交际,为数不多的几次,他看到过她的笑,她的泪,她的恐惧,她的单纯, 她的哀伤,她的无助......他都见过。他们共享一个情人,他却恨她不起来,相反,他今天泛起源源不断的怜悯。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也不敢听到她的声音。他沉默着,不跟她交谈。他抬头看吴简简,吴简简棱角分明的脸上是认真开车的表情。他不知道简简在想什么,他会不会跟他一样的心痛,犹豫,煎熬。也许简简不会,他一直都很坚定,最讨厌游移不定,最讨厌畏畏缩缩。但是,这么对待清雅他真的忍心吗?

  清雅坐在后面,晃动着脑袋,他们两个全都不说话,这让她很沮丧。

  终于,她憋不住了,说:“简简,放点音乐呗!”她俯上前,拽着他的一缕头发。

  他说:“好!”他打开收音机,调了几个台,放在一个音乐频道上,依然不说话,贺朴也不说话。清雅坐回去,同样的沮丧。

  “大家晚上好,我是今天的DJzyy,张莹莹,欢迎大家收听music radio,我们来看今天送上的第一首歌曲是一位名叫依然笑笑的网友送给她的初恋情人,嗯,并告诉他,她要结婚了。好了,我们来听《电台情歌》,莫文蔚。”

  广播里响起莫文蔚冷淡性感的声音。清雅跟着音乐轻声哼起来。

  吴简简突然粗暴地把广播关掉。贺朴和清雅很诧异的望着他。他把头扭向左边窗外,脸上的神情与烦躁吻合。

  点歌的人是角角。qq网名是他帮她取得名字。角角,他无法恨她,亦无法爱她,更加无法忘记她。他根本分不清角角在他心中是一种怎样的存在,那是一种极度复杂的情绪。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角角的名字出现,他便陷入自我厌恶的羞耻中。

  他停下车,走出车外,车门被他狠狠地关上。年少轻狂的代价,永远不可更改的人生轨迹。他抱着头站在路边,苦恼的痛苦的扭曲着脸。 不知不觉间,角角成为了他耻辱的反应,每当想起角角,他就像狂怒的豹子,想使劲奔跑,把过去摔到另一个时空里。冲动,对他一生的惩罚,悔恨的想流泪。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年少时候爱错一个人,大部分人都能扛过去,时间可以把人生扭向正轨,可是,简简属于那类少数人,永远不能走向正轨的极个别的人。

  清雅下了车,她走到他身边。他回过头看她,夕阳下,他黄灿灿的脸,过了一会儿,舒展了。他什么都没说,直接上了车。他们重新上路。

  车子开到云言路,路边有家饭店名叫别云间,他们下了车,进了饭店。

  点完餐,清雅托着腮,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她不明白为何兴冲冲打电话邀她吃饭的两个人为何如此沉默。她不想追问,那让人觉得很卑微,她不想做任何让自己显得卑微的事情,她像狐狸一样,在感情方面变得狡猾了。

  吴简简完全无视他们存在一般,琥珀色的眼睛盯着手中的筷子出神,他把筷子玩弄在手中,做成平行线或者剪刀状。清雅看到他如此玩世不恭又带着嘲讽的意味,她想把两根筷子掰折了,扔进垃圾桶里。但是,她不会这么做,她在克制。贺朴夹在两个人的情绪之间,愧疚而无辜的对两个人赔笑,好像做了同时对不起两个人的事情。

  上菜了。清雅抬起头,试探的吃着菜,她偷瞄了吴简简,他还是那样,欠扁的样子,挑衅的嘴角。

  她感觉旁边有道目光投在她身上,她用眼角的余光望过去。一个男人,肥胖的肚子,肥胖的脸,肥胖的耳朵,肥胖而油腻的一切。她咕咚一下吞下恶心的口水,这声音很大,吴简简听到了,看到她撇着嘴唇,呈恶心状。他顺着几秒钟前清雅眼角余光的方向,看到了油腻的男人,上身穿着白色体恤。肥头猪耳冲吴简简挑衅而友好的举杯笑了笑,即是对他挑选女人的赞誉,又是对清雅的蔑视和践踏。

  他拍着桌子,玻璃桌子,象牙白筷子,筷子碰上桌子,响亮亮的一巴掌。他起身,走到胖子旁边,端起他们桌上的一盘糖醋里脊盖在了胖子头上,胖子的白体恤变成了黄橙色的。

  胖子的两个同伴,贺朴,一同投入在战斗。服务员跑来,保安跑来。大厅里的人都停止了正在进行的动作,观望着这场突然迸发的兽行。

  清雅有些烦躁,有些气愤。她坐在那里,没有动。看了一会儿,吴简简的嘴角流出了一条长约三厘米的血印子。她走出饭店外,没有人发现她。她一个人在饭店外徘徊,云言路上行人不多,这里是富人区,一排排红色的别墅,快要淹没在夜色里。这里没有天黑,到处是亮堂堂的灯,有彩色的、昏暗的,还有白炽的,让人眼花缭乱的。远处是静悄悄的房子和树木,这里不缺树木,离开这片别墅区,是一片小树林,绿色在这里到处可见。

  她在门口惴惴不安的走来走去,看着街道上一辆辆豪华汽车飞驰而过。她想起爸爸离开家的日子,她常常一个人在小区里玩儿,没人理她,她也不愿搭理别人。她看到很多老人带着孩子在小区的荷花池边遛狗、散步、骑自行车,她眼巴巴的望着他们,直到他们全都回家,回到一个个方盒子里,她还要再坐一会儿,直到天黑的不能再黑才回家。她记得她的童年,历历在目。像这样的夜晚,一辆辆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驶向被称为家的目的地。她孤寂的转悠着,站在门内的迎宾服务员推开旋转门,问候她是否需要服务。她摇了摇头,跟着他进来了。

  吴简简和贺朴坐在老位置上,胖子一桌骂骂咧咧准备离开。在大厅里,他们擦肩而过。胖子在她面前停留了两秒钟,狠狠的望了她一眼。她目视前方,向着简简走去。她心想:这个男人一定不知道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然早就吓飞了。她蔑视许许多多年轻的武力逞强的人。

  他们重新吃饭。

  她不提这场滑稽的闹剧。他们都没有谈。令她欣慰的是,吴简简表情不再凝重了。她暗想:他刚刚在想什么?什么促使他拍案而起?

  他们吃着,聊着,喝着,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这顿饭,他们吃的很,磨磨蹭蹭一直到深夜。

  吃完饭,他们走出餐厅,一同坐进车里。车子沿着云言路一直往前走,前面是深不可测的别墅区和小树林。大约行驶了一公里,车子停下来。

  四周是寂静的杨树林,四周的别墅虽有灯光闪烁,却听不见半点声音。远处有一个高档会所,隐蔽在树林间。

  嘈杂的重金属震得玻璃杯子摇摇晃晃在人们手中,阿瑟从舞池里走出,蓝色的光打在他的脸上,如吸血鬼般苍白的脸,嘴唇干渴,他急切的点了杯鸡尾酒。旁边的美女回过头,冲他媚笑。脖子夹着头发。阿瑟把她的头发拢好,冲她笑了一声,举杯畅饮。走出门外,美女目送他走出,失落的回头继续寻找目标。

  阿瑟很年轻,不足二十岁,故意把自己打扮的很成熟。他跟随做食品生意的父亲经常出入各种谈判场合。他桀骜不驯发型难掩年少轻狂。

  他点了支烟,发动车子。长啸一声,车子驶入两排杨树林的公路上。

  “怎么了?”清雅不明白简简为何突然停车。

  “车子坏了。下车吧!”简简淡淡的说。他们三人一起下车来。

  清雅嘟着嘴,不满简简的态度。简简走到她身边,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形成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和一个不可逃离的空间。他认真的望着清雅,目光是不容抗拒的,说:“清雅,你去路边截车,我们需要帮助。”

  清雅惴惴不安的望着他,感觉到他身上压迫过来的力量,沉甸甸的,压得她不可呼吸。这力量既是一种安全感,又是一种强迫。她分辨不出危险的味道。她使劲点了点头,乖乖的走到路中央。

  她纤瘦的身材站在路中央,把头发捋到另一边。黑色皮鞋与裙子之间是一截白的透亮的小腿,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紧致的小腿被阿瑟的车灯照着。她看到阿瑟的车过来,使劲摇着手臂。

  阿瑟把车子停下来,她趴到他的车窗旁,说,“我们的车子坏了,需要帮忙。”忽而想起吴简简和贺朴来。

  阿瑟望着她,一潭清水蓝的眼睛,充满纯真。他眯起眼睛,有点怀疑,世上这样的女孩子是骗子呢还是真的存在,真的存在在与他不同的世界里。片刻,他决定相信她。

  她回头找寻吴简简,挥手让他过来。吴简简一个箭步飞跃过来,犹如一只黑暗中等待已久的饿熊,手里举起一个不明之物,“嗤----”的一声,朝阿瑟喷去。不到三秒钟,阿瑟的脑袋垂落在方向盘上。贺朴从黑暗里跳出来,他与吴简简一起把车门从里面打开,搜寻阿瑟的钱包和车上的一切。

  “哎呦,不错不错,王瑟,食品大王的儿子。”贺朴拿着驾驶证说。

  “不枉费我们踩点。”吴简简附和着说。

  他们迅速清点了财物。一条项链,一只百达翡丽手表,现金一打,足足有五厘米厚。

  吴简简拿着五厘米的百元大钞从阿瑟的车里钻出来。贺朴也从另一侧车门出来。

  清雅看着他们,站在车子前方,车灯打在她的脸上,吸走了血,她愤怒的眼睛夹杂着难以置信和绝望。突然转身向前跑去。

  吴简简慌忙去追。

  又一次,又一次,她被骗了。清雅边跑边哭,她的人生从来就没有消停过。只要是她遇见的人,只要是主动接近她的人,到最后都被证明是骗子!骗子!她以为她可以重新相信人了,可以走出那个暗无天日的黑匣子了。吴简简和贺朴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温暖和欢愉,也给了她千刀万剐般的伤痛。她没有目的的往前跑,她往树林里跑去,她想钻进黑暗里,再也不出来。她脑海中浮现爸爸临走时无尽的不安的眼神,愧疚的眼神,无奈的眼神。她脑海中浮现姨妈临死时的眼神,还有外婆外公的眼神。

  吴简简和贺朴在后面追着她。他们开始后悔,刚刚只顾搜取财物,忽略了清雅。这是他们行动以来第一次有“外人”加入。他们干净利索的完成抢劫现场,才意识到清雅的不正常反应,不,应该是正常反应。

  她听到吴简简在后面追逐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不想被他抓到,可是她的衣服在夜里显得格外耀眼,白色的裙子泛起光芒,如慌乱奔跑的广寒宫下来的玉兔。四周安静,只剩下她的心跳声。她出了一身汗,浑身湿漉漉的。她无计可施,除了横冲直撞的往前跑,没有方向。她开始后悔,如果她在大路上跑,也许会遇见别的车子过来,可以救她。而如今,她的面前是一排铁丝网,她望着铁丝网的另一端,是一个废弃的网球场。她回头,吴简简已经站在她身后。她知道,她逃不了了。

  吴简简在她身边蹲下,喘着气。清雅也蹲下来,双手抱膝。

  她喃喃地说,“为什么?为什么?”

  吴简简说:“为了不让你离开我们。你今天参与了抢劫,与我们是共同犯罪。我们抢劫的数额巨大,足够做一辈子劳。”他停止了喘息,把他多年的反侦察经验告诉清雅。

  她继续哭,“我恨你!你为什么逼我做这种事。”她突然站起来,使劲把头往铁丝网上撞去。她觉得她的人生是一片阴影,即便如此,她依然相信自己是一个没有污点的人。今天,她的人生是一坨巨大的污点,慢慢的晕开来。什么都救不了她了,她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

  吴简简夺下她不遗余力撞击铁丝网的头。他怒吼,“这就是我不让你离开我的方法。清雅,我爱你!你休想再离开我。”

  远处的贺朴听到简简的告白,慢慢退出树林。他回到大路上,把车子开过来。

  清雅不再动弹。她知道她无法逃离他,他早就布置了一张网,专等她跳过去,他只需轻轻一拉绳子,她就被他的网捆住,她就是一只麻雀,没有任何力量挣扎的小鸟。

  他拉着她走出树林。她屈服了。慢腾腾的跟着他走。

  他们来到车上。贺朴开着车子。吴简简搂着清雅坐在后座上,清雅面无表情的把头扭向窗外。

  凌晨三点半,他们回到家。

  清雅打开房门,吴简简跟着要进去,清雅拼命关门,试图将他关在门外,吴简简一只胳膊夹在门上,二人僵持了一会儿,清雅放弃了,瞥了一眼他胳膊上的红印子,转身回到卧室。

  吴简简不依不挠,跟着她走进卧室。二人合衣躺下,清雅背对着他。月光静静地洒在窗台,窗帘微开,一部分俏皮的月光挤进来。多么祥和静谧的夜晚啊!清雅的内心前所未有的平静。她侧着身,佝偻着身体,把自己抱得紧紧的。爸爸,妈妈,清雅就要追随你们去了。窗台上曾经风干妈妈身体的地方,此刻,空无一物。清雅怔怔的望着阳台。这个阳台,是个魔鬼。她就是受了它的引诱,走向它,走向吴简简,走向绝望和死亡。

  爸爸是杀人犯,清雅是抢劫犯,到了阴间,她应该是与爸爸在一起的,妈妈应该在天堂,虽然无法一家团聚,她终究不再是一个人,孤苦冷清。

  她想起姨妈临死的眼神,她好后悔,为了短暂的欢愉,致姨妈于死地,为了身边的骗子。欺骗,是清雅最不能容忍的行为。她本无依无靠,难以信任人。她对信任的要求高于常人,她无从寻找安全感。很早的那个夜晚,她丧失初恋情人的那个夜晚,对孤独的忍耐和信任的渴望开始植根于她的内心。她痛恨吴简简,更加痛恨自己,痛恨自己飞蛾扑火般的投入他的怀抱。此刻,她觉得,吴简简从未爱过她,一切都是欺骗,而她再次沦为自焚的飞蛾。

  吴简简累了,不久,他开始均匀的打起呼噜。

  清雅悄悄的坐起来,望了阳台最后一眼,她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黑暗中,她摸索着拿到菜刀,咬了咬牙,用牙齿咬着下嘴唇的一块肉,走回卧室。

  吴简简双手抱在胸前,靠在阳台与卧室之间的折叠门框上,他挡住了月光进来。

  清雅举着菜刀站在门口,她看到了遮住月光的他,一瞬间,她不敢呼吸,两腿开始发麻。她突然发现,她不了解这个男人,一点都不了解,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做过什么,爱好什么,她统统不知道。就这样,她竟然奋不顾身的投入到他的怀抱,他沾血的双手拥抱过她,他藏着罪恶的心脏被她的焦虑不安枕过。她只觉得他深不可测,是魔鬼。

  吴简简缓缓的扬起左手,把左边梳妆台上的台灯打开,空气瞬间明亮了。时间是凌晨四点四十八分,离死亡最近的时间。清雅举着菜刀站在卧室门口,既不前进,也不后退。

  吴简简嘴角一抹邪恶的笑荡漾起来,他一步一步坚定不移的走向清雅,轻轻拿下清雅手中的刀,把它放回厨房。

  他重新躺回床上,说:“快睡吧!天快亮了。”

  清雅一直一动不动。他翻了个身,继续睡觉。清雅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脑子里既是一团麻又是一片空白。坐着坐着,她斜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贺朴回到家中,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啤酒和一个酒杯,喝着喝着,他抑制不住泪水流下来。“这就是我不让你离开我的方法。清雅,我爱你!你休想再离开我。”吴简简赤裸裸的告白让他难过。他难过的要死,他有点恨简简,却也无从恨起,他的思维简单,他从来无法概括任何情绪,也无法做出任何逻辑分析。他只是习惯于抢劫或者偷盗——钱——享受,这就是他的思维模式。至于情绪,他觉得任何负面的都是不对的,都是不该有的,比如愧疚、焦虑、难过、失落,统统这些感受对于他来说只有不悦,不高兴,是的,微微的痛苦。可是,今天,他感到了疼痛,五脏六腑疼痛。他拼命抑制自己,不该有这些想法,他应该好好睡一觉。今天的战果不错,等他租了海滨别墅,好好度个假就不会心痛了。带着这疼痛,他躺倒床上,醉醺醺的睡着了。

  上午十点钟,窗外的蝉开始撕心裂肺的叫喊,清雅醒来,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毯子。她揉了揉眼睛,吴简简在她的旁边坐着。她有一刹那的恍惚,睡醒后第一眼看见他,她觉得十分安全。可是仅仅是一刹那,她记起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几个小时前,树林中逃亡的恐惧还让她心狂跳不止。她开始感到气急败坏却又无能为力,她躺在沙发上,不再看他,只是呆呆的望着天花板。

  他们就这样在家过了三天不出门的日子。猎人和猎物,猎人负责喂养猎物。清雅躲在屋子里,什么事情也不想做,眼神呆滞的望着周围的一切,无精打采,跟许多年前一样。

  她有时想,自己是不是犯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她的大脑是清醒的,对简简是又爱又恨。她知道他是不对的,他做错了事情,他引诱她做错了事情。对于人生,她几乎很少奢望幸福了,而如今,连对错都无法掌控了。她走上了错误的路,她明知道是错误的路,无可自拔的被命运之轮推撵着,一步一步,不情愿又不得不。她看着吴简简的身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个男人拥有那样的血与肉。她对他产生了依恋,她知道,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走出这里,可以做正确的事情。可是,她没有那样的强大信心,或许,她已经 开始沉沦。贪恋,贪恋吴简简为她提供的撇开道德来说还算可以的生活。

  他们没有就抢劫事件进行交谈。他们没有就任何事情进行交谈。阿瑟没有报案,或许是因为区区五六万块钱对他来说远远没有被抢劫带来的羞耻感重要。足足三天,吴简简和贺朴都盯着电视看新闻循环播报,他们舒了口气,暗自庆幸。

  贺朴来到清雅家时,是中午时分,吴简简正在做饭,清雅去开门。她看着贺朴的胡子爬满了脸,失魂落魄的样子,全然忘记了他与吴简简都是抢劫犯的身份,反倒觉得他是隔壁家的弟弟。她拉开门,让他进来。她爱的是吴简简,虽然贺朴与吴简简是同伙,奇怪的是,对于把她拉下水这件事,她一点都没有对贺朴不悦,她将一切怨恨全部推放在简简身上。

  她从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递给贺朴,贺朴接过水,不敢看清雅。他猜测,清雅应该对他恨之入骨。关于这一点,他对她又愧疚之感。

  他喝了水,把瓶子放下。他问清雅:“这几天在家待着,没出门?”

  清雅点点头,说“嗯,没出。”

  他接着问,“上次海边玩的开心吗?”

  清雅回答说,“哦,很开心。”

  贺朴瞄了眼窗外,说:“夏天,应该在海边度过,我们去海边吧!”

  清雅没说话。她的心里很乱,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该怎么行走下一步。

  吴简简从厨房出来,脖子里挂着条毛巾。看到贺朴,他诧异了一下,想起最近发生的事情,他欠贺朴一个解释,忽而又想,解释是何其多余,还是不解释的好。他冲贺朴点点头,故作轻松,努力回到往常的样子。

  他们三人一起吃饭。贺朴是为了催促他们尽快一起去海边度假而来。

  贺朴说:”我们还是尽快去海边吧!我怕晚了房子就不好租了。“

  吴简简说:”好。“

  清雅依旧没说话。

  贺朴接着说,”我打电话问过了。这些事情我来安排,如果你们没意见的话。“换做从前,这些事情是吴简简做。

  ”行,你安排吧!那边办好之后,我们就一起过去。“吴简简说,他心思全在清雅身上,无暇顾及其他的琐碎之事。

  ”那好吧!“贺朴虽答应了,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吃完饭,贺朴回到家中,开始上网查阅别墅出租信息,打了几个电话,谈了租金,定下了一幢梧桐墅。谈妥后,他立即电话通知了吴简简,简单说了一下基本情况。吴简简没有什么意见,他们商定第二天就去看房。

  第二天,三人一起开车去海边别墅群。按照房主留下的地址,他们很快在一排排高大的梧桐树间找到写着三个金灿灿的大字:”梧桐墅“。这里非常寂静,非常阴凉,是理想的避暑场所。

  高大的梧桐树遮天蔽日,小心呵护着这里的阴凉。道路两边的青草已经快有半尺高,草叶都是细长的柳叶形状。他们三人下车走到别墅门口,铁门里走来一位中年男子,他伸出右手,对着铁门按了一下手中的按钮,铁门自动打开来。三人跟着进去。

  中年男子与他们一一握手,他姓李,是房主的亲戚,房主多年前已经搬往加拿大了。别墅院落中间是一个小花坛喷泉,一个石雕的赤裸的天使站在花坛中央,喷泉从他的翅膀里涌出。

  他们来到大厅。这样豪华精致的装置,清雅在小说中看过。她伸出指尖抚摸着枫木家具,她提起裙角,走向楼梯,直奔三楼。她走进靠东侧的一间卧室,打开窗户,面朝大海,海风呼啸着吹来,带着咸咸的海水味。她闭上眼睛,眼角却露出几条细小的皱纹。她既开心又沉重,既快乐又忧伤,心中始终被千斤顶压着。

  吴简简和贺朴跟姓李的男子交谈一会儿,决定租下这间别墅。他们当场签订了合同,付了款。租金并不贵,三个月期限,两万块。

  送走李先生,吴简简飞快的爬上楼梯,四处喊着:“清雅,清雅”清雅并不回应。他翻遍整个别墅的二层,来到三层,才找到清雅。见她站立在窗前,海风习习的往屋里钻,这景象美妙如幻。他走过去,站在她后面,他看不出她脸上的表情,但他感觉那是忧郁的蓝色。他从后面抱住她,在她的头上亲了一下。他低声说:“清雅,什么都不要想,我们就在这里快快乐乐的。这是一个美丽的夏天,对不对?”

  清雅没有回答他,她的身子禁不住颤抖了一下。她对他的野性的温柔不可抗拒,又一次臣服在他的力量之下。

  他们就这样站着,任由海浪一波一波的袭来,停在别墅的脚下。他们沉默着,吸着海的味道,迎接着扑面而来的海风。

  贺朴悄悄的站在门外,他看了他们一眼,默默的退出房门,悄无声息的走下楼梯。他把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白色的衬衣慢慢的走出院子,飘荡在梧桐书下。他走进树林深处,这附近的别墅非常稀疏,保留了它们之间的安静和空间。他踩着青草,时而不时的有小青虫挡住他的去路,许多小青虫吐着丝,从树上悬垂下来,一条条细细的丝,有无色的,有白色的,每条丝的下端是一条长约一厘米的小青虫,翠绿翠绿的,柔嫩的躯体翻滚着。

  贺朴从空中截断一条丝,两个手指捏着丝,丝下面挂着一条虫子。他坐在一棵梧桐树下,把虫子摊在手心,虫子的触角依稀可辨,它慢慢的在他的掌心爬,他察觉不到痒,任它在他的手中爬。他凝视着它,眼前浮现简简和清雅相拥而立站在窗前的景象,不知不觉间,他与简简的距离远了。他既不能随时随地跟他交谈,甚至连单独与他一起的时间都少得可怜。他只有靠手中这柔弱的小虫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他捡了片叶子,把虫子放在叶子上面,虫子爬的快起来,过不了三分钟,它已经爬出树叶,到了地面上。他想,这只虫子没有伙伴,它孤独吗?是否昆虫没有情感,不需要相互依靠。他坐在那里发呆,良久,再去找寻那只虫子,不见了。他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土,把手插进口袋里,往院子里走去。他刚走进大厅,清雅和简简正巧从木质楼梯上下来。

  他对清雅笑了笑,说:“喜欢这里吗?清雅。”

  清雅还她一个笑容,这笑容是亲切的、友好的、矜持的,是从未给过简简的。她说:“谢谢你啊,我很喜欢这里。”她这么说是尽量与他维系一种安全的距离,她与简简是一种很危险又难以捉摸分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她希望能赢得贺朴的尊重和旁观者的理智,必要的时候,他能给她一些帮助,势单力薄的女孩总是善于处理这种境况。

  简简说:“这里真不错,兄弟,你真有本事。“顿了一下接着说:”夏天开始了。”他透过门,看了一眼院子,接着说:“我们应该快点搬过来。”

  贺朴点头附和。清雅坐在沙发上玩弄自己的头发,她已经懒得想了,因为她走不出现在的境况,这种明知不安全又难以自持的泥潭,她没有强大的意志和理智,这一点她对自己很清楚。她开始任由他们摆布了。

  当天,他们回家开始收拾东西。别墅里一切设施齐全,本就不需过多东西,他们很快就收拾完毕。

  第二天早晨,吴简简与 清雅搬着箱子到楼下,贺朴在车上等他们。一只黄棕色的牧羊犬跑来,嗅着清雅的裙角和皮鞋。她怜爱的摸了摸它的头,忽然想起妈妈的骨灰盒忘记带。她转身跑上楼,那只伶俐的牧羊犬跟在她的身后,尾随到她家门口。她打开门,只得让它一同进来。她走到卧室,打开衣柜,找出藏在衣柜深处的翠绿色大理石骨灰盒。骨灰盒镶满水钻,椭圆似茶叶罐,正面是菩萨画像。她小心的将它包好,环顾一下卧室。也许仅仅是度个假,也许这骨灰盒没必要带。但是她觉得一阵心慌,突然害怕明日来,自从目睹简简和贺朴抢劫的夜晚,她开始时刻担心第二天会发生不可控制的事件。她下定决心,一定把妈妈的骨灰带在身边,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

  牧羊犬亦步亦趋,仿佛对清雅一见倾心。她看它长得可爱,像一个大家闺秀,毛发是整齐的,被美容店修剪过的。她说:“小姐,你要跟我走吗?”

  吊诡的是,牧羊犬点了点头,使劲往她怀里钻。她抱起它,拿着骨灰盒,出了家门,走到楼下。

  简简看她抱着刚才那只小狗,说:“你?不会是要收养它吧?”

  清雅没说话,却也舍不得放下。她知道,这样漂亮的淑女肯定不是没有主人。但是,她动了占有的心。

  简简洞察了她的心思,双手接过牧羊犬,把它放进车后座上,又扶着清雅上了车。

  此时的清雅开心了,抱着小淑女。她从未养过任何宠物,她没有童年,她的童年里没有猫啊狗啊,甚至连金鱼都没有。她羡慕那些有宠物的孩子,她一直觉得那是有家庭有父母的孩子才配得上的。无论她现在挣了多少钱,她始终觉得不配拥有宠物。

  她记得八岁那年,放学回家,外婆牵着她的手路过附近的宋城路。路边有个老爷爷坐在马扎上,他的前面放着一只筐子,里面是四五只小泰迪犬。她站在旁边看得出神,听到过往的一个大姐姐问主人,这泰迪犬多少钱一只?一百二,老爷爷回答说。她知道一百二对于外婆来说是一大笔钱。她始终觉得自己是寄养外婆家,她要尽可能的为外婆省钱省事。她不敢要求任何本该属于她的东西。

  小雅?走啦。外婆拉着她的手,赶着回家做饭。

  她默默的跟着外婆回家去。

  那时候,养只小狗是很时髦的事情,是稀奇的事。

  清雅抱着牧羊犬,两只手拉起它的前爪,“叫你什么好呢?淑女怎么样?”

  简简说:“听起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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