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
同性恋有三个分别的意义:同性恋倾向、同性恋行为,同性恋权利运动(或称同志运动)。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感情的人类同性恋爱不可同日而语。[1]
性取向是只有本人自己,通过自己的直觉,感觉性吸引和感情欲望,才能做出判断的,而他人是无法判断的。一般说来,性取向与性行为是没有固定的对应关系的。[2]
从恋爱的角度来说,爱情观的不同决定了人们更愿意与同性还是异性恋爱。信奉柏拉图爱情理论的人坚信只有同性间存在真正的爱情,异性之间存在的无非是性和生育。[3]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了同性婚姻,为人们提供了多样的选择,这是人类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
一、概念释义
同性恋有三个分别的意义:[1]
1、 同性恋倾向。
或称同性爱、同性吸引等。女同性恋(Lesbian)、男同性恋(Gay)为性取向的种类,是相同社会性别/心理性别(Gender)之间的个体产生爱慕、情感、性吸引及性行为吸引的现象。
2、 同性恋行为。
或称同性恋生活模式。基于同性吸引,从而选择这种包括同性之间的情感倚赖及性行为的生活模式。
3、 同性恋权利运动。
或称同志运动(LGBTsocial movements)。 这是一场高度政治化的社会运动,推动者未必有同性恋倾向或行为。自由主义者及性解放运动人士形容同性恋是一种自我身份认同和社会标签。由于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同性恋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性心理障碍,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谬误已经得到澄清。
个体和异性发生了性行为,不一定表明其性取向一定是异性;个体和同性发生了性行为,不一定表明其性取向一定是同性。[2] 并不是所有和同性有过性关系的人都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有些异性恋者享受和异性做爱,但也能和同性做爱,他们喜欢这种刺激感,由此产生了许多跟风的异性恋者去尝试同性之爱;而许多接连和异性结婚,甚至生儿育女的也不代表他们是异性恋,无论男女同性恋者都有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和异性结婚,例如著名的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被爆曾亲口承认与琼•克劳馥、芭芭拉•斯坦威克、玛琳•黛德丽、伊丽莎白•泰勒等同性艺人发生过关系,而梦露的前夫乔•狄马乔也向纽约一家报纸的专栏作家透露,他和梦露离婚的真正原因是梦露不喜欢与他同房,梦露的心理医生拉尔夫•格雷森十分肯定的一点是“梦露既没有和肯尼迪兄弟也没有和任何其他男人真正发生过关系。” 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
二、产生原因
关于性取向产生有很多的理论。当今大多数科学家同意性取向很可能是环境,认知和生物等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总之,重要的是应当认识到性取向是因人而异的。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
1、遗传因素
从生物遗传学来说,携带有同性恋基因的个体细胞,在适宜的条件下,易于发展成同性恋细胞。这就说明,同性恋的性取向有70%是遗传基因所产生的结果。
但学习理论认为,人类并非生来就有同性恋或异性恋的倾向,而只有产生性反应的能力。在婴儿时期,所有的人都是中性的,由于文化的影响和社会结构的强化作用,使大部分人学会了对异性刺激产生性反应,而具有异性恋的倾向。同性恋的产生从本质上说与异性恋并无不同,也是学习的结果,只是同性恋者的个人经历使他们走向了另一条通向同性恋的学习途径。不过学习论缺乏可靠性的证据,另一理论证明:尽管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都可能影响小孩子的行为,但相比起成人而言,小孩子受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始终是较微的。因此学习论被认定为是假说。
2、心理因素
有一部分同性恋者是因为后天因素形成的,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大体上有三大因素:
(1)、单亲家庭和父或母性格恶劣的家庭
单亲家庭或父母关系不和睦家庭的孩子更容易成为同性恋,长大后对婚姻关系失去信任感,如果父亲或母亲某一方品性恶劣,更会导致孩子对恶劣一方的性别产生厌恶感。幸福的单亲家庭和幸福的双亲家庭同性恋的比例差不多,父母关系不和睦导致离婚的单亲家庭同性恋的几率较大,父母关系不和睦依旧没有离婚的家庭孩子同性恋的几率最高。
(2)、父爱和母爱缺失
如果父母双方工作忙或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时间陪伴孩子,那么孩子是同性恋的几率也比较大,因为孩子会在同性朋友的陪伴和安慰下成长,更容易培养成孩子对同性的依恋。如果有同性的亲生哥哥或姐姐,那么在父爱和母爱的缺失下,会把一切的亲情依赖全部注入到哥哥或姐姐身上,也容易养成对同性的依恋。
(3)、生活在优越富裕的环境
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人接受的信息教育也更广泛优良,在接受正确优良教育的同时也不会把同性恋当成心理疾病。从历史上的东西方同性恋文化中就可以得知,东方的同性恋文化在皇室贵族中更加普遍,平民百姓更加注重家族的繁育,而西方的同性恋就仅仅只能由皇室贵族和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进行,奴隶阶级被禁止发生同性恋情,所以自古以来权贵家庭对这方面就更看的开,也更加的普遍。
各种调查数据显示:学历越高的人越支持同性恋和异性恋平等,也越容易成为同性恋。调查显示女同性恋多为研究生和公务员,就连金赛的性学报告中也出现了女同性恋的人数比例和学历高低成正比的现象,由人数最低的10%的初中文化到最高的33%的研究生。墨尔本大学的Mark Wooden教授与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Joseph Sabia教授共同对同性恋的收入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女同性恋要比女异性恋的收入高出33%;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男同性恋者的学历和工作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男同性恋者近半有高学历及稳定的工作。西蒙斯市场研究局最近的调查数据显示,一名同性恋消费者拥有度假屋的可能性是异性恋者的2倍,拥有家庭影院系统的可能性是后者的5.9倍,而拥有笔记本电脑的可能性则是后者的8倍。所以生活在优越环境的人更有可能是同性恋的根据是有规可循的。
备注:性取向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没有科学研究证明“改变性取向”的治疗是安全或有效的,事实上,对于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这些治疗通常会带来负面影响或心理阴影,所以后天形成的同性恋者不代表能够被人为改变性取向。大部分后天同性恋者和先天同性恋者几乎没什么差别,不存在后天同性恋者能够改变性取向的证据。
三、取向分析
一些人对同性恋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这包括生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学习理论、互动理论、社会学理论等。传统观点认为,纯粹的男同性恋者表现出明显的女性化特点,纯粹的女同性恋者则表现出明显的男性化特点,这被证实为是错误的。
误区
性别认同障碍、易性癖、双性恋皆不属于同性恋
同性恋中有的人很异性化,要是不说他是男/女的,甚至都看不出来,这种人在女同性恋圈子里被称为”爷T“、“纯T”、“帅T”或“铁T”,男同性恋则是“C”、“CD”、“娘受”、“CC”。女性头发长度和男性一样,甚至比男性还短,理男式短发(平头、寸头)、裹胸、穿男装,行为举止也和男性差不多;男性头发不定,喜欢偷偷在家化妆、穿女装、嘟嘴卖萌,行为举止和女性差不多,这些人大多是性同者(性别认同障碍),而不是同性恋。虽然同性恋者与性同者喜爱的对象皆为同性,但同性恋者没有性别认同障碍,他们认可自己的性别并为此骄傲,不存在变性或将形象往异性靠拢的需求。
性同者是指内心认为自己是异性的人,他们大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觉得自己应该生为异性,他们不认同自己的生理性别,同样的也是以异性的心态去和同性谈恋爱,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异性,在他们眼里和生理上的同性谈恋爱才是正常的,这就是传中的同性恋中的“异性恋”。
性同者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医学的角度来讲都不被规划为同性恋的行列,而是LGBT中的Transgender(跨性别)。
异装癖和性别认同障碍
有些同性恋者声称自己只是喜欢异性打扮,但并不觉得自己是异性,这种就叫做异装癖。异装癖属于一种心理疾病,严重的异装癖患者会慢慢发展成易性癖(几乎等同于性别认同障碍,属于跨性别行列),部分异装癖如果不加克制只会越来越严重,而不是减轻,所以千万不可以把异装癖当成自己的个人喜好。另外,异装癖和性同者是有很明显的差距的,尤其是被当成异性的心态会很不一样,性同者是喜悦的,异装癖是苦恼的。[13]
异性化的人很受同性恋欢迎?
无论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还是根据各种权威的调查统计来讲,真正的同性恋都对异性化的同性无感,甚至讨厌。因为同性恋喜欢的是同性,要他们去喜欢一个无论身心都异性化的人,那他们还不如去喜欢一个真正的异性。有些同性恋者甚至比异性更加厌恶异性化的同性,因为他们认为异性化者不爱惜自己的性别魅力。[13]
同性恋者认为,自身性别特征越明显,则越有魅力,同性恋者为了吸引优秀的同性,他们首先会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来吸引对方。女同性恋中不只有性感漂亮的女性,有文静知性的,也有强势好胜的 ,有温和柔美的,也有妩媚诱惑的,有洒脱直爽的,也有害羞内向的;男同性恋中不只有帅气性感的男性,有温柔内敛的,也有争强好胜的,有潇洒不羁的,也有成熟稳重的,有绅士有礼的,也有爽朗阳光的,但没有同性恋者会喜欢往异性化发展。[13]
同性恋者不会对异性产生爱意和性欲,所以对异性的特征不会产生好感,没有同性恋者会希望自己身上有太多的异性特征,更加不会去喜欢异性特征特别明显的异性。如果一个同性恋长得过于异性化,那他则会通过后天的努力来改变这种形象,无论是以化妆、塑身、健身运动又或是其他的方式,他都会通过凸显其他的性别特征来掩盖异性化的部分,而不是往异性化发展。[13]
另外,不仅是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和双性恋者也不喜欢异性化的同性。喜欢异性化同性的人恰恰证明他对异性的迷恋至极,拿女性举例子:当异性满足不了或仍不满足她对男色的渴求时,她就会在异性化的同性身上找寻男色来充饥,男性也同理。有相当多的心理学数据表明:无论是异性恋、双性恋还是同性恋,女性都容易被相貌漂亮、有女人味+性格中性化的同性所吸引;而男性更是偏倒性的欣赏相貌和性格都具有男人味的同性。所以异性恋者中只有少数极度迷恋异性美色又很少能在异性身上得到满足感的人才会被异性化的同性所吸引;而双性恋者中性取向更加偏向异性的人大部分比较容易喜欢上异性化的同性。如果有人希望别的同性像异性一样来爱他,那说明这个人需要的是异性而不是同性,所以一个人喜欢像异性一样的同性,那么这个人潜意识里还是会喜欢异性的。另外,喜欢异性化者的人群中也有跟风者的存在,也就是虽然不喜欢同性,但还是因为贪图新鲜刺激而去尝试同性恋的人。正因为他们不喜欢同性,所以会找异性化的同性随便玩玩,这种类型的跟风者只存在于异性恋者之中。[13]
T和1是指在女/男同性恋中较为主动的一方,而P和0是指较为被动的一方。而现在这个概念也被异性化者、喜好异性化者的伪同性恋、媒体报道、娱乐影视作品所歪曲。世界各地的同性恋无论男女都被异性恋的传统模式所禁锢,从而把异性恋中的角色套入到同性恋之中。男性和女性有先天的样貌形象差异,如果非跨性别者的人偏偏要往异性化发展,那不是争取平等自由的象征,而是抛弃自身性别的优势特点,并且也象征着同性恋始终摆脱不了装扮“异性恋”的“过家家”模式。
同性恋中有很多异性化的人?
同性恋中异性化者的人数其实远远没有异性恋多,能算的上同性恋的异性化者只有异装癖患者,而异装癖几乎都是异性恋,所以也从侧面得知同性恋中异性化者是少之又少的。
中性化和异性化
中性化指有异性特质的男性或女性,但和异性化是有区别的,中性化在有异性特质的同时也保留了自己本身的性别特质,而且要明显大于异性特质。异性化指一个人的外貌形象或行为性格明显的偏向异性,有些时候甚至看不出来自己本身的性别特征,还会被误认为异性,尤其是异性化的男女甚至有丝毫不差的样貌,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异性化男性还是异性化女性,这种就叫异性化现象。
备注:跨性别是正常的,但不应该把LGBT群体混为一谈。也有部分同性恋者看到网络上或圈子中十分活跃的异性化者,以为同性恋是靠形象区分T、P、H和1、0、0.5,即便不愿意也会使自己的穿着打扮尽量偏向异性,警告切勿跟风模仿异性化者,带动同性恋群体的蝴蝶效应。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性同者的人,需要积极正面的意识自己的内心,正确的认识理解自己。另外,性同者不一定喜欢生理上的同性,也有喜欢生理上的异性的,而且比例不少,所以不要看到一个性同者就认为他喜欢生理上的同性。
四、历史沿革
中国
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诗经》中有不少诗歌是歌颂男同性恋的,更有意思的是《郑风•女曰鸡鸣》这一篇,歌颂一个贤女劝夫勤劳并交良友,不过他丈夫的这个良友,很有点同性恋的味道,但是显然这位贤女一点也不介意,甚至代夫殷勤致意:“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知你对他勤眷恋,我解佩玉表奉献。知你对他很体贴,我解佩玉表慰问。知你对他很爱好,我解佩玉以报答。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入诗,可见在他的眼中,同性恋算得上是很纯正的感情了。这倒不是他开通,而是在当时,同性恋并不被视为异常。《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人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公叔务人和汪锜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拼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孔子当时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因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葬礼)的区分,可见当时人是将同性恋视为常态的感情。
《诗经•山有扶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时,却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长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国君都舍不得说几句好话,可是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的审美观很男色。
晋张翰曾作过一首《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同样,女子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只要不发生过头的行为,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一位名叫李渔(1611——约1680年)的人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叫《怜香伴》的戏剧,写得就是有关女性同性恋互爱的故事。
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丈夫)者。”金兰会的姊妹又称自梳女,凡经“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她们的住房称“姑婆屋”,她们死后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古代的道德观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贞”、“失节”的淫行当做大罪,礼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间和睦相处,让家庭中妻与妾、妾与妾和睦如姐妹,她们往往因之而发生了近似于同性恋的感情,不过这种关系比之于偷情通奸显得温和而隐秘,只要不对宗族构成威胁,男子不唯默许甚至鼓励。然而当女子之间有真正的爱情产生,转变成了纯粹的女同性恋之时,便会激发巨变,两个女子相爱较之异性恋更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纷争,这种事情常常发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为震恐,动用政权和族权的力量来加以惩罚。
日本
《菊花与刀》是美国本尼迪克特的着作,也是研究日本文化的着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与刀来阐述日本文化中崇美与尚武这两种文化类型。其实,“菊花”还代表着“男性之爱”。出于形似的缘故,菊花在物象方面可指代“男性之爱”,而感情上最着名也最源远流长的故事,应该是《雨月物语》中的《菊花之约》一篇。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称为“契草”。
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同性间的爱恋就是“男色”。而且男色既非禁忌,更非败德,甚至在日本江户时代武士中男色大有凌驾之势,蔓延到庶民社会中,男色则成为一种雅癖。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充当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侍童(即小姓)少年,其实质地位即男宠。
据说这种现象的发生,日本僧侣来大唐取经时学去的。镰仓幕府树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权制,当时娈童还只是山门、贵族公卿的上流时髦玩意,可说是某种身份象征;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层阶级享有实际上的专利权。战国年代,男色之风得到了空前的强化。这时候的娈童,不仅仅是一种风习,更成为必要。由于当时的男人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战场上度过的,金戈铁马之际性欲的解决很大程度上转嫁到了这些男人身边的娈童身上。
同时,为了构建一个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团,武士之间、主仆之间的礼义忠贞观念被空前强调。娈童已经成为了主将身边最亲近的侍卫,也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倘若两军对垒、白刃加身之时,能誓死护卫主将的,只有身边的娈童了,这就要求娈童们必有“视死忽如归”的勇迈与决绝,而平时的宠幸之恩情、鱼水之欢愉,怕都要在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体现。所以战国时代的娈童和早期流行于公卿山门身边的娈童不同,还要求有高超的武艺。娈童之风极普遍到了大名身边甚至有十几、二十个娈童也不希奇。当时号称“军神”的上杉谦信好娈童的名气就极高,德川四天王里就有两个(井伊直政和本多忠胜)嗜好此调。江户幕府的三代将军家光和五代将军纲吉都是众道的“道友”。
西方
同性恋也称为希腊式恋爱。
在希腊,每个男人都得吸引住一个年轻男子,并在亲密的日常生活中充当他的辅导老师及朋友,并激励他学习一切高尚的品德。哪个男人若没有男性情人,会被认为是不履行男人的责任。在体育运动中,青年男子都是赤身裸体的,这让男人们大饱眼福。文学艺术作品中有大量赞颂男性美的内容,智者梭伦把少年之美比作春天的鲜花。卢奇安的《卡里德莫斯》整篇都在谈论美的本质,波塞冬拜倒在漂亮的珀罗普斯脚下,阿波罗为雅辛托斯的美丽所俘虏,而赫尔墨斯则对卡德莫斯情有独钟。在古希腊还有专门的同性恋军队,由互相爱恋的男子组成,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彼此相爱的人才能得到最紧密的结合,提高战斗力。
古希腊灭亡之后,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继承了古希腊的男风文化,罗马很多皇帝都拥有自己的男宠。
在古希腊,不仅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
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和女儿,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开丈夫和家庭,萨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为才女的她无法忍受婚姻中没有交流、没有灵魂的结合。
二十多岁的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创办了一个女子学校,教授诗歌、音乐、仪态,甚至美容和服饰。贵族们把自己的女儿送往该校,萨福喜欢这些年轻美丽的女孩,不仅教授她们诗歌与音乐,闲暇之余热情教授她们恋爱艺术,心中的诗情在朝夕相处中转化为深深的爱恋,她一个接一个地和女学生们相爱,古希腊盛行师生间的同性恋情,师者授业解惑,学生以情相报,所以这些带有强烈同性恋情感的诗歌在当时不但没有遭禁,而且还广为传颂,甚至连莱斯波斯岛上用的货币都以萨福的头像为图案。但最后萨福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而跳海自杀,英年早逝。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
五、反同革命
基督教得势以后,开始残酷迫害同性恋者,而他们却对教会内的恋童行为不管不问乃至包庇纵容。
基督教会迫害同性恋不仅因为教会推行禁欲主义,而且认为,同性恋反自然就是反上帝,所以它比异性恋更为邪恶,同时,因为在独身、禁欲的条件下,修士和修士、修女和修女很容易发生同性恋,如果不对同性恋严厉镇压,就危及教会自身的生存。在《圣经》里曾提到过一个罪恶之城,那就是位于死海边的索多玛城。该城的居民罪孽深重,令上帝忍无可忍而降下大火和硫磺予以毁灭。但是索多玛的居民究竟犯了什么罪,后人一直不清楚,有人说是“傲慢,通奸,过分好客,没有宗教信仰”,有人说是“通奸与不洁”,但正统教会接受了公元1世纪亚历山大城的斐诺的看法,斐诺认为索多玛城的居民犯的罪是同性恋,他指责说:“索多玛城的居民不顾自然法则,狂饮烈酒,暴食美味,进行不自然的性交,他们不仅纵欲于女人而使别人的婚姻破裂,而且违反自然,男性间相奸。结果,当他们想要小孩时,却发现自己已无法生育。”
教会对同性恋者的迫害是有一个过程的。
在公元3世纪时,尽管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已有举足轻重的势力,但他们仍不敢禁止同性恋。因为当时同性恋在军队中很盛行,如果禁止同性恋,势必会激起军队的不满和反抗,从而影响政权的巩固。
到了公元6世纪,情况有所变化。当时的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独身与修道制开始得较早,惩罚同性恋也早。公元538年,皇帝查士丁尼在把罗马法和教会法综合的基础上颁布法律,说同性恋“引起饥荒、地震和瘟疫”,对个人则“丧失灵魂”,因此,为防止国家和城市的毁灭,必须严禁。到了公元541年至544年,拜占庭发生大鼠疫,教会归罪于同性恋者。
这种迫害同性恋的做法在欧洲中世纪的中后期更趋严重。在16世纪,欧洲的一些殖民主义者甚至把他们镇压同性恋的魔爪伸到国外去了。西班牙殖民者登上美洲大陆后,首先遇到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并首先被他们之中盛行的同性恋所震惊。从1519年起,最初的殖民者就不断地报告这些同性恋现象,并记入殖民者的编年史。最初,殖民者只发现墨西哥湾一带有同性恋,但到1552年时发现,他们所涉足的中美洲地区内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有这种习俗。直到1952年,现代民族学家仍然发现,在三分之二的印第安部落中,人们认为青少年的同性恋是合乎道德的,是可取的;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婚姻和性交,涉及财产分配,不应随便处理;而同性恋只关系到性满足,所以可以更自由。
殖民者带着基督教文化的长期熏陶,带着“统治者”的优越与偏见,对这些土著民族大肆镇压,残酷迫害。从16世纪中期开始,西班牙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面的种族灭绝,其中的一个十分主要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说印第安人的性风俗表明他们是“非人类”。
纳粹德国的阿道夫•希特勒当权之后,更是对犹太人、同性恋者、共产党员等群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犯下了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
六、压迫根源
基督教历来是压迫同性恋的重要势力。《圣经旧约•利未记》中曾提到“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点成为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标志之一。索多玛城之所以被上帝毁灭,是因为索多玛人的罪恶上冲于天,其中有一条便是耽溺男色,这明显与中国传统不合。明清之际来华传教的耶稣会、多明我会的教士们看到同性恋盛行时颇为震骇,大加指责。近代以来,西方反同思想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其他地区。由于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地位,西方仍有很大一部分人排斥同志。
人类学家盖尔•鲁宾写道,“对人类天性中同性恋成分的压制,以及,由此推导,对同性恋者的压迫是……用其规则和联系方式压迫了妇女的同一制度的产物。” 也就是说,男性针对男性的恐同是厌女的,而且这种情况可能是跨历史的。塞吉维克表示,“厌女”不单纯表示对女性的轻视,更可能意味着对男性中所谓的”女人气质“,意即对具有阴柔气质的男性的压迫(实际上这是偏见,GAY并不是娘娘腔,具有阴柔气质的男性也不一定是GAY,阴柔≠娘),这正是最可能产生错误阐释的地方。
由于“同性恋”和“恐同”这一对名词在其任何化身之下都是历史构建,由于它们很可能强烈相互关注,采取互联的或相互反映的形式,由于它们的斗争戏码很可能是心灵内部的、制度内部的乃至公共的。所以,有时我们会惊奇地发现,男性恐同者中的一些人,他们的恐同心理恰恰是压抑自身对同性渴望的结果。——20年前发生在澳大利亚的一起恐同仇杀案可作为这一论点的佐证:法官后来的调查发现,恐同的施害者中有一些人就存在潜藏的同性恋欲情结,有罪犯坦承说,他是为了向异性恋男性同伴证明自己的异性恋身份或男性气质进而将同性恋者作为攻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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