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宋代服饰习俗

  宋朝是封建社会逐渐趋向衰落时期,维护封建统治的程朱理学成为两宋时期的统治思想。理学家把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说成是天理,把父子君臣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说成是永恒不变的,要人们按照封建的伦理道德去生活,去规范自己。统治阶级把理学思想,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车、轿、马匹的使用,房屋建筑的规格和装饰,服装的穿戴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用以区别人们的等级和社会地位。所以,宋代的服饰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皇帝至高无上,穿黄袍;官吏按等级高低、穿紫、穿红、穿绿;庶民百姓只许穿白、穿黑等。但服装也受人们审美观点的影响,受生活各方面的影响(如气候、工作条件等),因此封建王朝制定的制度往往被人们冲破,而后,朝廷又加以制约,在无数次的冲击与制约的斗争中,服装也产生了发展和变化。

  宋代官服基本继承着唐制。皇帝服黄袍 宋因之,有赭黄,淡黄袍衫,玉装红束带,皂文靴,大宴则服之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皇太后、皇后戴龙凤花冠,命妇戴花钗冠。大臣也各有服制。 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 去青不用,阶官至四品服紫,至六品服绯,皆象笏、佩鱼、九品以上则服绿.宋朝优厚官吏,官员众多,以至形成 婴孩授命,年才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才及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纷(《宋史》卷一百五十二)的现象。

  用以区别官职级别,除服装的颜色以外,还有戴的帽子、腰带、靴、装饰物等。如 幞头 ,是宋人普遍使用的帽子,据《宋史舆服五》记载: 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为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就在这幞头脚上,会显示人的不同身分。

  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 , 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 , 前导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 , 亲从官诸班直皆幞头 (《东京梦华录》卷六)。 鱼袋 是官员服装中佩戴之物,宋代是用金银饰为鱼形,系在公服的带子上,垂挂在身后。用以标志贵贱等级。据《宋史舆服五》载,凡穿紫袍的官就用金制的鱼袋,穿红袍的官用银鱼袋,朝廷 赐紫 服的,给金涂银的鱼袋, 赐绯 的也有特给的鱼袋。京官、州县官、皇上特赐紫衣红衣的也佩鱼袋。亲王武官及在内廷供职的将校都不佩鱼袋。宋朝本 不许伎术人辄佩鱼 (《宋史》卷一百五十三),到景祐三年(1036年)

  仁宗朝特许尚药徐安仁佩鱼,这是对他的极大恩典。也足见宋朝对科技之轻视。笏,宋文散五品以上用象,九品以上用木。 靴,即俗话的朝靴,以黑革为之,……其饰亦有绚、繶、纯、綦,这四件都是装饰,绚是鞋头装饰物,像一个鞋梁,上有圆孔,繶是系鞋的丝带,纯是丝边,綦是鞋上的花纹。大夫以上四种装饰具备,武功郎以下不用丝带,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人不用丝边。

  宋朝廷对庶民百姓的服装有严格限制,以防僭越。《宋史舆服志》中写道: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下诏书曰 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近年以来,颇成踰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详定以闻.李昉上奏,定出限制办法。到端拱二年(989年)明令规定 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销金、泥金、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 装饰品也 毋得为牙鱼、飞鱼、奇巧飞动若龙形者 ,宋仁宗时宫中尚白角冠梳,民间争相仿效,皇祐元年(1049年)发布禁令 诏妇人冠高毋得踰四寸,广毋得踰尺,梳长毋得踰四寸,仍禁以角为之.宋南渡以后服装又发生变化。据《宋史舆服五》记: 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四曰帽衫,五曰襴衫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深衣  本是古代衣制,因前后深长,叫深衣。本士大夫家居所穿,也做为庶人礼服。为宋儒所提倡。深衣是男用长衫,上衣下衣相连。《宋史》记宋代的深衣用白细布,上衣,衣全四幅,其长过胁。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下裳很长, 其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深衣在冠礼、婚礼、祭祀时平民可穿,官员家居可穿。北宋司马光曾穿着。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九载: 司马温公依《礼记》作深衣,冠簪、幅巾、缙带……入独乐园(司马光的庭园)则衣之.《宋史舆服五》还指出穿深衣时还配有 大带、缁(黑色)冠、幅巾(包在头部)黑履.紫衫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谓: 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紫衫以颜色深紫而得名,其式样为圆领、窄袖,前后缺胯(下摆开衩)形制短且窄,便于活动和行走,是将士们常穿之服,便于作战。南宋初期,宋金对峙,形势紧张,战争随时可以发生,南宋士大夫穿紫衫,是备战的需要。另外紫衫比公服、朝服方便舒适,为人们所欢迎。绍兴九年(1131年)朝廷发诏令 诏公卿、长吏服用冠带,然迄不行 , 到绍兴二十六年(1146年) 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 (《宋史舆服五》)。以后 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凉衫   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南宋建都临安,夏天炎热,士大夫以凉衫为便服,喜其穿着凉爽,本无可厚非,但终遭禁穿。礼部侍郎王奏: 窃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甚非美观。

  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

  且紫衫之设以从戎,故为之禁,而人情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乘马道途许服外,余不得服.从此以后,凉衫用为凶服,而紫衫又流行起来。

  帽衫   帽以乌纱,衫以皂罗为之,角带,系鞋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北宋时,士大夫交际时经常穿帽衫。南渡后,一度变为紫衫,再变为凉衫。以后帽衫少了,只有士大夫冠婚、祭祀服帽衫,若公卿大夫生儿子时,也常服帽衫。

  襴衫  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褶)。

  衣衫到膝,下面加一横幅为襴. 襴衫是进士、国子生、州县生所穿的衣服。

  以上所指均为士大夫的服装,总括来看宋代服装有以下几种:袍  男子服装,上下一体,长至膝下或足,圆领右袵,有窄袖窄衣,也有大袖宽衣,朝服、祭服、公服均属袍制类,下摆开衩的为 四楑袍 ,内里絮旧蚕茧棉为 缊袍.袍为最常着之服装。黄庭坚有诗云: 前日幽人佐吏曹,我行青草认青袍。(黄庭坚《过平舆,怀李子先,时在并州》)

  又每年十月皇帝赐大臣 窄锦袍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朝服  宋代朝服是大臣们参加朝会时所穿。一品、二品朝会时 皆朱衣朱裳 , 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皂缥襈,白罗大带,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皂皮履 (《宋史 舆服四》卷一百五十二)。另外还有进贤冠、貂蝉冠獬豸冠相搭配。各品冠及服饰颜色不同,六品以下无中单(中单是衬在袍服里面的内衣),无剑、佩、绶。

  官服  又称公服,各品官员依等次公服颜色分绯、紫、绿三色。(详见前)

  衫  长衣,有凉衫、紫衫、白衫、衬衫、青衫等,是最常用的服装,南宋诗人尤袤《准民谣》诗有: 寨长过我庐,意气甚雄粗,青衫两承局,暮夜连句呼。 此外还有 襴衫 为士大夫所穿,衫至膝以下有襴一围,艺人所服为义襴. 《东京梦华录》卷六写皇帝仪仗队有人穿 青窄衬衫 , 黄生色宽衫络缝宽衫 等衫服。

  背子  背子是宋代普通的服装,男女均可穿服。男子穿的是对襟式,两腋内不缝合,有长裙有带系束。宋程大昌《演繁露卷三》谓 今人服公服必裹以背子,背子者,状如单襦,袷袄,特其裾 加长,直垂至足焉。 背子,实际上是一种只护胸部及背部的长衣服。《东京梦华录卷六》记 天武官皆顶朱漆金装笠子,红上团花背子。 半臂  是半袖之衣,清潘永因编《宋稗类钞 上 奢汰》记 洪景卢学士尝赐对于翠寒堂。当三伏中,粟肌体战,不可久立。上问故,笑遣中贵人以北陵半臂赐之.半臂不穿于正式场合。

  袄  短衣,为宋人常用的服装如 着红方胜锦袄子 (《东京梦华录》卷六)。

  围肚  宋人围在腰间,类似围裙之物。

  宋代女子服装与唐代有所变化。

  窄袖衣  是宋代流行的女装,衣长至膝,窄袖、交领或圆领,对襟。另有翻领式窄袖衣。窄袖衣与长裙相配穿着,肩披帔肩(帛制),腰系绶带,彩带结成连环而下垂。如晋祠中的彩塑所示。宋词中多处描写窄衣,如 窄袖轻罗(欧阳修《蝶意花》)、 窄袖轻衫 (张先《塞垣春》)等。

  罗裙  用罗作成,上系飘带。苏轼《浣溪沙》有: 旋抹红妆看使君,三三五五棘篱门,相排踏破茜罗裙。 罗裙色彩可有多种。

  罗衣  罗制的衣服,取其柔软轻薄,为妇女所习惯穿着。如晏殊《临江仙》词有 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罗衣在宋多有绣画花纹的装饰,故有画罗衣 之称。

  裙  为宋代妇女不可缺少的服装。宋代流行多褶裙,即 八幅大裙 ,前后各四幅,肥而褶多便于舞踏,歌伎中穿着最多。又有石榴裙,取其颜色似石榴花,张先有《浣溪沙》云 轻履来时不破尘,石榴花映石榴裙.襦  短袄  男女可穿,妇女襦袄常绣上各种花色,如温庭筠词《菩萨蛮》谓 新贴绣罗襦,双双金鹧鸪.后妃衣服华丽讲究上穿宽袖衣,下有长裙身被霞帔,腰系玉带、坠子。

  衣上要绣翟(野鸡)。

  妇女衣服的服色依丈夫地位而定,官员家眷可与丈夫同色,平民不能用大紫、大红、大绿、可服浅色、蓝色等。

  带  官员上朝所带,因腰带中间的饰物不同而分金、银、犀、玉等《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有 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余官服黑银方团胯及犀角带 ,又云: 荔枝带(即御仙花带)本是内出,以赐将相。在于庶僚,岂合僭服 铜、铁、角石、墨玉之类,民庶及郡县吏、伎术等人皆得服之。 绶  丝带系在腰间,挂各种印,环。

  罗带  为妇女所用,系在腰间。

  玉佩  士大夫腰间所佩的装饰品。女子佩戴的佩玉叫环佩。

  香囊  男子系在身上的香袋,秦观词《满庭芳》有 香囊暗解 之语,香囊可做定情之物。

  幞头  是宋人戴的帽子,是由头巾发展而来的。幞头有四角,两脚垂下,两带系在上面。垂下的两脚有各种式样,一般是两根又长又直的金属为之,谓之展角幞头,展角可长三尺。幞头用黑纱制,内衬藤外用漆,以后只用漆使其形状固定,便于戴。两脚的形制各异,表明人的职业、身分等。

  东坡巾  也是帽的一种,是宋代文人戴的,以苏东坡命名的巾帽,因为它有四个棱角,故又称 乌角巾.其形制有四墙,墙有角,有内墙外墙,外墙高度为内墙的三分之二。后来中墙还不断增高,并增饰花纹。

  高髻  宋代妇女妆束,宋代流行高髻,甚至以假发做成发髻套在头上。

  叫假髻。张先词《西江月》有 高鬟照影 之句, 妇人有假髻、大衣、长裙 (《宋史 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高冠  宋代妇女头上的装饰,因后妃、贵妇戴高冠,民间争相仿效。朝廷曾经严禁民间用高冠,但也未能彻底禁止。

  宋人无论男女都有簪花习俗。朝廷有簪花的制度,有赐臣下花的礼仪。

  《梦梁录》卷三曾记祝寿御筵毕 赐宰臣、百官及卫士、殿侍伶人等花,各依品位簪花.上 亦簪数朵小罗帛花帽上.簪花,在皇帝饮宴、游观时,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宋代皇帝的仪仗队十分庞大,人员众多,服装各异,从今天看来,实在可谓当时宫廷服装展览。现举《东京梦华录》卷六为例一观。

  正月十四皇帝去五岳观进香时, 亲从官皆顶球头大帽,簪花,红锦团答、戏狮子衫金镀天王腰带 , 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紫上大搭,天鹅结带,宽衫. 殿前班……著绯、青、紫三色撚金丝结带,望仙花袍 , 御龙直……着红方胜锦袄子 , 余官皆服紫、绯、绿公服.祭祀大典时, 正宰执、百官皆服法服,其头冠各有品从,宰执亲王加貂蝉、笼巾、九梁,从官七梁,余六梁至二梁……所谓梁者,谓冠前额梁上排金铜叶也。

  皆绛袍、皂缘、方心曲领中单(袍内衬的衣服)、环佩、云头履鞋,随官品执笏。余执事人皆介帻、绯袍,亦有等差,惟阁门御史台加方心曲领.有 裹锦缘小帽,络缝宽衫 的兵士,也有 小帽,黄绣抹额,黄绣宽衫,青窄衬衫 的兵士。 五色介胄跨马之士,或小帽锦绣抹额者,或黑漆圆顶幞头者,或以皮如兜鍪者,或漆皮如犀斗而笼巾者,或衣红黄画锦绣之服者,或衣纯青、纯皂,以至鞋袴皆青黑者,或裹交脚幞头者,或以锦为绳,如蛇而绕系其身者 , 夹辂卫士皆裹黑漆圆顶无脚幞头,着黄生色宽衫,青窄衬衫,系以锦绳.宋代对民间服饰管制很多,实为怕 礼崩乐坏 不利于统治。如 景祐元年(1034年)诏禁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彩缎 , 二年(1035年),诏: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禁. 三年(1036年)臣庶之家,毋得采补鹿胎制造冠子 (《宋史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又非命妇 毋得以真珠装饰首饰、衣服,及项珠、缨络、耳坠、抹子之类.政和七年(1117年)大臣王僚上书言: 辇毂之下奔竞奢靡,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 丁瓘言: 衣服之制,尤不可缓。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伏愿明诏有司,严立法度……俾闾阎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同丽。 (《宋史 舆服五》)

  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墪之类者,以违御笔论。 钓墪就是袜袴,是妇女的服装。

  宋代衣服以丝织、麻织、毛织品为主。宋代只有海南有木棉布——吉贝布,苏东坡有诗 遗我吉贝布,海风今岁寒 (《和陶拟古九首》)。中原无棉织品,当时的所谓 布 ,是指麻、葛等制品。东坡有诗谓: 紫李黄瓜村路香,乌纱白葛道衣凉 (《病中游祖塔院》)。其 葛 就是一种布。

  宫廷、贵族、官员都以穿锦品、丝绸为主。史载宋时养蚕业很发达,织锦的技术也相当高超,缝制、织染、绣花技艺也已很高。

  从宋代墓葬发掘(如江苏金壇周瑀墓)和宋代泥塑(如晋祠)及宋画(如南宋马远《西园雅集图》)等也可窥见宋服习俗。一般来说,短衣麻鞋是劳动者的服饰。《东京梦华录》记载了市井服装习俗: 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以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之人便认得是何色目。 南渡以后 效学汴京气象,及因高宗南渡后,常宣唤买市,所以不敢苟简,……且如市农工商诸行百户衣中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中,著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人 (《梦梁录》卷十八)。宋高宗时杭州的服装完全承袭了北宋汴京的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况也不断变化。 自淳祐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 (《梦梁录》卷十八)。

  值得注意的是宋徽宗时期,曾有过一次保护野生动物的禁令。这在服装历史上也应一书。

  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郭天信乞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

  宜令有司立法禁之 (《宋史 舆服五》卷一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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