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官包拯

  税官包拯

  在老百姓观念中,包拯像个###官,为民申冤。其实包拯一生仕宦,倒是“经济管理干部”干得更久,特别是税官做得很好。他在州县基层当官收税,又数任路级赋税长官,后来又当户部副使和权力几近宰相的经济大臣三司使。在这些岗位上,他可不仅仅是断几个案子,救几条人命,而是为很多的老百姓说上话了。

  庆历三年(1043年)冬天,包拯刚从外地调朝廷任监察御史里行,正逢京师发生火灾,著名道观上清宫被烧毁。宋仁宗十分信奉道教,怕对神仙不好交代,不顾国家财政紧张,借口安放真宗遗像,要大兴土木重建。包拯一想,按照惯例,京师开封府无财力负担,得向天下各路临时加征财物和劳役,便马上进言:皇上要重修上清宫,我是道听途说,不辨虚实,但非常担心。如今天下多事,赋税太多,货币不稳,边境未宁,怎么可以做本末倒置的事呢?何况宫观兴起于唐代,又不是古代的礼制。真要供奉先帝真容,宏伟的景灵宫、会灵观也可以呀!仁宗听进去了,下令将上清宫旧址改为军营。宋太祖开国不久,便制订了一套报灾、审灾、减税的规矩,可是执行起来出入较大。庆历年间,江淮、湖南等地连年遭灾,地方官非但不做好安抚工作,反而变本加厉地横征暴敛,包拯非常气愤,四次上奏要求减去这些地方的百姓负担。

  “公正廉明”的包拯做这等事,自然是大家很容易想到的。可他还是个聪明人,有政治改革的抱负。他主张“赋税有度”。宋朝开国时,太祖立了“不加农田之赋”的规矩,后来的皇帝都不好意思增加税目。但用钱开支不敷用,只好巧立名目。名目之一是“支移”、“折变”。所谓“支移”,是要纳税人将所交税物无偿运送到别州别县仓库,这是变相的劳役。“折变”是官府以各种借口,临时改变原定税物品种,按价折成现钱或其他物品征税。有些官僚利用这一点,以极不合理的比价强迫百姓按高于市价数倍的价格交纳现钱,或故意折成当地缺乏的物品,要百姓高价购来交税。包拯对“支移”和“折变”深为不满,多次上奏加以限制,并建议赋税负担格外沉重的河北等地废除“支移”、“折变”。不惟如此,他还对“科率”、“科买”、“科配”等各种名目的税收加以抨击。他在自己职权可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免除相沿的各种苛捐杂税。比如他知端州(今广东肇庆)时不征一砚,在陕西路时罢廿州所赋河柱竹数十万。他的墓志铭上写着这样一段话:“公所莅职,常急吏宽民,凡横敛无名之人,多所蠲除。”这话是说得很有根据的。

  那么一味薄敛,国家财政怎么办呢?包拯有他的见解。他认为,“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税政之要,当以宽民为计,恤民养税。宋代“追欠”和“产出税存”的现象比较严重,“追欠”是官府依法征讨百姓欠税,“产出税存”则是空头税,破产后还得交税。欠税大多是因为百姓陷于极度的生产困难,停业也多为资产缺乏无力支撑,如果在这时不放税码,则必定雪上加霜,破坏生产力。包拯上《论放欠》奏,一再向仁宗建议“放欠负”,多次实际促成这种大缓民力的“放欠负”。他还奏请把河北牧马监所占大面积良田分给无地者耕种,请官府增加沿边地区的粮物储备以免紧急时重敛,请朝廷改革不合理的盐酒税法。他主张朝廷裁减冗员冗费以节流,还提出在部分地区以“民兵”代替正规军的建议。

  宋朝管理税赋的在中央主要是三司,地方上路一级有转运使主掌,提刑使等监司官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州县则除个别税种和专卖业外,均由各级行政官僚主持。包拯很看重财税官吏的素质,主张“精选计臣”、“精择良吏”。嘉祐元年(1056年),京西路唐州知州赵尚招四方流民兴水利,开荒田,并用官府钱贷与流民发展生产,成效卓著。时任三司使的包拯亲自上章,要仁宗给予特别褒奖,并破例让他再留一任。包拯任三司使前,长期在三司使位置上的张尧佐不仅不做事,而且恃恩跋扈,包拯毫不留情地弹劾他,并不避人言,毅然接任。

  包拯管税与他断案一样,有崇高的气节和威仪,行事干脆。断个案子只是为偌大一个国家机器上拔去一根不好看的钉子,理财管税可就是器官上的大手术了。他没能当宰相,也没有提出治政的大思路,但却做了许多别人办不了的事。尽管王安石官比包拯大,比包拯聪明得多,但中国的老百姓知道包拯的远比知道王安石的多。中国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能见得到“青天”一类官,时至今日老百姓呼唤的还是廉洁奉公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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