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之盟

  金匮之盟(1)

  宋太祖之母昭宪太后生前曾嘱太祖立约先传位于皇弟,再传皇子,史称“昭宪顾命”。因这一顾命文件曾封藏于金匮之中,一般史书上多称“金匮之盟”。两宋及元明清,很少有人怀疑“金匮之盟”的真实性。可能与宋太宗“烛影斧声”篡弑讨论有关,20世纪40年代以来,“金匮之盟”在学界也成疑案,而且“金匮之盟”伪造说几成定论。但是,“烛影斧声”在史书上均无细节描述,已无案可查,“金匮之盟”则载入各家正史。其存在的可能性是不太能轻易否定的。当然它的真实内容还是可以考订的。

  《宋史·魏王廷美传》有这样的交代:“昭宪太后不豫,命太祖传位太宗。因顾谓赵普曰:‘尔同记吾言,不可违也。’命普于榻前为约誓书……藏之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或谓昭宪及太祖本意,盖欲太宗传之廷美,而廷美复传之德昭。故太宗既立,即令廷美尹开封,德昭实称皇子。”太宗是太祖的三弟,廷美是四弟,德昭是皇太子。《宋史》的这段记载表明“金匮之盟”有两种不同的版本。前一种“太祖传位于太宗”是“独传”,后一种太祖传太宗,“太宗传之廷美,而廷美复传之德昭”,为“三传”。《宋史》对两说未作进一步的说明。据《续资治通鉴长编》的作者李焘考订,“独传”说多见于官方实录史料,即《太祖新录》、《太宗实录》和主要据实录而成书的官修《三朝国史》。“三传”说则主要源于北宋的私家史料笔记,如《建隆遗事》、《涑水纪闻》、《嘉祐杂志》等。这两个版本究竟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还是都是假的,我们再参照其他史料来推论。

  太宗继位的时候,“金匮之盟”并未出台。《宋史》、《文献通考》等正史和许多私史如《湖山野录》等均说“太宗受遗诏,于柩前即位”。查《宋会要辑稿》、《宋大诏令集》,均载遗诏的全文。其中明确说到皇弟晋王(即太宗)“可于柩前即皇帝位”,“宰臣宣制发哀毕,移班谒见帝于殿之东楹”。太宗靠这一合法的诏令依据顺利地继承了王位。但是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九月,也即太宗继位六年以后,突然由赵普献出“金匮之盟”。这就未免叫人奇怪。因为这个时候再来证明皇位的合法性,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不过且慢。赵普献出来的“金匮之盟”是前述哪一种呢?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和卷二二记载,赵普所献的“昭宪顾命”为:“汝与光义皆我所生,汝后当传位于汝弟。”是“独传”那一本,这是真传吗?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过去发生的事:昭宪太后病逝之次月,光义即出任开封府尹,按惯例取得了继位人的地位。而年仅14岁的廷美则封授兴元尹、山西南道节度使。开宝六年(973年),光义再封晋王兼开封尹,廷美为京兆尹、永兴军节度使,而德昭一项不差地接替廷美的原职。终太祖之世,其他宗室成员,包括18岁的皇子德芳均未被封过节度使。光义、廷美、德昭不但在身份上明显高于其他宗室成员,且彼此在职位上也有接替之意。太宗即位后,又以廷美为开封尹,廷美原位由德昭继之,并诏廷美、德昭位在宰相之上。上述人事安排,与“三传”说完全相合。但这个“三传”本的去踪史书上没了下文。

  我们再来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太宗《雍熙元年(984年)一月丁卯》条,太宗与宰相李昉等人的对话:“(太宗)曰:‘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后出嫁赵氏……’李昉对曰:‘涪陵(廷美)悖逆,天下共闻。而宫禁中事,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太祖、太宗、廷美均昭宪所生,史有定论。太宗为什么要制造这一席谎言,且以乳母之子这么不光彩的所谓“宫禁中事”“委曲宣示”于朝臣呢?其要害是指陈廷美非正出,非昭宪太后之子。既然廷美非昭宪太后之子,“昭宪顾命”便不会有廷美的份儿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九月》条载:“上尝以传国意访之赵普,普曰:‘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于是普复入相。”赵普是献出“金匮之盟”不久后复相的。赵普与太宗向来不和,至太祖晚年几成不两立之势。这个时候他怎么会东山再起?是不是有某种约定?

  不管是否是那个“三传”约的作用,事实上廷美、德昭都占据了权力要位,最主要的是廷美的继位权利成为太宗的心病。太宗权力欲日增,并开始下手处理。德昭被他吓得自戕,廷美势头还很好。此时中枢大权掌握在次相卢多逊手中,卢多逊又与廷美交往甚密,于是太宗想到###赵普。赵普此时为司徒兼侍中,寥落失意,很容易被利用。恰好他手中有“金匮之盟”。这个“金匮之盟”是“三传”真本,太宗即位的时候因为有遗诏可以不用它,当时赵普把这个“三传”的遗命公之于众,要么是多余的,要么是自讨没趣。太宗这一次恰好借赵普收有“金匮之盟”,来他个将计就计,假立遗命。“金匮之盟”献出之后,廷美即罢贬房州。《太祖实录》有两本,一为李昉与诸臣所作,称为《旧录》,成书于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九月,即赵普献约之前一年,它对金匮之事只字未提,这是太宗精心勘订的;《新录》成书于太宗身后,此时那个经改编的“独传”才被赫然刊入。《太宗实录》由太宗起居注整理而成,而历史上皇帝亲自调阅起居注者即始于宋太宗。其所记金匮之事自然为太宗生前钦定。

  金匮之盟(2)

  昭宪太后死时,太祖年仅35岁,而皇太子德昭已11岁。太祖死时50岁,德昭26岁,也不算年幼了。昭宪太后当时顾命的理由是吸取后周柴氏君幼为赵氏所篡的教训,在这里是难以成立的。但是史书上多处记载,昭宪“尤爱皇弟光义”,是否昭宪别有用心呢?很可能。但是这一母亲的私爱能堂而皇之地变成遗命,则是有其多方面的条件的。五代十国时期,国家林立,各国政局动荡,君主必须有独立支撑政权的能力方能掌政,所以许多国家在皇太子年幼或无能的情况下,便将皇位传于弟、侄、养子。传位观念发生了变化。而宋代开国与历朝一样,是家庭成员同心协力的结果,赵光义是立太祖的主谋之一,传位太子还是分权力于家族成员,太祖同样遇到难题。好在太祖生性豁达,尽管他对太宗有看法,仍然大度地把权力交给他。或许他也明白,即便德昭在他身后继位,也很难保住皇位。那样还会埋下祸根。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太祖的选择是有心机的,也是应该的。太祖带了个好头。唐代发生过三次内禅,均属子逼其父,而父不得已。宋代则有四次,三次是皇帝本人自愿。太宗之后,常常有“遍观诸子者”、宰相大臣集体讨论立嗣的现象。高宗还在刚刚丧子而自己仅23岁“春秋鼎盛”时,选太祖八世孙伯琮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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