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本来推崇“一本仁厚”的裕民之政。但财政总是入不敷出,所以后来破了太祖“不加农田之赋”的老规矩,像神宗说的那样,古者十一而税,今则取财百端。兴利之臣不仅开卖官鬻爵、铸钱造币之财源,还于禁榷专卖上做尽了文章。按照皇家的理论,山海天地之藏,市场货物之聚,不应让商贾独擅其利,而应收归国有专卖,以助国家之经费。
于是一大批官办“公司”开办了起来。举凡最有利可图之商品均列入禁榷之列,由这些“公司”来专卖。这一卖可不得了。在经济学上,盐被视做完全无价格弹性的商品,即不管怎么贵人们都得买。所以历朝都实行专卖制以控制垄断。宋朝对盐的统一收购价为每斤5文、6文、7文不等,内含的雇工成本仅为1文,而售价却高达30文至60文,获利数倍至数十倍。在销售上则按人口分配,勒令消费,强制购买。不仅如此,官盐的流通还极其困难。淮南盐洁白纯净,质量很高,但从通州(今江苏南通)运到真州(今江苏仪征),再从真州运到江、浙、荆、湖等地的途中,运吏船卒侵盗贩卖,再加入沙土以充数,对此朝廷即使严刑峻法也制止不了。运输效率的低下,又致使产地盐积压数万石,任凭风吹雨淋。产盐户还得不到极少的贷款。消费者手中拿到的盐既质量差,还短斤缺两。所以尽管缉私严厉,私盐还是最终占据了大片市场。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盐榷无法维持而改为通商。才实行一年,所交税额比官营七年的总数还多出15万缗。盐之禁榷在实践上失败了。茶、酒也一样。官吏榷条,以强制手段压低收购价,茶户便将粗劣的茶用来抵塞派购任务,将优质茶私下售给商贩。官茶质次价昂,最终堆积如山化为尘土。《宋史》上曾记载沈立任两浙转运史时,其辖区内茶户违法的每年有上万户,而官府查禁得钱也仅4万缗。官办“公司”所酿的酒薄劣如水,酸涩难饮,卖不出去,所以便强令老百姓婚丧必用,按户的大小分配。但还是因为成本高、损耗大、产量低而难以为继。商业运输中运吏船卒以官船夹带私货、偷漏课税司空见惯,还大量盗窃以致凿沉舟船销赃灭迹。以粮食一项计,损失常十之三四。且官船仅载700石左右,私船要装到1600石。禁榷专卖机构有着庞大的系统,一处失利不易察觉,又有国库老本可供补贴,即使蚀本也不致马上倒闭。但府库所储终归有限,民脂民膏亦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北宋中叶开始,禁榷便开始松弛。
欧阳修曾分析说,要最大限度地取得国家利益,就不能禁榷太专。必须与商贾共同经营,流通才不会阻滞,剥夺商贾利益之谋愈深,则国家利益损害愈大。想把十分之利皆归于公,就会亏得越多,十不得三。不如与商贾共图利,倒可以十得五。所以大国之善经营者,应“不惜其利而诱大商”。禁榷真是个怪圈。禁榷原本为控制商贾,补充国用,到头来却出现了离开商贾经营便束手无策的局面。商贾当然精明,乃至于狡诈,他们能用自己的经验智慧和经济实力操纵经济,或损公济私,或置官府于被动。政府可以用超经济的力量来左右经济或打击商贾,如崇宁年间(1102—1106年)蔡京推行循环法,使商贾数十万钞票一夕作废,那些豪商瞬息破产。但禁榷一严,商贾不能牟取厚利,便停止经营,榷场商品滞留产地,积压废弃,货币不来,使国库虚空。在官府和商贾的较量中,总是两败俱伤,最终把损失转嫁给生产者和消费者。
叶適曾经说过,理财与聚敛形同而实异。聚敛只是补一时之缺,而把日后的忧患遗忘了。国家的富裕不单纯在国库货币的多少,而在于社会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繁荣。钱币在市场上很多,货物却运不出去,只能使钱多而物少,钱贱而物贵。所以我们在承认宋代经济实力之空前增长的同时,不能忽视聚敛的假象。宋代官府操纵的货币数额不小,但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很难考实。沈从文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根据宋画上描绘的宋人多着短袖衫,指出这可能是因为宋代老百姓生活贫寒。现在用它来参照本文所写的问题,似可略备一说。宋代史籍上记载,蔡京“欲以夸富强而固恩宠”,便把四方之钱聚敛到京都。把钱移个位置,其实什么也没增加。无独有偶。宋朝表面上货币增加,可能拆东墙补西墙的也不在少数。还有,在统计上玩数字游戏的也大有人在。可老百姓或部分老百姓的生活可能与之反差甚大。
我们大致勾画了宋代官办“公司”的面貌:低价占有原料和产品,近乎无偿地征调工匠、厢兵、农民、船工等劳动力,又不惜物力、人力的巨大浪费。销售靠强迫老百姓认购,粗劣不堪的商品得不到改进。即使经营亏损,也可用硬性提高价格的方式,将这些亏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掩盖其经营失败的真相。超经济的掠夺,有时还能聚敛一些货币,造成“厚利”的假象。这种“厚利”越大,即意味着非法剥削越严重。不言而喻,它对社会经济所起的破坏作用亦愈加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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