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璞与良侩

  奇璞与良侩(1)

  “市侩”如今被当做骂人的话,而它的原意是买卖中介,相当于现在的经纪人、交易所、代理商、公证人。“市”是买卖的意思,“侩”是会合的意思。“市侩”又称牙侩、牙人。“牙”是交互的意思。旧时又称马匹交易中介人为驵。市侩因其经营的对象不同等原因,而被称为市驵、牙驵、侩驵、大驵、牙郎、侩父、村侩、官侩、女侩、良侩、书侩、画侩等等。王安石《寄曾子固》诗云:“思君挟奇璞,愿售无良侩。”以奇璞与良侩比曾巩的怀才不遇,也可见当时人们对市侩的认识。

  据说秦汉即有市侩。宋代之市侩由前代延续而来,始于民间。不过这时民间市侩活动的经济价值已为社会所认识,规模和格局非前代所能比。洪迈《夷坚支志》上记载,江陵有某氏世代以养猪为业,50里外有一个村侩为之购贩往来。像这类市侩经纪活动在当时非常普遍。宋代人放债取利的意识较强,也出现了一批资本较大、与原来又有所不同的民间高利贷者,带有资本经营的性质。抚州有个叫陈泰的,以贩布起家,积累了大量财富,每年以较大的资本向崇仁、乐安、金溪等县发放贷款。他雇了一批代理人常驻各地,自己每年六月至暮秋前往收贷收息。后来为一个代理人曾小六谋害。像曾小六这样的市侩,宋代又称“行钱”。“行钱”代人发债,从中取利息一半,另一半交钱主。宋代不抑兼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土地交易主要有以地抵押贷款的倚当、将土地典卖的典当和产权易主的卖断三种。这三种关系都需要订契约来确立。立契的参与者,除业主、钱主两方外,尚有牙人、邻人、写契人,钱主和牙人是主要角色。而诸如契约呈报官府、加盖印信、缴纳契钱、新立税额等事务,一般由牙人操办。牙人在此时充当了公证人的角色。《夷坚乙志》上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故事:广都人张九,典同姓人田宅。不久田主想提高押金,张九乘机买通官侩,瞒着他立下买断契。第二年田主与张九商议卖断事,张九出示田契说去年已买断。田主没办法,只能骂骂人。可见市侩公证在其间有相当权威。市侩还参与妾、娼、乳媪、婢仆等的所谓“生口”买卖。这些事在宋代都不算非法。《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的判词中说,陈女雇用于郑万七为220贯,过了一个月转雇牙人徐百二,徐百二随即抛出给陈廿九,价钱涨到700贯。又过了六个月,陈廿九又将其雇于周千二,身子钱增至3倍以上。这个市侩徐百二倒腾了一阵,转手之间取利两倍多。贩卖人口是违法的,但因为有暴利可图,不少市侩便铤而走险,到贫穷地区去拐骗女子。当时一些人到福建山区,以嫁为人妇或做人养女为诱,将一些妇女和少女骗出,辗转贩卖。官府查办,市侩踪影难寻,致使父母女子永不相见。

  民间市侩对经济发展有相当大的刺激作用。这给执政带来很大的启发。一批专门为州县乃至朝廷的经济管理或服务机构做事的市侩逐渐形成。王安石变法时,有市易法。市易法用以打破富商大贾垄断,平抑物价,获取商业利润。市易法由市易司(务)执行,市易司即招纳有大量的牙人。实际上,市易司是生产商与贸易商之间最大的经纪商,是官办的、最大的“市侩”。南宋孝宗时,义乌有山民织罗为生,官府强行收掠经营,填塞商税漏洞。有人告上去,孝宗下诏,应由柜户牙人自由买卖。柜户是乡间收购织户产品的片区收购商。可见当时国家财政的改善有赖于市侩,朝廷也给其以合法的地位。简单商业贸易是现金交易,但是卖和买会有时间差,而且销售大宗商品有时商人拿不出大额现金,这就需要以赊买赊卖来解决。《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七之九载,真宗时即有允许赊买赊卖的诏令。这个诏令规定,赊卖时买主量行贷多少,请有经济能力的三五家人担保,订立字据。到期无力偿还的由担保人赔债。无担保只立字据,则官府不予理会。寻担保户、办理担保手续,是牙人的工作。所以这个诏令特别指出,如果买主串通牙人作假,要治罪。其实当时有许多牙人自己资金不足,便借赊买而自己行商。市易法中也有结保赊清的条款,规定行贩可结保向官府借贷。市易司根据行铺抵押产业的数量,将收购的商品“均分赊清”给所属行铺。行铺半年还钱加息10%,一年加20%,过期不偿每月再加2%的罚钱。宋代虽有“不加农田之赋”的遗规,但由于财政拮据,于夏秋二田税外,其他名目繁多的税收项目还是不断增加。特别是货币地租的出现,免役法以钱代役以后,收税的烦琐很令官府头痛。各种赋税揽纳人便应运而生。揽户由官方认可并给以印记,地位与县吏等同,但官吏不能兼做揽纳人。一些大户富民广置产业,也雇用一批揽纳人。揽纳人“于出纳之间”获利有三条途径:其一是揽户将所揽的几家雇主的资产进行必要的调度,利用收缴之间的时间差获取经营之资或为借贷人出息;其二是雇主在税期临近无法交税时,揽户代为交付,然后高价算还;其三是包揽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事宜,收取佣金。有的揽户还专门设立类似如今的事务所一样的店铺。这种揽纳人比之于收取佣金的小牙侩,已进步到一定量的货币资本经营,为市侩中之上乘。

  市侩客观上便利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其仅以逐利为目标,屡做违法害民之事,所以官方对其认可的同时又加以限制。据宋李元弼《作邑自箴》载,当时官府规定做牙人须有人担保,并到官府登记。官府发给木牌子,类似于今日之营业执照。这个木牌子上刻有《牙人付身牌约束》:“一不得将未经印税物货交易;一买卖主当面自成交易者,牙人不得阻障;一不得高抬价例、赊卖物资、拖延留滞客旅。如是自来体例,赊作限钱者,须分明立约,多召壮保,不管引惹词讼。”牌上刻明某人做牙侩,在履行业务时要读示此牌。这是要求牙人挂牌经营。对客商也要求只能用系有牙牌的牙人,否则要予以查究。不过这一制度只在局部地区实施过。

  

  奇璞与良侩(2)

  过去有人说,大凡求利,莫难于商贾,莫易于牙侩。商贾要四处奔波,以大资本赚小利,风险莫测。牙侩则稳坐一地,不管商贾是盈是亏都有佣金可取。这话把牙侩与商人分得太清了,其实他们的角色常常二者兼而有之。市侩从事纯经纪活动,图利有限。而与行商相结合,则利益往往大得多。

  可以说市侩在宋代从事的是最高级的经济活动之一,他们在社会流通中起着润滑剂的作用。但是宋人思想观念中对商人倒有相当程度的认可,对市侩仍有偏见。当时士人不为侩,把市侩看做不名誉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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