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X月X日
正月初二这天,他父亲打发我们回我家,说这事不管怎么也得面对,他同学兵圣自告奋勇相陪,于是我们就吃上了熊心豹子胆,三人结伴一起携带礼品回门。
早都能预想得到的礼遇:漫骂、侮辱、白眼、挖苦,当然对那位陪同还是留有薄面的,至少是两军交战不杀来使,他还有资格坐在酒席上,让他们最为愤恨的那就是我了,淫贱无耻败坏门风,没有三媒六证竟敢潜逃私奔,要不是当着外人的面,他们恨不得对我抽筋扒皮——当然这还仅仅是在针对我不回家过年的私奔行为引起的愤恨,如果知道了我此时的身体状况,我相信他们会立马把我剁成肉酱!女主人神情激愤地诉说着今年过年连鞭炮都没敢放,她养的闺女跟人私奔,让人笑话八辈子祖宗,而今连祖坟也不用去上了!看她的样子,都自卑到快要替我自杀谢祖了。
我是管不了她那么多了,跪在那里虚汗涔涔,直被她骂到体无完肤至死方休,身上乍冷乍热,脸上红了又白,白了又红,但我始终没有一滴眼泪。大概早已流干了吧?我也不想再流泪了,此刻体内的血液我估计也已经所剩不多了吧?我懒得跟她分辨什么。伸长着脖子等她来砍我一刀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或者任由你们怎样好了。
钟是要去扶我起来的,然后也就陪同一起跪在那里了。是的,有难同当,既然是夫妻,就应该是这样的。
任凭钟怎样保证,任凭兵圣怎样说情,情况是丝毫没能改变,到最后的结果,还是他们被赶走,我被扣留。
我送他们走,祥南那妮子居然动手拉住我,被我眼睛一瞪,吓得她缩回了爪子。还用得着你动手吗,这些个帮凶,我既然敢回来投案自首,就没有预备进行殊死抗争,要杀要剐随你们吧!只是苦了钟哥哥,从今以后要独自一人了,西西再不能陪伴你了,亲爱的钟,再见!
1998年X月X日
还好,他们这次并没有体罚我,这让我有些不太适应。从小到大,有错也好,没错也罢,开口即骂抬手就打,这简直要比一日三餐来的还要频繁而又正常。
而这次,我犯下了滔天大错,辱没门庭,让祖宗蒙羞,让家族丢脸,竟然没有打我,我真是奇怪。或许是他们念及我投案自首的认罪态度,而没有来得及让他们打上钟的家门,兴师问罪说他诱拐良家少女?不知道,反正是除了严加看管之外,目前看还没有要动手的任何迹象。莫不是要动用家法把我沉潭?或者是活埋?不至于吧?纵然我是犯了死罪,然而当今的法治社会也不会饶恕他们杀人罪行的。
只是那女主人严加防范,叮嘱她的爪牙们:“不准让她吃饭!”
这话还真是提醒了我:要我吃我还得吃得下呀,更别说那些粗茶淡饭冷茶残羹!这些天的折腾下来,精神与体力早就过度透支了,身心双重的折磨令我气息奄奄,行将朽木。不准我吃,那就这么扛着吧!我躺在那里,静静地匀气,呼吸,眨眼,思想,其他的运动一概没有。这期间,我换过两次垫纸,体内出血已经不多,这些天来我的血液大概已经快要流干了吧?且没有任何补给。然而在他们看来,这至少算是传递了个良性信号,以为我在过生理期或者安全期,没有孕育私生子的迹象而大可放心——岂不知此刻我的身体正千疮百孔,说什么至亲之间的仰承鼻息,血浓于水,说什么骨肉之间有心电感应,纵然无语心也相通,这才是亲情如隔山,血缘远如天,多么绝妙的讽刺啊!
第一天的时候,他们还虎视眈眈的盯着我,骂着我,我整整一天没有动,也没有排泄,腹内空空如也。
1998年X月X日
第二天,表妹如莲来,她只说了句“槟榔,我是汝南王!”我的泪唰就下来了,如洪决堤,势不可挡。
是的,想当年我们自封绰号 “汝南王”与“槟榔”,除了在我们两个人的江湖里,谁也不懂其中的含义,两个同样叛逆乡规挑战世俗的寒门少女,凭借做小本生意勇闯江湖,曾经视苦难如草芥,如今长大成人,却再也没有昔日里后生无畏的冲天豪气了。
她来规劝我吃些东西,我不愿意看见她这样为我而哭,她一哭我便止不住泪潮汹涌,我已经没有力气说话,只在心底默默肯求她不要哭了,因为她一哭我就会哭,连日来内忧外患导致急火攻心,加上术后体质虚弱食欲不振,我体内储存的水分已经不多了,照这样流下去的话,我会更快的加速枯竭乃至死亡的速度。她扶我坐起来,我的眼前漆黑一片,摇头让她放我平躺,这样才看得见人影。
我问她要来纸笔,开始写下遗书,内容如下:
我死之后,一切后事拜托汝南王处理,任何人不得干预。
一、骨灰火化撒到西河里(既然不能入祖坟,那就喂鱼去吧。)
二、身后财物水晶眼镜、北极星手表、傻瓜相机、阿米尼车子都交还钟献宝,不得有遗漏。
三、在工商学院宿舍寄存的所有行李,一概火化不计,唯独那个保险箱里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由汝南王全权保管,不得有误。
立嘱人槟榔1998年正月初四。
遗书写完我早已泣不成声,把如莲吓傻了,她想去喊他们过来,又怕离开的一瞬间我就会死掉,然而空守着我她又没有任何办法,只有切切悲泣,哀哀痛哭。
等到女主人回来了,马上喊她过来看我,然而她却不认识字,相当于对牛弹琴,她当然看不懂遗书的内容,仍然是心火难平,骂不绝口。
等到男主人回来了,如莲是叫他舅舅的,给他看了遗书,他竟然留下一句话:“吓唬谁啊,要死要活随她的便去!”这句话来自亲生的父亲,这就是二十多年来的父女情分!甚至都不如一位路人!直到今天,我才认清什么是至亲!什么是骨肉相残!原来这种杀戮并不只是宫廷才有啊,寻常百姓家也是存在的。虽说女子不如男,但我相信,如果自己是生在花木兰的年代,也许我会怜惜老父年老体迈而去替父从军的,这就是慈父?白叫了二十多年爸爸的男人?这个知书达理的乡间秀才,满肚子仁义道德的儒家子弟,因为亲生女儿的背叛,而变得冷酷无情,见死不救。这样也好,这世界上真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了。
汝南王,谢谢你的仗义搭救之恩,我知道你救我不是因为血缘,纵然我们身上流着没出五服的同宗同族的血,但我早已不相信血缘,我只相信,生死关头,他们是大义灭亲,你却是搭手相救,今生缘尽,我是无以相报,如有来生,我们还做好知己,宁愿是没有血缘的知己!对不起!如莲。别了,汝南王!
那一晚,如莲没有回家,她始终陪伴着我,我一句话也没有,只是静静躺着,均匀的呼吸,自己还活着,我就知道,生命哪有这么快就完结的,大概还得有三天?四天?记得有书上说,女人的抗饿能力比男人要强,男人至多五天,而女人,要绝食而死可能要七天,那么,今天是第二天,我还要再等上五天?我始终不说一句话,静静地躺在漫长暗夜里,默默地数着那更漏,一秒、两秒……
她的手伸过来,抓住我的手,也无语。我默默地把她的手放到我的左胸口,让她感受我微弱的心跳,噗通、噗通、……一下,又一下,心脏仍在跳动着,我好让她放心。
我什么也不打算对她讲,况且也没了力气。爱情,对她来说或许是个奢侈的字眼,或许她还不甚理解,再说身体上的伤痛,对于她一个未婚姑娘,我怎敢开口,怎开的了口?真怕亵渎了那纯洁的灵魂还有我们的友情。
对我这样一个满身污点又背叛家族的人来说,死是家门之幸,活着才是罪过。
1998年X月X日
第三天,舅舅来了,进门一看我这幅模样他就骂开了,骂这做爹娘的狠心,骂着钟的负心,我听了但没有生他的气,我知道他是心疼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有骂过我半句的一个亲人,甚至小时候我淘气破坏了他的劳动成果他都不会生气,虽然前些日子我曾写信向他求助,让他劝说父母答应我们的婚事,他却背叛了我而把信交给了父母,但这些情有可原,我没有生他的气。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替我收拾,说:“咱们走,到我家去。”
“让我死吧。”我虚弱地说。
“那好,咱们有志气,小西,咱死也不要死在他家里,反正他们已经不要你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孩子,谁再敢欺负你我不会饶了他。”一边骂他们一边扶我起来,而我早已没了力气坐起来,整个人像根面条一样。那男女主人见事不好,大概也自觉理屈,一声不响,任由舅舅把我背走。
到大门口,我忽然有了力气,喊道“钟哥哥!”真的,是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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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非同一般,已为你点赞,有空希望回访抽象战争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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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黄金炫腹男: 谢谢。
您好,已上新书榜,但是需要把封面重新上传,只要右面的书封或者换一个。
网友的评:“她说她这本书是希望教会天下女人如何做母亲,我说但愿如此。我心想她若非是口出狂言,那就是她写的这部书是文学奇葩,遂与她打赌:书出版后如有官司缠身我自愿为她做义务律师,如能摆平她的官司她付我十万元钱,这当然是一句戏言,但我期待着她的成功!” ——一位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