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是在十三年后的今天,我仍可真切的记起那个叫牧马苑小镇小镇。一片一片枯黄的落叶脱落,将秋日的悲凉表现的淋漓尽致。开始凋零的树叶在十月的秋风下蜿蜒起伏,层层叠叠的山峰一片金黄,蔚蓝的天空飘着点点白云。驻足聆听,秋风簌簌流过。清风拂过树叶,一片一片的树叶落下,在她的身侧旋转着飘落。树梢上的秋蝉切切哀鸣,慵懒的狗从垃圾堆里爬起,看看路人,向街的另一边走去。三轮的电车飞速的从身边驶过,走远。就是这样一条狭长的街道,肖敏一边走一边跟我讲述着泉眼的故事。认真想来,这是我跟肖敏的最后一次见面。那一次的见面之后,她就像一个结点消失在了我的世界,留给我无尽的痛苦。
人的这辈子有些事情的确令人费解。有些决定曾经以为正确无比,更不会想到多少年后的今天却为之懊悔,那时候以为自己做的便是最正确的决定,以为真正作出牺牲的人是自己,为对方考虑的人也是自己,然而现在想起,那时候我想的只不过是我自己,考虑的,也只是我自己的感受。无论怎样的事情,怎样的想法,最终都像回旋镖一样,兜兜转转之后,回到自己的身上。致使深爱着我的姑娘深受伤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使自己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被懊悔和痛苦缠绕。
然而,现在,此时此刻,在经历了十多年世事沧桑的磨难,经历了无数的纠葛之后,最能映入我大脑的还是那个小镇的风景:狭长的街道、金黄的落叶、窃窃的蝉鸣、蔚蓝的天空……一幕一幕的在我的脑海里放映,而且清晰得一切如昨。可是当我要动笔写下这一切的时候,他们恍若隔世,所有一切的一切都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肖敏的脸,也顿时无从想起,仿佛她从未在我的世界出现过。
当然,只要是在夜深人静,一个人被窝里辗转的时候,我就会记起她的面容。那张楚楚动人,又带点忧伤的小脸,流线型披散在肩膀上的秀发,两个可爱的小酒窝,那夏天里时常穿着的白色长裙,那总是摸着头发定定看人的惯常动作,拖得长长的语调——随着这些印象的浮现,她突然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也许是因为我时常跟在她身后的缘故,我最先想起的每每是她的背影。她的秀发在秋风里轻轻盘旋,她一只手压着裙子,另一只手偶尔摸一下头发,有的时候低声叫我:“欧阳,你快点呀!”那声音就像是从空气中传出来的一样,令我无从琢磨,仿佛一旦错过,便终生无法得到。
当然,很多时候为了得到更多关于肖敏记忆,我总会刻意去一些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看一些一起看过的电影。可是忘记了就是忘记了,无从记起。记忆这东西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你想想起的,往往无从记起,而那些令你伤心的难过的事情却能够很快接踵闯入你的脑海。我也是这样,肖敏也是这样。倘若肖敏并没有死去,或者我们现在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一切是不是就不会一样了呢?在我脑海里出现的肖敏是不是就不是那般完美?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肖敏已经死去,我只能在一杯接着一杯的啤酒过后记起她的面容,在缭绕的烟雾里追寻她的背影。当然,若要忘记,也是可以的,但是十三年来,我实在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将肖敏忘记。我流连于种各样的关于肖敏的梦境,哪怕仅仅是个背影。一杯酒,两杯酒,这样,肖敏就会出现在我的对面,跟我喝着啤酒。有的时候她会眯起笑脸,定定的看着我的眼睛。有的时候掩面微笑,偶尔那张动人的笑脸会羞涩的发红,像初秋的麦黄。但是我看不清她的脸,听不见她的笑声,所有的一切仿佛是一场哑剧。但是奇怪的是,十三年后的今天,在这云南丽江的这间酒吧里,我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肖敏的存在。她依然穿着那件白色花边的衬衣,白色的长裙夹在两腿之间,双手托住腮部,定定的看着我。仿佛她从未离开过我。
可是她在讲什么来着?大概三十秒之后,我才听懂她说的话。
她大概是在讲一个森林部落的故事。然而是否真的所有那样一个部落,我却不得而知。也许那只是她小时候听过的故事或者一个印象也未可知,因为她曾经给我讲过很多同样新奇古怪的故事。然而这个森林部落,多少年后,我才明白,这是肖敏给我的暗示,只是那时候我未能够领悟。她早就知道了我们的结局,可是她为什么还要飞蛾扑火,奋不顾身的陷进那爱情的泥沼呢?直到现在,三十七岁,我才明白肖敏并非爱我。她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人,没有爱过我,也没有爱过我哥哥,她所有的一切都是被那个叫清道夫的神秘组织所控制。跟我谈恋爱,跟我真切的生活在一起的人也并非肖敏,肖敏并非肖敏,肖敏只是一个躯壳,一个被恶魔控制了的躯壳。
可是自从听了肖敏讲的那个森林部落的故事之后,每当我行走在树林之间,那个部落便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成了我对肖敏记忆的一个部分。甚至有段时间,我一度会怀疑她是不是也是那个部落一个成员,否则为什么会这样一下子消失在我的世界。
也许用“一下子”这个词语并不确切,但是她的离去给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仿佛一下子进入了世界末日,葱郁的树林一下子发生了火灾。可是,试想,一段好好的恋情突然面临崩溃,谁会不难过呢?因为肖敏的离去太过突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觉到她活生生的生活在我的周围,她在一个我看不见的空间看着我。抚摸着我的脸庞,倾听者我的鼻息,甚至夜晚,她会睡在我的身侧,亲吻着我的脸颊。
对了,她说的是个很远古的部落,部落的名字大概叫森林部落,他们生活在四川大凉山的很深处。这个部落的女子出嫁生了孩子之后回娘家,娘家人便要把女子的父亲宰掉,煮给女婿吃。有一个男子就跟森林部落的一个女子结婚,当然,男子并不知道女子就是森里部落的人。结婚后,也跟着女子回过几次娘家,但是一切无异。可是等到男子和女子生了一个孩子之后,男子要求跟女子一起把孩子带去给娘家人看。但是女子一直说:我爸爸还能放几年羊,再等等。后来拗不过男子,所以他们一起带孩子回娘家。孩子的舅舅,也就是女子的哥哥磨刀霍霍,男子以为是要宰猪宰羊招待他们。可是,谁知道后来吃饭上菜的时候,男子在装肉的盘子里看到了老丈人的脑袋。男子吓坏了,问女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却把老丈人的脑袋捧起来给他,要他吃了,结果,男子当场就吓死了。
“那可是非常,非常恐怖的哦!”肖敏字斟句酌的说。她说话往往这样,总会话很长的时间物色恰当的字眼。“可是没有人能够看得出来他们跟平常人的区别,他生活在你的身边也不知道的哦。”她说着,又摸了一下头发,摆弄着手指,移动着脚步,仿佛说自己并没有说谎。
“那好可怕啊!”我说,“某一群人要让女婿吃人肉,却又不知道这群人长什么样子,一旦跟这样的人结婚,岂不没得救了?”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赞!
一个神秘的爱情故事,作者偏偏从描绘身边的实景起笔,叙述中辅以充满感情的回忆,聪明地给这部超现实传奇奠定了一种可信的基调。什么是好小说的开头?本书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