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只有我,现在不死不活地存在着

  我和三不愣不停地吸烟,渴的时候就来上一口啤酒,我们还在啤酒里面加了一些红酒和白酒。这样不仅过瘾而且味道更加爽口。

  黑暗中烟火一闪一灭,像两朵漂流的鬼火。狗男狗女。香烟搅乱了屋子原有的气味,三布愣一直抱怨说这屋子有股癞蛤蟆的味道。我并不在意这屋子有什么气味,三布愣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实际上也并不在意。后来把所有的事情搞定之后,我发现这屋子的确有股怪味,而且还很脏,臊烘烘的到处都是野兔子粪蛋。

  这地方我以前来过。当时这里热闹非凡,有个寡妇住在这所木房子里面,她养了很多鸡和羊。但她很穷,那时候什么都不值钱,靠养殖没办法活下去。再说她的名声不太好,被排挤在好女人之外,人们甚至根本就不买她的东西。那时候计划经济大行其道,所以她养的鸡呀羊呀一分钱都不值。她不得不靠干点第三产业维持生活。寡妇是个没有烦恼的人,整天忙着帮助别人。那时候凡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小伙子都来找她,被她解决的小伙子后来都很有出息,听说很多人现在不是当了官就是发了财。

  只有我,现在不死不活地存在着。

  可能当时那寡妇在给我解决问题的时候留了一手。

  三布愣的乳房还像以前那样,一点没变,坚挺饱满,弹性十足。跟刚生过孩子的山羊差不多,属于奶水充足期。乳头的四周,是一圈薄薄的乳晕,粉粉的,像一颗旋转的小木星,或者像旋转的陀螺,看着让人发晕。在很多年以前,我的想象力特差的时候,一见到女人的乳房就和奶牛奶羊扯在一起。反正都是动物,一个是人一个畜牲,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地方也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构造都差不多。在我们博尔塔拉,只要是老新疆人,差不多都是伴着狗和牛羊长大的。

  小时候我家里就养了好几只羊,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放羊,记得有只绵羊和我形影不离,关系好到甚至送我去上学。顺便说一句,那时候的女人活得都很真实,大就是大,小就是小。奶子太大反而感到羞愧,走起路来总是躲躲闪闪的。不像现在的女人,疑心疑鬼地让人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既便是脱光了衣服你也搞不清她造过假了没有。

  黑暗有多好呀,真想和心爱的女人就这样呆去下一直到永远,成为雕塑或者其他什么的。

  但是我知道,和三布愣注定不能这样永远呆在一起,因为天就要亮了。小野兔子饿得哭天喊地,大野兔子在门外急得上窜下跳,我们占据了别人的家园。屋内已开始变成灰白色,晨羲不知什么时候爬上窗台,那上面几根残缺的木框在风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这所木房子年龄大我好多倍,就像一个世纪老人。她已经没有力量支撑岁月的蚕食了,如果来一次大风或者轻微的震动,它一定会轰然倒下的。这样的老房子现在已经不多见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古老的传说,它见证着历史。应该把老房子做为文物保存下来,不能因为它名声不好就任其腐烂掉。因为寡妇木屋毕竟1840年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听老新疆人说,那个烧大烟的林则徐在去伊犁的路上,还在这所房子里住过几天呢。

  如今寡妇去了哪里我已不知道。听说有人在阿拉山口看见过她,现在是市场经济,她终于迎来了春天。人们说她在国境线上开了一家大饭庄,里面住得全是南方来的大老板。说是饭庄实际上是个地下妓院。这次寡妇干脆把饭庄开在一座大山上,那座大山实际上是一个废弃的军事基地,苏联解体后解放军就放弃了这个地方。这座山从表面上啥明堂也看不出来,实际上山里面已经被当兵的挖空了,里面设施一应俱全,寡妇稍加收拾,就把军事基地变成了星级宾馆。这个地方是个治安死角,它的另一头通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只一个呼哨,所有的“鸡”都跑到国外去了。她们都有外国护照。时间一长连警察都懒得去。再说寡妇现在是纳税大户,还兼着地区商会副会长的职务,一年上缴国库的银两足够养活一大群饭桶。

  我和三布愣是骑着两匹老马到寡妇木屋里约会的。马是从跑马场租来的。我们骑马技术都不太高明,骑老马比较安全。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更多的是跟驴打交道,小时候我们家就养着一头驴,我爷爷天天用驴车给别人运石头。只有蒙古族和哈萨克族喜欢养马,但这两个民族离我们住的地方很远,是牧区。而我们的家却和农村很近,农村多驴少马。所以我们从小见得驴要比见得马多。两匹老马特瘦,肚子里面吃什么食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还掉了好多牙。去寡妇木屋的路上我们都舍不得骑这两匹老马,最喜欢让它俩吃上各种草料,然后观察青草在马的体内慢慢消化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十分奇特,最后青草变成马粪从马屁股里一个一个掉出来,形状十分像罗汉果。观察这个过程很费时间,有时候我们甚至忘记此行的目的——去寡妇木屋做爱。来回用去了我们好几天时间。其实那地方很近,只有百十公里的路程。在我们新疆百十公里的路程根本不算远。据说我们回来后,那两匹老马就被送去熏马肉灌肠子了,现在这里风行吃马肉。这会儿两匹老马不知在哪些马肉爱好者的肠胃里蠕动呢,可惜我们看不到这个消化过程。

  在这之前野兔子劝我别去找三布愣,问他为什么也不回答,只是笑。那表情里含着一种下流,让人看了毛骨悚然。十分容易联想到那方面的事情上去,于是我立刻闭上了那张打算一追到底的嘴。心里却总往那方面想,至于是什么事情,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不准。反正和男女之间的事有关。和三布愣的相爱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古怪的事,那时候她在北方我在南方,很多人都说我们的感情没明堂。可是我们还是相爱了,用书信,你来我往的,反正见不到面,谁也不嫌谁肉麻。野兔子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也是唯一知道我和三布愣秘密的人。以前我们的处境比现在糟糕得多,我在市文联做临时工,要忍受出道文人精神上的许多痛苦。我那时候十分浅薄,什么事都不懂,却骚得一塌糊涂。那时候野兔子在一家事业单位烧锅炉,一个月的工资勉强够我们吃喝。在他值大夜班的时候,我就去找他。我们就着炉里熊熊大火,在污浊不堪的空气里有滋有味地喝着劣质白酒,想象着许多伟大的事情。野兔子是个地道的老新疆人,老家是哪里人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们家在博尔塔拉已经混了好几辈子了。

  野兔子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他长得矮壮胖,小眼眼睛鹰勾鼻子大嘴巴,他会说蒙汉哈维四种语言。因为他会说这么多的民族语言,我猜想他的血管里一定流淌着好几个民族的血液。这种人有行走江湖的基础,而且他以前真的是在江湖里混过。只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亲爸找上门来——他要退休了,为了日后延寿,想起了弃养多年的儿子。于是野兔子就顶班当了一名锅炉工。这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事了,那时候政策允许儿女顶替老子上班。

  野兔子长的并不英俊,甚至长得很丑,灵掌类动物的缺点好像都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了,总之,他丑的是那种谁也不愿在他的思想上多停留一秒钟的那种人。甚至因为他的长相,有的人还莫名其妙地怕他。

  现在,野兔子成了州里著名的国际倒爷,而且是个大倒爷。借着苏联解体的东风,他整天忙着穿梭独联体诸国,做着各种冒险生意。他的胆子贼大,别人不敢做的生意他敢,别人怕死金盆洗手他就提着脑袋往前冲。乱世出英雄,他目前是这个城市最富有的国际倒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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