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说(一)

  一 “五四”小说取得文学的正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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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是 1918 年 5 月鲁迅发表于《新青年》第 4 卷第 5 期的《狂人日记》,紧接着第二年,他的《孔乙己》、《药》等名著也相继问世。“五四”小说就此拉开了序幕。中国的小说历来被视为“小道”,不能与诗文同登文学大雅之堂。在清代,正统的士大夫文体中仍拒用小说的词汇和典故。

  但到了清末民初,小说从文学边缘地位向中心地位的移动已然开始。从知识读者的阅读情况分析,人们已发现经史不如八股,八股不如小说了(注:见康有为《闻菽园欲为政变小说部诗以速之》,中有“经史不如八股盛,八股无如小说何”之句。《清议报》63 册,1900 年 11 月。)。1902 年梁启超发起“小说界革命”,为把小说与维新革命相联系,竭力强调小说的启迪民智的社会功能,认为小说是“文学之最上乘”,“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注:梁启超:《论小产与群治之关系》,《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 1 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1 页、50 页、53 至 54 页。)。由此发起的“新小说”创作,成绩虽然不大,却对进一步提高小说在民众心目中的位置,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另外,因上海等东南沿海城市开埠,印刷、报刊业的长足进步,使小说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出版传播手段,才形成了新的市民读者群体。而报纸、书局向文学家支付稿酬也自近代小说始,稿费制度遂养成中国第一代以写作为生的职业小说家。据不完全统计,1902 至 1919 年间的文学性刊物约有 85 种,仅名称冠以“小说”字样的即达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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