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市民中毒风波

  这一日,桐城市的各大新闻媒体与市民手机上疯狂地转载这样一条新闻:

  《桐城市多部门发出预警提醒:警惕食用狗肉罐头中毒》

  近日,市食品安全局、市卫计局、市疾控中心等多家部门发出预警:警惕食用狗肉罐头中毒,食用狗肉罐头后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若不能及时就医,应立即采用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然后用汤勺等硬质东西刺激喉部进行催吐等简易方法进行处理。经过这些处理后,还要尽快转送医院诊治。同时,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狗肉罐头样品,提供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同时,医疗机构要做好食源性疾病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救治病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冯彪,这次的新闻你看了吗?”

  “看过了,伍局。”冯彪早晨一上班就被叫到领导办公室,心里早就做好了接到新任务的准备。

  “最近市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不少的消费者的举报,说市里的一家罐头厂食品安全有问题,其中有不少的消费者食用那家工厂的罐头后出现了程度不同的中毒症状。还有些消费者爆料给了媒体,拍了中毒后的视频上传到微信上,在网络上传得沸沸扬扬,影响很不好。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市领导的耳朵里,王副市长已经亲自做出指示,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包括咱们公安在内的多个部门成立一个调查组,彻查有毒狗肉事件。咱们单位指定由你带两个人参与调查吧。”

  “是!”

  “你去挑两个人,人选你定,挑好了就抓紧时间去调查组那边报道吧。”

  “是。”

  冯彪走出领导办公室,立刻挑选两名得力干将,三人一起到调查组报道,当天上午就开始熟悉案情。

  **********

  冯彪一向对无良奸商痛恨至极,好端端的市场都被这些坏蛋搞乱了,搞得自己现在吃啥都觉得不放心。

  调查才开展了一天,情况已经摸得七七八八。这家狗肉罐头的生产加工厂名叫汉邦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市南郊区,主要生产罐装、真空袋装的即食狗肉食品。

  冯彪等人一行对该公司走访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上就是一家稍有规模的加工作坊,由于缺少设备,又为了节约成本,狗肉加工的过程根本就没有按食品生产的相关规定采用瞬时高温杀菌工艺,所以出厂的狗肉中根本做不到100%消灭金葡萄球菌等致病菌,大肠杆菌检出数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包装袋等材料也没有达到可食用级标准,最关键的是采购的狗肉原材料本身不安全。

  平时工厂的狗肉采购有一个叫胡戈的男性负责,他是老板的小舅子,老板也清楚胡戈在采购中捞取油水,但看在老板娘的份上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据胡戈自己交待,他与狗场签订合同,通常情况下,他都是去狗场定时定量拉狗,但偶尔也会有附近的村民主动把狗送过来,这些狗多是一些村民自己家里养的狗,不想养了或者老死了的时候就主动送过来。可以理解:既然狗不要了,送到胡戈这里多少还可以换点钱。

  冯彪要胡戈回忆了一年里所有主动送狗过来的村民名单,按照名单挨家挨户去调查。这不是复杂的事情,但是却挺费神费力。

  查了两天,终于在一户姓王的村民家查出端倪。原来这个村民在城里的一处小区做保洁工作。有天工作时,有户业主家里的狗死了,业主不愿意自己处理,就给了他50元钱,委托他拉走。这个村民想着反正这狗也是业主准备扔掉的,不如自己再倒卖给胡戈的狗肉罐头厂,于是,就这么着,狗肉最终被加工成罐头,上了不少的市民的餐桌。

  **********

  此次食物中毒的事件在社会上影响非常恶劣,有部分受害者与家属到市信访局去上访,要求严惩不良企业和合理赔偿。当曹满银战战兢兢又一次被冯彪“邀请”来录口供时,他吓坏了。

  “你小子,又捅娄子了,知道吗?”冯彪观察曹满银的一身装束,比他曾经见到的妻子遇害身亡时的曹满银似乎更无赖和可怜了。

  也难怪,曹满银现在只是一个在工地上打零工的普通小工。他衣服的一个扣子因为缝的线开了颤颤悠悠地挂在衣服上瞎晃荡,一张脸被太阳晒得黝黑,一双手粗糙而肮脏。

  “冯警官,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曹满银还以为这次是因为自己敲诈画家老婆10万块的事情东窗事发,而被带到公安局讯问,满脑子思考要怎么推脱。

  “全市几十个消费者因为吃了你的狗肉,上吐下泻,有些人现在还在医院挂着吊瓶出不了院呢!”

  “啊?”曹满银对冯彪的话一头雾水。

  “你还敢说你不是故意的?你不是故意的你把有毒的狗让别人卖给狗肉厂?”

  “有毒的狗?那……又不是我毒死的。”

  这下子放心了,曹满银一听与自己敲诈勒索的事情无关,就彻底放松了警惕。

  “不是你是谁?”

  “是那个画家的老婆。”

  “画家的老婆?哪个画家?” 冯彪又郁闷了,怎么最近遇到的案子都是这么蹊跷迷离。

  “还能有谁?就是和辰小梅有一腿的那个画家嘛。”

  “你是说……任立升?”

  听到曹满银称呼别的男人与自己的老婆“有一腿”的关系时还这么理直气壮的,冯彪觉得也是醉了。

  “对啊,就是他老婆毒死我的狗。”

  “他老婆为什么毒死你的狗?”

  “不就因为她不想再让我跟她要……了吗?”

  要钱的“钱”字还没吐出来,曹满银猛然意识到自己一时失言,但为时已晚。

  “你跟他老婆要钱?为什么要钱?要多少钱?”

  多年的刑侦生涯冯彪早练就了不漏过任何线索的本能。

  “没有,呵呵……您误会了。”

  “说不说由你,反正你不说,那几十个人食物中毒的责任就你背了,谁让狗死在你家呢。”冯彪说着,眯起眼睛,露出一脸同情。

  曹满银心里不停在打鼓,欲言又止。冯彪看出他的犹豫,对身边的同事吩咐:

  “把他带下去吧,记着一定要安排个单间,别和其他人混在一起。这个案子王副市长亲自指示,要重点看管!”

  冯彪故意把最后“重点看管”几个字加重了语气,并装出一副如释重负地样子要走出审讯室。

  “哎等等,你别走!我跟你说。”

  曹满银急了。他左右思量,心里盘算自己的那点钱的事怎么着也不能大过市长亲自指示的事情吧。

  冯彪面向审讯室的门,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满意的微笑,转过身坐回到椅子上。

  “冯警官,我跟你说,那狗毒死的事情真的和我无关。事情是这样的……”

  曹满银把自己如何打电话给姜筱然,如何与她见面,如何拿到钱的事情讲了一遍。最后,说到因为自己打算对姜筱然再次勒索的时候,她毒死了自己的狗。

  警察的职业直觉告冯彪,曹满银没有撒谎,他显然已经权衡过利弊,直言不讳地承认了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但是,姜筱然一个女人,居然会选择通过毒死曹满银的狗而封他的嘴,却没有选择报警交给警察处理,这让冯彪有点想不通。

  一般来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利益受到侵害,不报警的原因不外乎几点:

  一、法律意识淡薄。这些被害人通常文化素质低,不知法、不懂法,甚至有时根本就不知道对方在犯罪,或者想告发而不知去何处告、怎么告、缺乏报案能力。

  但姜筱然受过高等教育,显然不属于这类人。

  二、怕丢人。如强奸罪、猥亵侮辱妇女等案件,被害人往往受陈旧的封建意识影响,顾及名声面子怕丢人,怕影响以后的生活,宁可承受心灵重创的痛苦,也不报案。

  姜筱然遭遇勒索又不是强奸,有什么好丢人的?

  三、怕报复。有些被害人明知作案人是谁,但因为对暴力、蛮横、权势存在恐惧心理,所以害怕报案后遭到报复而不敢报案。

  曹满银虽是无赖,但任立升好歹也是社会知名人士,如果说姜筱然害怕曹满银报复自己,那她又怎么敢毒死曹满银的狗呢?

  四、怕麻烦。一些损失比较小的案件,被害人怕报案后破案或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调查、询问、取证会耽误自己的时间,就会认为损失不大,没有必要去报案。再就是有一些外地过客的受害人,因时间匆忙,怕耽误时间而来不及报案。

  曹满银勒索10万块钱,显然这个数目不能算是一个可以随便忽略的损失了。

  五、怕家丑外扬。有些案件的被害人往往出于亲情的考虑,维持家庭正常生活而不愿报案。

  姜筱然得知自己的丈夫有外遇,自尊心受到伤害,不愿意为外人所知道,这倒是可以理解。

  六、怕引火烧身。有的被害人怕暴露自身隐私、缺点或违法情节,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后不敢报案。

  如果姜筱然出于保护她丈夫隐私的目的,接受对方勒索是可以理解的,但既然一而再再而三受到勒索,仍然坚持不报警就说不过去了,何况她丈夫仅仅是婚外情,在今天的社会上实在不能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七、对司法机关不信任。

  冯彪对姜筱然还不了解,这点他拿不准。

  不论是像自己猜测的姜筱然只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老公有婚外情还是她对司法机关不信任,冯彪都觉得有必要立刻找这个女人好好谈谈。

  **********

  冯彪又一次来到姜筱然的家里,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对自己有着异乎寻常的吸引力。

  也许是老公过世不久,不方便穿过于鲜艳的颜色的原因吧,姜筱然身穿一套宝蓝色的长裙,裙摆大而下垂,刚好裸露出洁白的脚踝。胸前的锁骨很突出,把五关映衬得非常立体,白皙的脸色中带着些粉嫩。如果不是偶尔在她的眼神中捕捉到一丝落寞,冯彪很难把她和寡妇的身份联系起来。

  “很抱歉,冯警官。我确实接到了向我要10万块钱的电话,但是这件事都是我妹妹帮我处理的,具体细节我不清楚。”

  “那你知道曹满银为什么敲诈你吗?”

  “我知道。”姜筱然回答的时候,身体不自然地抖动了一下,双眉间显露出痛苦的神色,黯然地低下了头。

  看到自己所提的问题让筱然这么痛苦,冯彪竟然有点不再忍心继续问了。倘若这一副楚楚动人是装出来,那冯彪愿意天天去盘问坏人了。

  “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都是我妹妹处理的,我并不干涉她是否报警。”

  “你和曹满银见见过面吗?”

  “没有,我没见过他。”

  “也就是说曹满银见的是你妹妹?”

  筱然思索了一下,并不肯定的语气回答:“有可能是吧。”

  “这个女人好聪明,讲话滴水不漏。”冯彪心里嘀咕,眼睛笑盈盈却目不转睛。倒是筱然猜到他的心意,主动递上了妹妹姜筱莉的名片。

  “冯警官可以按这个名片上面的联系方式找到我妹妹。她平时工作比较忙,上班时间基本都在公司。”

  “好,谢谢。”既然已经下了逐客令,冯彪收起笔记本。

  准备出门时,突然扭头又问了一个问题:

  “苏红死了,你知道吗?”

  “前几天听说了。”

  “听谁说的?”

  “医院的人。”

  “你去医院看过她?”

  “她是我老公生前的工作助理,出事了,于情于理我都该去看看她。”筱然一脸淡然,冯彪却意味深长地回味着这句话。

  “你知道她平时得罪过什么人吗?”

  “至少在工作中不太可能吧,我老公开的只是个画室,工作内容挺单纯的,不过也不一定,毕竟我从不参与他们工作的事情。”

  “工作之外呢?”

  “这我就更不清楚了。不过……她不是死于车祸吗?”

  “不是,是他杀。”

  冯彪看见筱然的脸色陡然变得苍白可怕,眸子里闪射出异常的光芒,紧紧抿起的朱唇不住地抽搐痉挛。只见她慢慢地把目光转向屋外。

  “她跟着我老公有几年了,我老公对她的工作能力应该挺满意的。我每次去工作室基本都能遇到她,但我跟她不是很熟,对她的事情不了解。”

  “好的,您想到什么请联系我。”冯彪转身离去。

  **********

  之前有关于苏红的死做调查时,冯彪来过艺源绿化园林工程公司,当时这里门庭若市,有几个销售人员正在投影仪上给上门的客户做方案和效果图的演示。今天再次登门,明显感觉到往来穿梭的工人少了许多,会议室也空着。

  “姜小姐,你的公司的业务在收缩吗?我看比之前的员工少了好多哦。”

  “哦,不愧是警察,眼睛就是尖。今天周一,工人们都到客户现场去了。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都是服务业。有些客户周末双休,我们就只能周一上门维护了。”

  “哦。”

  “请喝茶,冯警官。”

  “姜小姐,我今天来是想问问你有关于曹满银勒索你姐姐的事情。”

  “嗯。”似乎早有准备,筱莉一点也不意外。

  “你姐姐说,曹满银的整件事都是你处理的?”

  “是。”

  “你支付给曹满银10万块钱?”

  “是。”

  “为什么不报警?”

  “呵……”笑声从筱莉的鼻腔里传出,在冯彪听来,有些刺耳。“我觉得不是什么大不了得事情,就没报警。”

  “10万块钱在姜小姐眼里就这么一文不值?”

  “在这个世界上,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大事。”

  冯彪明白了,如果说姜筱然不报警是因为不愿意外人知道自己的老公有外遇的话,那么姜筱莉不报警就是干脆不信任司法机关。

  “给了曹满银10万块钱之后,你为了不再继续受他的勒索,又能彻底堵上他的嘴,所以你用毒药毒死了他家的狗?”

  “哦?他说的吗?我不知道这回事啊。”

  “至少,你现在是嫌疑人。”当曹满银说出姜筱然毒死自己家的狗的时候,冯彪心里就清楚,狗肉早已成了桌上的美食,尸检是没的检了。曹满银所住的小区监控录像用的是硬盘录像机,只保留两个星期,早查不到了,就算有人真的来到曹满银的家投毒,也很难再追查到实质性证据。

  退一万步讲,就算姜筱莉承认了毒死狗,但没有危害到其他人或财产安全的,价值不够5000元,也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曹满银说的吗?呵呵,既然他对他的狗这么有感情,那他早就报警了吧?”

  “他敲诈你,又怎么敢报警。”

  “哦,对了。我怎么忘了。”筱莉用手敲了下自己头,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

  冯彪却觉得眼前筱莉的一切行为完全是在讽刺自己,心下陡然生起一团火。

  “姜小姐,你知不知道,那条毒死的狗被卖到食品公司做了罐头,有几十个市民吃了加工的罐头而中毒!现在还躺在医院!”

  看到冯彪怒火中烧,一丝愧疚闪过筱莉的脸。她长叹一声:

  “唉,贪得无厌,一条狗的钱也赚。”

  不过她转瞬之间又恢复正常神色:

  “冯警官,这件事恐怕我也帮不到你更多了。”

  送走了警察,筱莉坐在沙发里,陷入沉思。

  警察没说错,公司的业务确实开始收缩了,不是外部原因,是筱莉计划在不久将来和姐姐移民到加拿大去。姐夫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姐姐的心情多少还是不太振作。筱莉原本以为移民到了加拿大能和父母团聚,姐姐一定会很开心,没想到昨天把这个想法跟姐姐说时,姐姐竟说要考虑一段时间。

  不管怎么说,筱莉从不会勉强姐姐任何事,她愿意拿出时间等,等到姐姐想开了和自己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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