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笛的长鸣,一个意大利烂仔从船上走了下来,踏上了美国波士顿的土地。
1903年的这一天,没人留意这个外形普通的烂仔。因为谁都没有想到,他将在这里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并因对“庞氏骗局”的开创而遗臭万年。
他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投机商查尔斯•庞齐(Carlo Ponzi)。
上岸之前,他的全部家当赌得只剩下了2.5美元。
这个一心只想着不劳而获的烂仔,不得不到一家饭店作起了服务员,却很快被开除,原因是偷窃和私吞找零。
1907年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做银行雇员,却被判三年监禁,原因是中饱私囊和伪造支票罪。
1911年刚出狱,就在回美国的火车上,卷入一宗人口偷渡案,又蹲了两年监狱后,才重获自由。
其后,庞奇回到波士顿。这一次,他换了一个马甲,但并不是为了改过自新,而是为了伺机实行更大的骗局。
做进出口贸易期间,一个叫回信券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是一种可在国际间流通的邮政票据:寄信人出于种种考虑,在去信中夹带一张回信券,收信者就可以用它在当地邮局兑换邮票。
理论上,由于汇率的存在,如果在欧洲用美元兑换当地货币购买回信券,再拿到美国来换邮票卖,会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在购买和兑换等环节上都存在名目繁多的常项支出,微薄的利差将被抵消得无影无踪,赚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是,职业骗子庞齐却根本不管实际操作的现实。在他的心目中,只要把“理论上”的故事讲深讲透,就足够了。
因为,就在看到回信券的那一刹那,昔日在银行打工所获得的秘密突然在脑海中灵光闪现: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
因此,严格意义上说,非法集资的鼻祖,还不是庞齐,而是银行。
早在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伦寺庙、公元前500年的希腊寺庙,就已经有了经营保管金银、收付利息、发放贷款的机构。中国在7到10世纪初期的唐朝,也出现了办理金融业务的独立机构。明朝中叶出现的钱庄和清朝产生的票号,实际都具有银行的性质。而且,早期的银行,大多是私人机构。
即使是经过成百上千年发展的现代银行,有着庞大而复杂的管理运营体系,其得以运行的核心秘密,也正如庞齐所悟
不过,现代银行跟庞齐们的集资诈骗相比,前者有着严格而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在严格控制利差和存贷款规模等手段下,也具备抗风险的能力;后者一味地以过高的利息吸引投资者,吸引到的投资者和存款越多越好,窟窿只会越来越大。
1919年,一穷二白的庞齐,借钱成立一家证券交易公司后,开始在美国各大报纸上投放广告,并四处游说:购买国际邮政代金券,45天,就可以赚到投资额的50%;3个月,就能让你的投资翻番。
最初,带着复杂的心情前来投资的人寥寥无几。然而,45天后,当收益按时足额地送到这些人手里时,不但先期投资者乐颠颠地继续追加投资,更多的投资者也接二连三地涌了上来。
如此这般几个回合下来,波士顿人开始在庞齐的公司门前排起了长队。
回头再看看中国大大小小的非法集资案,不难发现所有的庞氏骗局中,一个重要的共同现象:最初的投资者,多是犹犹豫豫,带着几分懵懂精神冒险入局,并且只进行少量的投资;等到眼见别人或自己准时足额地获得了回报时,就会按耐不住,并带动更多观望者纵身一跃;在赚取暴利的激动和喜悦中,基本常识和理性质疑几乎全被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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