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未来史)开篇第一章06 部落大会

  06 部落大会

  拔地而起的哈林山上,一个披着熊皮的老人凝视着西方,那是大陆尽头更加雄伟的赞比亚山脉,山的后面,是诺亚人紧靠大海而建的诺亚城,只是距离太远了,远到赞比亚的高峰都淹没在空气当中,看到的只是一大片茫茫的冰原。巍峨的哈林山在它的脚下,仿佛只是一块碎石。这就是3012年最高海拔10460米的赞比亚山脉。

  赞比亚山脉的西面,是一条狭长的海岸,那是诺亚人的领地。山的东侧,先是一片荒无人烟的雪原,接着是乌鲁干大沙漠,然后就是树人的丛林了。丛林往东,又成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整片大陆其实就是一个巨型的孤岛。1000年前,幸存的人类发现了他,也发现了这里的原住民,虽然海洋中应当还有其他的大陆,但以目前人力的科技力量,卫星全部失联,石油煤矿不复存在,旧有能源模式全部瘫痪,新的能源有待开发的前提下,他们只知道在大陆的北面,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片住着爱基斯摩人的未知大陆。

  一个身披黑衣的中年男子走到了老人的身后,躬身道:“族长大人,各部落已经陆续到来山下,按您的吩咐,参加大赛的年轻人已经另外集合到了一处,您现在就可以下令,我会点燃哈林山上的烽火,通知他们大赛开始。

  “嗯,开始吧!”老人说道。

  伊格森此刻正和几百名参加大赛的年轻人站在多米勒峡谷的西岸,此处地势也算甚高,可以远远看见只有指甲盖大小的哈林山,这数百人里一半是树人王族,最小的像伊格森刚满16周岁,最大的22岁,这些都是树人各部落精挑细选出来的青年才俊,更是树人未来的中坚力量。

  伊格森身旁站着的,是萨鲁曼的右侍猎,名叫切尼(Cheney,法语意来自橡树林的人)今年22岁,他身手敏捷,办事稳妥,性格谨慎,是萨鲁曼专门派来保护伊格森的,可见这位父亲对儿子还是有些不太自信,同时,这几日的突发情况,恐怕有人会乘机对伊格森下毒手,为保稳妥,他才派出自己的心腹,名义上是参加大赛,其实是保护儿子。

  伊格森望着远方的哈林山,紧了紧身上的披风,扭头对父亲的右侍猎说道:“切尼大哥!一会你可要跟好我啊,我可是选了一条神秘路线!”

  “伊格森大人,丛林里可还没有我跟不住的猎物啊!只是你要小心,恐怕此行不会太顺利。”

  这时,哈林山上突然冒出一道红光,一个白衣祭司高喊一声,大赛开始,数百名年轻人便冲下山谷,奔哈林山而去。此地距哈林山有三日路程,不仅考验众人的速度耐力,更考验对地形的熟悉和丛林中的生存之道。沿途顺着赞比亚山上流下来的多娜河,穿越丛林、峡谷、山丘直至哈林山上的雪地。这三日里不能携带食物,全靠途中狩猎,并找到祭司藏在途中的火种生存,最后到了哈林山的巨石上,只有先到的3人有机会,3人中谁能完成族长大人的考验,便能拿下森林王子的名号。

  “伊格森大人,我们也该走了!”切尼说道。

  “不不不,别着急啊!切尼大哥!”伊格森看着众人你追我赶,不少人在比赛刚开始便动起了手,讨了便宜的迅速奔走,吃了亏的咒骂着一瘸一拐的也急忙追去,他笑着说道:“火娘说过,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三天路程,何必急这一时,走走,我们先去多娜河里抓几尾鱼,路上吃的方便!”说罢身影一闪,向峡谷中的溪流边跑去。切尼无奈地摇摇头,跟着他走了过去。

  然而令切尼意外的是,伊格森居然真的在河边潇潇洒洒的钓起了鱼。争霸赛开始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伊格森已经钓到了两三尾大鱼。参加争霸赛的众人早已跑的不见踪影,弄得切尼也不觉有些着急了起来。

  “伊格森大人,你不是压根就没想得到森林王子的头衔吧?”切尼挠着头问道。

  “怎么会啊?我比谁都想得到那个名号!”伊格森回答道。

  “可是你看大家都走了好久了,虽然我知道你速度很快,但再这样下去,恐怕进入前十的名额都没有了。”

  “切尼大哥,再等等,马上就来了!”

  “什么马上就来了?”

  这时,只见上游湍急的溪流中,帕努尔驾着一艘漂流船晃晃悠悠的划了下了。伊格森立马收起鱼,把钓竿一扔,一个箭步平稳的跃到船上,一巴掌拍在帕努尔的头上,骂道:

  “你这蠢货,怎么这么慢?”

  “对不住啊,大人,来的路上遇到几个驴部落的小子,非说我闯进他们的领地,费了好大劲才摆平他们。”帕努尔慌忙回道。

  “滚滚滚滚滚!切尼大哥!上船啦!我们去摘下森林王子的名头!”伊格森拍拍帕努尔屁股让他下船。

  切尼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此时此事,争霸,非大人莫属了,你快歇着,我来给你撑船,切你接过帕努尔的船桨,拍拍他的屁股催他下去,湍急的多纳河便冲着二人向下流奔驰而去。这多纳河源自赞比亚山脉,自西向东穿过哈利路亚丛林,直达哈林山的山谷,然后从山谷中流出,汇入东海。切尼心中感慨,萨鲁曼的,儿子,果然不凡,只去三天路程,谁也不能保持高速飞奔,总要走走歇歇,寻找食物,甚至,在途中相遇对手,纠缠打斗,更是在所难免,伊格森先是准备好食物,然后,准备好小船,一路下去,自己的底蕴丝毫未减,到了哈林山下,只需,追赶上半日就好,免去了,丛林中的危险麻烦这其中,对地形研究之巧妙,方法之刁钻简直令他望尘莫及,不禁对这位小主人,又尊敬了几分,只是这几日他要辛苦些了。

  “切尼大哥,水流湍急不好,辛苦你,为我撑船了我可是一点儿劲儿都不想使呢!”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悄悄退进了林子里,伊格森眼睛,往那边瞄了一眼从容的网传帮上一靠,悄悄的跟切尼打了个手势,说道:“看见了吧?切尼大哥。”

  “嗯!只是个小卒而已,已经举报信了,要不要我去截住他!”

  “不,不?这些敌人不出来反而不好,,我们等着就是了!”

  “是,大人!”

  不知不觉,夜色已经降了下来,伊格森和切尼将船拖上岸藏了起来,然后准备吃些东西。他们二人没走林间的主道,自然没有在途中找到火种,不过这可没有难住他俩。看了二人准备借个火。

  二人身手敏捷的窜上树梢,埋伏里起来,不一会,远处便传来里有人说话的声音。

  “你这个废物!平日里吹牛自己如何如何,关键时刻连个毛头小子都捉不住,白耽误那么长的时间,快去!查出那个小子是哪个部落的?”

  “大人,是熊部落首领格玛一的儿子,唤作格鲁。那小子力气不小,我们三人愣是没按住他,让他跑了!不过他那几个随从,都被我们打折了腿,捆在树上,他单枪匹马,即使不被我们干掉,也很容易被其他人盯上的。”

  “这小子,让我逮住他非废了他不可!”

  伊格森偷瞄一眼,见到一个瘦高长发的男子训斥着几个随从,他左耳绑着一块纱布,好像是受了什么伤似的?。切尼也悄悄在他耳边道:“看见了吧,那个背行李的小个子腰上插着火把,便是这次大赛的火种,上面有硝石啊,一擦就能点着!”

  树人严禁私自用火,所有火种皆由祭司管理,这场比赛用火也有祭司暗中监视,以免造成火灾。

  切尼示意他小声一点,然后把船桨交到伊格森手里,道:

  “我去引开那几个人,小个子背的东西多,跑不快?!你去把他身上的火把抢来,我们在船那里集合!”说罢切尼取出一支长箭,把箭头拆掉,瞄着那大高个领头的屁股,嗖的就是一箭,箭随没有箭头,但力道威视奇大,如流星般破空而去。

  “妈的,谁放冷箭!”

  切尼暗笑一声,大声喊着熊部落万岁,然后飞一般的,向北边跑去。

  “是熊部落打伤我耳朵的那个小子!你别跑!敢偷袭我!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给我追!说罢一行人便追着切尼而去。”

  最后面那个小个子,慌忙想跟上,无奈东西太多,又给绊了一下,瞬间就被甩在后面,他慌忙捡起掉在地上的东西,边检边喊:“你们等等我呀!别把我一人落在这里,说好了轮流背行李的!”不过他话还没说完,就感到身后像是有什么猛兽扑来,然后咣的一声,就被一只船桨给击晕了。

  伊格森笑着把他身上的火把往自己腰上一揣,在包裹里翻出两只野兔,笑道:“哎呀!呀!不知道哪个部落的倒霉虫,遇到了我伊格森算是倒霉到家了,不过看在你们替我收拾各路的份上,我也就放你们一马,不过你们似乎也惹了一个狠角色呀!好自为之咯!”

  说罢往他们的藏船地方跑去,等待着和切尼汇合。

  切尼在树林子里绕了一大圈,甩开了那几个追兵。悄悄的回到了他俩刚才藏船的地方,远远的就闻到了一股烤肉的香味,只见伊格森已经燃起了火,正在津津有道的烤着兔肉。

  “切尼大哥!你也太慢咯!兔肉都已经快烤焦了!”

  “我在林子里发现格鲁领着周围几个部落的人,在找那个几个倒霉蛋,所以又故意绕开里他们,浪费了些时间。”切尼回答道。

  恐怕是狼十七他们几个,切尼大哥,你吃些东西,赶紧睡上一会,今晚我要连夜赶路,还得辛苦你呢!”

  此时此刻格鲁正和熊部落周围几个部落的王族,寻找着那几个不知道哪个部落的仇敌,他一边咒骂,一边吐着口水,此次是大赛火种的数量有限,好不容易发现两个找到火种的小子,速派几个随从过去抢夺,自己藏在一旁,眼看已经得手,谁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知道从哪窜出一伙人,三下五除二便把三个随从打趴下,格鲁长这么大何时吃过这种亏,平日里都是她欺负别人,别人何曾欺负过她?登时火冒三丈,称其中那个领头的不注意,从背后拔出佩刀,一刀向那人后颈砍去。只见刀身光影一闪,那人脑袋便要落地,谁知那人身手也是极佳,脑后上生了眼睛似的,慌忙一躲,竟然闪了开去。格鲁更是惊怒,他深知自己,从小力大无穷,使的刀也比别人重长的多,刀重里速度自然有损,当然现在的格鲁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只认为重刀凶猛,平日里这一击不知已经联络多少回,这时失手,更激得他杀性大起,一刀未落回首又是一刀,那人在紧急中躲过一刀身形已斜,无论如何也难躲过这第二刀,惊得闭上眼睛就要等死。正在这时,一块石头咣的一声打在刀背上,刀锋稍偏,只砍下那人一片耳朵。那人哇哇大叫起来,周围七八人早已冲里过来,其中一个长臂少年又捡起一块石头向格鲁掷来。格鲁慌忙横道一挡,只觉刀身狂颤,这飞石力道竟是七大无比,让他不觉退了好几步,这一踉跄,七八人已经将他团团围住,按到里地上。

  那领头的青年捂着耳朵一脸是血,骂道:

  “给我按住了!妈的!敢砍老子的脑袋,族长说这次大赛不能死人,你不知道还是怎么地刀刀想要老子的命!好啊!老子这就结果了你!”

  这时只见刚才掷飞石的少年说道:

  “大人,绑起来算了,别让族长大人知道里,恐怕会取消您这次比赛的资格的。”

  那领头的青年听了怒道:

  “放屁!你没看见他刚才想要我的命吗?给我按住喽,我也砍了他的脑袋!”

  格鲁一听,狂吼一声后奋力一起,硬是将众人推开,连部落的圣物‘铁熊刀’都顾不得捡,拔腿就跑,飞奔了半日,才甩开里追兵,他拿出一支铁号呜呜的吹里起来,号声低沉却能够传得很远,周围早就商量好的几个联合部落的帮手,听见号声,便知道有人遇到里麻烦,纷纷顺着声音往这边赶来了。

  一袋烟功夫,二十几人便聚到里此处。

  “哟!格鲁,我可没想到你会第一个吹号啊!”

  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笑着领着七八个随从信步而来,这是狼部落首领的儿子,唤作狼十七,只见他披着一件雪狼领子的披风,虽然没有格鲁强壮,但比格鲁要高出半头。

  “狼十七!少说那么多废话!我这是被人阴了,三个手下被打折了腿,我的脑袋也差点搬了家!”格鲁没好气的说道。

  “哟!什么人这么大的本事?哪个部落的?”狼十七仿佛有些不信的说道。

  “不知道!总共八个人,领头的躲了我一刀,本来第二刀他躲不了的,可他手下一个小子掷石头打偏了刀锋,力量奇大,铁熊刀都从我手中震掉了。”格鲁不禁想到了数日前伊格森扔来的那块石头,那种威势简直如出一辙。

  “不会吧?格鲁,丛林里还有这种人?可是王族?”狼十七问到。

  “恐怕不是王族,像是我伤的那人的侍猎!”格鲁还在想那块石头。

  “哈哈!格鲁,你最近可真是点背啊,先是被伊格森的侍猎挑衅,如今又被一个侍猎打落刀,哈哈!”狼十七挖苦道。

  “十七,你不信待会找到他们你试试!”格鲁白他一眼,没好气的道。

  此时狼十七见他一脸认真,也没心情继续挖苦,“一会等小巴鲁来来,我们结伴去会会这个飞石手!”

  很快,一个年龄比格鲁他们略小的黑皮肤少年领着十几人小步跑来。这少年和伊格森岁数差不多,一身黝黑皮肤,个字不高,背着一把长矛,他是狮部落祭司的小儿子,唤作巴鲁,一头金发像狮子一样飘着。

  “格鲁哥,十七哥,出什么事了?”

  格鲁拍拍他的肩膀道:“走,小巴鲁,跟我去找回铁熊刀!”

  夜色已降,耳朵受伤了的青年失了火种,正在痛骂几个随从。那个挨了伊格森一船桨的小个子揉着后脑勺不停的道歉。几个人虽捕了猎物,但失了火种,怕是要挨饿了。

  “你个蠢货!怎么能把火种给丢了!”那领头的青年骂道。

  “安格斯大人!这不能全怪我啊,当时我又背东西,又要追敌人,根本没注意到背后啊!”那个小个子一脸委屈道。

  “总之就是你蠢!”安格斯摸了摸耳朵,见血已经止住,只觉耳朵齐刷刷的背剁掉一大块,心中不禁又后怕起来,冲着蹲在一旁的长臂少年喝到:

  “西蒙,把那小子丢下的刀给我看看!”

  那少年站了起来,把屁股底下的长刀交给了安格斯,安格斯瞅着他那强健有力的小臂,冲他笑着道:“今天多亏你了,西蒙,大赛过后,我会求父王,免你姐姐的罪!”

  那少年低下了头,沉声道:“谢大人。姐姐本来就没有罪,是首领错怪她了!”

  “哈哈哈哈!美丽的女人总是有罪的!是你姐她太不识抬举而已!话说她还真是个美人呢!她不喜欢父王,不如嫁给我如何?”

  西蒙依旧低着头不说话,只是将手里的刀交到他手里,安格斯接过刀却是一个踉跄,这刀重得超乎想像,“妈的!这什么破刀?这么重怎么使?那小子是牲口么?”

  刚才被骂的那小个子赶紧凑过来,指着刀柄说道:“大人,你看,这写着呢!”

  安格斯往刀柄处一看,几个古朴的小字刻在刀柄上——吃熊者的餐刀,他仔细确认了下,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铁熊刀到了我安格斯的手里了!”

  小个子说道:“这刀虽然锋利,但也太笨重了,没什么用啊!大人,您这么高兴干什么啊?”

  “蠢货!这是铁熊刀!是熊部落的圣物,相传熊部落创始人一辈子好吃熊肉,这刀是他吃熊的餐刀,熊肉一次吃不完就会不新鲜,他便想了一个绝妙却又极狠毒的办法。”

  众人围了过来,纷纷问到是什么办法。安格斯接着说道:“他每捉到一直熊,先不急着杀死它。每次只割它一块肉,熊受了伤也跑不快,接下来的几日他便跟着那熊,每到饭点就割一块熊肉为食。直到最后熊受不了了就自己剖腹而死,这时他才吃熊掌,喝熊胆,拔熊皮。久而久之,这刀上沾了数不清的死熊血,最后锈进刀身里融为一体,更有数不尽的亡灵怨气缠绕在刀上不散,此后,只要熊瞎子闻到这刀上的死熊味儿就害怕到腿软走不动道了!哈哈!以后咱们部落也是号令群熊,吃上熊肉了!”

  “嘿嘿,恭喜大人,等到我们逮到熊部落那小子,就用那小子的血祭刀。”那小个子躬身道。

  “哈哈!对!这刀听说每过一段时间就得见血,否则不起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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