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仁”是被排斥在日本的观念之外的。“行仁义”在日本是指杀人越货、强抢明偷。在此日本人实际上贬抑了中国人价值观的核心。
接受他人的恩惠实际上就是欠了别人的债,因而必须还债。但在日本,“报恩”的方式却与我们平常理解的不同。在美国人的道德观以及平日使用的词语中,人们经常会把obligation(责任)与duty(义务)这两个范畴混在一起。对此,日本人感到非常奇怪,这就好像好多美国人对一些小地方的财务交易状况感到不可理解一样,因为这些地方的人在讲“债主”和“债务人”的时候总是容易混淆。对日本人来讲,给人恩惠实际上相当于一笔重要的永久性的投资;而报恩则是另外一回事,它必须是积极的、刻不容缓的。人们施恩不是美德,而报恩却是美德。人们为了报恩而积极工作实际上就是一种美德。
对美国人来说,要想理解日本人这种关于美德的看法,那么可以参照一下美国人是如何看待金融交易的、以及每个交易都是如何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制裁措施的。比如在美国,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如实地履行合同。要是有谁想巧取豪夺,美国的法律对他决不宽容。个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不仅银行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还贷能力,债务人也会认真考虑银行贷款利息的高低,以及能够贷款金额的大小。在涉及到钱的问题上,美国人所要考虑的事情是与爱国感、爱家感完全不同的。对美国人来讲,爱是一种心灵的感受,是不受任何约束的。而那种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爱国感,也只有在这个国家受到外敌的武装侵略时才有实质的内涵,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因为这种爱国感是和人类邪恶的本性不相符的。与日本人天生的先入为主的报恩、赎罪思想不同,美国人认为儿女只是应该同情并援助贫困的双亲,认为丈夫只是应该不对妻子实施暴力,认为家长只是应该抚养子女。但是所有的这些既不可能像金钱上的往来那样分得清清楚楚,也不可能像事业上的成功那样获得应有的回报。与美国人关于债务清偿及违约制裁的逻辑一样,日本人的报恩思想也是非常强烈的。在美国,一个人如果违约了,那么对他的制裁可能是用他的抵押来付清所有的本息,而在日本,对不报恩行为的惩罚可能更加严格。对日本人来说,报恩不是在一些紧要关头如两国间宣战或父母病危的时候才凸显的事情,而是一种深刻笼罩心头的阴影。这就如同纽约的农民时刻担心着自己的抵押、华尔街上股票刚刚脱手的资本家眼睁睁地看着股市飚涨一样。
日本人把“报恩”这种行为按不同的规则分成了好多种,但每种恩情都是无论过了多长时间、或是做了多少努力,还无法彻底还清的。对于同等厚重的恩情哪个先报,哪个后报问题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对于那种永世难报的恩情,日本人称之为“义务”,认为:人们永远连那份恩情的万分之一都无法回报。这种难以回报其万分之一的恩情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即“孝”;另一类是报答天皇的栽培之恩,即“忠”。这两者都是强制性的,是任何人都必须履行的。日本的小学之所以被称为“义务教育”,是因为实在是没有其他的任何一个词能够比“义务”更贴切地表达必须的意思了。生活中的偶然事件可能会使人们在尽“忠”尽“孝”过程中对某些细节问题有所调整改变,但这种义务整体上来说还是对每个人都有强制作用的。
日本人责任与义务一览表:
一、恩情:恩情是指被动发生的义务。我们往往说一个人“受恩”、“身受恩宠”。如果从接受者的被动角度来讲恩情是一种义务。
皇恩——从天皇那得到的恩惠。
亲恩——从父母那得到的恩惠。
主恩——从主人那得到的恩惠。
师恩——从师长那得到的恩惠。
在人的一生中人会在与各种人交往的过程中得到不同的恩惠。
注:所有对自己施恩的人都被称为“恩人”。
二、恩情的相应义务:每个人都必须“还债”,每个人都必须回报“恩人”的恩情。也就是说,从偿还者的主动角度讲报恩也是一种义务。
1、义务:无论如何努力回报,无论过了多长时间,这种恩情都是无法全部还清的。
忠——对天皇、对法律、对日本国要忠,这是每个日本人的义务。
孝——对双亲、对祖先要孝,对子女要精心照料。
敬业——对自己的工作要热爱,要有责任感。
2、以下的恩情是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同等同量的恩情加以回报的。
(1)对世界的所负有的义务,包括:
对君主的义务
对近亲的义务
对那些施与自己恩惠的人的义务。比如接受了他的金钱、善意,以及工作上的帮助(如工作搭挡)等。
对非近亲(如伯父、伯母、表兄妹、堂兄妹等)的义务,这并不是说自己能从这些人身上得到什么恩惠,而是念于大家都是旁系亲属、共有一个祖先的缘故。
(2)对自己名誉相当于德语中的(dieEhre)名声所负有的义务:
当一个人受到侮辱,或遭到失败时,每个日本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报复或复仇的方式来为自己“洗刷”污名(注:这里的反击、报复行动不应被看作是对他人的侵犯)。
每个日本人都有不承认自己在专业上无能和无知的义务。
每个日本人都有遵守日本礼节的义务,行为应该文明规范,在生活中不做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在不如意的时候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等等。
日本人所理解的“忠”、“孝”两种“义务”都是无条件的。这样,作为日本美德核心的“忠”、“孝”就和中国人所理解的那种对国家尽忠和对父母尽孝道的思想区分了开来。从七世纪开始,日本就广泛吸取了中国伦理道德体系的精髓,所谓的“忠”、“孝”都是汉语中的字眼。但是,两国间所不同的是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些道德看成是无条件的。相反,在中国人眼中,“忠”、“孝”是有条件的,而“仁”,也就是英文中的“benevolence”(慈善、博爱),是比“忠”、“孝”更高境界的美德,西方人所指的有关人们交往的美好关系都可以用“仁”来表达。父母必须具有“仁慈的心”。同样,统治者如果不“仁”,人民理所当然地可以揭竿而起。“仁”是使他人忠诚的先决条件。帝王皇位的巩固和人们对文武百官的服从全在于统治者施与“仁政”。中国的智者在与人们的交往中也讲究“以德服人”。
日本人并不看好中国的这种伦理道德观。杰出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谈及中世纪中日两国的差异时写到:“在日本,这些观点显然与天皇的绝对权威不相容的。所以,即使是只作为学术理论,我们也从未全盘接受过这种观点”。①事实上,“仁”在日本是被排斥在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之外的,它从未享受过在中国伦理体系中如此崇高的地位。在日语中,“仁”被念作“jin”,但字形还是与中文中的“仁”一样的。“行仁”或“施仁”即使是对身居高位的人来说也不是必须具备的品德之一。由于“仁”被排斥在日本的伦理道德体系之外,因而当人们提到“仁”的时候,更多联想到的是积德行善之类的事。比如热衷于慈善事业、要求赦免犯人以便使自己名垂千史等等。但这些的确只是工作之外的事,并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如此。
当人们提到“行仁义”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种隐含的意思就是“作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这种行为经常被流氓地痞们视为美德。比如在德川时代,武士们是佩带双刀的,显得十分威武。而那些无赖则只佩单刀,他们所谓的“行仁义”就是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如果一个犯了事的歹徒要求窝藏在另一个帮派里,那这个帮派为了避免这个歹徒的同伙将来寻衅报复,只有把他藏起来,这种作法就是地痞流氓们通常所理解的“行仁义”。现代社会中,“行仁义”更不是什么好词,人们只有在谈及如何惩罚那些不良行为时才会使用这个词。正像日本媒体所披露的那样:“现在,在日本国内,地下劳工到处‘行仁义’的作法仍十分猖獗,对此,我们必须严加惩处。警方也应加强对此类不法行为的取缔力度。”毫无疑义,这里的“行仁义”当然和那些被流氓地痞们称为荣誉的“强抢明偷”活动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日本中,经常会有一些小包工头会像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工头padrone那样,自己私下和一些不熟练的工人订立非法劳动契约,自己承包一些工程,然后以非常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这些在日本也被称作“行仁义”。中国的“仁”的概念在这里已经完全走样了。②日本人就是这样大肆地篡改、贬抑了中国价值观、道德观的核心内容,同时又没有其他新的内容能够使“忠”、“孝”两种“义务”变成有条件的,因而孝道在日本就成了无条件地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是父母的恶行也要无条件的宽恕。只有当对父母的“孝”与对天皇的“忠”发生冲突时,人们才可以以“忠”为重,放弃尽“孝”的义务。此外,无论父母是否值得子女尊敬,也无论父母是否破坏儿女的幸福,尽“孝”对子女们来讲都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本近代的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农村大灾荒时,有些父母为了一家大小的性命,往往会将自己的女儿卖去妓院挣点钱。一位乡村教师为了挽救自己的学生,就向村人借了一笔钱,想把自己的学生赎出来。没想到这笔钱还没被派上用场,就被这位乡村教师的母亲挪用了。其实,这位老师的母亲并不穷,她自己经营着一个规模不小的餐馆。这位老师知道钱是自己的母亲偷的后,出于“孝道”,只能自己来背这个黑锅。他的妻子不久发现了真相,于是写了一封遗书,说钱是自己拿的,然后自己怀抱不满周岁的小孩投河自尽了。事情最后被传开了,但这位母亲在这场悲剧中究竟应负多大责任,对此,人们仍是众说纷纭。事后,那位教师尽完孝后,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炼自己的人格,以求在今后类似的考验中能够更加坚强地应付。当然,这位老师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但在美国人看来,应该为整个悲剧负全权责任的是那个偷钱的母亲。然而,我的那位日本朋友却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判断。他说,孝道常常会与其他道德观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片中的主人公足够聪明的话,他能找到一条既能“尽孝”又能“无损于自己尊严”的折中的办法。但是,如果那位教师为了保全自己而谴责母亲,哪怕只是在心里谴责,这在日本的道德观中也是不能容忍的。
不论是小说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青年人在完婚后都必须严格履行“尽孝”的义务。除了少数特别现代的家庭之外,在日本社会中,人们仍然认为由父母通过媒人来为儿子选择结婚对象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件事上是家里说了算,而不能由儿子自己来做主。这其中的原因不仅是涉及门当户对问题,更主要是因为那媳妇也将被载入家谱,为他们这个家族传递香火。一般的惯例是媒人安排一次非正式的见面,双方的家长也都参加,但男方和女方在初次的见面中并不相互交谈。有的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通过婚姻与名门望族拉上关系,虽然这种婚姻往往意味着男方要付出巨大的花费;也有的父母就是希望给自己的儿子挑一个人品好的姑娘。主要是稍有孝心的儿子都会遵从父母的意见的。特别是长子,以后是要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因而对家长们来说挑选儿媳妇非常重要。众所周知,婆媳关系一向都是不好处的。婆婆总是爱挑媳妇的毛病。纵然是儿子、媳妇非常恩爱,相处非常融洽,只要婆婆不愿意,就可以把媳妇赶出家们,解除儿子和她的婚姻关系。在日本的小说和个人自传中,很多都描写了作他人妻子的艰难,而且也对丈夫的痛苦作了充分的描述。当然,丈夫是为了“尽孝”而迫不得已地解除与妻子的婚姻关系的。
一位现住在美国的比较“现代”(Modern)日本妇女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她在东京时曾收留过一个被婆婆赶出来的年轻孕妇。这个妇女由于得罪了婆婆,被迫与自己深爱的丈夫离别。当时,她身患疾病,心力交瘁,却从未说过自己丈夫半个“不”字。渐渐的,她把全部期望都倾注到了自己即将出生的婴儿身上。可谁知孩子刚一出生,婆婆就带着自己唯命是从的儿子来要小孩。当然,按常理说这小孩是应该属于男方家的,婆婆也有权利把孩子带走。可哪知婆婆把小孩一带走后就立即送进了孤儿院。
上述的这些例子涉及到了孝道,也都提到了子女们是如何来偿还父母的“养育之恩”的。而在美国,这些都会被看作是外界对个人追求幸福权利的干扰。日本人之所以不把这看作是外界对他们生活的干扰,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打心底认为自己是欠父母“恩情”的。就如同美国的故事中都是描写一个特别正直诚实的人是在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之后才还清欠债一样,上面的这些例子实际反映了日本人将什么视为美德;反映了日本人是如何在证明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强,以致可以承受任何磨难赢回自己的尊严。然而,无论这种磨难表面上显得是如何的崇高,其结果都是令人非常愤懑的。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现象就是:在缅甸,当人们谈到“最令人憎恨的事物”时,人们的答案是“火灾、洪水、小偷、官吏和坏人”;而在日本,人们的答案却是:“地震、打雷、老人(如一家之长和父亲等)”。
与中国所说的孝道不一样,日本人在“尽孝”时,不会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祖先,也不会后推到同一祖先衍生的庞大宗族。日本人概念中的祖先只包括当代的前辈先人。每年日本人都会对祖坟墓碑上的文字更新一遍,以便确认死者的身份。当后人无法记得先人的具体情况时,他也就不再是后辈“尽忠”的对象了,家里佛龛上也不会有他们的灵位了。日本重视的那些“尽孝”的对象只限于那些在脑海中还记忆犹新的先人。他们很注重现在。许多评论家都曾坦言:和中国人比起来,日本人缺乏思辨的能力和抽象思维的能力,日本人的孝道观恰好印证了这种论点。然而,他们这种观点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它把“孝尽”的义务仅限于活着的人之间。
不论在中国或日本,“尽孝”不仅仅指对父母和先人的服从和尊敬。在照顾子女这个问题上,西方人认为这主要源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先天的责任感,而东方人则认为这是在给祖先“尽孝”。日本人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们认为:对祖先“尽孝”的最好办法就是像父母照顾自己一样精心地照顾自己的儿女。日语中没有特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专门词汇,因而这类义务全都包括在后辈对父母及对祖父母的“尽孝”范围之内。“尽孝”给一家之长规定了很多义务:如抚养子女;让儿子或弟弟接受教育;管理财产;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亲戚及其他无数类似的责任。在日本,家庭的制度化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种种规定,严格限制了对其“尽孝”的人数。按照日本的这种规定,儿子死后,要由父母来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同样,万一女儿丧夫,父母们也要收养自己的女儿及其子女。但是,是否要收养丧偶的外甥女或侄女就不在“尽孝”的义务之内了。如果收养,那也完全是在履行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义务。让自己的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和精心的照料是在履行自己“尽孝”的义务,而若想抚养、教育自己的侄甥辈,习惯的作法是把他们过继为自己的养子,否则的话,那就不是叔伯辈应尽的“义务”了。
这种出于“尽孝”的考虑而对贫困的直系亲属所给予的援助是不要求对这些被援助者过分上心和尊敬的。一个寄人篱下的年轻寡妇经常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们吃的都是别人的冷饭剩菜。而且,那个家庭中的任何人谁都可以随便指使她,对于别人的一切决定她也必须绝对服从。她和她的子女们只不过是这家人的穷亲戚罢了。有时可能由于那个当家人的原因,他们的境况会稍微好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那家的家长必须善待她们。同样,兄弟之间也没有义务要互相关爱。当兄弟两人水火不相容时,人们通常只要求哥哥履行对弟弟的义务,并对他的这种行为给予赞赏。
婆媳间的关系是最难处的、矛盾也是最多的。媳妇在这个家里永远都是外人。她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并学着按婆婆的意思来办事。在许多情况下,婆婆会毫无顾忌地说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测,在一定程度上是婆婆的妒忌心在作怪。但是,正像日本的谚语所说的那样:“可恨的媳妇照样生出可爱的孙子”,因而“报恩”、“尽孝”的理论在婆媳间也是成立的。媳妇在表面上总是温顺贤良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温顺可爱的媳妇都会变成苛刻、唠叨、吹毛求疵的婆婆,与自己以前的婆婆完全一模一样。媳妇们年轻时是不敢顶嘴、从不反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真的是温顺贤良的人。到了晚年,就该是她们作威作福的时候了,她们把多年积压的怨气一股脑地全发泄到新媳妇头上。今天,大多数的日本姑娘们都不太愿意嫁给一家中的长子,因为她们不想和霸道的婆婆们生活在一起。
“尽孝”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得到家人的好感。在有些文化中,这种好感与爱是一些大户人家道德思想的基石。而在日本情况却有所不同。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指出的那样:“日本人非常重视家庭这个整体,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不大关心家庭中的个别成员,也不太重视联系家庭成员间的纽带。”③当然,实际情况不一定完全如此,但这句话却描述了一种真实的情况。这里的关键在于“尽孝”和还债。年长者对后辈们身负巨大的责任,其中之一就是监督年轻人有没有作出必要的牺牲。即使晚辈们不愿意,也于事无补,他们必须绝对服从长辈的决定。否则,他们就没有很好地履行还债的义务。
“尽孝”时,日本最独特的一点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可以相当露骨的相互谩骂。这种现象在对天皇“尽忠”时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日本的政治家们精心安排,使天皇远离喧嚣的尘世生活,将天皇置于圣人的位置。只有这样,天皇才能动员全国上下,一致为国家效命。说天皇是国民之父是不够的,虽然父亲在家庭中承担对子女的一切义务,但却“很可能是个不太值得他人尊重的人”。天皇必须是远离一切世俗杂虑的圣父。对天皇尽忠已经被神话成一种对品性高洁、一尘不染的圣父的崇拜。在明治改革初期,日本的政治家去西方各国考察后认为:西方那些国家的历史实际上都是统治者与被统治的人民之间的冲突的历史,而这是与日本精神不相符合的。回国后,这些政治家在制定宪法的过程中就写道: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皇对国务大臣的一切行为均不负任何责任。”天皇只是日本国民团结统一的最高象征而不是行使实际对国家管理权力的国家元首。天皇不行使行政权已有近七百年的历史了,因此,让天皇继续充当后台主角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明治政治家唯一要做的工作就是在全体日本国民心中树立起天皇至高无上的绝对崇高地位。在封建时代的日本,“尽忠”主要指的是忠诚与世俗首领和将军。这一漫长的历史使明治政治重新定义“尽忠”的涵义。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将军既是最高大元帅又是最高执政者,其属下虽然也对他“尽忠”,但试图推翻其统治以至杀害其生命的阴谋仍是屡见不鲜。对将军的忠诚常常会与对封建君主的忠诚相冲突,而且对老百姓来说,对封建君主的忠诚往往要比对将军的忠诚显得更有紧迫性。毕竟,老百姓明天都要和自己的君主打交道。相形之下,对将军的忠诚就难免要淡得多。在动乱时期,武士们也经常会逼迫将军退位,然后拥护自己的封建主即位。一百年来,明治维新的先驱们打着“忠于天皇、推翻幕府”的口号进行了激烈的斗争。而天皇则常年深居九宫,因而每个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来塑造天皇的形象。明治维新运动就是这种拥王派的胜利,也就是从那时起,即1868年,“尽忠”的对象才从将军转到具有象征性意义的“天皇”身上。天皇继续隐居幕后,他仍是将权力下放给自己的“臣下”,自己也不亲自管理政府或军队,也不亲自决定内政外交政策,仍然是由一批经过认真挑选的顾问来帮他执掌政务。真正的具有根本性变动的是在精神领域,“尽忠”的对象已经转移到了日本统一与永恒的象征、神圣首领精神首领天皇身上。
当然,“尽忠”的对象之所以能轻而易举地转移到天皇身上,最重要的在于在日本民间广泛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即皇室都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对此人们深信不疑。但这个传说中涉及的一些神学观点并没有西方人所想象的那么重要。实际上,即使是那些完全否定这种神学观点的知识分子也从未对必须忠于天皇这一事实提出过任何疑问。而至于那些认为天皇就是神仙下凡的一般老百姓,他们对这种传说中神学观点的理解也与西方人想像的不同。“神”(カそ),也就是英文的“god”,在日语中最基本的涵义是“首领”的意思,即等级制的顶峰。与西方人不同,日本人认为在人与神之前并没有特别巨大的鸿沟,他们认为人在死后都将变成神。在封建时代,“尽忠”就是要对等级制中的首领表示忠诚,尽管这些人可能跟神没有任何联系。而后来“尽忠”的对象之所以能够很自然地转移到“天皇”的身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日本的整个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万世一系。尽管西方人一再指责日本皇位的继承规则与英国、德国的都不一样,说它只不过是一个骗局罢了,但这种指责是毫无用处的。日本的规则就是日本的规则,并且根据这一规则,日本的皇室血脉也“万世长存”了下来。与中国不同,日本在历史上没有经过三十六个王朝的改朝换代。它虽然经历了一些变迁,但日本的社会组织并没有瓦解,其基本轮廓还是一样的。在明治维新前的一百年间,反德川统治的势力也是利用这种“万世一系”的理论,而不是天皇的神裔理论来发动群众的。他们说,既然“尽忠”的对象是等级制中的最高者,那么在现存的等级制下就只能献给天皇。他们把天皇抬到了整个国家牧师的高度,但这种角色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要带上什么神学色彩。天皇的这种地位要比简单的神裔理论重要得多。
近代的日本作了种种努力,使这种“尽忠”的对象慢慢转向具体的人并且在这里特指天皇本人。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个天皇就是这种努力最直接的后果,在他长期的统治中,自然而然地成了日本国的国体象征。他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仅有的几次都伴有隆重的庆典仪式。当群众向天皇行跪拜礼的时候,顿时是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敢于抬头正视天皇。二楼以上的所有窗户都全部紧闭,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从高处来俯窥天皇。他接见当地官员也纯粹是一些程序性的仪式。因为面见天皇只是少数“阁下”们的特权,当地执政官员平日是根本没有面见天皇的资格的。天皇一般不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发布诏书。他所发的诏书的内容一般都是有关道德、节俭方面的,或者是某件事情解决后再次确认一下以便安抚民心。当天皇即将驾崩时,整个日本几乎就成了一座大寺院,所有的老百姓都跪拜在地为他虔诚地祈祷。
通过这种方式,天皇成了超越国内一切政治纠纷的象征。就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热爱超越一切政党政治的纠纷一样,在日本天皇的地位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美国人有严格的升、降旗仪式,这种仪式对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都是超乎想象的。然而,日本却充分利用人们对天皇这个最高象征的崇拜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人民可以敬爱天皇,天皇也可作出反应。老百姓听说天皇“关心国民”时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使陛下放心”,他们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日本的文化就是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这里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教师在受训时如果不想犯重大的错误的话,他必须深刻提醒自己人的最高义务就是对天皇效忠报恩,而不是爱国。
“忠”在臣民与天皇的关系问题上构建了一种双重体系。一方面,臣民直接向天皇效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使“陛下安心”;另一方面,天皇的各种敕令,又是经过天皇、大臣最后层层传到臣民们耳中的。“天皇御旨对人们忠诚的感召力和强制力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无法比拟的”。罗里(H.Lory)曾描述这么一个故事,在一次平时军事演习中,带队军官下令:没有命令任何人都不能喝水壶里的水。日本的军队训练非常强调能在极困难条件下行军的能力,军队连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都没有休息一下。在那天的训练中,有二十多个人由于口渴和疲劳而中暑,五人死亡。最后将这些士兵的水壶打开一看,那里面的水一滴也未尝过。他们说:“在那种情况下,军官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④
在民政管理中的大部分,包括从丧葬到税收,都是国民“尽忠”的范围。税吏、警察、地方征兵官员都是臣民尽忠的中介者。在日本人看来,遵守法律就是对“皇恩”最好的回报。这一点与美国的风俗习惯形成强烈的对照。在美国人看来,任何新的法律——从有关停车的尾灯标志到个人所得税,都是对个人自由的干涉,都会在全国激起民愤。联邦法律更由于它对各洲的立法权的干涉而受到双重怀疑,因为人们都认为它是华盛顿官僚集团强加于国民的。因而人们为了维护、保全自己的自尊心,都会竭力反对这些法律。日本人觉得美国人的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而美国人则认为日本人都是一帮缺乏民主观念的顺民。因而更切实际的说法是两国国民对彼此自尊心的认识有不同的理解。在美国,自尊心是与自己要干的事联系在一起的;在日本,自尊心则是与报恩联系在一起的。这两种风俗都各有各自的难处:美国的难处在于,即使颁布一个对全国人民都有利的法规,也很难被民众广泛接受。而日本人的难处在于,人的一生都将处在一种报恩的阴影之下,这对任何一个民族来说都将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也许,在某些场合,每个日本人都有自己既不触犯法律、又能回避苛求的办法。与美国人不同,日本人甚至还能容忍一些暴力行为和私人的复仇的行动。然而,尽管有好多人都可以举出这些例子,“尽忠”在日本还是占有支配性的统治地位的。
1945年8月14日当日本宣布投降时,“忠”在全世界显示了它令人难以置信的威力。许多了解日本、对日本深有体会的西方人士都认为日本是不可能投降的。他们说,幻想亚洲和太平洋诸岛上的日军会和平地放下武器那简直是太过于天真。日军的许多武装部队还从未在局部性的战役中失败过,他们至今仍对自己发动的这场战争的正义性确信无疑。在日本本土,到处都是誓死抵抗的顽固者。占领军先头部队的力量如果不是足够大的话,只要一进日本大炮的射程范围之内,时刻都有被残杀的危险。“在整个战争中,日本人什么时候都没怕过,他们是一个好战的民族。”然而,美国的分析家却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只要天皇发了话,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还未到广播电台发表讲话之前,顽强的反对者们还围住了皇宫,试图阻止天皇通过广播向众人宣布停战诏书。但一旦宣布了,所有的日本人就得无条件的全部接受。不论是满洲里、爪哇等地的前线司令官,还是本土上的顽强抵抗者们都立即停止了战争,准备结束战争。美军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受到了当地人们礼貌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人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自己还是手不离枪,中午时我就把枪收起来了,傍晚时我就悠载悠载地在街上闲逛采购日用品了。”“日本人现在是按天皇的旨意用和平的办法来使‘陛下安心’,而在一个星期前,他们使‘陛下安心’的方法还是:誓死也要奋勇作战,即使是以竹竿为枪也要击退蛮夷呢!”
如果西方人能够理解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会经常变化的,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觉得日本人的这种态度是不可思议的了。有些人说如果这样的话,日本民族除了自取灭亡将别无他路;而另一些人则说只有日本的自由主义者推翻现任政府,掌握政权,日本民族才能得救。这两种分析,从全力以赴、全民支持打赢战争的角度来看,还是有些道理的。但是,如果以西方人的思维习惯来理解日本,那么他们就大错特错了。甚至在平安无事地占领日本几个月之后,有些西方人士还在预言,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在日本并没有发生西方式的革命,或者说因为“日本人还不懂得自己已经被打败了”。这些都只是建立在西方的善恶标准之上的西方人的处世哲学。但是应该记住的一点是日本不是西方。它没有采用西方各国都会用的最后一招:革命。它也没有用消极的态度来破坏占领军的占领行动。日本有日本自己的方法:在战斗力还未彻底被摧毁以前,人们就把自己无条件投降看作是为了“尽忠”而必须付出的巨额代价。在他们看来,这种巨大的代价是有价值的,因为最终他们还是获得了自己最珍视的东西。今天,日本人仍会趾高气扬地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即使这是一条要求我们投降的命令。但即使是投降,对天皇“尽忠”仍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最高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