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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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来临,拂晓时我便起身了。我忙了一两个小时,根据短期外出的需要,把房间、抽屉和衣橱里的东西作了安排。与此同时,我听到圣·约翰离开了房间,在我房门外停了一下,我担心他会敲门——不,他没有敲,却从门底下塞进来一个纸条,我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咋晚你离开我太突然了。要是你再呆一会儿,你就会把手放在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皇冠上了。二周后的今天我回来时盼你已作出明确的决定。同时,你要留心并祈祷,愿自己不受诱惑。我相信,灵是愿意的;但我也看到,肉是软弱的。我会时时为你祈祷——你的,圣·约翰。”
“我的灵,”我心里回答,“乐意做一切对的事情,我希望我的肉也很坚强,一旦明确上帝的意志、便有力量去实现它。无论如何,我的肉体是够坚强的,让我可以去探求——询问——摸索出路,驱散疑云,找到确然无疑的晴空。”
这是六月一日。早晨,满天阴云,凉气袭人,骤雨敲窗。我听见前门开了,圣·约翰走了出去。透过窗子,我看到他走过花园,踏上雾蒙蒙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方向走去,——那儿他将搭上马车。
“几小时之后我会循着你的足迹,表兄,”我想:“我也要去惠特克劳斯搭乘马车。在永远告别英国之前,我也有人要探望和问候。”
离早餐还有两个小时。这段时间我在房间里轻轻地走来走去,思忖着促成我眼前这番计划的奇事。我回忆着我所经历的内在感觉,我能回想起那种难以言说的怪异。我回想着我听到的声音,再次像以前那样徒劳地问,它究竟从何而来。这声音似乎来自我内心——而不是外部世界。我问道,难道这不过是一种神经质的印象——一种幻觉?我既无法想象,也并不相信。它更像是神灵的启示。这惊人的震感来势猛似地震,摇撼了保尔和西拉所在的监狱的地基,它打开了心灵的牢门,松开了锁链,——把心灵从沉睡中唤醒,它呆呆地颤栗着,倾听着。随后一声尖叫震动了三次,冲击着我受惊的耳朵,沉入我震颤的心田,穿透了我心灵。心灵既不害怕,也没有震惊,而是欢喜雀跃,仿佛因为有幸不受沉重的躯体支配,作了一次成功的努力而十分高兴似的。
“不要很多天,”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后说。“我会了解到他的一些情况,昨晚他的声音已经召唤过我。信函问询已证明毫无结果——我要代之以亲自探访。”
早餐时,我向黛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出门去,至少离开四天。
“一个人去吗,简?”她们问。
“是的,去看看,或者打听一下一个朋友的消息,我已为他担心了好久了。”
正如我明白她们在想的那样,她们本可以说,一直以为除了她们,我没有别的朋友,其实我也总是这么讲的。但出于天生真诚的体贴,她们没有发表任何议论,除了黛安娜问我身体是否确实不错,是否适宜旅行。她说我脸色苍白。我回答说没有什么不适,只不过内心有些不安,但相信不久就会好的。
于是接下来的安排就容易了,因为我不必为刨根究底和东猜西想而烦恼。我一向她们解释,现在还不能明确宣布我的计划,她们便聪明而善解人意地默许我悄然进行,给了我在同样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的自由行动的特权。
下午三点我离开了沼泽居,四点后不久,我便已站在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等待着马车把我带到遥远的桑菲尔德去。在荒山野路的寂静之中,我很远就听到了马车靠近了。一年前的一个夏夜,我就是从这辆马车上走下来,就在这个地方——那么凄凉,那么无望,那么毫无目的!我一招手马车便停了下来。我上了车——现在已不必为一个座位而倾囊所有了。我再次踏上去桑菲尔德的路途,真有信鸽飞回家园之感。
这是一段三十六小时的旅程。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星期四一早,马车在路边的一家旅店停下,让马饮水。旅店座落在绿色的树篱、宽阔的田野和低矮的放牧小山之中(与中北部莫尔顿严峻的荒原相比,这里的地形多么柔和,颜色何等苍翠!),这番景色映入我眼帘,犹如一位一度熟悉的人的面容。不错,我了解这里景物的特点,我确信已接近目的地了。
“桑菲尔德离这儿有多远?”我问旅店侍马人。
“穿过田野走两英里就到了,小姐。”
“我的旅程结束了,”我暗自思忖。我跳下马车,把身边的一个盒子交给侍马人保管,回头再来提取,付了车钱,给足了马夫,便启程上路了。黎明的曙光照在旅店的招牌上,我看到了镀金的字母“罗切斯特纹章”,心便砰砰乱跳,原来我已来到我主人的地界。但转念一想,又心如止水了。
“也许你的主人在英吉利海峡彼岸。况且,就是他在你匆匆前往的桑菲尔德府,除了他还有谁也在那里呢?还有他发了疯的妻子,而你与他毫不相干。你不敢同他说话,或者前去找他。你劳而无功——你还是别再往前走吧,”冥冥中的监视者敦促道。“从旅店里的人那里探听一下消息吧,他们会提供你寻觅的一切情况,立刻解开你的疑团,走到那个人跟前去,问问罗切斯特先生在不在家。”
这个建议很明智,但我无法迫使自己去实施。我害怕得到一个让我绝望的回答。延长疑虑就是延长希望。我也许能再见一见星光照耀下的府第。我面前还是那道踏阶——还是那片田野,那天早晨我逃离桑菲尔德,急急忙忙穿过这片田野,不顾一切,漫无目的,心烦意乱,被一种复仇的愤怒跟踪着,痛苦地折磨着。呵,我还没决定走哪条路,就己置身于这片田野之中了。我走得好快呀!有时候我那么奔跑着!我多么希望一眼就看到熟悉的林子呵,我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欢迎我所熟悉的一棵棵树木,以及树与树之间的草地和小山呵!
树林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嘴鸦黑压压一片,呱呱的响亮叫声打破了清晨的寂静。一种奇怪的喜悦激励着我,使我急煎煎往前赶路,穿过另一片田野——走过一条小径——看到了院墙——但后屋的下房、府搂本身、以及白嘴鸦的巢穴,依然隐而不见。“我第一眼看到的应是府第的正面,”我心里很有把握,“那里雄伟醒目的城垛会立刻扑入眼帘;那里我能认出我主人的那扇窗子,也许他会伫立窗前——他起得很早。也许他这会儿正漫步在果园里,或音前面铺筑过的路上。要是我能见见他该多好!——就是一会儿也好!当然要是那样,我总不该发狂到向他直冲过去吧?我说不上来——我不敢肯定。要是我冲上去了——那又怎么样?上帝祝福他!那又怎么样?让我回味一下他的目光所给予我的生命,又会伤害了谁呢?——我在呓语。也许此刻他在比利牛斯山或者南部风平浪的的海面上规赏着日出呢。”
我信步朝果园的矮墙走去,在拐角处转了弯,这里有一扇门,开向草地,门两边有两根石柱,顶上有两个石球。从一根石柱后面我可以悄然四顾,看到府宅的全部正面。我小心地探出头去,很希望看个明白,是不是有的窗帘已经卷起。从这个隐蔽的地方望去,城垛、窗子和府楼长长的正面,尽收眼底。
我这么观察着的时候,在头顶滑翔的乌鸦们也许正俯视着我。我不知道它们在想什么,它们一定以为起初我十分小心和胆怯,但渐渐地我变得大胆而鲁莽了。我先是窥视一下,随后久久盯着,再后是离开我躲藏的角落,不经意走进了草地,突然在府宅正面停下脚步,久久地死盯着它。“起初为什么装模做样羞羞答答?”乌鸦们也许会问,“而这会儿又为什么傻里傻气,不顾一切了?”
读者呀,且听我解释。
一位情人发现他的爱人睡在长满青苔的河岸上,他希望看一眼她漂亮的面孔而不惊醒她。他悄悄地踏上草地,注意不发出一点声响,他停下脚步——想象她翻了个身。他往后退去,千方百计要不让她看到。四周万籁俱寂。他再次往前走去,向她低下头去。她的脸上盖着一块轻纱。他揭开面纱,身子弯得更低了。这会儿他的眼睛期待着看到这个美人儿——安睡中显得热情、年青和可爱。他的第一眼多么急不可耐!但他两眼发呆了:他多么吃惊!他又何等突然,何等激烈地紧紧抱住不久之前连碰都不敢碰的这个躯体,用手指去碰它!他大声呼叫着一个名字,放下了抱着的身躯,狂乱地直愣愣瞧着它。他于是紧抱着,呼叫着,凝视着,因为他不再担心他发出的任何声音,所做的任何动作会把她惊醒。他以为他的爱人睡得很甜。但此发现她早己死去了。
我带着怯生生的喜悦朝堂皇的府第看去,我看到了一片焦黑的废墟。
没有必要躲在门柱后面畏缩不前了,真的!——没有必要偷偷地眺望房间的格子窗,而担心窗后已有动静!没有必要倾听打开房门的声音——没有必要想象铺筑过的路和砂石小径上的脚步声了,草地,庭院已踏得稀烂,一片荒芜。入口的门空张着。府第的正门象我一次梦中所见的那样,剩下了贝壳似的一堵墙,高高耸立,却岌岌可危,布满了没有玻璃的窗孔。没有屋顶,没有城垛,没有烟囱——全都倒塌了。
这里笼罩着死一般的沉寂和旷野的凄凉。怪不得给这儿的人写信,仿佛是送信给教堂过道上的墓穴,从来得不到答复。黑森森的石头诉说着府宅遭了什么厄运,一火灾。但又是怎么烧起来的呢?这场灾难的经过加何?除了灰浆、大理石和木制品,还有什么其他损失呢,生命是不是象财产一样遭到了毁灭?如果是,谁丧失了生命?这个可怕的问题,眼前没有谁来回答——甚至连默默的迹象、无言的标记都无法回答。
我徘徊在断垣颓壁之间,穿行于残破的府宅内层之中,获得了迹象,表明这场灾难不是最近发生的。我想,冬雪曾经飘入空空的拱门,冬雨打在没有玻璃的窗户上。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垃圾中,春意催发了草木,乱石堆中和断梁之间,处处长出了野草。呵!这片废墟的主人又在哪里?他在哪个国度?在谁的保护之下?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了大门边灰色的教堂塔楼,我问道,“难道他已随戴默尔·德·罗切斯特而去,共住在狭窄的大理石房子里?”
这些问题都得找到答案。而除了旅店,别处是找不到的。于是不久我便返回那里。老板亲自把早餐端到客厅里来,我请他关了门,坐下来。我有些问题要问他,但待他答应之后,我却不知道从何开始了。我对可能得到的回答怀着一种恐俱感,然而刚才看到的那番荒凉景象,为一个悲惨的故事作好了一定的准备。老板看上去是位体面的中年人。
“你当然知道桑菲尔德府了?”我终于启齿了。
“是的,小姐,我以前在那里住过。”
“是吗?”不是我在的时候,我想。我觉得他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的!我觉得我避之不迭的打击重重地落到我头上了。
“已故的!”我透不过气来了。“他死了?”
“我说的是现在的老爷,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说。我又喘过气来了,我的血液也继续流动。他的这番话使我确信,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何方,愿上帝祝福他!)至少还活着,总之还是“现在的老爷”,(多让人高兴的话!)我似乎觉得,不管他会透露什么消息,我会比较平静地去倾听。我想,就是知道他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都能忍受。
“罗切斯特先生如今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当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但并不想马上就直截了当地问起他的确实住处。
“不,小姐——呵,不!那儿已没有人住了,我想你对附近地方很陌生,不然你会听到过去年秋天发生的事情。桑菲尔德府已经全毁了。大约秋收的时候烧掉的——一场可怕的灾难!那么多值钱的财产都毁掉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免。火灾是深夜发生的,从米尔科特来的救火车还没有开到,府宅已经是一片熊熊大火。这景象真可怕,我是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咕哝着。是呀,在桑菲尔德府那是致命的时刻。“知道是怎么引起的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他们是这么猜想的,其实,我该说那是确然无疑的。你也许不知道吧,”他往下说,把椅子往桌子稍稍挪了挪,声音放得很低,“有一位夫人——一个——一个疯子,关在屋子里?”
“我隐隐约约听到过。”
“她被严加看管着,小姐。好几年了,外人都不能完全确定有她这么个人在。没有人见过她。他们只不过凭谣传知道,府里有这样一个人。她究竟是谁,干什么的,却很难想象。他们说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把她带回来的。有人相信,是他的情妇。但一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担心这会儿要听我自己的故事了。我竭力把他拉回到正题上。
“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回答,“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发现的方式也是再奇怪不过的。府上有一位年青小姐,是位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与她相爱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
“我就要谈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了。佣人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有谁像他那么倾心过。他死死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他——你知道佣人们会这样的,小姐——他倾慕她,胜过了一切。所有的人,除了他,没有人认为她很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不点儿,几乎象个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过听女仆莉娅说起过。莉娅也是够喜欢她的。罗切斯特先生四十岁左右,这个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瞧,他这种年纪的男人爱上了姑娘们,往往象是神魂颠倒似的。是呀,他要娶她。”
“这部份故事改日再谈吧,”我说,“而现在我特别想要听听你说说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参与其中?”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有谁会放火的。她有一个女人照应,名叫普尔太太——干那一行是很能干的,也很可靠。但有一个毛病——那些看护和主妇的通病——她私自留着—瓶杜松子酒,而且常常多喝那么一口。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活得太辛苦了,不过那很危险,酒和水一下肚,普尔太太睡得烂熟,那位像巫婆一般狡猾的疯女人,便会从她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溜出房间,在府宅游荡,心血来潮便什么荒唐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们说,有一回差一点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不过我不知道那回事。但是,那天晚上,她先是放火点燃了隔壁房间的帷幔,随后下了一层楼,走到原来那位家庭女教师的房间(不知怎么搞的,她似乎知道事情的进展,而且对她怀恨在心)——给她的床放了把火,幸亏没有人睡在里面。两个月前,那个家庭女教师就出走了。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拼命找她,仿佛她是稀世珍宝,但她还是杳无音讯。他变得越来越粗暴了——因为失望而非常粗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性情温和的人,而失去她以后,简直就危险了。他还喜欢孤身独处,把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送到她远方的朋友那儿去了。不过他做得很慷慨,付给她一笔终身年金,而她也是受之无愧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他把他监护的阿黛勒小姐,送进了学校。与所有的绅士们断绝了往来,自己像隐士那样住在府上,闭门不出。”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哎哟,没有!他连门槛都不跨出去。除了夜里,他会像一个幽灵那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荡——仿佛神经错乱似的——依我看是这么回事。他败在那位小个子女教师手里之前,小姐,你从来没见过哪位先生像他那么活跃,那么大胆、那么勇敢。他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热衷于饮酒、玩牌和赛马,他也不怎么漂亮,但他有着男人特有的勇气和意志力。你瞧,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但愿那位爱小姐,还没到桑菲尔德府就给沉到海底去了。”
“那么起火时罗切斯特先生是在家里了?”
“不错,他确实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上了阁楼,把仆人们从床上叫醒,亲自帮他们下楼来——随后又返回去,要把发疯的妻子弄出房间。那时他们喊他,说她在屋顶。她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我亲眼见了她,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她个儿很大,头发又长又黑,站着时我们看到她的头发映着火光在飘动。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穿过天窗爬上了屋顶。我们听他叫了声“佩莎!”我们见他朝她走去,随后,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了下去,刹那之间,她已躺在路上,粉身碎骨了。”
“死了?”
“死了!呵,完全断气了,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真吓人哪!”他打了个寒颤。
“那么后来呢?”我催促着,
“唉呀,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夷为平地了,眼下只有几截子墙还立着。”
“还死了其他人吗?”
“没有——要是有倒也许还好些?”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事情!有人说那不过是对他瞒了第一次婚姻,妻子活着还想再娶的报应。但拿我来讲,我是怜悯他的。”
“你说了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呀,是呀,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认为他还是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的血又冰冷了。“他在哪儿?”我问。“在英国吗?”
“呵——呵——他是在英国,他没有办法走出英国,我想——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那是什么病痛呀?这人似乎决意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是呀,他全瞎了——爱德华先生。”
我担心更坏的结局,担心他疯了。我鼓足勇气问他造成灾难的原因。
“全是因为他的胆量,你也可以说,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要等所有的人在他之前逃出来了才肯离开房子。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终于走下了那个大楼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全都塌了下来。他从废墟底下被拖了出来,虽然还活着,但伤势严重。一根大梁掉了下来,正好护住了他一些。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一只手被压烂了,因此医生卡特不得不将它立刻截了下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了,也失去了视力。如今他又瞎又残,实在是束手无策了。”
“他在哪儿?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的一个庄园里,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要。他们说,他身体全垮了。”
“你有什么车辆吗?”
“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马上把车准备好。要是你那位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给你和他双倍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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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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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丁庄园掩藏在林木之中,是一幢相当古老的大楼,面积中等,建筑朴实,我早有所闻。罗切斯特先生常常谈起它,有时还上那儿去。他的父亲为了狩猎购下了这份产业。他本想把它租出去,却因为地点不好,环境欠佳,而找不到租户。结果除了两三间房子装修了一下,供这位乡绅狩猎季节住宿用,整个庄园空关着,也没有布置。
天黑之前,我来到了这座花园。那是个阴霾满天,冷风呼呼,细雨霏霏的黄昏。我守信付了双倍的价钱,打发走了马车和马车夫,步行了最后一英里路。庄园周围的树林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即使走得很近,也不见庄园的踪影。两根花岗石柱之间的铁门,才使我明白该从什么地方进去。进门之后,我便立即置身于密林的晦暗之中了。有一条杂草丛生的野径,沿着林荫小道而下,两旁是灰白多节的树干,顶上是枝桠交叉的拱门。我顺着这条路走去,以为很快就会到达住宅。谁知它不断往前延伸,逶迤盘桓,看不见住宅或庭园的痕迹。
我想自己搞错了方向,迷了路。夜色和密林的灰暗同时笼罩着我,我环顾左右,想另找出路。但没有找到,这里只有纵横交织的树枝、园柱形的树干和夏季浓密的树叶——没有哪儿有出口。
我继续往前走去。这条路终于有了出口,树林也稀疏些了。我立刻看到了一排栏杆。随后是房子——在暗洞洞的光线中,依稀能把它与树木分开。颓败的墙壁阴湿碧绿。我进了一扇只不过上了栓的门,站在围墙之内的一片空地上,那里的树木呈半园形展开。没有花草,没有苗圃。只有一条宽阔的砂石路绕着一小片草地,藏于茂密的森林之中。房子的正面有两堵突出的山墙。窗子很窄,装有格子,正门也很窄小,一步就到了门口,正如“罗切斯特纹章”的老板所说,整个庄园显得“十分荒凉”,静得像周日的教堂。落在树叶上的哗哗雨声是附近入耳的唯一声音。
“这儿会有生命吗?”我暗自问道。
不错,是存在着某种生命,因为我听见了响动——狭窄的正门打开了,田庄里就要出现某个人影了。
门慢慢地开了。薄暮中一个人影走了出来,站在台阶上。一个没有戴帽子的男人。他伸出手仿佛要感觉一下是不是在下雨。尽管已是黄昏,我还是认出他来了——那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我主人,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
我留住脚步,几乎屏住了呼吸,站立着看他——仔细打量他,而不让他看见,呵,他看不见我。这次突然相遇,巨大的喜说已被痛苦所制约。我毫不费力地压住了我的嗓音,免得喊出声来,控制了我的脚步,免得急乎乎冲上前去。
他的外形依然象往昔那么健壮,腰背依然笔直、头发依然乌黑。他的面容没有改变或者消瘦。任何哀伤都不可能在一年之内消蚀他强劲的力量,或是摧毁他蓬勃的青春。但在他的面部表情上,我看到了变化。他看上去绝望而深沉——令我想起受到虐待和身陷囹圄的野兽或鸟类,在恼怒痛苦之时,走近它是很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被残酷地割去了金色的双眼,看上去也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
读者呀,你们认为,他那么又瞎又凶,我会怕他吗?——要是你认为我怕,那你太不了解我了。伴随着哀痛,我心头浮起了温存的希望,那就是很快就要胆大包天,吻一吻他岩石般的额头和额头下冷峻地封闭的眼睑。但时机未到,我还不想招呼他呢。
他下了那一级台阶,一路摸索着慢慢地朝那块草地走去。他原先大步流星的样子如今哪儿去了?随后他停了下来,仿佛不知道该走哪条路。他抬起头来,张开了眼睑,吃力地、空空地凝视着天空和树荫。你看得出来,对他来说一切都是黑洞洞的虚空。他伸出了右手(截了肢的左臂藏在胸前),似乎想通过触摸知道周围的东西。但他碰到的依然是虚空,因为树木离他站着的地方有几码远。他歇手了,抱着胳膊,静默地站在雨中,这会儿下大了的雨打在他无遮无盖的头上。正在这时,约翰不知从哪里出来,走近了他。
“拉住我的胳膊好吗,先生?”他说,“一阵大雨就要下来了,进屋好吗?”
“别打搅我,”他回答。
约翰走开了,没有瞧见我。这时罗切斯特先生试着想走动走动,却徒劳无功——对周围的一切太没有把握了。他摸回自己的屋子,进去后关了门。
这会儿我走上前去,敲起门来。约翰的妻子开了门。“玛丽,”我说,“你好!”
她吓了一大跳,仿佛见了一个鬼似的。我让她镇静了下来。她急忙问道:“当真是你吗,小姐,这么晚了还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我握着她的手回答了她。随后跟着她走进了厨房,这会儿约翰正坐在熊熊的炉火边。我三言二语向他们作了解释,告诉他们,我离开桑菲尔德后所发生的一切我都已经听说了。这回是来看望罗切斯特先生的。还请约翰到我打发了马车的大路上去一趟,把留在那儿的箱子去取回来。随后我一面脱去帽子和披肩,一面问玛丽能不能在庄园里过夜。后来我知道虽然不容易安排,但还能办到,便告诉她我打算留宿。正在这时客厅的门铃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告诉你主人,有人想同他谈谈。不过别提我的名字。”
“我想他不会见你,”她回答,“他谁都拒绝。”
她回来时,我问他说了什么。
“你得通报姓名,说明来意,”她回答。接着去倒了一杯水,拿了几根蜡烛,都放进托盘。
“他就为这个按铃?”我问。
“是的,虽然他眼睛看不见,但天黑后总是让人把蜡烛拿进去。”
“把托盘给我吧,我来拿进去。”
我从她手里接过托盘,她向我指了指客厅门。我手中的盘子抖动了一下,水从杯子里溢了出来,我的心砰砰撞击着肋骨。玛丽替我开了门,并随手关上。
客厅显得很阴暗。一小堆乏人照看的火在炉中微微燃着。房间里的瞎眼主人,头靠高高的老式壁炉架,俯身向着火炉。他的那条老狗派洛特躺在一边,离得远远的,卷曲着身子,仿佛担心被人不经意踩着似的。我一进门,派洛特便竖起了耳朵,随后汪汪汪,呜呜呜叫了一通,跳将起来,窜向了我,差一点掀翻我手中的托盘。我把盘子放在桌上,拍了拍它,柔声地说:“躺下!”罗切斯特先生机械地转过身来,想看看那骚动是怎么回事,但他什么也没看见,于是便回过头去,叹了口气。
“把水给我,玛丽,”他说。
我端着现在只剩了半杯的水,走近他,派洛特跟着我,依然兴奋不已。
“怎么回事?”他问。
“躺下,派洛特!”我又说。他没有把水端到嘴边就停了下来,似乎在细听。他喝了水,放下杯子。
“是你吗,玛丽?是不是?”
“玛丽在厨房里,”我回答。
他伸出手,很快挥动了一下,可是看不见我站在那儿,没有碰到我。“谁呀?谁呀?”他问,似乎要用那双失明的眼睛来看——无效而痛苦的尝试!“回答我——再说一遍?”他专横地大声命令道。
“你再要喝一点吗,先生?杯子里的水让我泼掉了一半,”我说。
“谁?什么?谁在说话?”
“派洛特认得我,约翰和玛丽知道我在这里,我今天晚上才来,”我回答。
“天哪!——我是在痴心梦想吗?什么甜蜜的疯狂迷住了我?”
“不是痴心梦想——不是疯狂。先生,你的头脑非常健康,不会陷入痴心梦想;你的身体十分强壮,不会发狂。”
“这位说话人在哪儿?难道只是个声音?呵!我看不见,不过我得摸一摸,不然我的心会停止跳动,我的脑袋要炸裂了。不管是什么——不管你是谁——要让我摸得着,不然我活不下去了!”
他摸了起来。我抓住了他那只摸来摸去的手,双手紧紧握住它。
“就是她的手指!”他叫道,“她纤细的手指!要是这样,一定还有其他部份。”
这只强壮的手从我握着的手里挣脱了。我的胳膊被抓住,还有我的肩膀——脖子——腰——我被搂住了,紧贴着他。
“是简吗?这是什么?她的体形——她的个子——”
“还有她的声音,”我补充说。“她整个儿在这里了,还有她的心。上帝祝福你,先生!我很高兴离你又那么近了。”
“简·爱!简·爱!”他光这么叫着。
“我亲爱的主人,”我回答,“我是简·爱。我找到了你——我回到你身边来了。”
“真的?是她本人?我鲜龙活跳的简·爱?”
“你碰着我,先生——你搂着我,搂得紧紧的。我并不是像尸体一样冷,像空气一般空,是不是?”
“我鲜龙活跳的宝贝!当然这些是她的四肢,那些是她的五官了。不过那番痛苦之后我可没有这福份了。这是一个梦。我夜里常常梦见我又象现在这样,再一次贴心按着她,吻她——觉得她爱我,相信她不会离开我。”
“从今天起,先生,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了。”
“永远不会,这个影子是这么说的吗?可我一醒来,总发觉原来是白受嘲弄一场空。我凄凉孤独——我的生活黑暗、寂寞,无望——我的灵魂干渴,却不许喝水;我的心儿挨饿,却不给喂食,温存轻柔的梦呀,这会儿你偎依在我的怀里,但你也会飞走的,像早己逃之夭夭的姐妹们一样。可是,吻一下我再走吧——拥抱我一下吧,简。”
“那儿,先生——还有那儿呢!”
我把嘴唇紧贴着当初目光炯炯如今己黯然无光的眼睛上——我拨开了他额上的头发,也吻了一下。他似乎突然醒悟,顿时相信这一切都是事实了。
“是你——是简吗,那么你回到我这儿来啦?”
“是的。”
“你没有死在沟里,淹死在溪水底下吗?你没有憔悴不堪,流落在异乡人中间吗?”“没有,先生。我现在完全独立了。”
“独立!这话怎么讲,简?”
“我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留给了我五千英镑。”
“呵,这可是实在的——是真的!”他喊道:“我决不会做这样的梦。而且,还是她独特的嗓子,那么活泼、调皮,又那么温柔,复活了那颗枯竭的心,给了它生命。什么,简,你成了独立的女人了?有钱的女人了?”
“很有钱了,先生。要是你不让我同你一起生活,我可以紧靠你的门建造一幢房子,晚上你要人作伴的时候,你可以过来,坐在我的客厅里。”
“可是你有钱了,简,不用说,如今你有朋友会照顾你,不会容许你忠实于一个像我这样的瞎眼瘸子?”
“我同你说过我独立了,先生,而且很有钱、我自己可以作主。”
“那你愿意同我呆在一起?”
“当然——除非你反对。我愿当你的邻居,你的护士,你的管家。我发觉你很孤独,我愿陪伴你——读书给你听,同你一起散步,同你坐在一起,侍候你,成为你的眼睛和双手。别再那么郁郁寡欢了,我的亲爱的主人,只要我还活着,你就不会孤寂了。”
他没有回答,似乎很严肃——散神了。他叹了口气,半张开嘴,仿佛想说话,但又闭上了。我觉得有点儿窘。也许我提议陪伴他,帮助他是自作多情;也许我太轻率了、超越了习俗。而他像圣·约翰一样。从我的粗疏中看到了我说话不得体。其实,我的建议是从这样的思想出发的,就是他希望,也会求我做他的妻子。一种虽然并没有说出口,却十分肯定的期待支持着我,认为他会立刻要求我成为他的人。但是他并没有吐出这一类暗示、他的面部表情越来越阴沉了。我猛地想到,也许自己全搞错了,或许无意中充当了傻瓜。我开始轻轻地从他的怀抱中抽出身来——但是他焦急地把我抓得更紧了。
“不——不——简。你一定不能走。不——我已触摸到你,听你说活,感受到了你在场对我的安慰——你甜蜜的抚慰。我不能放弃这些快乐,因为我身上已所剩无多——我得拥有你。世人会笑话我——会说我荒唐,自私——但这无伤大雅。我的心灵企求你,希望得到满足,不然它会对躯体进行致命的报复。”
“好吧,先生,我愿意与你呆在一起、我已经这么说了。”
“不错——不过,你理解的同我呆在一起是一回事,我理解的是另一回事。也许你可以下决心呆在我身边和椅子旁——像一个好心的小护士那样侍候我(你有一颗热诚的心,慷慨大度的灵魂,让你能为那些你所怜悯的人作出牺牲),对我来说,无疑那应当已经够了。我想我现在只能对你怀着父亲般的感情了,你是这么想的吗?来——告诉我吧。”
“你愿意我怎么想就怎么想吧,先生。我愿意只做你的护士,如果你认为这样更好的话。”
“可你不能老是做我的护士,珍妮特。你还年轻——将来你得结婚。”
“我不在乎结婚不结婚。”
“你应当在乎,珍妮特。如果我还是过去那个样子的话,我会努力使你在乎——可是——一个失去视力的赘物!”
他又沉下脸来一声不吭了。相反,我倒是更高兴了,一下子来了勇气。最后几个字使我窥见了内中的难处,因为困难不在我这边,所以我完全摆脱了刚才的窘态,更加活跃地同他攀谈了起来。
“现在该是有人让你重新变成人的时候了,”我说着,扒开了他又粗又长没有理过的头发;“因为我知道你正蜕变成一头狮子,或是狮子一类的东西。你“fauxair”田野中的尼布甲尼撒。肯定是这样。你的头发使我想起了鹰的羽毛,不过你的手指甲是不是长得象鸟爪了,我可还没有注意到。”
“这只胳膊,既没有手也没有指甲,”他说着,从自己的胸前抽回截了肢的手,伸给我看。“只有那么一截了——看上去真可怕!你说是不是,简?”
“见了这真为你惋惜,见了你的眼睛也一样——还有额上火烫的伤疤。最糟糕的是,就因为这些,便有让人爱抚过份,照料过头把你惯坏的危险。”
“我想你看到我的胳膊和疤痕累累的面孔时会觉得厌恶的。”
“你这样想的吗?别同我说这话——不然我会对你的判断说出不恭的话来。好吧,让我走开一会儿,把火生得旺些,把壁炉清扫一下。火旺的时候,你能辨得出来吗?”
“能,右眼能看到红光——一阵红红的烟雾。”
“你看得见蜡烛光吗?”
“非常模糊——每根蜡烛只是一团发亮的雾。”
“你能看见我吗?”
“不行,我的天使。能够听见你,摸到你已经是够幸运了。”
“你什么时候吃晚饭?”
“我从来不吃晚饭。”
“不过今晚你得吃一点。我饿了,我想你也一样,不过是忘了罢了。”
我把玛丽叫了进来,让她很快把房间收拾得更加令人振奋,同时也为他准备了一顿舒心的晚宴。我的心情也激动起来,晚餐时及晚餐后同他愉快而自在地谈了很久。跟他在一起,不存在那种折磨人的自我克制,不需要把欢快活跃的情绪压下去。同他相处,我无拘无束,因为我知道自己与他很相称。我的一切言行似乎都抚慰着他,给他以新的生命。多么愉快的感觉呀!它唤醒了我全部天性,使它灼灼生辉。在他面前我才尽情地生活着,同样,在我面前,他才尽情地生活着。尽管他瞎了,他脸上还是浮起了笑容,额头映出了欢快,面部表情温柔而激动。
晚饭后他开始问我很多问题,我上哪儿去了呀,在干些什么呀,怎么找到他的呀。不过我回答得很简略,那夜已经太晚,无法细谈了。此外,我不想去拨动那剧烈震颤的心弦——不想在他的心田开掘情感的新泉。我眼下的唯一目的是使他高兴。而如我所说他已很高兴,但反复无常。要是说话间沉默了一会儿,他会坐立不安,碰碰我,随后说,“简。”
“你是十十足足的人吗,简?你肯定是这样的吗?”
“我诚恳地相信是这样。罗切斯特先生。”
“可是,在这样一个悲哀的黑夜,你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冷落的炉边呢?我伸手从一个佣工那儿取一杯水,结果却是你端上来的。我问了个问题,期待着约翰的妻子回答我,我的耳边却响起了你的声音。”
“因为我替玛丽端着盘子进来了。”
“我现在与你一起度过的时刻,让人心驰神迷。谁能料到几个月来我挨过了黑暗、凄凉、无望的生活?什么也不干,什么也不盼,白天和黑夜不分。炉火熄了便感到冷;忘记吃饭便觉得饿。随后是无穷无尽的哀伤,有时就痴心妄想,希望再见见我的简。不错,我渴望再得到她,远胜过渴望恢复失去的视力。简跟我呆着,还说爱我,这怎么可能呢?她会不会突然地来,突然地走呢?我担心明天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在他这样的心境中,给他一个普普通通、实实在在的回答,同他烦乱的思绪毫无联系,是再好不过了,也最能让他放下心来。我用手指摸了摸他的眉毛,并说眉毛已被烧焦了,我可以敷上点什么,使它长得跟以往的一样粗、一样黑。
“随你怎么做好事对我有什么用处呢,慈善的精灵?反正在关键时刻,你又会抛弃我——像影子一般消失,上哪儿去而又怎么去,我一无所知,而且从此之后,我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你身边有小梳子吗,先生?”
“干嘛,简?”
“把乱蓬蓬的黑色鬃毛梳理一下。我凑近你细细打量时,发现你有些可怕。你说我是个精灵,而我相信,你更像一个棕仙。”
“我可怕吗,简?”
“很可怕,先生。你知道,你向来如此。”
“哼!不管你上哪儿呆过一阵子,你还是改不掉那淘气的样子。”
“可是我同很好的人呆过,比你好得多,要好一百倍。这些人的想法和见解,你平生从来没有过。他们比你更文雅,更高尚。”
“你究竟跟谁呆过?”
“要是你那么扭动的话,你会弄得我把你的头发拔下来,那样我想你再也不会怀疑我是实实在在的人了吧。”
“你跟谁呆过一阵子?”
“今天晚上别想从我嘴里把话掏出来了,先生。你得等到明天。你知道,我把故事只讲一半,会保证我出现在你的早餐桌旁把其余的讲完。顺便说一句,我得留意别只端一杯水来到你火炉边,至少得端进一个蛋,不用讲油煎火腿了。”
“你这个爱嘲弄人的丑仙童—一算你是仙女生,凡人养的!你让我尝到了一年来从未有过的滋味。要是扫罗能让你当他的大卫,那就不需要弹琴就能把恶魔赶走了。”
“瞧,先生,可把你收拾得整整齐齐,象象样样了。这会儿我得离开你了。最近三天我一直在旅途奔波,想来也够累的。晚安!”
“就说一句话,简,你前一阵子呆的地方光有女士吗?”
我大笑着抽身走掉了,跑上楼梯还笑个不停。“好主意!”我快活地想道。“我看以后的日子我有办法让他急得忘掉忧郁了。”
第二天一早,我听见他起来走动了,从一个房间摸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我就听见他问:“爱小姐在这儿吗?”接着又问:“你把她安排在哪一间?里面干燥吗?她起来了吗?去问问是不是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下来?”
我一想到还有一顿早餐,便下楼去了。我轻手轻脚进了房间,他还没有发现我,我就已瞧见他了。说实在目睹那么生龙活虎的人沦为一个恹恹的弱者,真让人心酸。他坐在椅子上——虽然一动不动,却并不安分,显然在企盼着。如今,习惯性的愁容,己镌刻在他富有特色的脸庞上。他的面容令人想起一盏熄灭了的灯,等待着再度点亮——唉!现在他自己已无力恢复生气勃勃、光彩照人的表情了,不得不依赖他人来完成。我本想显得高高兴兴、无忧无虑,但是这个强者那么无能为力的样子,使我心碎了。不过我还是尽可能轻松愉快地跟他打了招呼:
“是个明亮晴朗的早晨呢,先生,”我说。“雨过天晴,你很快可以去走走了。”
我已唤醒了那道亮光,他顿时容光焕发了。
“呵,你真的还在,我的云雀!上我这儿来。你没有走,没有飞得无影无踪呀?一小时之前,我听见你的一个同类在高高的树林里歌唱,可是对我来说,它的歌声没有音乐,就像初升的太阳没有光芒。凡我能听到的世间美妙的音乐,都集中在简的舌头上,凡我能感开到的阳光,都全聚在她身上。”
听完他表示对别人的依赖,我不禁热泪盈眶。他仿佛是被链条锁在栖木上的一头巨鹰,竟不得不企求一只麻雀为它觅食。不过,我不喜欢哭哭啼啼,抹掉带咸味的眼泪,便忙着去准备早餐了。
大半个早上是在户外度过的。我领着他走出潮湿荒凉的林子,到了令人心旷怡艳的田野。我向他描绘田野多么苍翠耀眼,花朵和树篱多么生气盎然,天空又多么湛蓝闪亮。我在一个隐蔽可爱的地方,替他找了个座位,那是一个干枯的树桩。坐定以后,我没有拒绝他把我放到他膝头上。既然他和我都觉得紧挨着比分开更愉快,那我又何必要拒绝呢?派洛特躺在我们旁边,四周一片寂静。他正把我紧紧地楼在怀里时突然嚷道:
“狠心呀,狠心的逃跑者!呵,简,我发现你出走桑菲尔德,而又到处找不着你,细看了你的房间,断定你没有带钱,或者当钱派用处的东西,我心里是多么难受呀!我送你的一根珍珠项链,原封不动地留在小盒子里。你的箱子捆好了上了锁,像原先准备结婚旅行时一样。我自问,我的宝贝成了穷光蛋,身边一个子儿也没有,她该怎么办呢?她干了些什么呀?现在讲给我听听吧。”
于是在他的敦促之下,我开始叙述去年的经历了。我大大淡化了三天的流浪和挨饿的情景,因为把什么都告诉他,只会增加他不必要的痛苦。但是我确实告诉他的一丁点儿,也撕碎了他那颗忠实的心,其严重程度超出了我的预料。
他说,我不应该两手空空地离开他,我应该把我的想法跟他说说。我应当同他推心置腹,他决不会强迫我做他的情妇。尽管他绝望时性情暴烈,但事实上,他爱我至深至亲,绝不会变成我的暴君。与其让我把自己举目无亲地抛向茫茫人世,他宁愿送我一半财产,而连吻一下作为回报的要求都不提。他确信,我所忍受的比我说给他听的要严重得多。
“嗯,我受的苦再多,时间都不长。”我回答。随后我告诉他如何被接纳进沼泽居;如何得到教师的职位,以及获得财产,发现亲戚等,按时间顺序,——叙述。当然随着故事的进展,圣·约翰·里弗斯的名字频频出现。我一讲完自己的经历,这个名字便立即提出来了。
“那么,这位圣·约翰是你的表兄了?”
“是的,”
“你常常提到他,你喜欢他吗?”
“他是个大好人,先生,我不能不喜欢他。”
“一个好人?那意思是不是一个体面而品行好的五十岁男人?不然那是什么意思?”
“圣·约翰只有二十九岁,先生。”
“Jeune encore,”就像法国人说的。“他是个矮小、冷淡、平庸的人吗?是不是那种长处在于没有过错,而不是德行出众的人?”
“他十分活跃,不知疲倦,他活着就是要成就伟大崇高的事业。”
“但他的头脑呢?大概比较软弱吧?他本意很好,但听他谈话你会耸肩。”
“他说话不多,先生。但一开口总是一语中的。我想他的头脑是一流的,不易打动,却十分活跃。”
“那么他很能干了?”
“确实很能干。”
“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
“圣·约翰是一个造诣很深、学识渊博的学者。”
“他的风度,我想你说过,不合你的口味?”“——一正经,一付牧师腔调。”
“我从来没有提起过他的风度。但除非我的口味很差,不然是很合意的。他的风度优雅、沉着,一付绅士派头,”
“他的外表——我忘了你是怎么样描述他的外表的了——那种没有经验的副牧师,扎着白领巾,弄得气都透不过来;穿着厚底高帮靴,顶得像踏高跷似的,是吧?”
“圣·约翰衣冠楚楚,是个漂亮的男子,高个子,白皮肤,蓝眼晴,鼻梁笔挺。”
(旁白)“见他的鬼!——”(转向我)“你喜欢他吗,简?”
“是的,罗切斯特先生,我喜欢他。不过你以前问过我了。”
当然,我觉察出了说话人的用意。妒嫉已经攫住了他,刺痛着他。这是有益于身心的,让他暂时免受忧郁的咬啮。因此我不想立刻降服嫉妒这条毒蛇。
“也许你不愿意在我膝头上坐下去了,爱小姐?”接着便是这有些出乎意料的话。
“为什么不愿意呢,罗切斯特先生,”
“你刚才所描绘的图画,暗视了一种过份强烈的对比。你的话已经巧妙地勾勒出了一个漂亮的阿波罗。他出现在你的想象之中,——‘高个子,白皮肤,蓝眼睛,笔挺的鼻梁。’而你眼下看到的是—个火神——一个道地的铁匠,褐色的皮肤,宽阔的肩膀,瞎了眼睛,又瘸了腿。”
“我以前可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点,不过你确实象个火神,先生?”
“好吧——你可以离开我了,小姐。但你走之前(他把我搂得更紧了),请你回答我一两个问题,”他顿了一下。
“什么问题,罗切斯特先生?”
接踵而来的便是这番盘问:
“圣·约翰还不知道你是他表妹,就让你做莫尔顿学校的教师?”
“是的。”
“你常常见到他吗?他有时候来学校看看吗?”
“每天如此。”
“他赞同你的计划吗,简?——我知道这些计划很巧妙、因为你是一个有才干的家伙。”
“是的,——他赞同了。”
“他会在你身上发现很多预料不到的东西,是吗?你身上的某些才艺不同寻常。”
“这我不知道。”
“你说你的小屋靠近学校,他来看你过吗?”
“不时来。”
“晚上来吗?”
“来过一两次。”
他停顿了一下。
“你们彼此的表兄妹关系发现后,你同他和他妹妹们又住了多久?”
“五个月。”
“里弗斯同家里的女士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多吗?”
“是的,后客厅既是他的书房,也是我们的书房。他坐在窗边,我们坐在桌旁。”
“他书读得很多吗?”
“很多。”
“读什么?”
“印度斯坦语。”
“那时候你干什么呢?”
“起初学德语。”
“他教你吗?”
“他不懂德语。”
“他什么也没有教你吗?”
“教了一点儿印度斯坦语。”
“里弗斯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教他妹妹们吗?”
“没有。”
“光教你?”
“光教我。”
“是你要求他教的吗?”
“没有。”
“他希望教你?”
“是的。”
他又停顿了一下。
“他为什么希望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会有什么用处?”
“他要我同他一起去印度。”
“呵!这下我触到要害了。他要你嫁给他吗?”
“他求我嫁给他。”
“那是虚构的——胡编乱造来气气我。”
“请你原谅,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不止一次地求过我,而且在这点上像你一样寸步不让。”
“爱小姐,我再说一遍,你可以离开我了。这句话我说过多少次了?我已经通知你可以走了,为什么硬赖在我膝头上?”
“因为在这儿很舒服。”
“不,简,你在这儿不舒服,因为你的心不在我这里,而在你的这位表兄,圣·约翰那里了,呵,在这之前,我以为我的小简全属于我的,相信她就是离开我了也还是爱我的,这成了无尽的苦涩中的一丝甜味,尽管我们别了很久,尽管我因为别离而热泪涟涟,我从来没有料到,我为她悲悲泣泣的时候,她却爱着另外一个人!不过,心里难过也毫无用处,简,走吧,去嫁给里弗斯吧!”
“那么,甩掉我吧,先生,一把我推开,因为我可不愿意自己离开你。”
“简,我一直喜欢你说话的声调,它仍然唤起新的希望,它听起来又那么真诚。我一听到它,便又回到了一年之前。我忘了你结识了新的关系。不过我不是傻瓜——走吧——。”
“我得上哪儿去呢,先生。”
“随你自己便吧——上你看中的丈夫那儿去。”
“谁呀?”
“你知道——这个圣·约翰·里弗斯。”
“他不是我丈夫,也永远不会是,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他可以爱,跟你的爱不同)一个名叫罗莎蒙德的年轻漂亮小姐。他要娶我只是由于以为我配当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其实我是不行的。他不错,也很了不起,但十分冷峻,对我来说同冰山一般冷。他跟你不一样,先生。在他身边,接近他,或者同他在一起,我都不会愉快。他没有迷恋我——没有溺爱我。在我身上,他看不到吸引人的地方,连青春都看不到——他所看到的只不过心里上的几个有用之处罢了。那么,先生,我得离开你上他那儿去了?”
我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本能地把我亲爱的瞎眼主人搂得更紧了。他微微一笑。
“什么,简!这是真的吗?这真是你与里弗斯之间的情况吗?”
“绝对如此,先生。呵,你不必嫉妒!我想逗你一下让你少伤心些。我认为愤怒比忧伤要好。不过要是你希望我爱你,你就只要瞧一瞧我确实多么爱你,你就会自豪和满足了。我的整个心儿是你的,先生,它属于你,即使命运让我身体的其余部份永远同你分离,我的心也会依然跟你在一起。”
他吻我的时候,痛苦的想法使他的脸又变得阴沉了。
“我烧毁了的视力!我伤残了的体力!”他遗憾地咕哝着。
我抚摸着他给他以安慰。我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并想替他说出来,但我又不敢。他的脸转开的一刹那,我看到一滴眼泪从封闭着的眼睑滑下来,流到了富有男子气的脸颊上。我的心膨胀起来了。
“我并不比桑菲尔德果园那棵遭雷击的老栗子树好多少,”没有过多久他说。“那些残枝,有什么权利吩咐一棵爆出新芽的忍冬花以自己的鲜艳来掩盖它的腐朽呢?”
“你不是残枝,先生——不是遭雷击的树。你碧绿而茁壮。不管你求不求,花草会在你根子周围长出来,因为它们乐于躲在你慷慨的树荫下。长大了它们会偎依着你,缠绕着你,因为你的力量给了它们可靠的支撑。”
他再次笑了起来,我又给了他安慰。
“你说的是朋友吗,简?”他问。
“是的,是朋友,”我迟迟疑疑地面答。我知道我的意思超出了朋友,但无法判断要用什么字。他帮了我忙。
“呵?简。可是我需要一个妻子。”
“是吗,先生?”
“是的,对你来说是桩新闻吗?”
“当然,先前你对此什么也没说。”
“是一桩不受欢迎的新闻?”
“那就要看情况了,先生——要看你的选择。”
“你替我选择吧,简。我会遵从你的决定。”
“先生,那就挑选最爱你的人。”
“我至少会选择我最爱的人,简。你肯嫁给我吗?”
“肯的,先生。”
“一个可怜的瞎子,你得牵着手领他走的人。”
“是的,先生。”
“一个比你大二十岁的瘸子,你得侍候他的人。”
“是的,先生。”
“当真,简?”
“完全当真,先生。”
“呵,我的宝贝?愿上帝祝福你,报答你!”
“罗切斯特先生,如果我平生做过一件好事——如果我有过一个好的想法——如果我做过一个真诚而没有过错的祷告——如果我曾有过一个正当的心愿——那么现在我得到了酬报。对我来说,做你的妻子是世上最愉快的事了。”
“因为你乐意作出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啦?牺牲饥饿而得到食品,牺牲期待而得到满足。享受特权搂抱我珍重的人——亲吻我热爱的人——寄希望于我信赖的人。那能叫牺牲吗?如果说这是牺牲,那当然乐于作出牺牲了。”
“还要忍受我的体弱,简,无视我的缺陷。”
“我毫不在乎,先生。现在我确实对你有所帮助了,所以比起当初你能自豪地独立自主,除了施主与保护人,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时,要更爱你了。”
“我向来讨厌要人帮助——要人领着,但从今起我觉得我不再讨厌了。我不喜欢把手放在雇工的手里,但让简的小小的指头挽着,却很愉快。我不喜欢佣人不停地服侍我,而喜欢绝对孤独。但是简温柔体贴的照应却永远是一种享受。简适合我,而我适合她吗?”
“你与我的天性丝丝入扣。”
“既然如此,就根本没有什么好等的了,我们得马上结婚。”
他的神态和说话都很急切,他焦躁的老脾气又发作了。
“我们必须毫不迟疑地化为一体了,简。只剩下把证书拿到手——随后我们就结婚——”
“罗切斯特先生,我刚发现,日色西斜,太阳早过了子午线。派洛特实际上已经回家去吃饭了,让我看看你的手表。”
“把它别在你腰带上吧,珍妮特,今后你就留着,反正我用不上。”
“差不多下午四点了,先生。你不感到饿吗?”
“从今天算起第三天,该是我们举行婚礼的日子了,简。现在,别去管豪华衣装和金银首饰了,这些东西都一钱不值。”
“太阳已经晒干了雨露,先生。微风止了,气候很热。”
“你知道吗,简,此刻在领带下面青铜色的脖子上,我戴着你小小的珍珠项链。自从失去仅有的宝贝那天起,我就戴上它了,作为对她的怀念。”
“我们穿过林子回家吧,这条路最荫凉。”
他顺着自己的思路去想,没有理会我。
“简!我想,你以为我是一条不敬神的狗吧,可是这会儿我对世间仁慈的上帝满怀感激之情。他看事物跟人不一样,要清楚得多;他判断事物跟人不一样,而要明智得多。我做错了,我会玷污清白的花朵——把罪孽带给无辜,要不是上帝把它从我这儿抢走的话。我倔强地对抗,险些儿咒骂这种处置方式,我不是俯首听命,而是全不放在眼里。神的审判照旧进行,大祸频频临头。我被迫走过死荫的幽谷,”他的惩罚十分严厉,其中一次惩罚是使我永远甘于谦卑。你知道我曾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傲,但如今它算得了什么呢?我不得不依靠他人的指引,就像孩子的孱弱一样。最近,简——只不过是最近——我在厄运中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之手。我开始自责和忏悔,情愿听从造物主。有时我开始祈祷了,祷告很短,但很诚恳。
“已经有几天了,不,我能说出数字来——四天。那是上星期一晚上——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心情:忧伤,也就是悲哀和阴沉代替了狂乱。我早就想,既然到处找不着你,那你一定已经死了。那天深夜——也许在十一、二点之间——我闷闷不乐地去就寝之前,祈求上帝,要是他觉得这么做妥当的话,可以立刻把我从现世收去,准许我踏进未来的世界,那儿仍有希望与简相聚。”
“我在自己的房间,坐在敞开着的窗边,清香的夜风沁人心脾。尽管我看不见星星,只是凭着一团模糊发亮的雾气,才知道有月亮。我盼着你,珍妮特!呵,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我都盼着你。我既痛苦而又谦卑地问上帝,我那么凄凉、痛苦、备受折磨,是不是已经够久了,会不会很快就再能尝到幸福与平静。我承认我所忍受的一切是应该的——我恳求,我实在不堪忍受了。我内心的全部愿望不由自主地崩出了我的嘴巴,化作这样几个字——‘简!简!筒!’”
“你大声说了这几个字吗?”
“我说了,简。谁要是听见了,一定会以为我在发疯,我疯也似地使劲叫着那几个字。”
“而那是星期一晚上,半夜时分!”
“不错,时间倒并不重要,随后发生的事儿才怪呢。你会认为我相信迷信吧——从气质来看,我是有些迷信,而且一直如此。不过,这回倒是真的——我现在说的都是我听到的,至少这一点是真的。”
“我大叫着‘筒!简!简!’的时候,不知道哪儿传来了一个声音,但听得出是谁的,这个声音回答道,‘我来了,请等一等我!’过了一会儿,清风送来了悄声细语——‘你在哪儿呀?’”
“要是我能够,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的心灵中所展示的思想和画面,不过要表达自己的想法并不容易。你知道,芬丁庄园深藏在密林里,这儿的声音很沉闷,没有回荡便会消失。‘你在哪儿呀?’这声音似乎来自于大山中间,因为我听到了山林的回声重复着这几个字。这时空气凉爽清新,风似乎也朝我额头吹来。我会认为我与简在荒僻的野景中相会。我相信,在精神上我们一定已经相会了。毫无疑问,当时你睡得很熟,说不定你的灵魂脱离了它的躯壳来抚慰我的灵魂。因为那正是你的口音——千真万确——是你的!”
读者呀,正是星期一晚上——将近午夜——我也接到了神秘的召唤,而那些也正是我回答的活。我倾听着罗切斯特先生的叙述,却并没有向他吐露什么,我觉得这种巧合太令人畏惧,令人费解了,因而既难以言传,也无法议论。要是我说出什么来,我的经历也必定会在聆听者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而这饱受痛苦的心灵上容易忧伤了,不需要再笼罩更深沉的超自然阴影了。于是我把这些纵情留在心里,反复思量。
“这会儿你不会奇怪了吧,”我主人继续说,“那天晚上你出乎意外地在我当前冒出来时。我难以相信你不只是一个声音和幻象,不只是某种会销声匿迹的东西,就像以前己经消失的夜半耳语和山间回声那样。现在我感谢上帝,我知道这回可不同了。是的,我感谢上帝!”
他把我从膝头上放下来。虔敬地从额头摘下帽子,向大地低下了没有视力的眼睛,虔诚地默默站立着,只有最后几句表示崇拜的话隐约可闻。
“我感谢造物主,在审判时还记着慈悲。我谦恭地恳求我的救世主赐予我力量,让我从今以后过一种比以往更纯洁的生活!”
随后他伸出手让我领着,我握住了那只亲爱的手,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会儿,随后让它挽住我肩膀,我个子比他矮得多,所以既做立支撑,又当了向导。我们进了树林,朝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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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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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呵,我同他结了婚。婚礼不事声张,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从教堂里回来,走进庄园的厨房时,玛丽在做饭,约斡在擦拭刀具,我说:
“玛丽,今儿早上我和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不大动感情的规矩人,你什么时候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惊人的消息,而你的耳朵不会有被一声尖叫刺痛的危险,你也不会随之被一阵好奇的唠叨弄得目瞪口呆。玛丽确实抬起了头来,也确实盯着我看。她用来给两只烤着的鸡涂油的杓子,在空中停了大约三分钟,约翰忘了擦拭,手中的刀具停了同样长的时间。但是玛丽又弯下腰,忙她的烤鸡去了,只不过说:
“是吗,小姐?嗯,那毫无疑问!”
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我看见你与主人出去,但我不知道你们是上教堂结婚的。”说完她又忙着给鸡涂油了,而约翰呢,我转向他的时候,他笑得合不拢嘴了。
“我告诉过玛丽,事情会怎么样,”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佣人,他的主人还是幼子的时候他就认识他了。因此他常常用教名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干。我肯定他不会等得很久,也许他做得很对。我祝你快乐,小姐!”他很有礼貌地拉了一下自己的前发。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给你和玛丽。”
我把一张五英磅的钞票塞进他手里。我没有再等他说什么便离开了厨房。不久之后我经过这间密室时,听见了这样的话:
“也许她比哪一个阔小姐都更配他呢。”接着又说,“虽然她算不上最漂亮,但也不丑,而且脾气又好。我见她长得还是比较好看的,谁都看得出来。”
我立即写信给沼泽居和剑桥,把我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并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干。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对此表示赞同,黛安娜还说,让我过好蜜月,就来看我。
“她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吧,简,”罗切斯特先生听我读了她的信后说,“要不然她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的清辉会照耀我们一生,它的光芒只有在你我进入坟墓时才会消褪。”
圣·约翰对这个消息的反响如何,我一无所知。我透露消息的那封信,他从来没有回复。但六个月后,他写信给我,却没有提及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有说起我的婚事。他的信平静而友好,但很严肃。从那以后,他虽不经常来信,却按时写给我,祝我快乐,并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
你没有完全忘记小阿黛勒吧,是不是呀,读者?我并没有忘记。我向罗切斯特先生提出,并得到了他的许可,上他安顿小阿黛勒的学校去看看她。她一见我便欣喜若狂的情景,着实令我感动。她看上去苍白消瘦,还说不愉快。我发现对她这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个学校的规章太严格,课程太紧张了。我把她带回了家。我本想再当她的家庭教师,但不久却发现不切实际。现在我的时间与精力给了另一个人——我的丈夫全都需要它。因此我选了一个校规比较宽容的学校,而且又近家,让我常常可去探望她,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还留意让她过得舒舒服服,什么都不缺。她很快在新的居所安顿下来了,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学习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她长大以后,健全的英国教育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法国式缺陷。她离开学校时,我发觉她已是一个讨人喜欢、懂礼貌的伙伴,和气,听话,很讲原则。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家人的照应,早已报答了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她的微小帮助。
我的故事已近尾声,再说一两句关于我婚后的生活情况,粗略地看一看他们的名字在我叙述中反复出现的人的命运,我也就把故事讲完了。
如今我结婚已经十年了。我明白一心跟世上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我们结合后的头两年,罗切断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种状况使我们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紧,因为当时我成了他的眼晴,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称呼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毫无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我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领他去想去的地方,干他想干的事。我乐此不疲,尽管有些伤心,却享受充分而独特的愉快,——因为他要求我帮忙时没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没有沮丧地觉得屈辱。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他觉得我爱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满足我最愉快的希望。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
“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挂着一根金表链,于是回答说:“是呀。”
“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
“我确实穿了。随后他告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他设想遮蔽着一只眼的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确信如此了。”
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一只眼睛的视力。如今他虽不能看得清清楚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可以不必让人牵着手就能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空空荡荡,大地不再是一片虚空。当他的第一个孩子放在他怀里时,他能看得清这男孩继承了他本来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一时刻,他又一次甘愿承认,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于是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很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双方轮流,一年一度,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行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彼此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自己所规划的道路,依然这么走下去,他奋斗于岩石和危险之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决、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开辟艰辛的前进之路,像巨人一般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等级的偏见。他也许很严厉,也许很苛刻,也许还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一类的严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那种苛刻,他代表上帝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主的精神之雄心,目的是要名列尘世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被召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了。他独自一人足以胜任辛劳,他的劳作已快结束。他那光辉的太阳急匆匆下沉。他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催下了我世俗的眼泪,也使我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提前得到了必定得到的酬报,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一只陌生的手随之会写信给我,说这位善良而忠实的仆人最后已被召安享受主的欢乐了。为什么要为此而哭泣呢?不会有死的恐惧使圣·约翰的临终时刻暗淡无光。他的头脑十分明晰;他的心灵无所畏惧;他的希望十分可靠;他的信念不可动摇。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我的主,”他说,“已经预先警告过我。日复一日他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我每时每刻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呵,我愿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