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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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现在坐着的床上!现在,母亲一个人坐在我的对面,她的脸一点不因为回忆自己三十四岁时而显得年轻,她还是那个我看惯的疲惫不堪未老先衰的退休女工。

  就是说,她和一个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有了身孕。我,一个非婚孩子——应该早猜到,比如“烂货养的”、“野种”类似的话,街上人互相也骂,但与骂我时那种狠劲完全不一样。我得到的暗示已经够多了!一定是潜意识中的恐惧,让我从来没有往那上面想。

  “那正是大饥荒时期,”母亲谈论这个男人时,好象换了一个人,很陌生,平常一惯粗声凶气的声音变得异常轻缓,哪怕激动地为自己辩护时也没有高一声。“你不可能懂,在世人面前,那是最丢脸的事!所以我不肯告诉你。1961年,我真不晓得全家啷个活下去。是他支撑了我,他就象老天爷派来的,你不晓得,他救了我们全家,你不晓得他有多好。”

  母亲说怀上我后,她就不想要。不仅这个家不容,这个家还这么穷,又在饥饿年代,添一张嘴,日子更难,这孩子不能生下。她有意抬重物,奔山路,想小产,但孩子就象生根似赖在她身体里不肯下来。于是,她想去医院打掉孩子。

  母亲与小孙商量,他不同意。母亲非要打掉不可,她觉得这孩子根本不应该存在,纯属误会,完全不必要让孩子一生忍受耻辱。两人争执不下,无奈中,两人都同意一起到罗汉寺庙里去抽签。说好上签让孩子生下来,下签就不要。

  “那中签呢?”母亲说。

  “也生下,”他说。

  “送人,”母亲说。

  下签,他俩谁也未想到。拿到签,两人异口同声说,抽签不算。“下签也生,孩子是一条命,”他说,“这是我们的孩子。”是呀,抽签怎个算呢?两个人抽的签,就不是佛意。佛归一心,归哪个人的心?

  我倒觉得那个下签,是我抽中的,我不想生下来。

  随着母亲的肚子大起来,到底是否要这孩子一事终没有决定,直到大姐有天半夜起床解小便。解完小便,口渴,想喝开水,就下了阁楼轻悄悄用手指拔弄开门闩。

  她懵懂中看见母亲床前有一双男人的鞋子,以为是父亲回来了,喊爸爸。结果把小孙惊醒,吓了一大跳,赶忙起来穿上衣裤跑出院门。隔壁邻居都拉亮灯起床,闹哄哄一片。十六岁的大姐当时在跟一个男孩交朋友,学校在惩罚她,母亲也不许,二人正在闹别扭。加上她恨母亲从未带她去见她的生父,她刚知道生父已饿死在劳改农场,对此,大姐不肯轻饶母亲。她生活中一切不顺都是母亲一手造成的,她骂母亲是破鞋。

  母亲气极了,叫大姐滚出去。

  大姐不理,拿起碗橱边上的切菜刀,她不是要杀母亲,也不是自杀,而是吓唬母亲。母亲夺过刀来,不小心,刀在大姐的手腕划了一道口,鲜血溅了出来。家里其他四个孩子全吓醒了,小小的五哥哭得最厉害。那夜,邻居们没了睡意,他们叫来户籍,要“教育”母亲。大姐没见过这么大的阵势,没再吭声。二姐说,这是我家里的事,她说她要睡觉,就把房门关了。

  此后,小孙来,大姐只要在家,背过脸就含沙射影地骂他,小孙只当没听见一样。再以后看见大姐一回家,他就走,母亲处在小孙与大女儿中间,左右为难,不知所措。

  大姐看着母亲挺着的大肚子,怨气越来越深,等到听说父亲船要回来了,就赶到江边,抢着第一个告诉了父亲。那天,父亲打了母亲,二人吵得很厉害,二人都哭了。

  于是,母亲第二次决定去医院引产,了结这件事。

  出乎母亲意料,父亲没同意。父亲说大人作孽,别杀死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就是一条性命。母亲觉得父亲是想留着这个孩子,作为今后在家里降服妻子的依据。这么一想,倔犟劲也上来了:她就是要生下这个孩子,看今后会怎么理亏受气。她又一次打消了去医院引产的念头。

  父亲的回家,没能止得住母女俩关系恶化,她们越吵越厉害。大姐又去告诉左邻右舍,还说要去告诉每一个人。在人们眼里母亲成了一个坏女人:不仅和人私通,竟然搞大了肚子,还敢生孽种。

  市政府正在搞“共产主义新风尚”运动,这个贫民区风尚实在不够共产主义,是重点整治区。于是,居委会半怂恿半逼迫父亲到法院去告小孙,告他犯了诱奸妇女破坏家庭罪,犯了破坏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

  母亲说,“那时你已落地了,那帮人,那帮专门管人的人,要法庭将你罚给小孙,同时又要让他坐牢,让他的母亲代他抚养你,我和你那阵子真是到绝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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