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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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音机报道,长江二十六年来最大一次洪峰,正从长江上中游涌向下游。我记得1980年9月还有一件事,是与这则消息在同一天宣布,婚姻法修改草案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但党提倡晚婚,男女年龄相加应到五十岁。按法定年龄结婚,不会上法庭,自有主管单位惩罚你。

  可能天生营养不足,发育迟缓,我十八岁这年,别人还叫我“小姑娘”,我自己也并不觉得是个成人,虽然再过二年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这个让不少人高兴的“重申婚姻法”,与我毫不沾边,男女之事,好象还离我太远。

  每份报纸,只有四版,油墨与纸张的劣质,手指总弄得很脏。在石桥广场这样的不算小的街上,总会有木框或玻璃架将当日的报纸——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光明日报挂出来。玻璃框很少,因为有人砸,不是偷报纸,而是砸着好玩,跟砸路灯一样,晚上大多地方黑压压一片,只有野猫溪的几条街可见到路灯,说明这带的无赖年少嫌疑最大,手还留自家情。就算每个街灯都能点着,南岸的大多巷子本来就没有路灯,落定在黑暗里,与亮亮堂堂的城中心也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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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老师对报纸的关注,超过对身边发生的事。他说,上海的亭子间,巴黎的阁楼,不知出了多少作家画家,一个人的艰苦就是这个人的财富。他说,一个人再强,你也强不过这个世界,你也占不尽世上所有的荣华。他还说,瀑布一直在那里,无人知悉,直到河流把它显示出来。

  我喜欢他这样对我说话,我觉得这些话非常深刻,太值得我钦佩了。这些字词,一定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时才运用,他说这种话和上课时完全是另外一个人。我不由自主想,他开始把我当作朋友,认为我可以懂得他的语言。

  我对报纸兴趣增浓,这就是一个观望身外世界的窗口,我连边角小块文章也不滑过。报尾,常刊登一些大型文学月刊的栏目广告,有一天我读到一份文学杂志《当代》三期的广告——报告文学《冬天的童话》。作者是遇罗克的妹妹,遇罗克坚持“不管你是什么出身,都应受同等的政治待遇”的立场,在文革中被枪毙。他妹妹写了他和她自己在那些年的不幸遭遇。

  读到广告,我就从他那儿找来杂志看。边读边抄好些段落在日记上,很感动。还杂志时,我想和他谈谈,刚说到遇罗克1970年被枪毙时,才二十七岁,他突然叫我别再说下去,他的口气非常粗暴,好象这事与他有关似的。

  这出乎我意料外的举动,叫我大惑不解。当我与他把话题扯到别的事上时,他才变得正常了,不过极其冷淡。

  那天下午放学后,从他办公室出来,我在学校围墙边的石头上闷坐了许久。除了我,我想没有哪个女学生会去找他说功课以外的事?论相貌教书,他不比其他的男老师好,有什么了不起?不就因为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特殊,他就可以想怎么就怎么对待我。我气愤又伤心,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我不必看重他,更不必理睬他。

  晚自习的铃响了。是他的辅导课。

  学生温习功课,有问题就向老师提出。有时,老师会针对某一普遍性问题,重新讲解。他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总坐在讲台上,看谁举手就到谁的桌前。他还喜欢坐在最后排,手里拿的不是讲义课本,而是报纸。他经常弄些摸拟试题,发下来,让学生做。

  那晚答考题,时间比背书过得快,两个小时的时间即刻就完了。趁着人多,我溜出教室,走在小路上,他竟赶了上来。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他问。

  “怕鬼跟着。”

  “在骂我?”

  “哪敢?”

  “你这小鬼。你在生我的气。”他握住卷报纸深深一声叹息,“不过跟你说话,我不感到累。”

  他这么一叹息,我不理他的决心,马上烟消雾散,无气可出了。不过,我走得仍旧很快。

  “你真怕什么似的?”他建议,从校大门口走。

  “好吧。”我同意了,时间晚了,学生已走散,我不必故意绕开校门走。

  那个晚上,我是第一次和他走得那么近。那近,是由于身旁没有其他人,月光照耀着倾斜的碎石子路,树叶在风中沙沙响。我们默默地走着,到应该分岔的路口,我侧过身,停了下来,想对他说再见。

  可是他好象心绪很好,他对我说,他想等到下一段路再听到我说再见之类的话。他感觉出我害怕什么,我的脸在发烧般烫。我朝他看了一眼,他没注意,夜色把我的羞涩及莫名的惊慌遮住,我心安多了。

  快到苗圃水塘,我站住,不往前走了。

  “怎么,不愿意我送你?”他站在我右旁。他说这话时,我扶了一扶快掉下肩的书包带子,不料与他的手指碰在一起,头一抬,我和他的眼光碰上了。

  我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他的身体和我的身体靠得是这么近。这时,我低下了头,听见自己很轻的声音在说:“我快到家了。你请回吧!”

  他点点头,说,“你还有一段路,别走小路。不用害怕。什么都是注定好的,要逃要躲,效果不会太大。”

  我背着书包,转身往坡下走,没有回头,直到肯定他再也看不见我时,才停下来想,他刚才跟我说什么来着?

  如果我回过头去,历史老师一定仍然站在路上目送我下坡。只要我朝回走,走近他,我一定能看见他的脸上那只有我能看见的悲伤,他的性格不许他讲出来。假若我能体谅别人,假若他能直接向我说出来,或许我们能彼此心灵靠近。

  而我正被自己内心的欲望折磨着,盼望他握住我的手,把我抱在怀中,亲吻我。

  母亲从未在我的脸上亲吻,父亲也没有,家里姐姐哥哥也没有这种举动。如果我在梦中被人亲吻,我总会惊叫起来,我一定是太渴望这种身体语言的安抚了。每次我被人欺辱,如果有人把我搂在怀里,哪怕轻轻拍拍我的背抚摸我的头,我就会忘却屈辱。但我的亲人从未这样对待过我。这里的居民,除了在床上,不会有抚摸、亲吻、拥抱之类的事。没有皮肤的接触,他们好象无所谓,而我就不行。我只能暗暗回忆在梦中被人亲吻的滋味。就这一点,就证明我不正常。

  历史老师没有,几乎没有碰过我任何部位的皮肤,可能他也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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