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得政(1)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北宋时曾官太学学正、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御史中丞,南宋时任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右相兼枢密使,绍兴十年(1140年)封萃国公,绍兴十二年(1142年)为左相,封太师、魏国公,绍兴十七年(1147年)改封益国公。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病死,加封申王,谥献忠。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被削去王爵,改谥谬丑。
秦桧精通历史,知识丰富,有文化修养,北宋时曾任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太学学正,和高宗一样能写一手好字。性格沉稳,非常理智而机敏,有明确的政治主张,有政治谋略。金人未破开封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靖康之难后,金要求宋割让太原、河间、中山三镇,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坚决反对。当时同意割地的有以范宗尹为首的70人,而反对派则只有以秦桧为首的36人。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认为张邦昌一直趋附权势,干尽了坏事,难为世允。金人因此将其北掳。建炎四年(1130年),金国主和派人物挞懒带兵南进,命秦桧同行。为使妻子王氏免为人质,秦桧与妻子伪装吵架,王氏大骂秦桧受金重用,忘了糟糠之妻。挞懒信以为真,准夫妻二人同行。山阳城被攻陷后,金兵纷纷入城。秦桧等则登船而去,历经磨难,终于南归。关于秦桧的归宋,历来有两种说法,一说其杀了监守金兵逃回,二说被金国有意放回,以便与南宋议和,这在张师颜的《金人南迁录》中有记载。
南归不久,秦桧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继又升任参知政事。绍兴元年(1131年)任右相兼枢密使,明确主张“南人归南,北人归北”,遭到许多大臣反对,次年即被贬为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绍兴八年(1138年)复为右相兼枢密使,专主议和。经过艰苦的谈判,完成“绍兴和议”。其主要内容是:宋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划定宋金疆界,东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宋割唐(河南唐河)、邓(河南邓县)二州及商(陕西商县)、秦(甘肃天水)二州之半予金。金归还伪齐刘豫统治下的河南、陕西部分地区予宋。宋岁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送还钦宗及徽宗梓棺以及亲族。这个谈判成果是令朝廷上下满意的。但是金国突然发生政变,完颜宗弼撕毁和议,决计不放钦宗,以备万一日后军事失利,让钦宗来做皇帝,和南方的高宗对立。
金兵大举分兵南下犯宋,战争成就了岳飞,也成就了他的悲剧。岳家军虽然能打,但毕竟是强弩之末,当时的现实环境与宋朝的国势使他的壮志雄心难以实现。但是,岳飞的死,与秦桧是有直接关系的。秦桧自绍兴八年为相17年,成为高宗对外议和、对内专制的谋臣和助手。他助高宗贬谪反对议和的枢密副使王庶、枢密院编修胡铨等人,又收岳飞、韩世忠、张俊等大将的兵权,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兴文字狱,打击政敌,制造了一系列冤狱。岳飞等人是其中的牺牲品。
秦桧身后名声不好,但人们对其评价并不十分确定,宋代官方就几经变化。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高宗为其题碑:“决策元勋,精忠全德。”并追封为申王,赠谥“忠献”。谥议上这样评价:“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光天地,勋业冠古今,虽备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报之典,严于定谥……虚国忘家曰忠,文贤有成曰献。定赐谥曰‘忠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事隔51年,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韩侂胄倡北伐,使礼部侍郎李壁奏贬秦桧:“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宜亟贬秦桧以示天下。”结果削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但韩侂胄北伐失败,史弥远等谋杀韩侂胄讨好金人,又恢复秦桧的封谥。这种变更为政治需要,非史家公评。但史家之异调也颇多,甚至今日仍如此。其焦点有二:一为秦桧力主和议为“保全东南”;二为秦桧得政不过迎合了和议主谋高宗。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二六中曾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议而亡。”“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范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当北宋强盛时已如是,况南渡乎?”赵翼对和议是带有同情的。南宋初年,国家贫弱,军事实力当然更弱,加上朝内不和,能守住半壁江山已属不易。但高宗奉行吕颐浩所谓的“贻书以骄之”、“示弱以给之”、“出其不意”、“乘时北伐”策略,为南宋的发展赢得了机会。从高宗即位到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入相这11年,南宋朝廷颇有政绩。通过安集流民、恢复生产,涵养支撑财政;统一内部,平定靖康以后群雄割据的混乱局面,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后方;建立各种典章制度,使遭受战争破坏的社会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特别是养练士卒,形成了可与金人抗衡的军队。绍兴二年(1132年),宰相吕颐浩上书请求北伐,称张俊有兵3万,韩世忠有兵4万,岳飞有兵23万,王燮有兵13万,刘光世有兵4万,杨沂中、巨师古各有兵万人,崔增、姚端、张守忠各有兵2万,共有20余万。事实上,建炎四年(1130年)后,金人每年的秋季攻势再没能渡过大江。倒是南宋于绍兴四年(1134年)挫败金人、刘豫的南侵,绍兴六年(1136年)再次挫败刘豫。而恰恰在此时,即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与金议和。绍兴十年(1140年),金人背盟,在宋军无备的情况下,完颜宗弼南侵而得利。但随即宋军反抗,形势迅速扭转,宋军取得全线胜利,如果不是秦桧从中破坏,宗弼可能放弃开封和河北。秦桧如此作为为当世批评,也为后世许多史家所抨击。
秦桧得政(2)
明代文徵明刻于杭州岳庙的《满江红》词下阕谓:“岂不念,封疆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这种高宗怕钦宗归南复位而杀岳乞和之说,相当流行。高宗的这种用心的确是存在的。但是一个新立的君主,不谈复国,是很难取得人心的。因此他在左右矛盾之中,一边多次议和,一边采取进攻措施。比如绍兴二年(1132年),吕颐浩请求兴师北伐,绍兴四年(1134年)赵鼎请求御驾亲征,绍兴七年(1137年)张浚请求驻跸建康,他都同意。但是担心钦宗南归这一节,却一直成为秦桧和金人挟持高宗就范的筹码。宗弼临死时嘱咐部下,如果南宋背叛金,就把钦宗安置到开封,使高宗北伐变成兄弟失礼之争。我方辅钦宗拼力破敌,可以安中原人心。这一毒计,秦桧是了如指掌的。从当时复杂的斗争局势看,秦桧乞和的另一种用意是为了专权。《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四载,秦桧曾十分有把握、恰到好处地抓住了高宗的心理,提出要“断大事”“不许群臣干预”的条件,“挟虏势以要君”。一个政治家要想为君王所重用,必定要提出某种政治纲领。这种政治纲领要么从国家利益出发,要么投君王所好。国家存亡事求之于战还是和,在艰难局势下已变得很难选择,恰恰主战派又在朋党之争中内耗,秦桧自然有了可乘之机。但秦桧如此做法,也要冒很大的名节风险。对此,也有史家言其识时度势,做了高宗不便做的事,牺牲了个人名节为高宗背了历史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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