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尸遍野
1
虽然警长当时在莫兰街住处的屋外草皮上耙扫落叶,但却并未听见爆炸声响。他把手提式收音机放在妻子那辆本田汽车的引擎盖上,听着WCIK 电台播放的圣歌(CIK 的含义是基督就是王者,镇上的年轻人都把这个电台叫做耶稣电台)。
CIK,即 Christ is King。
除此之外,他的听力也不比从前了。到了六十七岁这个年纪,有谁不是呢?
但当他今天第一次听见警车的警笛声时,倒是如同母亲听见孩子的哭声般,马上便注意到了。
霍华德·帕金斯甚至听得出来是哪辆警车,又是谁在驾驶。只有三号与四号车的老旧警笛才会抖成这样,但约翰尼·泰伦特已开走三号车,与消防队一同去城堡岩参加该死的演习了。他们把那叫做“火警控制”,说穿了不过就是一群成年人找找乐子罢了。所以这一定是四号车,也是剩下那两辆道奇的其中一辆,而且开车的人是亨利·莫里森。
他停下动作,站在原地竖耳倾听,等到警笛声远去后,才又开始耙扫。布兰达自屋内走到门廊。几乎镇上的每个人都叫他“公爵”。这外号打从他高中时就有了,起因于他绝不错过约翰·韦恩在星光电影院上映的任何一部片子。但在他与布兰达结婚不久后,她便帮他取了另一个小名,一个他并不喜欢的小名。
“霍伊,停电了,而且还有爆炸声。”
约翰·韦恩(John Wayne,1907-1979)美国知名演员,,曾获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项,以在西部片中扮演英雄的形象闻名于世。
霍伊,什么都找霍伊。不是霍伊来了,就是霍伊老是这样与霍伊请客。他试图对此表现出一名良善的基督徒应有的态度——见鬼了,他本来就是个基督徒——但有时,他觉得这个小名多少得为他此刻心里那些难听话负点责任。
“什么?”
她移开视线,看见放在她车子引擎盖上的收音机,按下电源钮,切断诺曼·卢博夫合唱团唱到一半的《耶稣恩友》。
诺曼·卢博夫合唱团(Norman Luboff Choir)由诺曼·卢,博夫创立的合唱团,曾发行超过七十五张以上的唱片。
“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叫你不要把这东西放在我车子的引擎盖上!这样会刮伤车子,害这辆车的二手价变低的。”
“对不起,布兰达。你刚才说什么?”
“停电了!还有东西爆炸了!这搞不好就是刚才约翰尼·泰伦特开车经过的原因。”
“是亨利,”他说,“约翰尼跟消防队到城堡岩去了。”
“好吧,不管是谁——”
另一辆警车的警笛声传来,公爵·帕金斯觉得这种新型的警笛声,就像卡通里那只叫做崔弟的金丝雀一样。这是二号车,开车的人是杰姬·威廷顿。一定是杰姬,而兰道夫则负责留守,把脚翘在办公桌上,一面摇着椅子,一面看着《民主报》。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八成就是在蹲马桶。彼得·兰道夫是个还算可以的警察,会努力做好那些他非做不可的事。不过公爵不喜欢他。一方面是由于公爵很清楚兰道夫是吉姆·伦尼[2]的人,一方面则是觉得兰道夫有时会不必要地强硬。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认为兰道夫是个懒惰的人,而公爵·帕金斯无法忍受一个懒散的警察。
崔弟(Tweety Birds),为华纳卡通中的知名角色。
[2]吉姆是詹姆斯的昵称,吉姆·伦尼即詹姆斯·伦尼。
布兰达睁大双眼看着他。她成为警察的妻子已有四十三年,知道两声爆炸、两辆警车的警笛,再加上停电,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要是草坪能在这个周末整理好,或霍伊能如愿听到那场他支持的双坊野猫队与城堡岩队的足球比赛转播,才真的会让她觉得惊讶。
“你最好过去看看,”她说,“一定发生什么大事了,我只希望没人丢了性命。”
他自腰间抽出手机。从早到晚,这该死的东西就像只水蛭般黏在那里,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东西实在方便。他没有拨号,只是站在原地低头望着手机,等待铃声响起。
但另一个崔弟式警笛声也响起了。这回是一号车,就连兰道夫也出动了,代表事态肯定十分严重。公爵认为手机应该不会响了,于是挂回腰间。
但这时手机却响了,是斯泰西·莫金打来的。
“斯泰西?”他知道自己不用对着该死的手机大声说话,布兰达早告诉他一百次以上了,但此刻他却无法控制。“你怎么会星期六还待在局里——”
“我没待在局里,我是从家里打的。彼得打给我,说他得去119号公路那里,还说情况很糟。
他说……有架飞机与纸浆工厂的卡车相撞了。”
她有些半信半疑地说,“我很难想象竟然会发生这种事,可是——”
天啊,一架飞机。大概就在五分钟前,或者再久一点,就在他一面耙着落叶、一面跟着收音机唱《你真伟大》的时候——“斯泰西,是查克·汤普森吗?我刚刚才看见他的新飞机飞过去,而且高度很低。”
“我不知道,警长,彼得只告诉我这些而已。”
布兰达并未傻傻站在一旁,而是正在移车,好让他那辆深绿色的车可以从车道上倒车出去。
至于那台手提式收音机,则被她放在一小堆落叶旁。
“好吧,斯泰西。你那边也停电了吗?”
“对,连电话线也断了,我是用手机打的。
情况可能真的很糟,是吗?”
“希望不是。你可以到局里去看一会儿吗?
我猜那里一定空无一人,而且连门都没锁。”
“我五分钟后到,你再用无线电跟我联络吧。”
“了解。”
当布兰达走回车道时,镇上的警报系统响了起来。那忽高忽低的音调,过去从未使公爵·帕金斯像此刻这么紧张过。但纵使事态紧迫,他仍抽出时间拥抱了布兰达一下,而之后,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曾这么做过。“别担心了,亲爱的,警报是停电时的正常程序,三分钟后就停了,再不然就是四分钟吧,我有点忘了。”
“我知道,但我还是讨厌警报声。你还记得安迪·桑德斯那个白痴在911事件时启动警报器的事吗?搞得我们好像就是自杀攻击的下一个目标一样。”
公爵点了点头。安迪·桑德斯的确是个白痴,不幸的是,他同时也是首席行政委员,就像个只会挂着傻笑的腹语玩偶一样,坐在老詹姆斯·伦尼腿上任其控制。
“亲爱的,我得走了。”
“我知道。”但她仍跟着他走至车旁,“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斯泰西说有辆卡车与一架飞机在119号公路上相撞了。”
布兰达脸上的微笑僵住了:“你是在开玩笑吧?”
“要是那架飞机的引擎出了问题,试图在高速公路上迫降的话,倒也不是没有可能。”公爵说。她那张小巧脸庞上的微笑消失无踪,握紧拳头的手举至胸前,展示出他早已熟悉的身体语言。
他坐到驾驶座上,虽说这辆警长专用的巡逻车与其他车比起来算新的,但仍被他在椅垫上坐出了属于自己屁股的形状。公爵·帕金斯可不是什么轻量级角色。
“这竟然发生在你的假日!”她喊着,“真的,这会是个污点!竟然发生在你快要退休、可以拿到全额退休金的时候!”
“大家老是喜欢在星期六的时候帮我找麻烦。”他说,并朝她一笑,仿佛在说“当警察就是这样”。看来今天会是极为漫长的一天。“不过这就是我该做的事,天啊,这就是我该做的。
帮我留一两个三明治在冰箱里好吗?”
“只能留一个。你太胖了,连从来不唠叨任何人的哈斯克医生都这样说你!”
“那就一个吧。”他把排挡杆推至倒车挡……
随即又推回驻车挡,把身体探出窗外。她意识到他是想吻她,于是在十月清新的空气中,伴随着镇上的警报声,给了他一个很棒的吻。他们双唇交叠,他的手则轻抚妻子颈侧。这么做总会使她轻轻颤抖,而他已经许久没这么做过了。
他在阳光下轻抚她的颈侧,而这也将成为她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刻。
当他把车驶出车道时,她在后方大喊了什么,但他只听见了一部分。他真的得去检查一下耳朵,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得让他们装个助听器才行。
这说不定会成为兰道夫与老詹总算得以踢走他这个老屁股的最后一把助力吧。
公爵踩下刹车,再度探出身子:“小心我的什么?”
“你的心脏起搏器!”她几乎是尖叫着说,觉得好笑又好气。刚才他用手抚摸她平滑紧实的侧颈的感觉仍在,让她感觉所有往事仿佛就发生在昨日,他们听的也不是耶稣电台,而是卡西与阳光乐队。
“喔,放心吧!”他回喊道,然后开车离去。
当她再看见丈夫时,他已成了一具尸体。
卡西与阳光乐队(KC and the Sunshine Band),美国知名乐队,于一九七三年成立,曲风以迪斯科及放克为主。
鸟尸遍野
2
由于比利与万妲·德贝克当时正在117号公路上,所以他们并未听见那两声爆炸巨响,更别说他们当时还在吵架。争吵的原因很单纯。万妲发现今天天气很好,而比利则表示自己头痛,不懂为何非得去牛津山的周六跳蚤市场不可,反正那里也都是些不怎么样的破铜烂铁罢了。
万妲说,要是他前一天晚上没喝掉一打啤酒的话,现在就不会头痛了。
比利反问她,是不是去翻过啤酒罐回收箱算过罐子数量(不管他究竟喝了几罐,比利只在家里喝酒,而他也总是会把啤酒罐丢进回收箱里——上述这两件事和自己的电工职业,一直都让他感到相当骄傲)?
她说对,她就是算过,而且——他们从城堡岩的佩托超级市场就开始吵了,从你喝太多了,比利与你话太多了,万妲,吵到我妈当时就叫我不要嫁给你与你干吗非得这么烦人。他们结婚已有四年,而这样的对话,在过去两年中早已成为一再上演的旧戏码。但今天上午,比利觉得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在没打方向灯与减速的情况下,便把车转进超市宽广的加盖停车场中,连头都没回,也没看后照镜任何一眼,就把车回转至117号公路上。在他们后方,诺拉·罗比乔按了一下喇叭。她车上载着她最好的朋友艾尔莎·安德鲁斯。这两名退休的护士互望一眼,却没有开口。她们认识太久,早已无需通过言语来传达彼此间的感受。
在此同时,万妲问比利他现在要去哪里。
比利回答,他要回家打个盹,叫她自己去那个狗屁市集。
万妲说他刚才差点就撞上了那两位老太太(而她话中的那两位老太太,此刻正离他们越来越远;诺拉·罗比乔认为,要是没什么该死的好理由,时速超过四十英里简直是与死神打交道的行为)。
比利说,万妲说话的模样跟语气全与她老妈没两样。
万妲要他解释这话是什么意思。
比利回答,不管妈妈或女儿,全都有个胖屁股,而且总是管不住自己那张嘴。
万妲告诉比利,他是个宿醉的酒鬼。
比利则回答万妲,她是个讨厌的丑八怪。
这是场毫无保留、双方开诚布公的情感交流。
这时,他们驶过了城堡岩往莫顿镇去的路口,正朝那道隐形屏障的位置前去。而就在屏障降下不久前,万妲才以“今天天气真好”这句话,开启了这场炮火四射的讨论。比利的时速已超过六十英里,对万妲这辆烂小雪佛兰而言,已是最高极速。
“那烟是怎么回事?”万妲突然问,朝东北方的119号公路指去。
“不知道,”他说,“该不会是我岳母放了个大屁吧?”这句俏皮话让他忍不住开始大笑起来。
万妲·德贝克意识到自己总算受够了这一切。
这场争吵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揭示了她的世界与未来。她转向他,当我要离婚这句话即将出口之际,他们抵达了莫顿镇与切斯特磨坊镇的交界处,直接撞上屏障。这辆破烂的雪佛兰配备了安全气囊,但比利那边的气囊完全没有弹出,而万妲这边只弹出了一部分。比利的胸口直接砸在方向盘上,柱心刺进心脏,让他几乎在车祸发生的同时,便已丢了性命。
万妲一头撞上仪表板,被瞬间剧烈移位的引擎机组撞断了左腿与右手。她没感觉到任何疼痛,只知道喇叭不停作响,整辆车突然间斜停在道路中央,车头几乎完全撞平,视线所及之处全是一片血红。
当诺拉·罗比乔与艾尔莎·安德鲁斯自南方弯过转角时(她们两人正热烈讨论几分钟前自东北方袅袅升起的浓烟,同时庆幸今天上午选择了这条较少人会走的次要道路),万妲·德贝克正以手肘匍匐前进,拖着身子朝路边前去。她脸上的鲜血不停涌出,几乎完全遮住了面孔。一块挡风玻璃的碎片削掉了她半边头皮,而那一大块头皮就垂在她左脸旁,如同面颊错位一般。
诺拉与艾尔莎惊恐地互望一眼。
“这下惨了。”诺拉说,这也是她们唯一能想到评论眼前景象的话。车才刚停下来,艾尔莎便冲出车外,朝那性命垂危的女人跑去。对一个老妇人来说(艾尔莎刚满七十),她的动作显然十分迅速。
诺拉让引擎维持空转,追上她的朋友。她们一同扶着万妲回到诺拉那辆旧归旧但却勤于保养的奔驰车旁。万妲的外套已从原本的棕色,变为肮脏不堪的红棕色,双手看起来就像刚浸过红色油漆似的。
“比利盖哪乙?”她问。诺拉可以看见这可怜女人的大部分牙齿全被撞掉了,其中三颗还黏在她遍是血污的外套正面。“比利盖哪乙?他没志吗?发生了梗谋事?”
“比利和你都没事。”诺拉说,以疑问的眼神看了一眼艾尔莎。艾尔莎点点头,赶紧朝那辆因散热器破裂,而有一部分被模糊蒸汽所笼罩的雪佛兰奔去。只消朝敞开的驾驶座车门瞥上一眼,看见门上那根松落的铰链,便足以告诉当了四十年护士的艾尔莎(她最后一个雇主是朗·哈斯克医生,是个医术不怎么样的笨蛋),比利那可不是没事。这个有一半头皮垂落在脸庞的年轻女人,如今已成了一名寡妇。
艾尔莎回到奔驰车旁,先扶那个陷入半昏迷状态的年轻女人进去,然后跟着一同钻进后座。
“他死了,要是你不能尽快赶到凯瑟琳·罗素医院的话,我想她也差不多了。”她告诉诺拉。
“抓紧了。”诺拉说,踩下油门。这辆奔驰有台大引擎,车子马上往前冲去。诺拉迅速绕过德贝克那辆雪佛兰,车子撞上隐形屏障时,仍不断在加速之中。这是二十年来,诺拉第一次忘记系上安全带,于是整个人穿过挡风玻璃飞了出去,与鲍勃·路克斯一样,在隐形屏障上撞断了颈骨。
那年轻女人自前座两边的中间空隙飞了出去,穿过破掉的挡风玻璃,面部朝下,倒在引擎盖上,沾满血迹的双腿就这么张开着,脚上什么也没穿。
她那双上次去牛津山跳蚤市场买的帆船鞋,早在第一次车祸时便被撞掉了。
艾尔莎·安德鲁斯撞上驾驶座椅背,整个人反弹回来,虽然没受什么伤,却仍头晕目眩。车门卡住了,但她以肩膀使劲一撞,车门便迅速弹开。
她走出车外,看着散落在四周的车祸残骸。鲜血形成血洼,撞烂的破旧雪佛兰依旧冒着蒸汽。
“发生了什么事?”她问。虽然艾尔莎不记得了,但这也是刚才万妲提出的问题之一。她站在一块沾满血迹、上了铬的玻璃旁,把左手手背放在前额上,像是在检查自己有没有发烧。“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诺拉?小诺拉?亲爱的,你在哪里?”
然后,她看见了朋友,发出一声悲伤与恐惧的尖叫。在切斯特磨坊那侧,有只乌鸦站在松树上叫了一声,听起来像是轻蔑的冷笑。
艾尔莎双腿发软。她往后跌坐下去,臀部正好坐在皱成一团的奔驰车车头上。“小诺拉,”
她说,“喔,亲爱的。”有东西搔着她颈部后方。
她不确定是什么,但猜想可能是那受了伤的女孩的一绺头发。只是此刻,她也已经死了。
可怜的好诺拉。她们有时会在凯瑟琳·罗素医院的洗衣房里偷偷分享一些杜松子酒或伏特加,像是两个参加夏令营的女孩般不停笑着。诺拉的双眼睁开着,向上凝视正午的明亮太阳,颈部扭曲成可怕的角度,仿佛死前仍尝试要往后方看,确认艾尔莎是否安然无恙。
艾尔莎的确安然无恙。急诊室里的人一定会说些“她只是受到惊吓”之类的话,就像她们以前在急诊室时,会对幸存者们说的一样。她开始哭了起来,沿着车侧向下滑落,被一块突起的金属片割破了身上的外套,就这么坐在117号公路的柏油路上。当芭比与他那名戴着海狗队棒球帽的新朋友抵达时,她仍坐在原地不停哭泣。
鸟尸遍野
3
海狗的名字是保罗·詹德隆,是名退休的汽车销售员,两年前才从缅因州北部搬到他父母位于莫顿镇的农场。芭比会知道这些,以及其他关于詹德隆的许多事,是因为他们从119号公路的事故现场走到117号公路的路上一直都在聊天。
他们在117号公路的磨坊镇边界上发现了另一桩意外,虽然没那么惊人,但也够可怕了。芭比非常乐意与詹德隆握手,但如今,这样的举动恐怕也只能暂缓一会儿,直到他们找到隐形屏障的终点为止。
厄尼·卡弗特联络了位于班戈市的空军国民警卫队,但在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出致电的原因前,对方便已叫他稍待片刻。同时,越来越近的警笛声,也宣告了当地警察正在赶过来的路上。
“别指望消防局了,”那名跑着穿过田野、还带着两个儿子的农夫说。他的名字叫奥登·丹斯摩,直到现在仍不断地调整呼吸。“他们全都去城堡岩那里特地烧掉一栋房子,好让他们可以演习了。他们老是动不动就演习——”他看见小儿子正逐渐接近芭比留下血手印的地方,那个飘浮在阳光与空气中的血手印此刻已然凝固。
“罗瑞,离那里远一点!”
罗瑞正处于好奇的兴奋中,没去理会父亲。
他伸手敲了敲芭比的血手印,但在他还没碰到以前,芭比便从那孩子的手臂处看见鸡皮疙瘩浮现。
那里一定有什么,你只要靠近那里,便会感受到反作用力。芭比只有过一次类似的感觉,地点是在佛罗里达州的雅芳市。当时他在一台功率相当高的发电机的不远处与一名女孩拥吻。
那孩子以拳头敲击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用指关节敲打派热克斯牌的玻璃砂锅一样。一些旁观者原本正盯着纸浆工厂卡车正在燃烧中的残骸(偶尔还有人用手机拍照),但这声音使这些窃窃私语全静了下来。
“我的妈呀。”有人说。
奥登·丹斯摩扯着儿子乱糟糟的领口,把儿子拖离那里,用手打了他的后脑勺,正如不久前教训他哥哥一样。“你永远都不准这么做!”丹斯摩摇晃着儿子,一面大喊着,“永远不准!你又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爸,那个东西就像一面玻璃墙!那——”
丹斯摩摇得更用力了。他依旧喘个不停,让芭比为他的心脏感到担心。“永远不准!”他重复道,将孩子推向哥哥。“奥利,看好这个傻瓜。”
“没问题。”奥利说,朝自己的弟弟挤出一个笑脸。
芭比朝磨坊镇方向望去。如今他可以看见一辆警车的闪光灯正逐渐接近。但在离警车有段距离的前方,有另一辆像是个会跑的棺材似的大型黑色轿车,仿佛警方在护送什么高层官员一样。
是老詹·伦尼的悍马车。芭比在北斗星酒吧停车场所得到的那些淤青与伤痕,又随着眼前的景象开始抽痛起来。
当然,老伦尼那时不在现场,但他儿子就是煽动那场打斗的人,而老詹势必会顾着小詹。这件事证明了,一个到处漂泊的短期打工厨师,要想在磨坊镇上求得生存,一定得足够坚强才行,至少也得坚强到可以做出说走就走、提前离开镇上的决定才行。
芭比不想在这里待到老詹抵达现场,更别说是在没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帕金斯警长会确保他安全无恙,但其他人可不一定。兰道夫就曾以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仿佛他戴尔·芭芭拉是块鞋子上沾到的狗屎一样。
芭比转向海狗:“你想跟我四处巡巡吗?你从你那边,我从我这边,看看这东西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你是想在那辆看起来很炫的车子抵达前就出发?”詹德隆也看见了迎面而来的悍马车,“朋友啊,那就走啰。要从东边还西边开始?”
鸟尸遍野
4
他们沿西方走去,朝117号公路前进。他们并未找到屏障尽头,但在一路上,却看见了惊人的景象。许多树枝落在地上,被先前空中并不存在的东西给整齐削断,有的树干甚至还被从中切开。同时,地上四处都是鸟尸。
“到处都是死鸟,”詹德隆说,用微微颤抖的双手调整一下头上的帽子,脸色十分苍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鸟尸。”
“你还好吧?”芭比问。
“如果你问的是身体状况,呃,我想还可以。不过精神方面,我想我已经八成快失去理智了。你呢?”
“跟你一样。”芭比说。
在119号公路往西的两英里处,他们抵达了神河路。鲍勃·路克斯的尸体就倒在仍继续空转的拖拉机旁。芭比本能地朝地上的尸体奔去,再次碰到屏障……不过他在碰到的前一秒,想起了屏障这回事,于是赶紧减缓速度,以免又撞出鼻血。
詹德隆跪下来,伸手触碰农夫那扭成古怪角度的颈子。“他死了。”
“掉在他旁边的那些白色碎片是什么?”
詹德隆拾起最大的一块。“我想应该是听音乐用的随身钉吧。乙定是他撞上这个……”他比了比前方,“你知道的。”
从镇上那里传来警报声响,在镇里听起来一定更为响亮刺耳。
海狗说话有口音,将“随身听”说成了“随身钉”,“一定”说成“乙定”,下文也出现他发音不准的情况。
詹德隆朝那里瞥了一眼。
“火灾警报,,”他说,“他们总算有反应了。”
“消防队正从城堡岩那里赶来,芭比说,”“我听见警笛声了。”
“真的?那你的听力比我好兜了。朋友啊,再说一次你的名字好吗?”
“戴尔·芭芭拉,朋友都叫我芭比。”
“好吧,芭比。现在怎么办?”
“继续走吧,我猜。我们帮不了这家伙了。”
“说得对,甚至连打电话叫人过来也不行,”
詹德隆沮丧地说,“也不可能再跑回去拿我的手机。
我猜你也没手机吧?”
芭比有,只是离开时把手机留在搬离的公寓里了。他还把一些袜子、衬衫、牛仔裤、内衣裤也留在那里。当他离开这里时,只带着背包里的几件衣服,除此以外什么也没带。除了少数美好的回忆外,切斯特磨坊镇没什么东西值得他带走,而那些回忆可不需要行李箱或背包才能带在身上。
要解释这些给陌生人听实在太复杂了,所以他只是摇了摇头。
那辆迪尔牌拖拉机的座椅上放着一条老旧毛毯。詹德隆将拖拉机熄火,抽起毛毯,盖在尸体上头。
“我希望事情发生时,他正好盯到一走他喜欢的歌。”詹德隆说。
“是啊。”芭比回答。
“走吧,看我们能不能赶快找到这不知道什么鬼东西的尽头。到时我一定要跟你握个手,说不定还打破惯例,给你一个大拥抱。”
鸟尸遍野
5
发现路克斯的尸体不久后,两人走到一条小溪旁。他们已十分接近117号公路的事故现场,只是此时还不知道罢了。他们两人在小溪旁呆站了一会儿,各自待在屏障两侧,彼此不发一语,看着眼前这令人惊讶的景象。
最后,詹德隆总算开了口:“我的神奇老天爷啊。”
“你那里看起来是什么情况?”芭比问。他能看见他这侧的溪水上涨,一路蔓延至草丛中,看起来就像溪水被一座隐形水坝给阻隔了一样。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詹德隆停顿一会儿,双手放在脸颊两侧,微微往下滑去,模样看起来有点像爱德华·蒙克的画作《呐喊》。“不对,我见过一次稍微类似的景象。有回我买了两条金鱼当成我女儿的六岁生日礼物,也有可能是七岁吧,我猜。我带着那两条包在塑料袋里的金鱼回家,看起来的感觉就有点像这样。塑料袋里装着水,水紧贴着透明底部,不会就这么滴下来。现在溪水看起来就像是紧贴在……这东西上面,然后在你那一侧从左右两边流走。”
“完全没有溪水流过去?”
詹德隆弯下腰,双手扶在膝上,眯起眼睛看着。
“差不多,有些水看起来好像流过来了,但很少,差不多就几滴而已吧,也没有东西顺着溪水流过来,比如树枝或叶子什么的。”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挪威画家,《呐喊》为其最有名的画作。
他们继续往前走,詹德隆在他那侧,而芭比则在自己那侧。虽然他们已经知道哪边是里面,哪边又是外面,却依旧没有想到,这道屏障可能根本就没有尽头。
鸟尸遍野
6
他们接着来到117号公路,那里同样发生了严重意外。有两辆汽车撞上屏障,就芭比看到的,这里至少有两名死者。那里还有一个,他想,在那辆几乎被撞烂的老旧雪佛兰里,还有另一个往前倒在方向盘上的人。但这里有个幸存者,就低头坐在撞烂的奔驰车旁。保罗·詹德隆急忙跑至她身旁,而芭比仅能站在原地观看而已。那女人看见詹德隆,挣扎着想站起来。
“别动,女士,别乱动,坐着就好了。”他说。
“我想我没受伤,她说,只是……你知道的,”“受到了惊吓而已。”虽然她哭肿了脸,但由于某种原因,这句话使她开始笑了起来。
这时,有另一辆汽车朝此处驶来,开车的是个老人,速度非常慢,后头还跟着三四辆司机显然已相当不耐烦的车子。老人看见事故后停了下来,后头的车子也随之停下。
艾尔莎·安德鲁斯已站了起来,问了个今天已经出现过够多次的问题:“我们到底撞到什么了?诺拉已经绕过那辆车了,而且这里又没有其他车在。”
詹德隆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也不几道,:女士。”
“问她有没有手机。”芭比说,然后对附近的旁观者大喊:“嘿!有人有手机吗?”
“先生,我这里有。”一个女人说,但她还没来得及多说什么,他们便听见了嗡嗡嗡的声音。
是架直升机。
芭比与詹德隆互望一眼,知道大事不妙。
那架直升机的机身是蓝白色的,飞行高度相当低。直升机朝着119号公路前进,以纸浆工厂卡车燃烧而上升的烟柱作为辨识方位。虽说如此,周围的空气仍十分清澈,就与新英格兰州北部会有的好天气一样,使浓烟反而变得更为醒目。芭比可以清楚地看见直升机侧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蓝色13,以及 CBS 电视台的大写标志。这是架新闻直升机,从波特兰市一路飞来这里。他们一定得在这里拍到什么才肯离开,芭比想着。今天是个为六点整点新闻安排一些血腥车祸画面的好日子。
“喔,不。”詹德隆呻吟着说,用手遮住眼睛上方,开始大喊:“回头!你这个蠢蛋!快回头!”
芭比跟着喊了起来:“别往前!快停下来!
离那里远一点!”
想也知道,这起不了任何作用,就算他双手使劲挥舞,做出“离开这里”的手势,也同样徒劳无功。
艾尔莎望向詹德隆,又看了看芭比,一脸困惑。
直升机下降至树顶高度,开始原地盘旋。
“我想应该会没事的,”詹德隆喘着气,“那些人应该是要回头降落,驾驶员梗定看见——”
但直升机随即转向北方,显然是要飞到奥登·丹斯摩的田地上方抓取不同的拍摄角度。直升机直接撞上屏障。芭比看到其中一具螺旋桨断裂,直升机开始下降,大幅偏离原本方向。接着,这架直升机突然爆炸,形成一片火雨,落在屏障另一侧的道路及田野上。
詹德隆的那一侧。
穹顶的外侧。
鸟尸遍野
7
虽然小詹姆斯·伦尼已经长大了,但仍像个小偷般蹑手蹑脚地走进屋里,就跟个鬼魂似的。
当然,家里并没人在。自从四年前,弗朗辛·伦尼搭上那辆朝慈蔼山公墓去的直达车后,他父亲就几乎老是待在119号公路那个占地甚广的二手车停车场里。而小詹的朋友弗兰克,有时会称那个地方为“没钱就别想进来的神圣大礼拜堂”。
此时,镇上的警报器已经关了,警笛声也消失在南方某处,屋子里安静得令人不禁感到幸福。
他吃了两颗止痛药,脱掉衣服冲了个澡。当他出来时,看见衬衫与裤子上沾有血迹。他现在无法处理这件事,所以只是把衣服踢进床下,拉起房间窗帘,爬进置物柜中,用被子盖住头部,就像他小时候害怕衣橱里的怪物时所会采取的举动一样。他躺在那里不停发抖,脑袋中像是有整座地狱的钟同时作响。
当他快睡着时,消防车的警笛声自屋外呼啸而过,把他给吓醒了。他又开始发起抖来,但发抖至少比头痛好。他得先小睡片刻,接着再想想该如何是好。自杀似乎仍是目前的最佳选择。他无法回去清理命案现场,时间不够,肯定来不及在亨利与勒唐娜每周六固定的回家时间前清理完成,所以势必会被警方逮捕。他也可以逃跑,说不定还真能逃掉,但得先等头痛停下来才行。当然,他还得带点衣服走,总不能赤身裸体地开始亡命生涯吧。
综观全局,自杀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只不过这么做的话,那个操他妈的打工厨师就赢了。只要仔细思考整件事的经过,就会发现这一切全是那个王八蛋厨师害的。
不知不觉中,消防车的警笛声已消失无踪。
小詹就这么将被子盖在头上熟熟睡去。当他醒来时,时间已是晚上九点,就连头也不痛了。
而屋子里仍空无一人。
作品很不错,已好评,欢迎回访给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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