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8 席恩

  Chapter38 席恩

  席恩用手背抹去脸颊上的唾沫。“葛雷乔伊,罗柏会剜了你的心!”本福德·陶哈高喊,“他会拿你这变色龙的心肺去喂他的狼,羊屎渣滓!”

  如利剑切割奶酪,湿发伊伦出声制止侮辱,“杀了他。”

  “我得先问问题,”席恩道。

  “操你妈的问题!”本福德被斯提吉和魏拉格两人提在中间,血流满面,奄奄一息。“让你的鬼问题呛死你吧!懦夫!变色龙!”

  伊伦叔叔冷酷地续道:“他吐你口水,就是吐我们大家。他胆敢向神圣的淹神吐唾沫。杀无赦。”

  “父亲让我指挥,叔叔。”

  “并让我辅佐你。”

  来监视我的吧。席恩不敢开罪叔叔。不错,指挥权在他手里,但他的部下信奉淹神却并不信奉他,他们都害怕湿发伊伦。要利用他们,就得顺着他们。

  “你会人头落地的,葛雷乔伊。乌鸦将啄掉你的烂眼泡。”本福德企图再吐唾沫,却只喷出几缕血丝。“异鬼抓去你阴湿的臭神!”

  陶哈,这下你可把命给吐没了,席恩想。“斯提吉,干掉他,”他说。

  他们把本福德强按在地。魏拉格扯下他的兔皮腰带,硬塞进他嘴中止住叫喊。斯提吉抡起斧子。

  “不行,”湿发伊伦宣布。“必须将他献给淹神。遵循古道。”

  有何区别?横竖一死。“好,我把他给你。”

  “你也要来。你是这里的指挥官,依照古道,应该由你来奉献牺牲。”

  这席恩可受不了。“你是牧师,叔叔,我把神灵的事务都交给你。你也发发善心让我只管作战吧。”他挥挥手,斯提吉和魏拉格便把俘虏拖向海滩。湿发伊伦给了侄儿一个责难的目光,回头跟去。他们将走下鹅卵石的滩头,把本福德·陶哈溺死在盐水里。这是古道。

  或许这算是发善心吧,席恩转身直直地走开,边走边想。斯提吉不是个利索的刽子手,而本福德的颈项粗得像猪脖子,又肥又胖。我还拿这个取笑过他,就为了逗他生气,席恩回忆着。呵,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啦?三年前吧?当年艾德·史塔克前去托伦方城拜访赫曼爵士,席恩也跟去了,跟本福德做了两个星期的伙伴。

  他听见大路转弯处传来粗鲁的欢呼声,那里是战斗进行的地方……如果这也算战斗的话。事实上,根本就是屠杀绵羊。穿铁衣的绵羊,还是绵羊。

  席恩爬上一座乱石冈,俯瞰下方的尸体和死马。马的待遇比较好,泰莫兄弟把战斗中未受伤的马都聚集起来,乌兹和黑罗伦则把伤势过重的马匹一一砍杀。他的其他部下在尸体上掠夺战利品。吉文·哈尔洛跪在死人胸前锯对方指头,以攫取戒指。这就是付铁钱,这就是父亲赞许的方式。席恩盘算着前去搜刮自己杀的那两人,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但一念及此,嘴边却油然滋生一抹淡淡的苦味。他仿佛能听到艾德·史塔克的评语。这种想像让他非常生气。史塔克死了烂掉了,他什么也不是,席恩反复提醒自己。

  老波特里,人称“鱼胡子”,阴沉地坐在他那堆小山般的战利品上,三个儿子将搜刮的东西不断拿过来。其中一个和肥胖的托德利克推搡起来。托德利克一手握角杯一手执斧头,在死人堆上晃荡,穿戴的白色狐皮披风迎风招展,纯白的皮料上只沾染了几滴故主的血液。他醉了,席恩明白,看他吼叫的模样。传说古代铁民上战场前要豪饮鲜血,由此带来的狂暴将让他们不觉痛苦、无所畏惧,但眼前这人只是麦酒喝过了头。

  “威克斯,弓箭给我。”男孩跑过来递上弓。席恩弯弓搭箭,静静地看着托德利克击倒波特里的孩子,并把酒泼进他的眼睛。鱼胡子咒骂着扑上去,但席恩更快。他的目标是握角杯的手,好让他们坐下来谈判,可他出手时,托德利克摇晃着滑了一跤。不偏不倚,利箭穿膛而过。

  所有人都停下来瞪着他。席恩放低弓箭,“我说过,我不要酒鬼,不许为战利品争执。”托德利克跪倒在地,发出垂死的惨嚎。“波特里,干掉他。”鱼胡子和他的儿子们即刻上前,压制住托德利克无力的踢打,割开他的喉咙,在人断气之前便活活剥下了斗篷、戒指和武器。

  现在他们知道我言出必践。虽然巴隆大王给了他指挥权,可席恩明白在他的部下们眼里他不过是来自青绿之地的柔弱小子。“还有谁想试试?”无人应答。“很好。”他一脚踢开本福德倾倒的旌旗,掌旗官仍用冰冷的手掌紧紧抓着旗杆。旗下绑有一片兔皮。干嘛绑兔皮?他原本想问,不过被吐唾沫让他忘记了这回事。他把弓箭丢回给威克斯,大步走开,回想着呓语森林之役后自己得意的模样,不禁奇怪为何这次高兴不起来。陶哈,你这愚蠢而自傲的白痴,居然一个斥候都不派。

  他们来时欢声笑语,甚至放声歌唱,陶哈家的三树旗帜高高飘扬,长矛上绑着可笑的兔皮。然而,金雀花丛后一阵箭雨,弓箭手们打断了欢歌,接着席恩亲率步兵冲上去用匕首、斧头和战锤完成了屠杀。他下令只留敌人头目,以审问情报。

  不料敌人头目竟是本福德·陶哈。

  席恩走向他的海婊子号,那具肿胀的躯体正被海浪卷上滩头。麾下的长船沿着鹅卵石岸一线排开,桅杆笔直地立于苍穹。渔村什么也没剩下,只余一片将在雨季发臭的冰冷灰烬。男人被尽数捕杀,惟有几个活口被席恩刻意放过,用以把消息传回托伦方城。他们的妻女被占为盐妾,当然,这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幸运儿的待遇,老妪和丑女操完后便干掉了,除非她们又听话又有手艺,那样还可以留作奴隶。

  这次偷袭也是席恩的计划。是他,冒着黎明前刺骨的寒冷率领长船在海滩登陆,是他,手握长柄战斧第一个从船首跳下,指引部众杀向沉睡的村庄。他不喜欢这一切,可他有选择吗?

  此刻,他那挨千刀的姐姐正驾驶黑风号北上,将为自己赢取一座城堡。她的胜算极大,巴隆大王没让铁群岛集结军队的消息走漏半点风声,而他席恩在磐石海岸干的这些龌龊勾当无疑将使人们以为这只是古老海盗们的又一次掠夺蠢动。北方人不会意识到真正的危险所在,直到深林堡和卡林湾被一一占领。但到了那时,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赢了,人们将永远歌颂婊子阿莎,而我的事迹无人铭记。假如我就这样碌碌无为,事情的结局就是如此。

  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士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别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

  “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恩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知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儿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士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干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中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如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碉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士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法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Ⅱ 列王的纷争 Chapter39 艾莉亚

  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士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的色调一致,马饰也染成青铜色,纹饰着燃烧之树的家徽,以配合骑手的披风。城里好些女人目送他离开,泣不成声。威斯说他精于骑术与剑术,是泰温公爵麾下最厉害的军官。

  希望他一命呜呼,艾莉亚一边看他骑出城门,心里一边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后排成两列,鱼贯而出。希望他们统统死掉。他们是去跟罗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亚四处走动干活时常听人们谈论,似乎罗柏在西境打了个大胜仗。有人说他烧了兰尼斯港,有人说他只是打算要烧。有人说他夺下凯岩城,处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说他正在围攻金牙城,众说纷纭……但确实有事发生,这点毋庸置疑。

  从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时甚至要她离开城堡,去那泥泞而狂乱的营区。我可以逃跑,看着载货马车隆隆驶过身边,她心想,我可以跳上马车躲起来,或者混进营妓里,没人会阻止我。假如没有威斯,她大概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们,谁想从他这儿逃跑,就给谁好看,“我不会揍你,哦,不会,我一根指头都不会碰你。我只把你关起来,然后交给科霍尔人,对,我要把你留给那个喜欢残废人的家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来,便会剁掉你的脚。”或许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亚心想,但现在还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来你在想什么,他总这么说。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识字,因此从不费神封信。于是艾莉亚偷看了所有的内容,却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全是诸如将这辆车送去谷仓,那辆车送去军械库之类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赌债,但收信的骑士不识字,她只好把信的内容说了出来,他一听出手便打,却被艾莉亚猫腰躲过,还顺手从他马鞍上抓了一只镶银角杯,拔腿就跑。骑士咆哮着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从两辆车之间溜过,接着钻过一群弓箭手,跃过一个便池。而他穿着锁甲,根本追不上。当她将角杯交给威斯,他夸奖她,说像她这么聪明的小黄鼠狼值得奖励,“我瞅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今晚就把它弄来当晚饭。我们分了它,我和你,你会喜欢的。”

  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在寻找贾昆·赫加尔,只想赶在她憎恨的人全部远离之前,低声告诉他又一个名字。但在一片杂乱无序中,实在找不着这个罗拉斯佣兵。他还欠她两条命,她担心如果他跟别人一样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机会兑现了。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个城门守卫打听。“他是洛奇的人,是吗?”那人说,“那他不会走。公爵大人已任命亚摩利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帮人全得留在这儿守城。‘血戏班’也奉命留下,负责征收粮秣。嘿,瓦格·赫特那山羊又该气得啐唾沫骂娘了,他跟洛奇从来不和。”

  但魔山要跟随泰温公爵离开,他被任命指挥先锋部队,这意味着邓森,波利佛和拉夫都将从她指间溜走。除非及时找到贾昆,让他赶在他们离开前杀死其中一个。

  “黄鼠狼,”那天下午,威斯对她说,“去军械库找卢坎,菜昂诺爵士练习时崩凹了剑,要换把新的。这是他的凭据。”他递给她一张四方的单子。“搞快点!他马上要跟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一起出发。”

  艾莉亚接过单子,跑了出去。军械库跟铁匠房毗邻,那铁匠房是一栋长条状的建筑,高高的屋顶,墙里嵌了二十个火炉,还有长长的石水槽,用来给钢铁焯火。她进去时,一半火炉都在运作。墙壁间回响着铁锤的敲打声,发出共鸣。魁梧结实的人们围着皮裙,俯身站在风箱和铁砧前,在滞闷的热气中挥汗如雨。她斜眼瞥见詹德利,他裸露的胸膛因汗水而显得光亮平滑,浓密黑发下的蓝眼睛仍有记忆中的固执。都是因为他,他们才全部被抓,艾莉亚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想跟他说话。“哪位是卢坎?”她将纸递出去。“我要为莱昂诺爵士取一把新剑。”

  “先别管莱昂诺爵士。”詹德利拽着她的手,拉到一旁。“昨晚热派问我来着,他说当初咱们在庄园墙上并肩作战时,你是不是喊了‘临冬城万岁’?”

  “我没有喊!”

  “可你的确喊过。我也听见的。”

  “当时每个人都在叫喊,”艾莉亚防御性地说,“热派还拼命喊‘热派’呢!至少喊了一百次。”

  “重要的是你喊了什么。反正我告诉热派,要他把耳垢清干净,你明明喊的是‘下地狱!’如果他问起你,记得不要说错话。”

  “好吧,”她说,尽管她觉得‘下地狱’喊起来实在很笨,但她不敢向热派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或许我该把热派这名字告诉贾昆。

  “我把卢坎找来,”詹德利说。

  卢坎对着那些字迹咕哝了一声(艾莉亚认为他其实不识字),随后取下一把沉重的长剑。“那蠢货不配这把好剑,你告诉他,这是我说的,”他边说边把剑递给她。

  “好的,”她撒谎道。假如她真这么说,威斯铁定把她揍得皮开肉绽,卢坎也会亲自来教训她。

  长剑比缝衣针沉重许多,但艾莉亚喜欢它的手感。手中钢铁的分量让她觉得自己再度变得强大。我也许算不上水舞者,但决不是老鼠。老鼠不会用剑,可我会。城门大开,士兵们进进出出,马车空空地驶进,满载着出去,吱吱嘎嘎直摇晃。她好想去马厩,告诉他们莱昂诺爵士要一匹新马。她手里有单子,而马夫和卢坎一样都不识字。我可以骑马提剑直接出城。卫兵若是拦我,我就给他们看单子,说我正把东西给莱昂诺爵士送去。可是,她既不知道莱昂诺爵士的长相,也不知道他驻在哪里。如果他们问她,一定会露馅的,然后威斯……威斯……

  正当她咬紧嘴唇,努力不去想剁掉双脚是什么滋味时,一群穿皮甲戴铁盔的弓箭手走过来,他们的弓斜挎在肩头。艾莉亚听见一些琐碎的谈话。

  “……巨人,我告诉你,他从长城外带来二十尺高的巨人,像狗一样跟着他……”

  “……真是可怕,大黑夜的,突然出来袭击。他根本像狼不像人,史塔克家的人都这样……”

  “……去你的狼和巨人吧,那小兔崽子假如知道我们要来,非吓得尿裤子不可。他不是个男人,没胆往赫伦堡来,对不?他往反方向去了,对不?他要是识时务,现在就该夹着尾巴逃跑喽。”

  “随你怎么说,但我觉得那小子知道某些咱们不知道的东西,或许该跑的是我啊……”

  没错,艾莉亚心想,没错,该跑的是你们,还有泰温公爵,还有魔山,还有亚当爵士,还有亚摩利爵士,还有那个不知是谁的笨蛋莱昂诺爵士,你们最好逃得远远的,否则我哥哥一定把你们全杀掉。他是史塔克家的人,像狼不像人,我也是。

  “黄鼠狼。”威斯的声音像鞭子破空。她根本没注意他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但突然之间就到了跟前。“剑给我!去这么久!”他从她指间夺过剑,还反手给了她火辣辣的一巴掌。“下次给我快点!”

  片刻之前,她重新变做了一匹狼,但威斯的巴掌又将一切都打消了,只留下嘴里的血腥味。被打时,她咬到了舌头。她恨他。

  “怎么?欠打?”威斯问。“你少给我装出这副傲慢无礼的样子!不然少不了你的!去,去酿酒房告诉特佛贝利,我这儿有两打木桶给他,但要他自己派小子们来拿,不然我就给别人了。”艾莉亚转身离开,威斯嫌她不够快。“今晚还想不想吃饭?给我跑!”他大声喊,先前许诺的肥鸡忘得一干二净。“这次不许游荡,否则瞧我怎么揍你!”

  你不会,艾莉亚心想,你再也不会了。但她还是奔跑起来。北方的古老诸神指引着她的脚步。去酿酒房的半路上,当她从连接寡妇塔和焚王塔的石拱桥下经过时,听见刺耳的嚎笑。罗尔杰跟另外三人从拐角转出来,他们胸前都缝有亚摩利爵士的狮身蝎尾兽徽章。他一见她,便止了步,朝她咧嘴笑,用来掩盖脸上空洞的护鼻底下,露出满口弯曲棕黄的牙齿。“尤伦的小骚货,”他叫她。“这下我们终于明白那黑衣杂种干嘛带你去长城了,对不对?”他大笑起来,其他人也跟着一起笑。“你那根棍子呢?”罗尔杰突然问,笑容刹时消失,“记得我说过要拿它活活干死你。”他走近一步。艾莉亚慢慢后退。“我没链子拴着,你这小王八蛋就吓破了胆,对吗?”

  “我救了你的命。”她努力跟他们保持距离,准备在他出手抓她之前逃走,迅如蛇。

  “哦,为表示感谢我该多干你一次。说,尤伦是干你下面,还是喜欢你紧绷绷的小屁眼?”

  “我在找贾昆,”她说,“有口信给他。”

  罗尔杰突然顿住。他眼中……该不会他害怕贾昆·赫加尔吧?“在澡堂!别挡道!”

  艾莉亚赶紧转身跑开,疾如鹿,她的双脚掠过鹅卵石面,一路朝澡堂飞奔。贾昆泡在浴盆里,女仆从他头上冲淋热水,蒸汽在周围升腾。他一边红一边白的长发披散在肩,湿漉而沉重。

  她蹑手蹑脚走上前,静如影,但他还是睁开了眼睛。“女孩像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但某人还是听见了,”他说。他怎么能听见呢?她疑惑地想,而他似乎连思想都听得到。“对某人而言,皮革摩擦石头就跟吹号一般响亮。聪明的女孩不穿鞋。”

  “我有个口信。”艾莉亚迟疑地看了看女仆,她似乎不打算回避。于是她俯身靠过去,嘴巴凑着他的耳朵。“威斯,”她轻声说。(文'心'手'打'组'手'打'整'理)

  贾昆·赫加尔的眼睛再度合上,他懒洋洋地泡在水里,似乎快睡着了。“告诉大人,某人随叫随到。”他的手突然一抖,把热水朝她泼来,艾莉亚赶紧跳开,才没淋成落汤鸡。

  接着她把威斯的话告诉特佛贝利,酿酒师气得破口大骂:“你去告诉威斯,我的小子们都不是闲人,你告诉他,告诉这个满脸疖子的混蛋,七层地狱结冰之前,他别想再喝我一杯麦酒。一个小时之内,他不把木桶送来,我就报告泰温大人,等着瞧吧!”

  当然,艾莉亚回报时省略了“满脸疖子”这部分,但威斯依旧气得发疯。他怒气冲冲,骂骂咧咧,但最终还是找来六个人,嘟嘟囔囔地命他们把桶送去酿酒房。

  当天的晚饭是加了洋葱和胡萝卜的稀麦粥,还有一块不太新鲜的黑面包。有个女人被叫去和威斯上床,所以多得了一块成熟的蓝奶酪和一只鸡翅——从威斯早上提到的那只鸡上撕下来的。其余部分他一人独享,油脂闪着光亮,流淌过他嘴角化脓的疖子。鸡快吃完时,他才从盘子里抬头,发现艾莉亚正盯着他看。“黄鼠狼,过来。”

  一条鸡腿上还连着几口焦黑的肉。原来他忘了,到现在才想起来,艾莉亚心想,也许她不该叫贾昆杀他。她难过地离开板凳,朝桌子前方走去。

  “你在看我,我看见了。”威斯在她衣服前襟擦擦手指,然后一手掐住她脖子,一手扇了她一巴掌。“我跟你是怎么说的?”他反手又是一巴掌。“不许东张西望!否则我抠你眼睛出来喂母狗!”她被推倒在地,倒下时衣服边缘挂住木凳裂缝上的钉子,勾破了。“不把它补好,今晚你就别睡!”威斯宣布,一边扯下最后一点鸡肉。吃得精光之后,他响亮地吮吸手指,并把骨头丢给他那条丑陋的斑点狗。

  “威斯,”那天晚上,艾莉亚一边俯身补裙子,一边低声说。“邓森,波利佛,‘甜嘴’拉夫,”骨针缝过褪色的羊毛布一次,她就念出一个名字。“记事本和猎狗。格雷果爵士,亚摩利爵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乔佛里国王,瑟曦太后。”她不知威斯还会在她的祷词里停留多久,真希望明天一早醒来,他已经死去,她想啊想,最后昏沉睡去。

  一切照旧,第二天将她唤醒的仍是威斯的靴子尖。吃燕麦饼早餐时,他告诉他们,泰温公爵的主力部队将在今天出发。“千万别以为兰尼斯特大人离开后,你们就可以轻松,”他警告。“我保证,城堡不会变小,只有做事的人在变少。我要让你们这群懒虫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工作,走着瞧吧。”

  你才不会,艾莉亚边掰燕麦饼边想。威斯朝她皱皱眉,仿佛嗅到她的秘密,吓得她赶紧低下视线,盯着自己的食物,再也不敢抬头。

  当淡淡的曙光射进庭院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离开了赫伦堡。艾莉亚爬到号哭塔上一个拱窗边观察。他的战马披一袭猩红的釉彩鳞片甲,戴着镀金的护颈和头套,泰温公爵自己则身披一件厚重的貂皮斗篷。他的弟弟凯文爵士骑在他身旁,同样雍容华贵。四个掌旗官走在他们前面,高举深红大旗,怒吼雄狮迎风招展。兰尼斯特兄弟之后,跟着领主和军官们,旗帜飞扬,炫丽多彩:有红色的公牛,金色的山峰,紫色的独角兽和矮脚公鸡,斑纹野猪和獾,银色的雪鼯和五彩艺人,以及星星,太阳,孔雀,黑豹,尖角,匕首,黑色的兜帽,蓝色的甲虫和绿色的箭只。

  格雷果·克里冈爵士走在最后,他身穿灰色的钢板甲,骑着跟他一样坏脾气的马。波利佛骑在他旁边,手擎黑狗旗帜,头戴詹德利的角盔。他是个高个儿,但走在主人的阴影里,看上去却像个半大孩子。

  艾莉亚眼看着他们从赫伦堡巨大的铁闸门下列队走出,一阵颤栗爬上背脊。突然间,她明白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我真笨,她想,威斯算什么?齐斯威克算什么?这些人才是重要人物,我该把他们杀掉才对。昨晚若不是威斯打她,骗她烤鸡的事,使她气晕了头,她本该向贾昆耳语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名字。泰温公爵,我干嘛不说泰温公爵?

  改变主意或许还不晚!威斯还没死!如果她找到贾昆,告诉他……

  艾莉亚放下手中的工作,沿着弯曲的楼梯,飞奔而下。她一边跑一边听见铁链哗哗作响,闸门缓缓放下,底部的尖刺插入地面……最后是一声尖叫,充满痛苦,充满恐惧。

  十几个人比她先赶到现场,但谁都不敢靠近。艾莉亚在人群中蠕动,钻到前面。只见威斯蜷在鹅卵石地上,喉咙血肉模糊,眼睛则往上翻,目瞪口呆地盯着一片灰色的云。他那条丑陋的斑点母狗正在他胸口舔食从脖子里涌出的血,不时还从死者脸上撕下一口肉来。

  眼看威斯的耳朵就要不保,终于有人拿来一把十字弓,射死了母狗。

  “可恶的东西,”她听见有人说,“他从小把它养大的。”

  “这地方受了诅咒,”拿十字弓的人说。

  “是赫伦的鬼魂干的!是的!”埃玛贝尔太太说。“我发誓再也不在这儿睡了!一晚也不行!”

  艾莉亚将视线从死人和死狗上抬开,只见贾昆·赫加尔靠在号哭塔的墙上。他看见她,便把手搭在脸颊,两根指头若无其事地伸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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